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黃拆遷自焚事件

2010年9月10日上午,江西省撫州市宜黃縣鳳岡鎮發生一起因拆遷引發的自焚事件,三人被燒成重傷。事件發生後,三人被送到南昌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進行搶救。9月18日凌晨1時左右,傷者葉忠誠因傷勢嚴重經搶救無效死亡。在輿論的密集關注下,江西撫州宜黃“9·10”拆遷自焚事件有了最新進展。9月17日,宜黃縣委書記、縣長被立案調查,率隊拆遷的常務副縣長被免職。10月10日,江西省委宣傳部發布新聞稱,宜黃縣委書記邱建國已被免職,縣長蘇建國也被提請免去縣長一職,此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宜黃縣委常委、副縣長李敏軍已經被免職。

事件簡介

2010年9月10日上午,江西省撫州市宜黃縣鳳岡鎮在拆遷期間發生一起燒傷事件,拆遷戶3人被燒成重傷,隨後,3名傷者被緊急送往南昌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進行搶救。事件發生後,江西省委、省政府派出調查組,於15日前往宜黃縣展開調查,疑為自焚。2010年9月18日1時左右,傷勢嚴重的葉忠誠因搶救無效死亡。現年79歲的葉忠誠是拆遷戶鍾如奎的大伯。目前,撫州市有關部門正在進一步與家屬溝通,協商解決善後事宜。

事件經過

對峙
時間已到8時40分,鍾如翠端著一碗蛋清坐在屋檐下,開始做臉部美容,和井台邊忙碌的母親羅志鳳有一搭沒一搭地聊天。井台邊,羅志鳳已經將鯿魚剖好、洗淨。鍾如翠一抬頭,發現三四部小汽車轉眼間開至家門口,十多個穿制服的民警向她走來。鍾如翠認出,領頭的是鳳崗鎮派出所的一位指導員,他對鍾如翠說:我們接到民眾舉報,你們這裡有汽油。
鍾如翠試圖向民警解釋,汽油是用於發電機發電,但民警已開始在一樓進行搜查。
此時,市民鄒來鵬正開著摩托去送貨,經過鍾家附近。他看到鍾家門口已圍了好多人。9時10分左右,等鄒來鵬再度回到鍾家房子,發現院子已經被執勤的警察圍上警戒線,便站在附近的加油站處遠觀。
聽說家裡出了情況,鍾家三媳婦鄧香英,帶著四周歲的兒子往家裡走。在警戒線外,鄧香英被路旁房管局的工作人員叫住:“你到那裡去乾什麼,跟我們去局裡坐坐吧。”一面說著,一面把她往車裡拽。鄧香英抱起受到驚嚇的兒子,喊著“打人了,打人了”,一路小跑衝進院子。
鍾家院裡,此時已站滿了人。
“我們看到那個主管城建的副縣長李敏軍,房管局長李小煌,看到公安、拆遷辦、城管隊的,將近有100多人來到鍾家”,目擊者潘俊斌回憶稱:上午9點剛過,鍾家外面大概已有80人,“樓裡面還有幾十個”。在鍾家直線距離100米遠的馬路邊,還停有一輛黃色的挖掘機和一輛紅色消防車。潘俊斌看見樓內有“幾十個人”,既有鍾家的人,也有正在沖入樓內的警察。
慌亂中,鍾家老五鍾如琴和妹妹鍾如九拎起兩桶汽油,上了二樓,並將二樓的門死死地鎖住。鍾如琴掏出手機,開始錄音,9時9分。
據留在一樓的鐘如翠回憶,執行人員起初還比較溫和,稱要進屋檢查汽油和“易燃易爆物品”,並要其將二樓房門打開。鍾如翠展示發電機和用於發電的汽油後,工作人員依舊不肯離去。手機錄音里,是持續近20分鐘的爭執聲。
9時20分,在鄉下幹活的鐘如奎趕回自家院子。樓內一到三樓的樓梯均已站滿人。鍾家人意識到,事情不像是簡單的“查汽油”,連忙打電話通知外出的家屬。
9時28分,在無人留意之時,羅志鳳和葉忠誠各拎著一桶汽油,出現在三樓樓頂,與樓下宜黃縣副縣長李敏軍帶隊的工作人員對峙。樓內,正在發生激烈的爭執。鍾如琴的手機錄音顯示,鍾家有人在與工作人員的推搡中喊道:“國家下緊急通知不讓強拆,是中央的政策算,還是你們宜黃的政策算?”突然,一位中年男子一聲斷喝:“把她抓下去!”
三樓的爭吵還在繼續。樓頂的羅志鳳、葉忠誠開始潑灑汽油。有目擊者回憶,羅志鳳掀起瓦片,將汽油倒在屋頂上,口裡喊著,“你們走開,走開!”
局面一度緩和。樓下開始向鍾家人喊話,讓家屬“下樓來談”,但樓上的鐘家人則堅稱,要先撤走警察和工作人員。鍾如九站在二樓視窗,用相機拍攝樓下的工作人員。樓底下的人則試探性地往後挪了一些。

