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水製鹽

至道光年間,濤雒鹽場始定曬鹽開止日期,產鹽由灘池日曬而成。 清中末至民國期間,日照製鹽仍盛行此法並形成曬土、淋鹵、曬鹽的工藝流程。 1937年,鹽業政策為民制官收、民運官銷,因“七七事變”,日照淪陷未及時實行。

生產工藝

古時鹽產皆出於煎制。即把海水汲入鍋一類的容器中,用柴火草在下面燒,把水分蒸發掉。器皿中便留下一層又白又細的鹽了。唐代鹽的製法,仍採用煎的方法。
後來,濤雒鹽民經過長期積累,創造了“開溝引水,鋪設曬土場,撒土淋鹵”的方法,初步形成了“先制鹵,後煎鹽”的生產工藝,使鹽業生產提高一大步。
清初,逐漸由煎改曬,不過這是曬鹽處於萌芽狀態,知道清代中期,日照製鹽仍煎曬兼用,舊縣誌載:“濤雒場春秋刮南風,南風至則天晴;秋冬刮北風,北風至土燥也,鹽池以磚石為之,形如棋盤。”4至8月,一日每池成鹽大池有百餘斤。“冬四五日方成,大池不過七八十斤。蓋陰晴燥濕不同之故。向無開曬止曬之例,晴則聽民灘曬,雨則以鍋煎濟之。”這是清嘉慶年間由煎制過度為曬制的一個縮影。
至道光年間,濤雒鹽場始定曬鹽開止日期,產鹽由灘池日曬而成。清中末至民國期間,日照製鹽仍盛行此法並形成曬土、淋鹵、曬鹽的工藝流程。但土淋灘費時、費工,且受曬土場的限制,遠遠不能適應於規模較大的海灘。
1942年,國民黨的何志斌部隊在王家灘北門外開挖鹽田,從膠州請師指導海灘曬制,當年產鹽。1943年至1944年,八路軍濱海軍區警備團一面打仗,一面生產,建成安東衛鹽場,灘田均為海灘,分納湖、制鹵、結晶、扒鹽、歸挖等工序。後來濤雒鎮製鹽也因襲此法。
新中國成立後,製鹽工藝及製鹽技術等各方面發展很快,不斷向生產的深度和廣度發展。1952年,建立鹽業氣象站。1953年,初步重視結晶管理,延長了曬期及進行老鹵分曬結晶。1954年至1955年,全面推行冰下抽鹼,推行了天氣異變處理技術,減少了降雨損失,並建立了化驗室,開始化驗指導生產。1956年至1957年,全面推行留碴鹽。各場務所修建了水庫,水閘等保鹵設備,存鹽挖台,防洪防潮,保證了安全生產。
到1960年,又有廒頭建成並相繼投產,在日照鹽業史上是一次大的飛躍。在這當中,又推行了鹽業生產的“水、鹵、結、灘、工、藝、管”七級綱要,改造了風魔機,提鹵機、揚水小風車、污碴器等鹽田設備。1966年,開始添置機械動力設備、柴油機等7台,實行了早晨續鹵、灌池漂花、定深定度、老鹵分曬等工藝措施。1970年,老灘又實行技術改造,鹽田向著“鹽田結構合理化、生產機械化、工藝科學化”及揚水、制鹵、結晶、歸坨“三化”、“四集中”的方向發展,到1982年新建社辦鹽場。另外從1978年開始實行塑模氈蓋結晶池,到1983年社營鹽場結晶池基本裝配了全塑收鹽設備,進入70年代逐步用小車代替肩挑框抬,大大減輕了勞動強度。1981年,社營鹽場逐步配備了管道收鹽機,其他鹽田設備,如壓池機、運鹽機、自動翻斗車、輸送機、鈾流泵等,亦均在各場套用,達到半機械化生產,使生產效益大增。
新灘塑氈和機械作業使得“新、深、長”工藝順利套用,各場均推行“新鹵灌池、老鹵下卡、三段分曬、半年扒鹽”的工藝。1983年,王家灘鹽場實行塑模氈蓋,加鹵串聯,死碴鹽板,活碴結晶,清鹵漂花,鹵深三十,管道輸洗,分級篩選,一次入挖,文明生產“四十字訣工藝路線,並在全國推廣,濤雒鎮鹽業亦用此法。這年冬全鎮打破冬季不產鹽的慣例,施行越冬鹽工藝慣例,初獲成效。在數量增加的同時,鹽的質量也得到很大提高,無二等鹽。在鹽的品種方面,近幾年也有所增加,除大鹽粒、中鹽粒外,又增加了受用戶歡迎的小鹽粒、灘曬精製鹽和粉鹽。
濤雒鎮東西灶子、莊家坨以及廒頭等村皆因製鹽而起。

製鹽傳統工藝相關器具

耙子(木製,竹齒)、刮板(長1.3—1.4米、寬20—30厘米)、大筐(紅柳條編制)、竹筐、木掀(一般用槐木做成)、澇囤(用土堆成,底坑用疏解結成的檁子鋪墊)、瀘里(三角形坑)、垸子(類似筐,用柳條編制)、地槽溝、存鹵池(地面用磚鋪成)、曬鹽池(曬鹽池用鵝卵石、青石板鋪成)、灶(存放鹽)、坨(存放鹽的地方)。製鹽作為一個生產行業,無固定傳人,其伴隨著朝代的更迭,人類的發展,製鹽技藝逐漸提高。

