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法小詞典

《物權法》是關於物的歸屬的法律,它的最大意義就在於“物盡其用,定分止爭”,為我們每個民事主體的合法財產提供最充分的法律保護。 《物權法小詞典?物權法名詞術語例釋》的創作便是為了使抽象的法律辭彙還原於我們普通百姓的實際生活,讓《物權法》這一專家立法為我們每個普通公民所掌握。 《物權法小詞典?物權法名詞術語例釋》的體例安排是以《物權法》條文順序為基礎,以辭彙出現的先後為序進行解釋。

內容介紹

《物權法小詞典?物權法名詞術語例釋》介紹:2002年11月,黨的十六大正式提出“完善保護私人財產的法律制度”,一個月之後,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物權法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這樣一場圍繞著《物權法》的巨大爭論也由此拉開了序幕。輾轉5年,前後8次提交審議,在這期間無論是法學學者,還是立法工作者以及各界人士,大家都為其完善獻計獻策,殫精竭慮。
《物權法》既是改革開放以來首部公開聽取民眾意見的法典,也是迄今為止爭論最多的立法草案。《物權法》是關於物的歸屬的法律,它的最大意義就在於“物盡其用,定分止爭”,為我們每個民事主體的合法財產提供最充分的法律保護。只有我們每個人的合法所得能為法律所承認,為法律所保護,這樣們才有創造財富的欲望,才有創造財富的可能,社會物質財富才會積累,此正所謂“有恆產者有恆心”。《物權法》意義重大,與我們每個公民的生活患息相關,但不可否認由於民法學在其千百年的發展中,經過多代法學家的努力,已經形成了一個較為完整、較為抽象的理論體系。表現在《物權法》上,便是大量抽象的法學辭彙的存在。雖其乃智慧的結晶,為世代法律人所稱頌,但同時它又使民法漸漸地超然於非法律人超然於我們的生活。正如歌德所言,“理論是灰色的,生活之樹常青”,真正推動法律進步的根本上是我們的生活,法學家的責任不是簡單的獨善其身,滿足於自己的精妙理論,而是讓我們的百姓真正了解我們的法律,讓法律為人民所服務。因為知法的公民才是我們法治中國之基礎和諧生活之要素、社會進步之動力所在。《物權法小詞典?物權法名詞術語例釋》的創作便是為了使抽象的法律辭彙還原於我們普通百姓的實際生活,讓《物權法》這一專家立法為我們每個普通公民所掌握。
《物權法小詞典?物權法名詞術語例釋》的體例安排是以《物權法》條文順序為基礎,以辭彙出現的先後為序進行解釋。在每一法律辭彙後,我們都對其進行準確定義,並進行詳實通俗的解釋。該書的一大特色便是每一辭彙後都附有該辭彙在《物權法》及其他法律中的具體規定,並配有簡短例子對其進行說明。該書中也有些概念雖然在《物權法》條文本身中未曾出現,但卻在民法理論中屬於基本概念,《物權法小詞典?物權法名詞術語例釋》對其也擇重一併給予了解釋。所以該書作為一精練的法律學習之工具,有助於廣大非法律專業的人了解《物權法》條文本身內容,而且對初學《物權法》之法律學人也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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