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彝族自治州商務局

(十五)承擔州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一)行政審批服務科。 (十二)人事科(機關黨委辦公室)。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廳〔2010〕42號)和《中共涼山州委 涼山州人民政府關於涼山州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涼委發〔2010〕18號),設立涼山彝族自治州商務局(簡稱州商務局),為州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將原州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定全州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境外就業職業介紹機構認定、初審和監督檢查等職責劃入州商務局。
(二)將原州經委牽頭協調全州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職責劃入州商務局。
(三)取消已由省政府、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四)將招商引資職責劃給州招商引資局。
(五)按要求承擔全州服務業發展工作中組織實施的協調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和國際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訂全州商務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按要求承擔全州服務業發展工作中組織實施的協調職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加快第三方物流發展,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編制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和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促進城鄉市場一體化發展。
(四)承擔牽頭協調全州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規範市場運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酒類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五)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
(六)擬訂促進轉變外貿增長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導對外貿易行業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區的業務工作,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七)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牽頭負責發展服務貿易的相關工作,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八)擬訂應對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的對策措施。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和技術性貿易壁壘等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牽頭開展對外貿易調查、產業損害調查和對經營者集中行為的反壟斷審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和國外對我州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
(九)指導全州外商投資促進和管理工作,參與制訂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統計分析全州外商投資情況,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十)負責全州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出境就業等,承擔境外投資管理的責任,牽頭負責外派勞務和赴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
(十一)管理我州赴境外舉辦的各種商品交易和經貿推介活動,指導監督管理以涼山州名義在境內舉辦的各種商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等活動。
(十二)規劃全州商務系統電子政務、公共商務信息服務體系建設並組織實施,推動電子商務發展。
(十三)指導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和再生資源回收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組織協調全州口岸聯檢聯運中的規劃、建設、管理等工作。
(十五)承擔州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六)承辦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涼山彝族自治州商務局設1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制定機關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綜合協調、會議組織、公文處理、秘書事務、新聞宣傳、政務信息、政務公開、政務督辦、績效考核、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來信來訪、接待等機關日常政務和行政事務;負責局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和基本建設工作;指導監督直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和基本建設工作。
(二)綜合與電子商務科。
研究提出全州商務發展和對外開放戰略,編制起草商務發展中長期規劃,統計分析商務運行狀況;研究提出促進商務發展的財稅、金融等政策建議;組織起草地方商務規範性檔案,負責審核有關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法制宣傳,指導全州商務系統依法行政;承辦本部門行政訴訟、行政複議、組織聽證及行政賠償等事務;負責草擬綜合性重要文稿,組織重大課題調研;負責商務系統信息化建設,推動電子商務的套用與發展,承擔局電子政務、政府網站及辦公自動化管理工作;承擔商務志編纂工作。
(三)服務業發展科。
按要求承擔服務業發展工作中組織實施的協調工作,擬訂相關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匯總分析全州服務業運行發展情況,提出解決相關問題的意見和建議;編制第三方物流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管理以涼山州名義在境內舉辦的各種商貿交易會、展覽會和展銷會等活動。擬訂商貿服務業發展戰略、行業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餐飲、住宿和居民服務等商貿服務行業管理;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社區商業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局屬企業的管理、指導企業改革;推動流通體制改革和連鎖經營、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
(四)市場運行調節科(涼山州酒類流通管理辦公室)。
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提出市場運行及調控政策建議;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重要消費品儲備(肉類、食糖、邊銷茶、小包裝食品等)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承擔生豬屠宰管理的相關工作和繭絲綢協調工作;承擔酒類流通監督管理職責;參與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市場秩序執法科。
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履行市場綜合治理和監管職責,完善市場秩序舉報投訴服務網路建設,受理商務領域違法違規、擾亂市場秩序案件(線索)的舉報投訴;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參與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工作。
(六)市場體系建設科。
擬訂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政策措施;編制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流通標準化;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促進城鄉市場一體化發展;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直銷、汽車流通等進行監督管理。
(七)對外經濟貿易科。
擬訂進出口貿易發展戰略,研究提出加快外貿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編制進出口商品中長期發展規劃和一般貨物進出口年度計畫,承擔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的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管理進出口商品配額;建設外貿促進體系,指導赴境外各種經貿交易會、展覽會、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指導協調外貿信用體系建設和外貿運輸業務;承擔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負責反壟斷相關工作;負責加工貿易和服務貿易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指導對外承包工程項目;擬訂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承擔外派勞務和赴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管理全州承擔的國家對外援助任務,負責多雙邊對我州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目下外國政府對我州的贈款);承擔機關並指導商務系統外事聯絡工作,管理商務因公出國(境)事宜,承辦重要商務外事活動;承擔商務涉外宣傳工作。
(八)外國投資促進科。
指導外商投資管理工作,研究我州外商投資現狀及發展趨勢,參與擬訂全州利用外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外商投資統計;依法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指導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業務和增資工作,指導外商投資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負責全州外商投資促進工作,擬訂外商投資促進中長期規劃和利用外資、改善投資環境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牽頭外資併購工作;建立引資項目庫和資源庫,跟蹤促進重大外資項目;規範對外招商引資活動,協調組織跨區域大型投資促進和外資政策宣傳,建立和完善多層次的投資促進工作網路體系,承擔與境外投資促進機構及商會、協會的聯繫與交流;指導協調州內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工作。
(九)口岸辦公室。
代表州政府協調服務各口岸部門實施“大通關”綠色通道的工作;組織協調口岸聯檢聯運中各部門(企業)的工作關係;協調海關、檢驗檢疫局、民航、鐵路在對外貿易中涉及出口業務的協調工作;牽頭做好我州口岸的規劃、建設、管理等工作;承辦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辦公室。
指導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和舊金屬回收等再生資源回收工作;對舊貨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老舊汽車報廢更新管理和舊機動車交易市場的管理;負責全州炸藥雷管等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全州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企業的行業管理。
(十一)行政審批服務科。
負責受理和辦理州人民政府公布的涉及本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按照本部門的授權對州級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審批(核准、備案);對需要上級審批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審核、轉報;對需要進行專家論證、部門會審等行政審批事項進行組織、協調;對本部門在政務服務中心的視窗和工作人員進行管理,完成本部門和政務服務中心交辦的相關工作。
(十二)人事科(機關黨委辦公室)。
承擔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勞動保障等工作;指導全州商務人才隊伍建設和商務行業商會、協會等社團組織工作;負責出國人員政審工作。
(十三)離退休人員工作科。
負責貫徹落實有關離退休人員的方針政策和規定;負責落實離退休人員政治經濟待遇;指導所屬企業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企業的黨群工作。

人員編制

涼山彝族自治州商務局機關行政編制26名。核定局長1名、副局長3名;專職機關黨委書記1名(副縣級);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辦公室主任1名(副縣級);正科級領導職數16名(含機關黨委副書記1名,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辦公室副主任2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2名。
單獨管理行政編制15名(人員實行出二進一,編制隨人員減少由編辦收回)。
州紀委、州監察局派駐紀檢監察專項編制3名。其中:紀檢組長1名,監察室主任(紀檢組副組長)1名。按照州紀委、州委組織部、州委編辦、州監察局《關於明確州政府工作部門和州級有關單位紀檢監察機構的通知》(涼紀發〔2010〕20號)規定管理。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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