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別

界別釋義

界別
jiè bié
劃分;區別。古有邊界相迎,送不出界的禮節,故稱邊界告別,簡稱界別。
《漢書·西域傳贊》:“ 淮南杜欽揚雄之論,皆以為此天地所以界別區域,絕外內也。”
郭沫若《星空·孤竹君之二子》:“我回想到 唐 虞 以前的人……他們是沒有物我的區分,沒有國族的界別。”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由中國共產黨、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各少數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台灣同胞、港澳同胞和歸國僑胞的代表以及特別邀請人士組成。
七屆全國政協原設有32個界別。八屆全國政協增設了“經濟界”,又將原來的“港澳同胞界”分為“香港同胞界”和“澳門同胞界”,故八屆全國政協共有34個界別。九屆全國政協的界別雖然還是34個,但個別界別的名稱發生了變化,如“香港同胞”界改為“特邀香港人士”界,“澳門同胞”界改為“特邀澳門人士”界,反映出已經和將要變化的香港和澳門的歷史地位;農林界改為農業界,一字之差顯示了政協委員參政議政的天地更加廣闊。
作為愛國統一戰線組織,十屆全國政協共有34個界別,包括中國共產黨、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國民主同盟、中國民主建國會、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國農工民主黨、中國致公黨、九三學社、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無黨派人士、中國共青團、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全國青聯、全國工商聯、中國科協、全國台聯、全國僑聯、文化藝術界、科技界、社科界、經濟界、農業界、教育界、體育界、新聞出版界、醫藥衛生界、對外友好界、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界、少數民族界、宗教界、特邀香港人士、特邀澳門人士以及特別邀請人士。

界別設定與調整及作用發揮的對策研究

一、界別設定與調整的理論依據和實踐探索

社會階層結構變化為界別設定與調整提供了重要的社會基礎。不同的社會發展階段,有不同的社會階層結構。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形成了以專業技術、辦事員、個體工商戶、商業服務員工為主的社會中間層和企業家、經理與國家、社會管理者以及專業技術人員為主導性的現代化社會階層的結構雛形。界別設定與調整,要以現代社會階層結構為依據,充分重視各社會階層群體利益的需求和變化,進一步加強界別履行政協政治職能的組織基礎和完成政協政治任務的組織保障。
界別的動態性為界別的設定與調整提供了重要的前提條件。界別作為中國社會發展的產物,必定隨著社會階層結構的變化而變化,並不是一成不變的。界別設定與調整,要以構成界別的數量和改變委員的成分為主要內容,堅持與時俱進,求同存異,因時制宜,因地制宜,堅持與社會階層結構變化相適應,體現社會階層結構的特點和反映統一戰線內部結構的變化。
界別設定與調整是突出團結、民主主題的需要。只有充分發揚民主,才能鞏固團結。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全體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不同的社會階層有著代表各自不同的利益訴求和願景。通過界別設定與調整,把不同社會階層的代表人士吸收進來,系統地反映本界別或各社會階層廣大民眾的意願及對黨委、政府的意見建議,保障其合法的民主權利。同時,協助黨和政府協調與本界別和各社會階層民眾關係、增進了解、加深理解、消除誤解、達到諒解,實現團結。
界別設定與調整是體現政協特點、特徵和發揮群體優勢的需要。界別作為政協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形式,從履行職能的需要出發,合理設定與調整界別,堅持做到橫向獨立性強,縱向專業性強,內部聯繫性強,把緊密聯繫一定社會階層、具有一定的影響力和凝聚力及號召力的優秀代表吸收進來,參與社會事業的決策,以充分體現政協組織上廣泛的代表性、政治上包容性和群體優勢的發揮。
因時因地制宜地實踐探索。40多年來,杭州市政協在各個歷史階段,對界別的設定與調整進行了積極地實踐探索。據統計,八屆政協與一屆政協相比,設定與調整的界別由25個增加到31個,基本涵蓋了各黨派、各主要社會團體和各社會階層;委員由155人發展到475人,集聚了社會各界和各方面的優秀分子、代表人物。

二、界別設定存在的主要問題

杭州市政協的界別設定與調整,對於履行政協職能和不斷開創工作新局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社會階層結構的變化還存在不足之處,主要是:
組織構架不完善。據有關資料顯示,在我市已成立政協組織的12個區、縣(市)中(濱江區未設政協組織),尚未設定“無黨派”界別,八屆杭州市政協31個界別中,工作性質和職能相近的“共青團界”和“青聯界”、“科協界”和“科技界”、“少數民族界”和“宗教界”分開設定,造成了界別委員資源的分散性。
組織程度不平衡。杭州市政協的界別中除了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等界別外,部分界別除了委員個人具有廣泛性之外,委員的活動是單個的,組織程度較為鬆散。有的界別委員就本界別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所反映界別的意見和建議基本上是零散的,不能系統地、綜合地表達本界別或本階層最具代表性的整體聲音。
委員結構不合理。據有關資料統計表明,在八屆杭州市政協“經濟界”23名委員中,經濟主管部門領導和國有企業的委員明顯多於私營企業、民營經濟、股份制經濟以及外資、中外合資等企業的委員。在80名“特邀人士”界別中,委員身份過雜。“農林界”和“救濟福利團體界”委員的來源渠道明顯過窄。“對外友好團體界”和“無黨派人士”的界別委員與其他界別委員人數相比明顯偏少。

