溶劑型低溴環氧樹脂

17.使用經認可的易燃性液體儲存容器調配設備。 18.不要將受污染的液體倒回原儲存容器。 13.以相容物質製成的儲存容器裝溢漏物。

成分資料

中英文名稱

1.環氧樹脂之溶劑:丙酮(ACETONE)
2.溴化環氧樹脂

同義名稱

1.ACETONE: DIMETHYL FORMALDEHYDE,DIMETHYLKETAL,DIMETHYL KETONE,KETONE ROPANE,BETA-KETOPROPANE,METHYL KETONE, 2-PROPANONE,PYROACRTIC ACID, PYRO ACETIC ETHER
2.TETRA-BROMO BISPHENOL A EPOXY RESIN

化學文摘社登記號碼(CAS No.)

00067-64-1(丙酮)
026265-08-7 (溴化環氧樹脂)

危害物質成分(成分百分比)

10---30%(丙酮)

化學性質

揮發性有機物質
危害物質成分之中英文名稱:丙酮(ACETONE)
濃度或濃度範圍(成分百分比):10---30%
危害物質分類及圖式:3(易燃液體)

危害性資料

最重要危害效應

健康危害效應:輕微抑制中樞神經劑,高濃度蒸氣可能引起頭痛、噁心、頭暈、嗜睡、動作不協調和精神混淆、刺激眼睛、吞食或嘔吐時可能倒吸入肺部。
環境影響:丙酮在有氧及無氧狀況下均會迅速生物分解,但丙酮高農度下對微生物有毒。
物理性及化學性危害:液體和蒸氣易燃。其蒸氣比空氣重,會傳播致遠處,遇火源可能造成回火。
特殊危害:--

主要症狀

頭痛、虛弱、睏倦、噁心、酒醉、嘔吐、虛脫、昏迷、皮膚脫脂、皮膚炎、方位感障礙。

物品危害分類

3(易燃液體)

急救措施

不同暴露途徑之急救方法

吸入: 1.移走污染源或將患者移至新鮮空氣處。2.若不適的症狀立即就醫
皮膚接觸:1.以溫水緩和沖洗受污部位5分鐘或直到污染物除去。
眼睛接觸:1.立即將眼皮撐開,用緩和流動的溫水沖洗污染的眼睛20分鐘或直到污染物除去。
2.避免清水進入位受影響的眼睛。
3.立即就醫 。
食入: 1.若患著即將意識喪失,已喪失意識或痙臠,勿經口餵食任何東西。
2.若患者意識清楚,讓其用水徹底漱口。
3.不可催吐。
4.給患著喝下240~300cc的水,以稀釋胃中物質。5. 立即就醫 。

最重要症狀及危害效應

丙酮濃度高於2000PPm可能造成嗜睡、噁心、惡吐、酒醉感及頭暈。

對急救人員之防護

應穿著C級防護裝備在安全區實施急救。

對醫師之提示

誤食時,考慮洗胃及活性碳。

滅火措施

適用滅火劑

二氧化碳,化學乾粉,酒精泡沫。

滅火時可能遭遇之特殊危害

1.液體極易燃,室溫下可能被引燃。
2.蒸氣比空氣重會傳播至與遠處,遇火可能造成回火。
3.會累積在封閉地區。
4.火場中的容器可能會破裂、爆炸。
5.即使被水稀釋的溶液也可能被引燃。

特殊滅火程式

1.撤退並至安全的距離或受保護的地點滅火。
2.位於上風處以避免危險的蒸氣和有毒的分解物。
3.滅火前先阻止溢漏,如果不能阻止溢漏且周圍無任何危險,讓火燒完,若沒有阻止溢漏而先滅火,蒸氣會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和物而再引燃。
4.隔離未著火物質且保護人員。
5.安全情況下將容器搬離火場。
6.以水霧冷卻暴露火場的儲槽或容器。
7.以霧滅火可能無效,除非消防人員受過各種易燃液體之滅火訓練。
8.如果溢漏未引燃,噴水霧以分散蒸氣並保護試圖止漏的人員。
9.以水柱滅火無效。
10.大區域之大型火 災,使用無人操作之水霧控制架或自動搖擺消防水瞄。
11.儘可能搬離火場並允許火燒完。
12.遠離儲槽。
13.儲槽安全閥已響起或因著火而變色時立即搬離。
14.未著特殊防護設備的人員不可進入。

消防人員之特殊防護設備

消防人員必須配戴空氣呼吸器、消防衣及防護手套。

泄漏處理方法

個人應注意事項

1限制人員進入,直至外溢區完全清乾淨為止。
2.確定是由受過訓人員負責清理之工作。
3.穿戴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