燃燒

然而,局面突然轉變。
手機錄音顯示,9時40分,猛烈的撞擊聲出現。由於鍾家人關閉了通往樓頂的門,現場工作人員開始撞門。與此同時,衝上三樓的鐘家老大、老三、老四被逐個從樓內押出。一時間,男人們的嘶喊聲、女人和孩子的哭喊聲與執行人員粗暴的呵斥聲,混雜一起,院內亂作一團。
目睹被押到一樓的鐘家兄妹,每人被五六個人控制,樓頂上的羅志鳳和葉忠誠情緒變得激動起來。羅志鳳繼續將汽油潑灑在屋頂瓦片上,點著了火,屋頂開始燃燒……
“他們不抓人的話,就不會有事,本來都平靜得很,也不會有自焚。”事後,鍾如九回憶道:“我媽媽看到孩子們都被抓了,認為馬上就要拆了……”9時50分。撞門聲還在繼續。最為悲慘的一幕發生了——“她母親聽到下面在撞門——撞門的聲音非常大,就往自己身上倒汽油,然後就點著了。”目擊者潘俊斌目睹了樓頂羅志鳳和葉忠誠往身上潑灑汽油的動作,其中,羅最先著火。
兩秒鐘後,葉忠誠身上也著了起來。
站在側面的目擊者鄒來鵬,看到葉忠誠拿著汽油桶從頭頂往下澆的動作。“我看到大爺(葉忠誠)在樓頂上,叫了幾句,他自己拿了油桶倒在身上,馬上就著火了,然後就倒在屋頂上。”鄒來鵬說。 
一樓的鐘如奎看見了樓頂的火光,連忙大呼救人,卻被死死扣住。
樓頂火光閃過約20秒,鍾如琴將一件點燃的毛衣扔下一樓,隨即一抬手,將汽油灑遍全身。錄音顯示,鍾如琴在點燃汽油前,曾高呼,“有本事你們就來”;緊接著,是一聲慘叫。
鍾如琴在家中七個孩子中排行老五,是姐妹四人中的老二,但她被家人視為最能吃苦耐勞,而且比老大還有擔當。
1979年出生的鐘如琴,和許多女孩一樣,喜歡拍照,喜歡鮮花,喜歡流行歌手王力宏。如果家中沒有強拆事件的紛擾,她極可能依舊安靜地在南昌一家花店打工,學習插花工藝,在假期和朋友們出遊。她最近一次旅遊去的是雲南,在石林的一片湖水旁,留下了自己最後的美麗身影:美人魚般坐在水邊,長發,白衣,看著鏡頭,笑靨如花。

