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縣審計局

六 七 八

主要職能

一 擬定全縣審計工作計畫,制定審計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二 向縣政府匯報和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巨觀調控措施的建議。
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監督:
1、縣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預算外收支及其他財政收支。
2、縣直各部門、事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
3、鄉(鎮)人民政府財政決算。
4、本縣國有金融機構和地方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狀況。
5、縣屬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國有資產占主導地位企業及其他公有制形式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
6、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和技改項目。
7、縣直部門管理的和受縣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8、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和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9、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國家審計機關進行的審計監督。
四 向縣政府提交縣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交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
五 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情況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六 根據指令和委託,實施對縣管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民眾組織正職領導幹部和縣屬國有企業法人代表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七 組織實施對內部審計的指導與監督,監督檢查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業務質量。
八 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天水市審計局授權和委託的審計事項。

地理位置

地址:甘肅省天水市清水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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