環境注意事項

1.對泄漏區通風換氣。
2.移開所有引燃源。
3.通知政府職業安全衛生與環保相關單位。

清理方法

1.不要碰觸外泄物。
2.避免外泄物進入下水道,水溝或密閉的空間內。
3.在安全許可狀況下設法阻止或減少溢漏。
4.用砂,泥土或其他不與泄漏物質反應之吸收物質來圍堵著泄漏物。
5.少量泄漏:用不會和外泄物反應之吸收物質吸收,以污染的吸收物質和外泄物具有同樣的危害性,需置於加蓋並標示的適當容器里,用水沖洗溢漏區域,小量的溢漏可用大量的水稀釋。
6.大量泄漏:連絡消防,緊急處理單位及供應商以尋求協助。

安全處置與儲存方法

處置

1.此易燃物是毒性液體,處理時工程控制應運轉及善用個人防護設備;工作人員應受適當有關物質之危險性及安全使用法之訓練。
2.除去所有發火源並遠離熱及不相容物。
3.工作區域應有''禁止抽菸''標示。
4.液體會累積電荷,考慮額外之設計以增加電導性。如所有桶槽、轉裝容器和管線都要接地,接地時必須接觸到裸金屬,輸送操作中,應降低留速,增加操作時間,增加液體留在管線中之時間或低溫操作。
5.當調配之操作不是再密閉系統進行時,確保調配的容器和接收的輸送設備和容器要等電位連線。
6.空的槽桶、容器和管線可能仍有具危害性的殘留物,未處理前不的從事任何焊接、切割、鑽孔或其他熱的工作進行。
7.槽桶儲存容器可填充惰性氣體以減少火災和爆炸的危險。
8.作業廠所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通風系統,設備應為防暴行。
9.保持走道和出口暢通無阻。
10.儲存區和大量操作的區域,考慮安裝溢漏和火災偵測系統及適當的自動消防系統或足夠且可用的緊急處理裝置。
11.作業避免產生霧滴或蒸氣,再通風良好的指定區內操作並采最小使用量,操作區與儲存區分開。
12必要時穿戴適當的個人防護設備以避免與此化學品或受污染的設備。
13.不要與不相容物一起使用﹝如過氧化物﹞以免增加火災和爆炸的危險。
14.使用相容物質製成儲存容器分裝時小心不要噴灑出來。
15.不要以空氣或惰性氣體將液體自容器加壓而輸送出來。
16.除非調配區以耐火結構隔離,否則不要在儲存區進行調配工作。
17.使用經認可的易燃性液體儲存容器調配設備。
18.不要將受污染的液體倒回原儲存容器。
19.容器要標示,不使用時保持緊密並避免受損。

儲存

1.儲存在陰涼、乾燥、通風良好以及陽光無法直接照射的地方,遠離熱源,發火源及不相容物。
2.儲存區考慮安裝溢漏和警報設備
3.儲存設備以耐火材料構築。
4.儲存區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通風系統,核可的防暴設備和安全的電器系統。
5.地板應以不參透性材料構築以免自地板吸收。
6.門口設斜坡或門檻或挖溝槽使泄漏物可以排放至安全的地方。
7.儲存區應標示清楚,無障礙物,並允許指定或受過訓的人員進入。
8.儲存區與工作區應分開;遠離伸降機、建築物、房間出口或主要通道儲存。
9.儲存區附近應有適當的滅火器和清理溢漏設備。
10定期檢查儲存容器是否破損或溢漏。
11.檢查所有新進容器是否適當標示並無破損。
12.限量儲存。
13.以相容物質製成的儲存容器裝溢漏物。
14.儲桶接地並無其他設備等電位連線。
15.小量儲存於核可的防暴型冰櫃,空桶可能人具有危害性的殘留物人應密弊並分開儲存。
16.儲存易燃液體的桶子應安裝釋壓閥真空釋放閥。
17.依化學品製造廠或供應商所建議之儲存溫度儲存,必要時可安裝貞溫器,以警示溫度是否過高或低。
18.避免大量儲存於室內,儘可能儲存隔離仿火建築。
19.儲槽之排氣管應加裝滅焰器。
20.儲槽須為地面儲槽,底部整個區域應中封住以防滲漏,周圍須有能圍堵整個容量之防溢堤。

暴露預防措施

工程控制

1.分開使用接地且不會產生火花的通風系統並與其他通風系統分開。
2.排氣口直接通道室外。3.供給充分新鮮空氣以補充排氣系統抽出的空氣。

控制參數

八小時日時量平均容許濃度/短時間時量平均容許濃度/最高容許濃度:丙酮:750ppm/937.5ppm/無

生物指標

尿中丙酮 100mg/l(Ns)