慘劇

鍾如琴自焚前幾分鐘,遠在南昌的老八鍾如鳳接過她的電話。電話里,鍾如琴情緒從未有過的激動,聲音中透露著難以形容的緊張。她告訴鍾如鳳說:“家裡來了很多人,趕緊回來!”火苗嗖地燃燒起來,幾秒鐘之後,鍾如琴從二樓窗戶墜落地面。樓下人群湧向墜地的鐘如琴,但無人近前。目擊者拍攝的現場視頻顯示,鍾如翠欲向前去救墜地的鐘如琴,但被幾名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員拽住,她赤腳蹬在泥地上,拚命掙扎。
掙脫後的鐘如翠和大哥鍾如滿一起,迅速用草和泥沙撲救鍾如琴身上的火。由於角度問題,他們根本不知道,此刻,樓頂上的羅志鳳和葉忠誠,也正身陷火海。
路過此處的當地赤腳醫生周某,看見鍾如滿孤獨地抱著被燒傷的妹妹鍾如琴,周圍竟無人施救,遂高喊了一聲:“怎么沒人管啊?”一位穿制服的工作人員告訴他:“已經叫急救車了。”
現場圖片顯示,此時,眾多穿制服者正在樓下靜觀羅志鳳和葉忠誠在屋頂的自焚。“你們快救我妹妹啊,我娘還在上面啊!”現場視頻中,鍾如奎一邊和工作人員撕扯,一邊高呼。
“從頭到尾就沒聽到下面有人說,樓上著火了,要救火。”鍾如琴說,她一直到母親衣服全部被燒光,在樓頂呼救時,才知道樓頂上也起火燃燒了。
9時56分,老三鍾如奎出現在屋頂上。據鍾如奎回憶:他上樓頂後,先將傷勢嚴重的葉忠誠托下樓,接著在現場消防隊員的輔助下,將母親羅志鳳從樓頂救下。幸虧屋檐邊的水槽擋住,他們沒有從三樓墜落。
“媽媽,你怎么這么傻?”鍾如奎看見母親身上已經全身燒脫皮,不禁脫口而出。羅志鳳說:“頭好暈,想吐。”鍾如奎把她扶下來,用一塊單被把她包住,沒法扶她,只好把屋頂的瓦掀開,在消防人員的協助下,將羅志鳳救下。
期間,老大鐘如滿一直抱著妹妹鍾如琴,鍾如滿回憶說:“老五身上皮都燒脫掉了,她一直說,‘不要動我’,‘身上痛’。等了20分鐘,沒有人動,也沒有人救。”
救護車遲遲未到。在鍾家人的請求下,10時10分左右,政府工作人員終於同意用一輛灰白色的麵包車運載鍾如琴。一位身著制服的工作人員將鍾如琴抱進麵包車。尾隨拍攝姐姐傷情的鐘如九,則被四五名工作人員從身後圍住,將記錄下事件全過程的相機強行奪去。11時,鍾家老六鍾如田從外地趕到家中。迎接他的是,一座被煙火熏燒過的房子,以及家中三口人自焚受傷的噩耗。

事件背景

條件未達成,成為最後一個拆遷對象
拆遷自焚事件發生在江西省撫州市宜黃縣鳳岡鎮東門郊外農科所23號樓頂兩人身上起火
。這是一棟三層的小樓,住著鍾如奎一家,共三套房產證,擁有人分別是鍾如田,鍾如奎,鍾如滿三兄弟。
宜黃縣房管局局長李小煌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介紹,鍾如田一家二十多年前購買了現在居住的地塊,建了一幢三層樓的住宅,宜黃縣政府相關部門為其頒發了土地證和房產證。
2007年宜黃縣政府興建河東新區客運站,項目得到了上級部門的批准,於2007年開始對涉及該項目的居民住宅進行拆遷,由宜黃縣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負責拆遷工作。
報導顯示,一直到2009年年底,該公司拆遷範圍內的大部分居民住宅才得以拆除,而鍾如田家的三層樓房則成為了最後拆遷的對象。協調多次,雙方無法就安置和拆遷條件達成一致。
當地政府曾向鍾家提供三個安置條件
李小煌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宜黃縣根據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對鍾如田家提出了三個安置條件。
第一:在鍾如田現在所居住的位置向郊區前進五十米,建造一棟七層樓的安置房,按照鍾如田家現有的面積,提供三套住房給予鍾家,平均每套一百三十平方米左右,總面積與現有住房面積持平。
第二:在離鍾家現有住址的下方1000米處,現較偏僻地段,按照鍾家現有的十三口人的總數,提供300平方米左右的集體用地,可以建築三層樓的房屋。
第三:為鍾家十三口人提供十年左右的低保。
但這些條件遭到了鍾如田的拒絕。鑒於現實情況,為了讓拆遷工作能順利進行,宜黃縣政府給宜黃縣供電公司下了政府抄告單,要求供電公司不準給鍾如田一家開戶供電,準備強制拆遷。

