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司法局

白山市司法局是白山市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之一。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編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指導監督全市勞動教養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戒毒場所的管理工作。

(三)擬定全市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縣(市)區、各行業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工作。

(四)管理全市地方和國省直企業的司法行政工作。

(五)指導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和法律顧問。

(六)監督指導全市律師工作;指導白山市律師協會工作。

(七)監督指導全市公證工作;指導白山市公證協會工作。

(八)監督指導全市基層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基層法律服務和幫教安置工作。

(九)組織實施國家司法考試相關工作。

(十)負責全市司法鑑定人和司法鑑定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指導白山市司法鑑定協會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槍枝、彈藥、服裝和警車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計畫財務工作。

(十三)指導和監督全市司法行政隊伍建設和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協助縣(市)區管理司法局領導幹部。

(十四)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政策研究和調研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司法局設立政治部(警務處)和11個內設機構:

(一)政治部(警務處)。

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績效考評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建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及相關人事工作;負責縣(市)區考核管理司法局領導幹部;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警務和警銜評授工作;承擔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督察工作。

(二)辦公室。

擬訂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並督促落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和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信息、保密和信訪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通信信息技術網路建設;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統計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財務、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預決算、財務管理、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槍枝、彈藥、服裝和警車等管理工作。

(三)勞動教養戒毒管理科。

監督檢查勞動教養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負責全市勞動教養場所和司法行政系統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康復場所的設定、布局、規劃工作;指導對勞動教養人員的管理、教育、警戒、習藝性勞動和生活衛生防疫等工作;監督管理司法行政系統強制隔離戒毒措施的執行和戒毒康復工作;指導、監督勞動教養場所、司法行政系統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康復場所的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市勞教所突發事件應急指導、協調和處理工作;收集、綜合分析、反饋所內外各種重要情報信息,指導建立勞教所安防和監控系統。

(四)依法治市辦公室(法制宣傳科)。

負責制定全市的普及法律常識和依法治理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普法和依法治理的調查研究和情況綜合工作;培訓普法骨幹;指導各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各地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總結推廣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典型,負責全市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考核、總結和驗收工作;組織、指導法制宣傳報導和對外法制宣傳工作。

(五)律師工作指導科。

指導、監督律師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承擔律師、律師事務所的指導、監督工作;承擔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的指導、監督工作;指導法律援助工作。

(六)公證工作指導科。

指導、監督公證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承擔公證機構、公證員的指導、監督工作。

(七)基層工作指導科。

指導、監督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會同人民法院指導人民陪審員工作。

(八)司法鑑定委員會辦公室。

組織實施司法鑑定管理規定和技術規範;負責市級司法鑑定機構的遴選和管理工作;指導面向社會的司法鑑定資質管理、質量管理和司法鑑定人專業教育培訓工作。

(九)社區矯正工作管理科。

指導、監督全市社區矯正工作;擬訂並指導實施社區矯正和工作計畫;負責社區服刑人員的行政獎勵;指導社區矯正隊伍建設。

(十)幫教安置工作管理科。

指導、監督全市幫教安置工作;擬訂並指導實施幫教安置工作計畫;指導各地創辦過渡性安置實體;協調有關部門共同開展幫教安置工作。

(十一)法規科(法律服務監督科)。

指導全市司法行政法制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執法監督工作;負責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指導仲裁機構登記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對市屬法律服務機構的職業行為進行監督檢查,並對執業人員的違紀行為進行查處;依法對未經司法行政機關批准擅自成立法律服務機構及冒充法律服務人員進行非法法律服務的事件進行查處;依法對全市擾亂法律服務市場的大案、要案進行查處。

(十二)幹部組織宣傳教育科。

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幹部教育、崗位培訓和法學教育工作,組織指導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負責系統先進集體和個人立功受獎的表彰工作;負責司法行政隊伍建設的宣傳工作及幹部培訓工作;承擔國家司法考試工作和司法考試工作的信息化建設。

人員編制

市司法局機關司法專項編制3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紀委書記1名,政治部主任1名;科級領導職數15名。機關工勤人員編制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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