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毓芝

王毓芝,濟寧直隸州人,曾任任直隸督軍署秘書兼咨議、省長公署秘書,病死於天津。

王毓芝(1875—1933) 字蘭亭。濟寧直隸州(今濟寧市市中區)北門大街人。曾
任北洋政府幣制局副總裁、全國菸酒事務督辦。1905年(光緒三十一年),考取陸軍
學堂,肄業後為曹錕辦理文牘,被賞識,委以機要秘書。1912年,任東三省測繪學
堂書記官、文案提調。1914年4月,任長江上游警備總司令部秘書官。1916年9月,
任直隸督軍署秘書兼咨議、 省長公署秘書。1918年6月,任四川、湖南、廣東、江
西四省經略使署秘書長。
1923年1月,協助曹錕賄選總統,發380名議員每人每月200元(銀幣,下同) ,
並聘為直、 魯、豫三省巡閱使署顧問。9月2日,賄選票價公開定為5000至10000元
不等,以支票支付,計573張;支票簽有蘭記(王毓芝) 、秋記(吳毓麟)等標記,分
別由大有、 勸業、麥加利銀行付款。10月4日,議員鄒瑞彭向北京地方檢察廳舉發
他和吳毓麟等賄賂議員選舉總統之事,並將證據製版送交各報刊發表,使賄選醜行
公之於眾。但他無視輿論,仍為賄選奔走斡鏇,活動於南北軍閥、政客及各國使節
之間。10月15日,正式投票,簽到者593人,曹錕以480票“當選”中華民國第五任
大總統。計用賄費達1356萬元。曹錕就任總統後,委其為總統府秘書長。1924年11
月,曹錕下野,王毓芝被解職。後病死於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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