傷者情況

進展:傷者尚未脫離生命危險
9月12日,傷者家屬鍾如翠說,“醫鍾如翠看著妹妹鍾如琴被燒傷後的樣子痛哭
生稱三名傷者2個月內隨時有生命危險。現在仍在監護室內,三人都開了喉管。”
親人只能站在走廊上遠遠探視。“我大聲喊他們,妹妹能回應兩句。但精神很差,說幾分鐘就要休息了。”鍾如翠稱。
鍾家曾與政府部門商談治療事宜。“有兩位城管局負責人答應先墊付治療費,我說,我們被逼到這個份上只墊付?後來他們答應政府來出治療費用。目前我們還沒出錢,不知道相關費用是誰出的。”
鍾如翠稱,“家裡房子還沒拆,我嫂子跟侄子在家看著,仍然沒有電。關於拆遷補償這塊目前還沒新的說法。” 
宜黃縣政府表示,縣領導已經召集相關部門召開善後救治工作協調會,成立了醫療救治工作小組。並派出醫療專家和城建工作人員將傷者送往南昌大學一附院救治。同時,安排了專人日夜陪護,幫助傷者家屬解決實際困難。目前,該3名患者病情穩定。據了解,目前宜黃縣已經成立事故調查組趕赴現場,調查事情經過。

各方說法

就在拆遷自焚事件發生後的兩天,黃宜縣在其政府網站上發布“關於‘宜黃縣一拆遷對象潑灑汽油不慎燒傷’的事實情況”,向公眾“解釋”了事件起因、經過以及善後處理情況。然而這份12日下午1時掛在網上的檔案,幾天后就被撤下。
20日撫州市委、市政府傳給新華社一份“宜黃縣‘9·10’拆遷事件情況”。記者發現這份“最新回應”,與此前宜黃縣撤下的“回應”並未有實質變化,在幾個關鍵爭議上,仍與拆遷戶陳述有較大出入。
其一,關於拆遷補償要求。撫州市發來的情況說明中表示,鍾家要求過高,補償協定一直未能達成。鍾家提出,若不能在自家原址自拆自建或在商業街中置換土地,則必須補償330萬元作為安置費。
對此,鍾如奎予以否定。他說,對於政府提出補償41萬多元的提議沒有接受是事實,因為補償款對於當地房價實在太低。但並未提出政府所言的其他“過高要求”,自己有證據可以說明。
其二,關於是否違法強拆。撫州市發來的情況說明中表示,對鍾如奎的房屋拆遷資料齊全、手續完備、程式合法,申請了行政強制拆遷,全程沒有出現違法違規行為。宜黃縣有關方面也表示,事發當天工作人員是去做說服工作,不是實施強制拆遷,而且現場無任何拆遷機械設備,該房也無任何被拆遷痕跡。
對此,鍾如奎表示,縣裡來拆遷的頭一晚沒有任何通知,第二天家裡就突然闖進來100多人。他們先後控制了嫂子李雪梅和妹妹鍾如翠。“雖然未見拆遷設備,但他們之前也是這樣拆遷的,先控制人再開始搬東西。”對於鍾家的一些說法,周邊部分民眾予以證實。此外,關於著火原因。宜黃縣有關方面與拆遷戶也是各執一詞。
對於這起拆遷事件,鍾如奎的代理律師王令還提出了一些問題。他認為,當地對鍾家房屋的評估是政府單方面確定,而按照相關規定,評估機構應是雙方協商選定。同時,宜黃縣發展投資有限公司是不是合格的拆遷主體也存疑,而且拆遷規模大於車站建設項目實際用地的需要。此外,當地政府的裁決程式有問題,包括鍾家在內的9家拆遷戶曾集體向上級部門提出行政複議,但是沒有得到任何回復。
江西財經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熊進光說,官員被“問責”涉及人員之多,處理力度之重足見政府重視。但他同時表示,這一事件已過去十餘天,對於事件的起因、發展,乃至對做出處理決定的緣由都避而不談,不能不說是政府處置突發事件的一大遺憾。

