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權制

以父系的血緣關係為紐帶結成原始社會基本單位的制度。又稱父系氏族制。繼存時間大體相當於新石器時代晚期至金石並用時代。父權制家庭中的各項事務由父親或年長男人決定。父親是家長,是家庭的統治者,妻子及其子女處於附屬地位,親屬傳襲規則依父系傳遞並按父系計算。

簡介

認為男性是至高無上的存在,女性是下賤且低劣的存在,男性在天賦與智力上遠優於女性的制度。由於男子所從事的畜牧業和農業在生活中逐漸起決定作用,使氏族內男子地位上升。又由於對偶制婚姻的出現,子女的血統關係由確認生母轉為確認生父。這樣就形成了以男子為中心的父系氏族公社。(來源:《現代漢語詞典》)以父系的血緣關係為紐帶結成原始社會基本單位的制度。又稱父系氏族制。繼存時間大體相當於新石器時代晚期至金石並用時代。父權制家庭中的各項事務由父親或年長男人決定。父親是家長,是家庭的統治者,妻子及其子女處於附屬地位,親屬傳襲規則依父系傳遞並按父系計算。
父權制是繼母權制之後產生的。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男子的體力比女子強健,男子在勞動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於是男子在家庭中的主導地位便逐步確立。
從母權制向父權制過渡,經歷了長期的過程。有些民族和地區經過一個母權與父權並存的時期,才過渡到父權制。根據對中國瑤族原始社會婚姻遺俗的研究,從母權制到父權制經過多種形式的鬥爭。比如用勞動報酬反對從妻居;用交納禮銀的辦法補償入贅未滿的期限;男子入贅後逃婚;為了抗拒從妻居用“抱婚”的辦法把姑娘抱回家,等等。
學術界一致認為在家庭發展史上父權制是存在的,分歧點在於有的學者認為人類社會自古至今一直是父權制;而另一些學者認為在父權制之前還有個母權制時期,父權制是家庭發展到一定階段上的產物。《摩西五經》曾經描寫了以父親和父權為中心的一夫一妻制家庭,並認為它是人類最古老的家庭形式。英國學者H.J.S.梅恩在他所著的《古代法律》(1861)一書中也認為父權制是家庭的最初形式。古希臘悲劇作家埃斯庫羅斯的《奧列斯特》三部曲,是用戲劇的形式來描寫沒落的母權制與發生於英雄時代並獲得勝利的父權制的殊死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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