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區水利局

基本簡介

根據《烏海市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南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烏黨辦發[2010]8號)精神,設立烏海市海南區水利局,為烏海市海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水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二)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全區水利規劃和政策,組織編制全區水利規劃。負責提出全區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劃和方向、國家、自治區、烏海市以及區級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全區水利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擬訂轄區內重要河流、水域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地表水、地下水的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四)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指導、監督全區防汛抗旱工作,對轄區重要河流、水域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編制全區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務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指導和推動節約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全區河流、水庫及河口的治理和開發,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
(七)指導農牧區水利工作。組織協調全區農田草牧場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牧區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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