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哈比派運動

瓦哈比派運動

瓦哈比派運動是18世紀興起的一股伊斯蘭運動,要求伊斯蘭精神的更新。該運動對今日的“沙烏地阿拉伯”皇朝扮演重要的角色。

簡介

“瓦哈比主義”源於自18世紀興起的一股伊斯蘭運動,要求伊斯蘭精神的更新。該運動對今日的“沙烏地阿拉伯”皇朝扮演重要的角色。“瓦哈比主義”,它的主張涉及生活各方面。被認為與“漢伯利”(Hanbali)法學派符合。

參與這種運動或持這種主張的人不喜歡用“瓦哈比主義”這稱號。他們愛用“muwahhidun”(意即“一神論”)自稱。‘瓦哈比主義’是其反對者所使用的稱號,但今日這稱呼已為西方學者及大部份阿拉伯人所使用。“瓦哈比主義”一詞源於其創始人艾布都·瓦哈(Abdul-Wahhab)。

關鍵人物

1.伊瑪目沙菲爾(公元767-819)

2.伊瑪目艾哈麥德·本·罕百里(公元780-855)

3.伊瑪目伊本·太米葉(公元1263-1328)

4.伊瑪目穆罕默德·本·阿卜杜·瓦哈卜(公元1703-1792)

5.部落酋長穆罕默德·本·素歐德(沙地)

主角

伊瑪目穆罕默德·本·阿卜杜·瓦哈卜,(公元1703-1792)

簡介:1703年生於沙特利雅德城郊阿衣納地區,10歲通背“古蘭”,受教於其父及著名學者,深受伊本·太米葉的思想影響,1744年,與Dir‘iyya的部落酋長穆罕默德·本·素歐德結成聯盟,傳播他的思想主張。

思想主張

l、淨化信仰(強調信仰唯一神論)。以《古蘭經》和聖訓為其理論基礎,宣傳唯一神論思想,反對具有多神崇拜傾向的行為和言論。嚴禁人們瞻仰聖墓以乞福,並搗毀了一些聖徒的墳墓;對日常生活中的某些習慣也加以禁止,認為有損伊斯蘭信仰。

2、反對異端行為。首先瓦哈比認為伊斯蘭教法中的合法與非法的依據是,安拉降示的《古蘭經》,除此之外,就是先知的聖訓。瓦哈比反對的異端行為,如生日聚會,婦女在靈車後行進,對天房帷幕的典禮以及舉行有蘇非派歌詠和舞蹈的紀念活動。此外,人們日常的生活習慣如:吸菸、喝咖啡、男子著絲緞衣服以及染須、佩帶戒指也被視為異端行為。瓦哈比還查禁那些有多神崇拜傾向內容的書籍。

3、恢復伊斯蘭教法演繹制度。教法演繹是伊斯蘭學者們根據古蘭、聖訓及先賢們的教法論斷因應時事的需要做出的推理性判斷。如:安樂死是否合法等。l教法演繹制度曾在巴格達淪陷後停止運用。

思想的傳播

瓦哈比復興和淨化伊斯蘭教的思想傳布,其範圍超出了阿拉伯半島地區。來自不同伊斯蘭國家的穆斯林到麥加朝覲,他們接受了瓦哈比派的宗教主張,隨後回到自己的國家,將這一思想(又稱瓦哈比主義)引入旁蔗普、印度北部、阿爾及利亞、埃及乃至東非的桑幾巴爾,使瓦哈比派理論由其起源地-納季德地區一直漫延到其它世界各國。

缺點

利用寶劍來傳播他的主張。他沿襲了伊本·太米葉和罕百里教派的傳統學說,在主張上更甚於他的兩位導師,在教規的制訂上更多地涉及日常生活而不是宗教禮儀的細則。瓦哈比不同於伊本·太米葉的另一點是,伊斯蘭傳統派的奠基人都是依靠撰寫文章、編篡著作以及辯論來闡明自己的理論學說,而瓦哈比則是利用寶劍來傳播他的主張。

不恰當的做法及描述

如果說每一種新的召喚都是伴隨以武力的話,那么瓦哈比運動就屬於這種帶有暴力色彩的宗教運動。尤其是這一運動中的某些作法,在當時有悖於穆斯林的宗教情感,如毀壞令人敬仰的先知門弟子的靈墓,使得許多穆斯林對瓦哈比教派懷有敵意。一些東方學家稱瓦哈比為阿拉伯的馬丁·路德。都齊說“馬丁·路德向基督教異端宣戰,而瓦哈比則是反對伊斯蘭教異端行為的鬥士”。

