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福潤事件

另外通知江南各省查辦,除海富潤所供裕興帽店老闆袁國祚外,所有傳經供飯之人,要另行逐一緝拿研訊。 此時,兩江總督薩載也接到朱椿來咨,咨文稱:“拿獲回匪海富潤,搜出漢字書五種,回字經二十一本。 嗣後各省督撫遇有似此鄙俚書籍,俱不必查辦,將此一併傳喻知之。


海富潤,廣東崖州(今海南省崖州)三亞村人,回族。清乾隆三十九年(公元1774年),離家北上學習伊斯蘭教知識,先後在廣西、湖南、湖北、安徽、陝西等地遊學,並在陝西大荔、渭南等地清真寺內長期進修,學有所成。
清乾隆四十六年(公元1781年),海富潤結束了七年的遊學生涯,自陝西啟程返鄉。途經漢口時,因病暫住觀音橋禮拜寺內,在此結識了裕興帽老闆袁國祚。袁國祚,又名袁二,字景初,江寧府上元縣(今江蘇南京)人。出身經學世家,對伊斯蘭教滿懷熱忱,他曾於清乾隆四十三年(公元1778年)捐資刊刻劉智所著的《天方至聖實錄》,並為之作序。他非常體諒那些迢迢數千里負笈遊學的念經人,當得知海富潤染病住在禮拜寺內時,主動前往住處探望,並贈送《天方至聖實錄年譜》等伊斯蘭漢文經籍十餘部。海富潤痊癒後,便攜帶這些經書自漢口南歸。
此時,正值蘇四十三領導的回、撒拉等族穆斯林起義失敗之際,各省督撫官員皆奉旨緝查“匪徒”及違礙書籍。海富潤行至桂林時,因自己髮辮病癒後脫落,招致巡查官兵的注目。官兵見他初蓄髮辮,狀似還俗僧人,於是叫來問話。海富潤答道:“小的名叫海富潤,系廣東崖州三亞村回民,遊學已閱七年,發因病脫,新蓄未長。”官兵查其行李,從中搜出所攜帶的經書,隨即上報知府。桂林知府貴中孚查看了《天方至聖實錄年譜》等經書後,以書名“至聖實錄”及其內容僭妄狂悖荒唐為由,拿海富潤下獄。
在中國封建主義社會中,都有避諱之說。如在清朝,玄字、燁字、胤字、弘字等,都要缺末筆,因為這些字都被皇帝的名號採用過,再如寫玄燁的“燁”字及弘曆的“歷”字時,還要在燁字旁添寫“燁”字,在歷字旁添寫“歷”字,為此燁字應以燁字恭代,歷字應以歷字恭代,如果不按此規定,就會被以不知避諱、僭妄之罪論處。據此,海富潤所攜帶的《天方至聖實錄年譜》中,“至聖”的“聖”字就屬未敬避康熙的廟號“聖祖”,“實錄”兩字則只能由“帝王紀載”之用,如《高宗乾隆皇帝實錄》等。知府貴中孚想以此請功領賞,於是借題發揮,拿海富潤下獄,逼問事情緣由。海富潤如實供道:“小的是廣東瓊州府崖州三亞村回民,乾隆三十九年四月,小的自家起身,到廣西,湖南,湖北、安徽、陝西,除安徽無人傳經,其餘俱有傳經供飯之人。至四十六年十月間到湖北漢口觀音橋禮拜寺養病。本年春間,有江南袁二在漢口禮拜寺左首相離二十多房子開張帽鋪,送小的《天方至聖實錄年譜》一部十本,《天方三字經》一本,《五功釋義》一本,《清真釋疑》一本,《天方字母解義》一本。是書板是江南才有。袁二人人稱為太爺,約六十多歲,中樣身材,蒼白鬍須。”
桂林知府將此詳稟廣西巡撫朱椿。朱椿將漢字書五種逐一簽出開單進呈皇帝御覽,恭折由驛馳奏。另外通知江南各省查辦,除海富潤所供裕興帽店老闆袁國祚外,所有傳經供飯之人,要另行逐一緝拿研訊。湖北巡撫姚成烈接到朱椿來咨,當即經密委司道前赴漢口鎮將袁國祚拿獲,搜出所存書籍。