處理決定

9月17日
2010年9月17日晚,撫州市委對宜黃縣“9·10”拆遷自焚事件中的8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決定,其中,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宜黃縣委書記邱建國、縣長蘇建國被立案調查;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宜黃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李敏軍被免職、立案調查。宜黃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李敏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市委決定對其立案調查,並免去其宜黃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職務;宜黃縣建設局黨委副書記、縣房管局局長李小煌負有直接責任,撫州市委責成宜黃縣對其立案調查,由宜黃縣委免去其縣建設局黨委副書記、縣房管局局長職務;
宜黃縣建設局黨委委員、縣房管局副局長、黨支部書記紀煥華負有直接責任,責成宜黃縣對其立案調查,由宜黃縣委免去其縣建設局黨委委員、縣房管局副局長、黨支部書記職務;
宜黃縣建設局黨委副書記、局長范劍華負有直接責任,責成宜黃縣對其立案調查,由宜黃縣委免去其縣建設局黨委副書記、局長職務;
宜黃縣交通局黨組副書記、局長熊繼勇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責成宜黃縣對其立案調查;
宜黃縣公安局副局長兼鳳崗鎮派出所所長黃健負有一定責任,責成宜黃縣對其進行誡勉談話,並寫出深刻書面檢查
10月10日
宜黃縣“9·10”拆遷自焚事件日前有了進展,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宜黃縣委書記邱建國被免職,江西省統計局副局長李智富調任宜黃縣委書記。另據中新社報導,宜黃縣長蘇建國也被提名免去縣長職務。昨日,宜黃縣委常委、宣傳部長對本報記者表示,對於邱建國和蘇建國的去向不知情。書記縣長同被立案調查
9月10日,撫州市宜黃縣鳳岡鎮發生一起因拆遷引發的自焚事件,三人被燒成重傷。事後,三人被送到南昌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進行搶救。9月18日凌晨,傷者葉忠誠因傷勢嚴重搶救無效死亡。9月17日晚,撫州市委對宜黃縣“9·10”拆遷自焚事件8名責任人作出處理決定,其中,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宜黃縣委書記邱建國、縣長蘇建國被立案調查。

江西省委已提名縣長人選  

 
10日上午,江西“全省縣級公安局長推進公安機關社會管理創新服務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專題培訓班”上,江西省委政法委主要負責人披露,邱建國已被免去宜黃縣委書記的職務。李智富將出任撫州市委常委、宜黃縣委書記。10日,李智富在電話中向本報記者證實,昨日下午已正式到崗。此外,江西省委決定提名免去蘇建國的宜黃縣長職務,並提名毛宗保任宜黃縣長。毛宗保此前任撫州金巢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任免結果

受江西撫州宜黃拆遷自焚事件影響,宜黃縣委書記邱建國被免職,提名免去蘇建國宜黃縣政府縣長一職。10日下午,江西省委宣傳部向中新網記者確認上述訊息。
江西省委宣傳部提供的訊息表示,經中共江西省委研究,決定:李智富任中共撫州市委委員、常委,中共宜黃縣委委員、常委、書記。經中共撫州市委研究決定,報中共江西省委常委會審議,決定:免去邱建國中共宜黃縣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與此同時,經中共撫州市委研究,中共江西省委組織部同意,決定:毛宗保同志任中共宜黃縣委委員、常委、副書記,提名任宜黃縣政府縣長;免去蘇建國同志中共宜黃縣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提名免去宜黃縣政府縣長職務,縣政府縣長的職務任免,需按有關法律規定辦理。