個人防護設備

呼吸防護:丙酮2500PPm以下:含有機蒸氣濾罐之化學型化學濾罐式,動力型空氣淨化式、未知濃度:正壓自攜式呼吸防護具、正壓全面型供氣式呼吸防護具輔以正壓自攜式呼吸防護具。逃生:含有機蒸氣濾罐之氣體面罩、逃生型自攜式呼吸防護具。
手部防護:防滲手套,材質以丁基橡膠、Teflom、Viton、4H、Barricade、CPF3、Responder、TRELLCHEM、TYCHEM 10000為佳。
眼睛防護:護目鏡
皮膚及身體防護:上述橡膠材質連身式防護衣,工作靴,洗眼器和警急淋浴設備。

衛生措施

1.工作後儘速脫掉污染之物,洗淨後才可再穿戴或丟棄。且須告知洗衣人員污染物之危害性
2.工作場所嚴禁抽菸或飲食。3.處理此物後,需徹底洗手。4.維持作業場所清潔。

物理及化學性質

物質狀態

液態

形狀

濁狀液體

顏色

黃褐色

氣味

特殊甜味、薄荷味

pH值

--

沸點/沸點範圍

63-56℃

分解溫度

--

閃火點

℉ < 5 ℃
測試方法:開杯

自燃溫度

465

爆炸界限

2.5-12.8%

蒸氣壓

20mmHg

蒸氣密度

2

密度

1.2

溶解度

部份溶於水

安定性及反應性

安定性

正常狀況下安定

特殊狀況下可能之危害反應

1.氧化劑﹝如:過氧化物、硝酸鹽、過氧酸鹽﹞強還原劑及氧化溶劑和鹼的混合物﹝如:氯仿和氫氧化鈉﹞:劇烈反應,增加火災和爆炸的危險。
2.三級丁酸甲、二氧化硫、六氯三聚氰胺:強烈反應。

應避免之狀況

火花、明火、熱、引燃源、長期曝露受熱。

應避免之物質

氧化劑及氧化溶劑和鹼的混合物三級丁酸甲、二氧化硫、六氯三聚氰胺、強還原劑。

危害分解物

熱分解產生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氣體。

毒性資料

急毒性

丙酮
吸入:1.低濃度,沒有急性效應,高濃度下﹝約1000ppm﹞輕微的刺激鼻及咽。
2.濃度高於2000ppm可能造成嗜睡、噁心、惡吐、酒醉感及頭暈。
3.濃度高於10000ppm,可能導致物意識及死亡。
皮膚:1.直接接觸可能造成輕微的刺激。
眼睛:1.高濃度蒸氣﹝1000ppm﹞會造成輕微而短暫的刺激。
2.其液體對眼睛具嚴重刺激
食入:1.刺激咽、食道及胃。
2.大量食入之症狀與吸入情況類似﹝如頭痛、虛弱、睏倦等﹞。
3.若倒吸入肺不會引起致命的肺部傷害。
LD50(測試動物、吸收途徑)5800mg/kg(大鼠,吞食)
LC50(測試動物、吸收途徑)50100ppm/6H(大鼠,吸入)

局部效應

丙酮
500mg/24H(兔子、皮膚)造成輕度刺激
20mg/24H(兔子、眼睛)造成中重刺激

致敏感性

--

慢毒性或長期毒性

丙酮
1.長期或頻繁接觸可能造成批夫脫脂及皮膚炎﹝乾燥、刺激、發紅及龜裂﹞。
2.在1000PPm濃度下,每天暴露3小時,經7至15年會感到鼻及咽刺激,方位感無力。
3.暴露於丙酮下會增加氧化溶劑的肝毒性,例如: 1,1-二氯乙烯、1,1,2-三氯乙烷、氯化碳、氯仿、三氯乙烯、溴二氯乙烯、二溴氯甲烷等。

特殊效應

丙酮
31500μg/m3/24H(哺乳動物,吸入)影響其繁殖力。

十一、生態資料

可能之環境影響/環境流布

1.不會蓄積,大部份丙酮會由呼吸排出,小量丙酮會氧化成二氧化碳經由呼吸及尿中排出。
2.雖然丙酮在有氧及無氧狀況下均會迅速生物分解,但丙酮高 濃度下對微生物有毒。
3.釋放至大氣中,會與氫氧自由基反應﹝半衰期約為22天﹞。
4.釋放至土壤中,預期會進行生物分解。
5.釋放至土壤中,預期會進行生物分解及土壤表面發揮。

十二、廢棄處置方法

廢棄處置方法

1.參考相關法規規定。
2.量小時可於認可的溶劑燃燒爐內燃燒;量大時可於核准之焚化爐內燃燒。
3.廢棄物再處理前,應存於安全容器中。
4.吸收了丙酮的物質可於核准的掩埋場掩埋。

十三、運輸規定

國際運送規定

丙 酮:
1.DOT 49 CFR將之列為第三類易燃液體、包裝等級II。(美國交通部)
2. IATA/ICAO分級:3。﹝國際航運組織﹞3.IMDG分級:
3。﹝國際海運組織﹞

聯合國編號

1866 (樹脂溶液)

國內運送規定

1.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4條
2.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特殊運送方法及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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