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芝罘區人民法院

煙臺市芝罘區人民法院

煙臺市芝罘區人民法院,位於芝罘島街道佳苑南街18號,是一個具有光榮歷史、優良傳統和輝煌業績的司法機關,它誕生於1948年11月4日,被譽為煙臺市人民司法工作的開元之院。

基本信息

歷史沿革

煙臺市芝罘區人民法院煙臺市芝罘區人民法院
1948年11月4日,煙臺市芝罘區人民法院的前身――山東省煙臺市法院誕生於共和國曙光初露之前,是共和國成立最早的基層法院之一。1949年6月20日,改稱為煙臺市人民法院,1983年更名為煙臺市芝罘區人民法院。

人員情況

該院185名正式人員中,有10人擁有碩士學位,有3人擁有雙學士學位。從事審判工作的法官全部達到本科以上學歷。

機構設定

信息中心
司法技術鑑定中心

糾紛審判庭

民事審判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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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審判庭
勞動爭議審判庭
人身損害賠償審判庭
民事綜合審判庭

民事審判二庭

行政審判庭
審判監督庭

執行局

執行一庭
執行二庭
執行三庭
執行四庭

榮譽

被最高院記集體一等功1次,被省高院記集體二等功4次、三等功1次,並被授予“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省級文明單位”、“全省政法系統先進集體”、“煙臺市法院系統先進單位”、“芝罘區十佳工作部門”、“芝罘區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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