紅字碑

紅字碑

紅字碑又稱《明溪新寨提名記》,位於湖南省沅陵縣明溪口酉水北岸的峭壁上,碑文刻於宋嘉佑三年。 概述《明溪新寨提名記》刻於宋嘉佑三年(1058),清同治十一年《沅陵縣誌》載:因碑文受風雨侵蝕,苔鮮覆蓋,字跡不清,有人用硃砂填字,故稱“紅字碑”。 紅字碑刻於沅陵縣西北,碑文座落酉水東岸崖壁上,碑文刻字面積為8.52平方米,碑文23行,總計411字。

介紹

紅字碑又稱《明溪新寨提名記》,位於湖南省沅陵縣明溪口酉水北岸的峭壁上,碑文刻於宋嘉佑三年。

《明溪新寨提名記》刻於宋嘉佑三年(1058),清同治十一年《沅陵縣誌》載:因碑文受風雨侵蝕,苔鮮覆蓋,字跡不清,有人用硃砂填字,故稱“紅字碑”。

紅字碑刻於沅陵縣西北,碑文座落酉水東岸崖壁上,碑文刻字面積為8.52平方米,碑文23行,總計411字。

碑文記載宋至和二年(1055)刺史彭仕曦(土司頭人)焚燒稅冊,拒絕納糧,嘉佑二年(1057)殿中承雷簡夫率軍平定叛亂之經過。

1956年被湖南省人民政府列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983年10月由湖南省人民政府重新公布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交通

長沙—沅陵—鳳癱 (明溪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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