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爾森褲子索償案

皮爾森褲子索償案:是2007年美國一宗民事官司,廣被視為濫用司法的經典案例。案中興訴人皮爾森(Roy L. Pearson, Jr)是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前法官,2005年光顧一間韓裔人經營的洗衣店後,店員遺失他的褲子,皮爾森為此索償高達6700萬美元。他最後雖然被判敗訴兼要向洗衣店賠償1000美元法律費用,但漫長官司令洗衣店深受壓力,訊審期間,美國濫用司法制度的問題在輿論廣受討論,民間亦發起多場籌款活動支持洗衣店。

皮爾森褲子索償案(Pearson v. Chung是2007年美國一宗民事官司,廣被視為濫用司法的經典案例。案中興訴人皮爾森(Roy L. Pearson, Jr)是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前法官,2005年光顧一間韓裔人經營的洗衣店後,店員遺失他的褲子,皮爾森為此索償高達6700萬美元。他最後雖然被判敗訴兼要向洗衣店賠償1000美元法律費用,但漫長官司令洗衣店深受壓力,訊審期間,美國濫用司法制度的問題在輿論廣受討論,民間亦發起多場籌款活動支持洗衣店。

褲子遺失

2005年5月,華盛頓前行政法官皮爾森把一批衣服交給韓裔家庭經營的洗衣店Custom Cleaners修改,兩天取貨後,他發現其中一條褲子失蹤,要求店員賠償1000美元。
店員拒絕要求,一周后聲稱找回褲子,但皮爾森指褲子不屬他所有,並提供照片說明兩條褲的分別。自威脅採取法律行動後,洗衣店曾分別提出賠償3000美元、4600美元賠償,最後更將賠償額加至1.2萬美元,但全都被皮爾森拒絕,堅持起訴由韓國夫婦Chung Jin Nam 、Chung Soo及其兒子Chung Ki擁有的Custom Cleaners公司,索償額達67,292,000美元。
2007年自訊息在媒體公布後,多國媒體均派人採訪審訊過程。同年4月底,有人在網上發起聲援行動,號召網民向洗衣店捐款。皮爾森個人的離婚官司、欠債、拿取失業援助金的訊息亦一一被媒體披露。

索償計算法

為數6700多萬的賠償,是這樣計算的:皮爾森指,遺失了褲子,令他精神悲傷,要求賠償50萬元;他選擇自行答辯,做自己的律師,一樣要收54.2萬元律師費,200萬是店員違反普通法的賠償。
洗衣店在門外掛上“滿意保證”(Satisfaction Guaranteed)及“即日取貨服務”(Same Day Service)的招牌,成為案中的關鍵。皮爾森聲稱店方不能未能滿足一些客人,亦做不到兩天內歸還褲子的承諾,因此上述招牌屬虛假陳述,存有欺詐成份。
根據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的消費者法例,每欺詐一天可索償1500美元賠償。由光顧至預料官司結束期估計共1200天,此期間他聲稱3名被告違反了12項法例。每日1500元賠償 x 1200日 x 12項違例 x 3名被告,即可得出64800000元賠償。皮爾森所說,餘下的款項會成立基金,教育公眾了解消費者法例對他們的保障。
2007年5月30日,皮爾森把索償額減至5400萬美元,當中50萬是其律師費、200萬是情感及精神損害賠償。此外,沒有汽車的皮爾森說,現在要開車另尋洗衣店,所以Custom Cleaner需要額外賠償15000元,支付他未來十年的租車費,還有5105萬會協助“失望的客人”追討賠償。

敗訴

審訊期間,皮爾森將爭論焦點集中在洗衣店門外的“客戶滿意保證”,指控洗衣店明知不能滿足“一些客人”的要求,卻地作出滿意保證,明顯存心欺騙。洗衣店律師反駁,如果一個“理智”的人被該招牌誤導,這招牌才算有欺詐成份;但在案中,任何“理智”的人均不會相信洗衣店會無限地滿足客人需要。
6月12日,皮爾森聲淚俱下作供,解釋他失去褲子時深感挫敗,還要休息一段時間紓解困抑。雖然如此,洗衣店的律師卻披露,皮爾森與前妻離婚後,銀行只餘下1000至2000美元,現正領取失業救濟金,因此推斷他只想藉一宗小案件敲詐洗衣店。
6月25日,哥倫比亞地區高等法院法官Judith Bartnoff裁定皮爾森敗訴。她指雖然消費者應當受到保障,但如此濫用司法實不能容忍,在判詞中,她指店方的滿意保證應被“合理地理解”、“顧客不能將滿意保證承諾,當成可以滿足無理要求。”她期望今次判決能恢復公眾對司法的信心。
根據法庭頒令,皮爾森須向洗衣店賠償1000美元法庭費用,但洗衣店雖然勝訴,仍要支付數以萬計的律師費用,其代表律師正要求皮爾森賠償律師費。
1992年移民到美國的被告,2000年始買入Custom Cleaners洗衣店,在案件時耗用大量儲蓄,聘請美國律師樓Manning & Sossamon的律師Christopher Manning打官司,他們說移民後的美國夢變成了惡夢,並考慮返回韓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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