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根據《中共南寧市江南區委、南寧市江南區人民政府關於南寧市江南區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江發〔2010〕4號),設立南寧市江南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為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增加負責參與城區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的職責。
(二)取消已由南寧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加強對城區人口發展戰略的研究,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穩定低生育水平
二、主要職責
(一)擬訂城區人口發展規劃草案,研究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負責實施城區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及目標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考核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承擔城區社會撫養費徵收執法工作,推動建立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
(四)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負責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五)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信息分析工作,研究和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監測城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參與城區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六)組織實施城區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的總體規劃,依法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公布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重要信息。
(七)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八)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提高人口素質,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九)制定並組織實施城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指導城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
(十)承辦城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人員編制
南寧市江南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機關行政編制為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四、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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