提訊中袁國祚供道:“系江寧府上元縣舊教回民,年已七十。其書皆得自江寧已故回人劉智從回經譯出,給同教回民誦習,伊曾轉送廣西盤獲之海富潤五種,並未傳給民人誆騙銀錢,亦無別項不法事情。”姚成烈又傳詢保、鄰舍,都供稱袁國祚在漢貿易,實系安分守法,遂將所辦理之事一一回稟。
此時,兩江總督薩載也接到朱椿來咨,咨文稱:“拿獲回匪海富潤,搜出漢字書五種,回字經二十一本。訊據供有同教之江寧袁二送《天方至聖實錄年譜》等書,板片現在江南等情。查漢字書內語多狂悖,簽出進呈恭奏:飛咨檄飭所屬將袁二所贈海富潤各書籍、板片搜查解京銷毀,並嚴查袁二及作序之華亭縣人改紹賢及著書之劉智、金天柱等,速拿到案,迅速辦理”。薩載看過咨文後,立即命地方官員查辦。
江寧布政使劉墫同上元、江寧、華亭等縣查拿劉智、金天柱、改紹賢及袁國祚家。此時劉智早以去世多年,金天柱也久經外出,不知音訊。官府無從追查,後將劉智之孫劉夢義拿獲。
經審訊得知《天方性理》、《天方典禮》兩書板存鎮江譚在文家,遂又通過鎮江官府將譚在文連同書本、板片查抄。時任提督衙門書辦的改紹賢,也被松江府飭發到縣訊問。不僅如此,兩廣總督還令皂司及雷瓊道府搜查了省城禮拜寺及遠在崖州三亞的海富潤家,雲貴總督富綱也密札石屏州知州親赴為《天方至聖實錄年譜》作序的、年已八十六歲高齡的賽璵家搜查。其它各省官員也在慌手忙腳地查拿曾給海富潤傳經供飯之人。一時間,普天之下回民皆“賊”。
朱椿將此事寫成奏摺上呈乾隆帝,他在奏文中詳述了查拿海富潤案件的經過,奏文說:“查其行李,箱內有抄錄回字經二十一本。據稱或系自抄,或系買來,至其中有無違礙,無從識辯。又漢字《天方至聖實錄年譜》一部十本,《天方字母解義》一本,《清真釋疑》一本,《天方三字經》一本,俱系江寧回人劉智所著,袁國祚等於乾隆四十暨四十三等年刊行,板系袁氏家藏。各書內大意通系揄揚西域回教國王穆罕默德之語,其書名“至聖實錄”已屬僭妄,且以本朝人譯刻而於廟諱御名不知敬避。又序,引,凡例、紀事,辯論等類,狂悖荒唐之處不一而足。嚴訊海富潤,據供於乾隆三十九年間自籍起身,歷經廣西,湖南、湖北,安徽,陝西等省,除安徽無人傳經外,其餘均有傳經供飯之人,而在陝西大荔,渭南等縣最久多所帶前項五種漢字書系四十六年自陝西回至漢口,因病居住禮拜寺,有寺側開張帽店之同教江寧人袁二所贈等情。並據兩司稟同前事,由臣查回字經二十一本。臣因愚昧,不能辨識有無違礙之處,而漢字五種實多狂悖荒唐。且該犯系陝西回粵,恐系甘省番回漏網逆黨。其供認各省均有傳經供飯之人,似此煽惑人心,尤應逐一究明,從重案擬治罪。臣現在提犯研鞫確實情節,飛咨該犯原籍廣東,嚴查有無另有悖逆不法字跡;並咨江南暨各省督撫查繳前項書籍板片,解京銷毀;並咨拿譯刻,散布暨著書、贈書各犯審擬治罪。謹將搜獲各書敬繕清單同書咨部,恭呈御覽;所有盤獲回匪搜獲書籍緣由,恭折由驛馳遞奏聞。伏乞皇上睿鑒。謹奏。”
乾隆大帝看過奏章後,考慮到西北地區蘇四十三起義剛鎮壓不久,回民緊張情緒尚未穩定,擔心由此激起民變而“不勝其擾”。因此,精於統治權術的乾隆大帝不但沒有深究此事,相反卻降旨斥責查辦官員,這使本想藉此博得皇帝賞識的朱椿等人,一時間不知所措。
