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屍談價

牽屍談價

2009年10月20日荊州3名大學生救人溺亡後,一艘打撈船遲遲不打撈,稱不談好價錢絕不撈屍體,當時校領導身上帶的現金不夠,答應對方先撈人,剩餘的錢隨後補上,但打撈船船主不乾。其間有女同學“跪求”打撈船船主儘快救人,但對方就是坐在船上不動。無奈,師生們掏出身上所有的錢,湊了4000元交給對方,撈屍者才開始打撈,同時揚言:“錢不到位的話,只打撈一個”。活人不救,只撈屍體,打撈一個1.2萬元,先交錢,後打撈。’對方開口就是這話……”在場的高陽說。

牽屍談價
2009年10月20日荊州3名大學生救人溺亡後,一艘打撈船遲遲不打撈,稱不談好價錢絕不撈屍體, 當時校領導身上帶的現金不夠,答應對方先撈人,剩餘的錢隨後補上,但打撈船船主不乾。其間有女同學“跪求”打撈船船主儘快救人,但對方就是坐在船上不動。無奈,師生們掏出身上所有的錢,湊了4000元交給對方,撈屍者才開始打撈,同時揚言:“錢不到位的話,只打撈一個”。活人不救,只撈屍體,打撈一個1.2萬元,先交錢,後打撈。’對方開口就是這話……”在場的高陽說。打撈船開到後,沒有一點救人的意思,所有的對話都圍繞著一個錢字。“救援的理想時間是溺水後的5-7分鐘,等打撈船趕到的時候,早已沒有‘救人’的希望了。‘見死不救’之所以被誤傳,是因為同學們把在事發現場的漁船和後來趕到的打撈船混淆了。”王珏認為,救援和打撈的基本事實是:前期,漁夫參與了救人;後期,撈屍者拿不到錢不打撈。
現場多名同學證實,打撈船船主挾屍要價。有的目擊者還現場拍下照片為證:畫面上,被打撈上來的一具大學生的遺體被繩子綁著,大半個身子浸在水裡;一名穿白襯衫的老年男子,一邊拉著綁屍體的繩子,一邊擺手和岸上的師生談價要錢,表情木然。撈屍者就乾脆坐在船上等著學校領導派人回校取錢。打撈3具遺體,撈屍者前後一共收取了3.6萬元
比喻一個人為了利益可以將屍體作為討價還價的籌碼,籌碼可以是屍體,也可以是其他令人髮指或無法理解無法接受的事物。
形容一個人為了個人利益可以踐踏一切中華民族傳統,突破人類道德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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