傳統製鹽工藝流程

1、 用耙子、刮板將灘場上曬好的鹽鹼土颳起、堆積。
2、 使人共用大筐將鹼土抬到澇囤里用以淋成漿,俗稱“頭漿”。澇囤用土堆成,底坑用秫秸結成的檁子鋪墊。
3、 漲潮時將漿溝里的海水引到瀘里備用。
4、 用垸子將瀘里的海水抬到澇囤,拎起頭漿滷水,用地槽溝引到存鹵池。
5、 再用玩子將頭漿滷水抬到曬鹽池,曬鹽池用鵝卵石、青石板鋪成,七、八、九三個月曬鹽。
6、 鹽曬好,用竹筐抬到灶上存放。

鹽政

鹽為人們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鹽稅是國民經濟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歷代統治者都十分重視鹽的生產與流通。據文字記載:夏時,山東即開食鹽貢賦之先河;周朝,便征鹽以致國用;春秋是,齊桓公採納管子創立宦海學說,對鹽實行專賣;漢武帝時,採納桑弘羊等人鹽鐵官營之策,把戶銷眼鐵權收歸國有,由朝廷任命鹽鐵官直接管理。魏晉至隋初,本地鹽的生產、運銷、販賣由鹽民自由經營,官府徵稅。隋文帝開皇三年(583)規定鹽為官府與百姓共有,實行無稅制。唐初沿隋制,肅宗至德(756—758)以後,實行鹽業專賣制度。凡製鹽之人,經過官府許可著其戶籍,名叫“亭戶”、亭戶所制的鹽,全部由官府收買,再銷於民。這種方法簡稱為“民制”、“官收”、“官運”、“官銷”,爾後,實行劉宴的方法,製鹽歸民,由官收買,就是鹽場把多收來的鹽加稅於鹽價之中,以新價轉銷給商人,由商人自由運銷,這種方法簡稱為“民制、官收、官賣、商運”。由於交通不便,商人往往多運銷於近便之地。因而,偏遠鄉村有缺鹽之患,於是劉宴便命將官鹽儲備於偏遠地區,在商人不去銷鹽而鹽貴之時,銷售官鹽。這種官鹽叫做“常平鹽”。五代時,實行官運、官銷或商運、商銷。宋、元各代,實行“專商”引岸制度,商人憑特許證引即到鹽場買鹽,按照規定地區銷售。明、清時期,商人各自獨占一定“引岸”,世代承襲,產有定額,運有定引,銷有定岸。鹽之運銷全由商人包辦。濤雒場的鹽行銷莒州、蒙陰、日照、沂水、郊城、費縣、諸城幾岸。清道光十三年(1849),日照、莒州、沂水等商販疲乏,統改官辦。
從清末到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帝國主義通過以鹽稅為擔保的貸款,控制了中國的鹽務,產銷仍為封建的“引岸”專商多壟斷。1913年,濤雒“鹽區域”一為民岸,行銷日、莒兩縣之地,民運民銷為自由;一為商岸,行銷臨、郯、費、沂四縣為專商。1937年,鹽業政策為民制官收、民運官銷,因“七七事變”,日照淪陷未及時實行。雜牌軍及日偽輪番收稅,鹽民負擔加重,鹽產被遭掠奪。1941年,濱海解放區建立了鹽務署,實行製鹽自由與民主政府進行交易制,把產、銷、稅結合起來,實行輕稅行銷政策,促進了鹽業生產的發展,保證了解放區軍需民食,支援了革命戰爭,從此,封建的專商制度徹底廢除。
新中國成立以後,人民政府有計畫、有步驟的改造了封建的一套鹽務制度,建立了集體所有制的鹽場。同時採取了“公私兼制”、“提高質量”、“稅不重收”的政策,使鹽業生產迅速得到恢復和發展。濤雒鎮原有的廒頭鹽場、紅旗鹽場、臨界處有虎山鹽場,除了能生產原鹽外,還有粉鹽、精鹽、加碘鹽、商鹽、小粒鹽等品種,使日照的原鹽產量比舊時大大提高。為了防治地方性甲狀腺腫病,自1983年10起,由基層供銷社對病區民眾進行普及碘鹽供應。

重要價值

製鹽業曾經是濤雒鎮及東港區沿海的支柱產業,早就了當地經濟的繁華和悠久的歷史。

1、 歷史價值。

由於製鹽具有“官辦”、“民需”特徵,歷代統治者都十分重視鹽的生產與流通,通過挖掘製鹽的傳統工藝,對研究歷代朝野同志情況和百姓生活、了解當時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狀況具有重要意義。

2、 經濟價值。

通過對傳統鹽業生產文化的挖掘、整理、賦予它時代內涵。當前,現代化製鹽已取代了傳統製鹽方式,同時,西部地區礦鹽的發展逐步取代沿海製鹽,傳統的製鹽方式杯淘汰,其製作工藝逐漸杯人民遺忘。
日照作為沿海地區,有天然大鹽場,海水製鹽傳統技藝世代流傳,製鹽業歷代都作為政府的一大產業,並由製鹽衍生了深厚的歷史文化。海水製鹽傳統技藝具有一定的歷史、文化、科學價值。但由於經濟效益的驅使,以及現代化製鹽技術已經取代傳統的製鹽技術,傳統的工藝設備如風魔機、水車等已經基本被淘汰,傳統製鹽技術瀕臨滅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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