乾隆大帝在給朱椿的上諭中說道:“據朱椿奏盤查回匪、搜獲書籍,現在嚴辦一折內稱:據桂林府知府貴中孚稟報,盤獲廣東崖州回民海富潤有抄錄回字經二十一本,又漢字《天方至聖實錄年譜》等書,系江寧回民劉智所著。書內大意約略,揄揚西域回教國王穆罕默德之意居多。據該犯供稱,得自江南回民袁二所贈。已咨各督撫查繳書籍,恐系甘省漏網逆黨以此煽惑人心,現在逐一嚴究,從重審擬等語。所辦殊屬過當!甘省蘇四十三系回教中之新教即邪教也,至今已辦盡根株。其於舊教回民,各省多有,而在陝省及北直居住者尤多.其平日所誦經典亦系相沿舊本,並非實有謗毀,顯為悖逆之語。且就朱椿現在簽出書內字句,大約俚鄙者多,不得競指為狂悖。此等回民愚蠢無知,各奉其教,若必鰓鰓繩以國法,將不勝其擾。況上年甘省逆番滋事,系新教與舊教相爭起釁,並不借經典為煽惑。朱椿獨未聞知乎了朕辦理庶政,不肯稍存成見。如果確有悖逆狂吠字跡,自當按律嚴懲,不少寬貸。若如此等回教書籍,附會其詞,苛求字句,甚非朕不為已甚之意。此事著即傳諭朱椿並畢沅等,竟可毋庸辦理。嗣後各省督撫遇有似此鄙俚書籍,俱不必查辦,將此一併傳喻知之。欽此。”
該上諭遞往各省巡撫衙門後,乾隆大帝又相繼接到湖北巡撫姚成烈、江蘇巡撫閔鶚元及兩江總督薩載等人關於查辦該案中贈書、作序、刊書之人的摺子。這使本不願看到事態擴大的乾隆大帝極為惱火。遂通飭各省督撫立即省釋拘押人員,停止查辦,並以朱椿不諳事理輕重,將其革職降二級調用。此外,各省參與查辦該案的官員,均受到降旨斥責。
乾隆大帝在給兩江總督薩載的上諭中說:“薩載接準朱椿咨會,並不權衡事理之輕重,遽行飛飭各屬將改紹賢等搜查解押究審,如此矜張辦事,殊非大臣實心任事之道,實屬可鄙可笑。薩載久任封疆,在督撫中尚屬老成歷練、明白曉事之人,乃亦與朱椿之初任巡撫、遇事茫無主見者相同,能不知所愧乎?地方大吏遇有奸民倡立邪教即惑眾斂錢之事,自當實力嚴查究辦,務淨根株,以除風俗人心之害。若回教民人,各省多有,無論西北省分,居住者固多,即江南一帶零星散處,其飲食作息俱與平民相等,不過不食狗豕肉耳。如以傳習經典與邪教悖逆之書一例查辦,則安分守法之回民轉致無所措其手足。且從前山東王倫及甘省王伏林等滋事不丸回民中即有首先奮勇打仗者,即上年蘇四十三之事,其舊教回民倡義率眾協同官兵剿捕,甚為出力,經朕節次獎賞,則朕之視回教民人皆吾赤子,各省督撫安得歧而二之乎?現在所辦此案查拿之改紹賢諸人,雖已據薩載折內聲明業經遵旨概行省釋,其書籍、板片亦即給還,並當出示詳晰,曉渝回民務使循分守法,各安本業毋致惶擾累。”
至此,驚擾大半箇中國,使當時穆斯林民眾人人自危、膽戰心驚的“海富潤案”告終。儘管該案的解決是以乾隆大帝為了達到其羈縻政策的需要,在統治權術上所做出的讓步實現的,但客觀上壓制了當時各地政府滿族、漢族官員歧視和迫害穆斯林之風,使他們在這方面借題撈取政治利益的行為有所收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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