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式檔案

程式檔案

這裡的程式與計算機技術中的程式並不相同,程式在這裡指是為完成某項活動所規定的方法。程式檔案是在質量管理體系中質量手冊的下一級檔案層次,規定某項工作的一般過程。再下一級檔案層次是作業指導書。程式檔案存儲的是程式,包括源程式和可執行程式。

基本信息

含義

程式與程式檔案

· 程式是為完成某項活動所規定的方法;

· 描述程式的檔案稱為程式檔案;

.程式檔案存儲的是程式,包括 源程式和可執行程式。

程式檔案程式檔案

質量體系程式檔案

· 質量體系程式檔案對影響質量的活動做出規定;

· 是 質量手冊的支持性檔案;

· 應包含質量體系中採用的全部要素的要求和規定;

· 每一質量體系程式檔案應針對質量體系中一個邏輯上獨立的活動。

程式檔案的作用

· 使質量活動受控

-對影響質量的各項活動作出規定;

-規定各項活動的方法和評定的準則,使各項活動處於 受控狀態。

· 闡明與質量活動有關人員的責任:職責、許可權、相互關係。

· 作為執行、驗證和評審質量活動的依據

-程式的規定在實際活動中執行;

-執行的情況應留下證據;

-依據程式審核實際運作是否符合要求。

格式及基本內容

(1). 程式檔案格式通常包括:

封面

刊頭

刊尾

修改控制頁

正文

(2). 封面的內容(根據需要選用):

可在單份或整套檔案前加封面,便於控制檔案和進行檔案控制

· 公司標誌、名稱;

· 檔案編號、檔案名稱;

· 擬制人、審核人、批准人及日期,頒布、生效日期;

· 修改狀態/版號;

· 修改記錄(可專設修改頁);

· 受控狀態/保密等能級;

· 發文登記號等。

(3). 刊頭:在每頁檔案的上部加刊頭,便於檔案控制和管理。

· 公司標誌、名稱、

· 檔案編號、檔案名稱稱;

· 生效日期;

· 修改狀態/版號;

· 受控狀態;

· 發文登記號;

· 頁碼等。

(4). 刊尾(需要時採用):

在每頁檔案或每份檔案的的末頁底部加刊 尾說明檔案的起草審批、會簽情況。

· 擬制人、批准人及日期;

· 會簽人及日期;

· 其他說明性文字。

(5). 修改控制頁:

可單改與封面或其他附頁合併說明檔案修改的歷史情況。

· 修改單編號;

· 修改標識;

· 修改人/日期;

· 審批人/日期;

· 修改內容等。

程式檔案實例

1、 目的

檔案控制程式是對公司質量管理體系所要求的檔案的編寫、評審、批准、發放、使用、更改、再次批准、標識、回收和作廢等過程進行控制,以確保公司各部門和工作場所使用現行有效的檔案和資料(即適用版本),防止使用作廢的檔案,達到保持公司質量管理體系運行的符合性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質量管理體系所使用的檔案控制。檔案的分類如下:

2.1 質量手冊;

2.2 程式檔案;

2.3 管理性檔案:公司規章制度、管理規範、作業標準書等;

2.4 質量記錄;

2.5 外來檔案:法律法規、上級檔案、函件等。

3、職責

3.1 品質管理課對質量體系檔案進行控制,並對版本有效性負責。

3.2 公司各部門負責對其使用的管理性檔案進行控制。

3.3 品質管理課負責公司有關質量管理體系檔案的回收、保存和銷毀的歸口管理。

4、工作程式

4.1 檔案的編寫

4.1.1 質量手冊、程式檔案和相關管理性檔案由管理者代表組織相關人員編寫;

4.2 檔案的編號規定

4.2.1 質量手冊編號:公司簡稱–SC;

4.2.2 程式檔案編號:公司簡稱–CX– XX(XX代表程式檔案順序號);

4.2.3 外來檔案的編號:按外來檔案本身的編號;

4.2.4 管理性檔案的編號:公司簡稱–XX(註:編制部門代碼,代碼表另附)–類別(註:檔案不需要分類時,可略)-XX(註:序號,可略)

