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稅

一般稅的對稱。國家為實現特定目的和滿足特殊財政需要而課徵的稅,又稱特別稅。

簡介

目的稅(purposetax)目的稅又稱“特別稅”、“特定稅”。是以稅收是否具有特定用途為標準的一種分類。目的稅是專門用於某種特定支出或國家作為特殊調節手段而設定的稅種,如日本的地方道路稅,就是專用於道路修建費支出的一種目的稅。
一國稅制中屬於目的稅的稅種不多,但作用和影響較大。以社會保險稅為例,它是專門用於社會福利、保險支出的一種目的稅。這種稅最早由美國於1935年開徵。以後許多國家都建立了社會保障制度,並開徵了社會保險稅。在奧地利、法國、荷蘭、西班牙、瑞典、瑞士、葡萄牙、巴西等國,社會保險稅實行退休金、養老金、救濟金、醫療金等社會保障措施的一種資金來源。
中國為了加強對巨觀經濟的調節和控制,從1982年起先後開徵了燒油特別稅、建築稅、獎金稅、國營企業工資調節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等目的稅。這些稅種的收入雖然不太多,但調節的目的明確,調節作用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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