三、界別設定與調整及作用發揮的建議

1、界別設定要調整
增設新的界別。討論法律法規草案是政治協商的內容之一;實施憲法、法律和法規的監督,是民主監督的第一項主要內容,法律界人士在政協組織中可以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建議杭州市政協增設法律界別。市委統戰部、市政協有關部門應在政法部門、律師協會和高等院校等單位開展調研,市政協常委會就法律界別的增設、委員名額和人選等議題進行討論和審議,並作出決定。
調整部分界別。建議杭州市政協將“社會救濟、福利團體”界別調整為“社會福利和勞動保障”界別,吸收勞動和社會保障、社區服務、民政救濟、社會慈善、殘聯等部門和機構的代表人士。將“農業(林)界”調整為“農業界”,吸收不同地區的農民、農村主導產業中不同性質的經濟組織以及農業工作主管部門的代表。將“對外友好團體界”調整為“對外友好界”,吸收民間友好團體組織、涉外部門的代表。
合併部分界別。建議杭州市政協對工作性質和職能相近的“共青團界”和“青聯界”、“少數民族界”和“宗教界”、“科協界”和“科技界”合併為一個界別。
2、委員結構要最佳化
委員的名額確定和協商產生,要向經濟社會發展中占有主導地位的行業和領域傾斜,要向工作性質和職能相近的不同行業、領域、機構和部門等輻射,要代表同一行業、領域、機構和部門的不同層面。
改善委員結構。據有關部門統計資料表明,2005年,杭州民營經濟收入達184.96億元,占市財政收入總額35%,增長速度達25.3%,對當年財政的貢獻度達47.8%;民營資本對全市GDP的貢獻率已超過50%;民營企業為社會提供了166.05萬個就業崗位,杭州市的民營企業已基本覆蓋了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等主要經濟領域,成為全市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和吸納社會勞動力的主要力量。“經濟界”要吸收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中的旅遊產業、大文化產業、商貿和物流業、金融服務業、信息服務與軟體業、房地產業等民營企業代表擔任委員。
增加委員名額。建議將“無黨派人士”界別的委員人數由現在的5名增加到8—10名。將調整後“對外友好界”的委員人數增加到5—8名。
3、界別作用要發揮
創新各民主黨派作用的發揮。與各民主黨派市委和工商聯聯合,開展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大針方針和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等重大課題研究,在取得成果後,召開常委會會議或專題協商會,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具有決策參考價值的意見和建議。政協全委會及政協各種會議,應安排各民主黨派代表以組織名義作大會發言。加大徵集和辦理民主黨派提案的力度。
創新界別活動的形式。積極採取界別縱向聯合和相近相鄰界別的主題討論或其他活動形式。“特邀人士”界別的部分政協委員,可根據本人意願,在不改變委員界別身份的前提下,調整到與委員工作相關的界別活動組。本界別活動,可邀請其他界別的相關委員以個人身份參加。以專委會為依託,組織界別開展有特色的界別專題活動。
創新界別活動的平台。政協例會應開展專題辯論,提高建議案的科學性和可行性。政協的決議案應交各界別辯論,充分體現絕大多數委員對社會重大問題的關注和對解決問題的正確意見。界別專題聽證會、議政會、政情交流會,要突出界別的群體參政形式。應組織相關界別委員列席政府常務會、全體會議,參與政務工作研討,發表意見和建議。通過“界別座談會”、“界別約談會”、“界別沙龍”和“界別之聲”等形式,專題收集反映各界別的“熱點”、“難點”、“敏感”和“冷點”信息。聘請兼職“社情民意信息員”,設立“社情民意箱”。政協要主動徵集黨派和團體提案,提倡同一界別委員圍繞有關專題撰寫集體提案。
創新界別的組織機制。市政協應賦予界別召集人領導界別、管理界別委員履行職能和具有向市政協黨組推薦構成本界別的換屆人選等權力及參與政協常委會與市委、市政府民主協商。市政協應會同組織部門、統戰部門和各民主黨派及有關部門主管單位,制定以委員的產生、管理、退出等為主要內容的制度化檔案。
創新管理服務機制。建立主席聯繫常委、常委聯繫委員、專委會聯繫界別委員活動小組、設定主席接待日等制度。召開情況通報、座談會等,為各界別委員多知情、知實情、多出招、出實招創造條件。開展登門走訪、委員約談、通訊聯繫等,及時了解並切實解決界別委員的實際困難和問題。政協機關要為各界別委員參加政協活動和在基層發揮作用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環境。開展界別委員述職、“先進活動小組”和“優秀委員”等專項評比活動。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