人民時評

如何避免製造拆遷的“火藥桶”,從根本而言,還需儘快在法治軌道上,理順拆遷各方利益關係,明確政府職能和治理機制在輿論的密集關注下,江西撫州宜黃“9·10”拆遷自焚事件有了最新進展。9月17日,宜黃縣委書記、縣長被立案調查,率隊拆遷的常務副縣長被免職。在“最近三年八起拆遷悲劇中無一名地方一把手受追究”的背景下,這一處理結果讓人看到了決心。然而,此前一天發生的“圍堵”事件,依舊讓人無法釋然。9月16日,自焚事件傷者的兩個女兒上訪,卻被當地組織的數十位幹部圍堵在南昌機場,最後不得不躲進女廁所,用手機向媒體求救。當女廁充當起公民討要說法的最後屏障,我們既驚訝於一些地方幹部法制觀念的淡薄及其對公民人身自由的漠視,也不禁感嘆當地有關部門的“快速反應能力”——倘若在“9·10”事件之前,也能如此“給力”防範自焚,悲劇也許就不會發生了。就在幾個月前,國務院辦公廳曾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城鎮房屋拆遷立項前要廣泛徵求社會各界特別是被拆遷人的意見,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國土資源部更是一再發文,嚴禁各地方政府直接插手土地開發、拆遷。遺憾的是,中央的三令五申,部委的明確禁令,都沒能化作一些地方的執行力、改變某些領導幹部的“土霸王思維”。就在宜黃“9·10”拆遷自焚事件餘波未了之際,不簽字就停薪停職的“株連式拆遷”又在山東鄄城重出江湖。《物權法》頒布數年後,許多“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的私人領域,卻阻擋不了推土機。縱觀多起拆遷悲劇,本該保持中立的地方政府,卻一次次在商業拆遷中衝鋒陷陣。“誰影響嘉禾發展一陣子,我就影響他一輩子”、“我只懂拆遷法,不知道什麼物權法”,這些出自地方幹部的蠻橫言語,不僅把自己擺在民眾利益的對立面,也損害著政府依法治國的權威,加大了基層治理的難度和風險。從“野蠻拆遷”到“暴力反抗”,由此引發的社會矛盾、上訪和群體性事件,已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導火索。對地方政府而言,要完成維護社會穩定的責任使命,必須能夠正確處理和應對這一矛盾衝突。一方面,要恪守職責本分,把堅持以人為本、維護公平正義放在首要位置,徹底切斷官商瓜葛的“強拆利益鏈”;另一方面,在處理拆遷糾紛時要時刻省察:對被拆遷人的利益考慮是否周詳,是否為其提供了公平順暢的利益訴求通道?決不能把民眾當對手,把維穩大局“地方化”乃至“個人化”,並以此排斥司法救濟、干預媒體監督。“在21世紀初期,影響世界最大的兩件事,一是新技術革命,二是中國的城市化。”諾貝爾獎獲得者斯蒂格利茨曾如此判斷。在我國城市建設的持續進程中,如何避免製造拆遷的“火藥桶”,從根本而言,還需儘快在法治軌道上,理順拆遷各方利益關係,明確政府職能和治理機制。日前,國務院法制辦在京召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拆遷補償條例》草案專家研討座談會,我們希望這一條例早日出台,實現拆遷思路的“根本性變化”,扼制“拚命搶拆”,為拆遷注入法治文明的基因,並促進社會的穩定和諧。[7]

專家看法

拆遷法規待完善

近來由土地徵用、房屋拆遷引發的事件屢有發生。5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緊急通知,因暴力拆遷和征地造成人員傷亡和嚴重財產損失的,公安機關要依法嚴厲懲處犯罪分子;對隨意動用公安民警參與強制征地拆遷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黨政領導的責任。王錫鋅教授認為,當地政府啟動對事件本身和責任幹部的調查程式是件好事,但要建立在調查組意見中立的基礎上,必須排除“自己人調查自己人”的情況,客觀揭示公眾關注的核心事實非常重要。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教授表示,類似事件發生的深層次原因在於土地徵用、房屋拆遷相關法律制度不完備。特別是物權法實施以來,行政徵收徵用法和集體土地徵收法等法律制度尚未配套出台,加之城市房屋拆遷條例仍在修改中,這客觀上使依法徵用、依法拆遷的制度依據尚顯不足,導致一些地方被征地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一些地方不斷發生的暴力拆遷事件,一次次給我們敲響了警鐘。”王錫鋅等專家表示,一方面,有關部門應加快拆遷制度建設,保障民眾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應以人的尊嚴和生命安全為先,處理好招商引資和民生服務的關係,切實轉變發展方式,推動和諧拆遷。