與伊斯蘭原教旨主義的關係

伊斯蘭原教旨思想屬伊斯蘭遜尼派的正統思想,其學說始於公元九世紀伊斯蘭教法學家、聖訓學家伊本·罕百勒創立的罕百里教法學派理論。公元十四世紀,伊斯蘭教義、教法學家伊本·太米葉繼承並發展了罕百勒的學說,成為近代復興伊斯蘭教的瓦哈比宗教改良運動的思想基礎。

何謂伊斯蘭原教旨主義

伊斯蘭原教旨思想的核心是:復歸伊斯蘭教初創時期的原始教義,在伊斯蘭立法及其它領域均以《古蘭經》和聖訓為評判是非曲直的依據;恢復穆罕默德聖人宣教時期伊斯蘭教的純潔性;反對個人及外部因素對伊斯蘭教的影響。

歷史中的記載

瓦哈比是十足的伊斯蘭教原教旨派,嚴禁吸菸、喝酒、跳舞之外,穿緞綢和戴首飾亦在禁止之列。18世紀末,瓦哈比宗派在奧斯曼帝國的範圍內武裝造反,建立瓦哈比政權。到1811年,成為北起敘利亞地中海海岸,南至印度洋,東抵伊拉克,西達紅海沿岸,是622年先知穆罕默德逝世以後以阿拉伯半島為中心的最強大國家,嚴重威脅奧斯曼帝國的生存。

與當今沙特王朝的關係

後者派出以埃及總督為首的大軍進行討伐,經過七年苦戰,瓦哈比政權覆滅,首領阿布杜拉·本·沙地被處死刑。但是瓦哈比王朝並沒有絕嗣,開國酋長穆罕默德·本·沙地的玄孫之子阿布杜勒·阿齊茲·本·沙地在20世紀崛起,繼續以武力推行瓦哈比理論,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攻占麥加、麥地那,於1932年建立沙烏地阿拉伯王國。以後所有歷任國王以至當今王儲,都是他的後代。

客觀的評價

l、在世界日益動盪的局勢面前,一些社會人士試圖以完善或改變現有社會體制,使之更加符合宗教經典和教義條文來號召廣大民眾,實現其獨立自強的社會理想。

2、法國學者米歇爾·卡蒙所說:“我們不得將產生於某種社會環境及特定條件下的宗教政治現象與生髮於一千多年前的具悠久淵源的文化遺產相混淆”

3、混淆的結果,既導致對宗教原教旨思想的誤解,進而殃及伊斯蘭教整體聲譽。在擁有眾多宗教信徒的今天,部分信徒以宗教的名義而進行的活動當然不能代表該宗教的精神實質。

4、然而不能迴避這樣一個鋪天蓋地的現實(儘管這是一種被歪曲的現實):伊斯蘭原教旨主義一詞已廣泛出現在國際政治的用語中,成為東、西方國際關係中的熱點問題,並由某些政治行為及其執行者的言辭進而推衍到對伊斯蘭教和廣大信徒的貶斥。

5、美國另一中東學者J·L·埃斯波西托的一段話,清楚地表明了他的態度和研究視角:“在穆斯林世界而且在西方連續出現暴力行動的氛圍之中,我們所受到的一個誘惑依然是通過宗教極端主義和恐怖主義的視角來觀察伊斯蘭教。由於少數異見者的偏頗行為和被扭曲變態的聲音而使一個偉大的宗教傳統被惡魔化,仍然是我們今天所面臨的真正的威脅,這一威脅不僅使穆斯林世界與西方的關係受到衝擊,而且使西方自身愈益增長的穆斯林人口受到衝擊。”

立場與態度

1、堅持遵循伊斯蘭正統的教法和教義,其來源為《古蘭經》和聖訓。

2、尊重伊斯蘭學者們的思想主張,理性遵行。

3、正確理解伊斯蘭教法學派的產生,客觀對待。

4、反對任何形式的以政治為目的曲解伊斯蘭學者們的思想主張。

5、反對以伊斯蘭教法學派的名義在穆斯林群體中製造分裂。

6、在宣教過程中應儘量避免提及教派或主義。7加強伊斯蘭知識的學習,防範非伊斯蘭思想的侵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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