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電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術規程

1-2002)的要求,對原能源部、水利部於1988年7月1日頒布的《水利水電建築安裝安全技術工作規程》(SD 標準修訂後分為以下4個標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術規程》(SL 398-2007)《水利水電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術規程》(SL

內容介紹

《水利水電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術規程(SL.399-2007.替代.SD.267-88)》內容簡介:根據水利部《關於下達2003年第四批中央水利基建前期工作投資計畫的通知》(水規計[2003)540號)的安排,按照《水利技術標準編寫規定》(SL 1-2002)的要求,對原能源部、水利部於1988年7月1日頒布的《水利水電建築安裝安全技術工作規程》(SD 267-88)進行修訂。
標準修訂後分為以下4個標準: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術規程》(SL 398-2007)
《水利水電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術規程》(SL 399-2007)
《水利水電工程金屬結構與機電設備安裝安全技 術規程》(SL 400-2007)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規程》(SL401-2007)
4個標準在內容上各有側重、互為補充,形成一個相對完整的水利水電工程建築安裝安全技術標準體系。在處理解決具體問題時,4個標準應相互配套使用。
本標準是對原標準的第六篇土石方工程、第七篇基礎處理工程、第八篇砂石料生產、第九篇混凝土工程、第十篇房屋建築工程進行修編。本標準共13章,在原標準的基礎上增加了“土石方填築”、“碾壓混凝土”等節及突出新工藝的“瀝青混凝土”、水利特色的“砌石工程”、“堤防工程”、“疏浚工程與吹填工程”、“渠道、水閘與泵站工程”、危險程度較高的“拆除工程”等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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