回歸常識

10日宜黃“一把手”被免職,讓公眾看到了拆遷問責回歸常識的開始。然而,這不應只是個案意義上的,公眾需要看到可以複製的制度性的進步。
據報導,從拆遷自焚到網路轟動,從機場截訪到微博營救,充滿戲劇性的江西宜黃拆遷自焚悲劇在媒體追蹤一個月後,終於有了一個能讓受害者家屬和輿論欣慰的結果:受拆遷自焚事件影響,對事件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宜黃縣兩個最高領導被免職:宜黃縣委書記邱建國和縣委副書記蘇建國被免職,蘇建國的縣長職務也被提名免去。
今年5月份,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民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明確提出官員因工作不力引發惡性拆遷案將追責。這是《緊急通知》下發後,首位縣級一把手因為拆遷被免職。
記得半年前曾有媒體在盤點近年來一系列拆遷事件後悲哀地發現,無論是拆遷戶自焚還是其他慘劇,當地一把手都無人被問責,書記縣長個個都在———即使是震驚全國的唐福珍事件中被停職的科級幹部,不久後亦官復原職。這個嚴重違背制度常情和常識的現實一直讓輿論耿耿於懷,一把手不被問責,拆遷慘案豈會休止?
宜黃“一把手”被免職,讓公眾看到了拆遷問責回歸常識的開始。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所犯的錯誤承擔代價,此次發生在宜黃的拆遷悲劇,顯然不僅是因為當時在場的公職人員的威逼,公眾還是能隱約看到其背後當地主要官員強勢的身影。悲劇發生之後,宜黃又企圖掩蓋真相,推卸責任,機場截訪,率眾搶屍……產生非常惡劣的影響。網友甚至悲憤地說:人生最痛苦的事莫過於,生前被邱建國強拆,死後被蘇建國搶屍。對於這起惡劣的強拆案件及其後發生的一系列醜聞,宜黃主要官員當然必須承擔責任,否則對不起正義和法律。同時回歸常識的,還有對拆遷自焚事件的真相還原和事實描述。宜黃自焚悲劇發生後,輿論一片譁然,而當地官方竟然顛倒黑白,發布新聞通稿稱自焚是“不慎誤傷”———這樣的解釋顯然不符合常識,面對勸導,鍾家怎么會憤然點起汽油;點汽油威嚇別人,怎么會燒到自己身上?在輿論的強烈質疑下,官方通過調查開始承認逼遷導致自焚的事實。不再限制被拆遷者及其親屬人身自由,讓其接受媒體採訪;不惜一切代價救治傷者,撫慰受害者家屬情緒;對自焚事件中負有責任的官員進行調查和追究,這些都是尊重常識的表現。宜黃一把手被問責了,最重要的問題得到了解決,期待事件朝著回歸常識的方向去發展,從賠償到撫慰,受害者家屬能獲得屬於自己的正義。然而,這種常識的回歸,不應只是個案意義上的,公眾需要看到可以避免類似悲劇、可以複製到類似事件上的制度性的進步。宜黃拆遷事件能夠發展到今天“讓一把手受到問責”這個很不容易的結果,有不小的偶然性。如果不是受害者家屬堅持不懈的上訪,不是媒體持之以恆的關注,不是微博這種新興傳播工具的強力介入,結果難以如此。拆遷事件中的正義要回到常識,只有依賴法治。如果法律有足夠的尊嚴,有些地方官員就不敢那么肆無忌憚;如果法律有牙齒,讓每個激起民憤的官員受到問責,並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拆遷就不會像如今這樣慘烈。這,才是更根本的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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