本公司檔案編號是依據編制部門不同劃分的,由各編制部門內部自行統一管理本部門的檔案編號。為保證檔案編號的單一性,準確性,新檔案作成前,作者向檔案編號管理者申請該檔案的編號,不可由檔案作者自行編排。

4.3 檔案的簽署和審批

質量管理體系所涉及的檔案在發布和使用前應按《質量手冊》中相關條款要求執行,以確保檔案的有效性和適宜性。

4.4 有效檔案控制

4.4.1 各部門應編制本部門的《受控檔案清單》,以控制所使用檔案的有效性。

4.4.2 《受控檔案清單》應清楚地標明檔案當前的有效版本和修訂狀態。版本號用“A”表示、修訂狀態用“0”表示。若有變化,數字順延。

4.4.3 《受控檔案清單》的整理原則。按部門內、部門外(部門外按部門)分類整理。

4.5 檔案的收發、回收及歸檔

4.5.1 各部門發放檔案時,應要求各部門清晰、完整地填寫《檔案發放/回收登記表》。

4.5.2 在回收檔案時,也應在《檔案發放/回收登記表》上進行登記。

4.5.3 各部門在收到外來檔案時,應在《外來函件收發登記表》上登記,並要求接收人簽字確認。

4.5.4 各部門應對職責範圍內管理的檔案進行整理、清查,對過時、作廢等檔案要及時清理、撤換,防止過期檔案的使用,保持動態管理。

4.5.5 檔案的擺放。應遵守以下基礎原則:

4.5.5.1 外標識明確。

4.5.5.2 按類分放

4.5.5.3 為明確擺放位置,資料夾外部作“V”字形貼付管理。

4.5.6 檔案的歸檔。品質管理課負責質量體系檔案的歸檔管理。

4.5.7 技術部門下發的圖紙、作業標準書不進行回收處理,交由各部門自行處理。

4.6 檔案的更改

4.6.1 檔案內容需要劃改、換頁、換版、作廢等更改時,應由檔案更改提出人員填寫《檔案更改單》,說明更改原因,然後將此單提交本部門責任者確認,報品質管理課審核,再上報最高管理層或管理者代表進行審批,方可實施更改。檔案確定並經過更改後,需發放、回收,應作相關記錄《檔案發放/回收登記表》,確保各部門得到的是最新有效檔案,並在《受控檔案清單》中加以記錄。《檔案更改單》應記入《檔案修訂記錄》。

4.6.2 檔案經多次更改或檔案需進行大幅度修改時,應進行換版,換版後原版檔案作廢,換髮新版本應執行本程式檔案發放和回收的規定。

4.7 作廢檔案的管理

4.7.1 本公司的作廢程式文加蓋“作廢”章,填寫《檔案發放/回收登記表》,定期銷毀。

4.7.2 如因特殊原因保留的作廢檔案資料應在“作廢”標識下加蓋“檔案保留”標識,以防止誤用。

4.7.3 作廢檔案銷毀應填寫《質量記錄/檔案資料銷毀審批表》(見《質量記錄控制程式》),報品質管理課審核,再上報最高管理層或管理者代表批准後,方可實施銷毀。

4.8 檔案的借閱

檔案需借閱時,借閱人應填寫《質量記錄/檔案資料借閱審批表》(見《質量記錄控制程式》)。

4.9 檔案的評審與更新

因外部因素變化或體系改進要求時,檔案應予以評審,評審由品質管理課組織。評審引起的檔案更改執行GB/T19001:2008/ISO9001:2008中4.6條款。

4、相關檔案

《質量記錄控制程式》

5、質量記錄

5.1 受控檔案清單 4.2.3-JL-01

5.2 檔案發放/回收登記表 4.2.3-JL-02

5.3 外來函件收發登記表 4.2.3-JL-03

5.4 檔案更改單 4.2.3-JL-04

5.5 檔案修訂記錄 4.2.3-JL-05

6 附屬檔案

6.1 附屬檔案1:ISO管理 部門受控編號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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