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太尉逸事狀

段太尉逸事狀

《段太尉逸事狀》是唐代文學家柳宗元的一篇人物傳記,作於唐憲宗元和九年(814年)柳宗元貶居永州時,作品敘事嚴謹、寫人生動。作者選取段太尉一生中勇服朔方將領郭晞、仁愧焦令諶、節顯治事堂三件逸事,多側面地表現了人物外柔內剛、勇毅見於平易的個性特徵,刻畫了一位封建時代正直官吏的形象。全文不著一句議論,純用冷靜從容的寫實手法,在客觀的敘述中隱含著深沉的歌頌之情。

作品原文

段太尉逸事狀

【唐】柳宗元

太尉始為涇州刺史時(1),汾陽王以副元帥居蒲(2)。王子晞為尚書(3),領行營節度使(4),寓軍邠州(5),縱士卒無賴(6)。邠人偷嗜暴惡者,卒以貨竄名軍伍中(7),則肆志,吏不得問。日群行丐取於市,不嗛(8),輒奮擊折人手足,椎釜鬲瓮盎盈道上(9),袒臂徐去,至撞殺孕婦人。邠寧節度使白孝德以王故(10),戚不敢言。

太尉自州以狀白府(11),願計事。至則曰:“天子以生人付公理(12),公見人被暴害,因恬然。且大亂,若何?”孝德曰:“願奉教。”太尉曰:“某為涇州,甚適,少事;今不忍人無寇暴死,以亂天子邊事。公誠以都虞候命某者(13),能為公已亂,使公之人不得害。”孝德曰:“幸甚!”如太尉請。

既署一月,晞軍士十七人入市取酒,又以刃刺酒翁[ 37 ],壞釀器,酒流溝中。太尉列卒取十七人,皆斷頭注槊上,植市門外。晞一營大噪,盡甲。孝德震恐,召太尉曰:“將奈何?”太尉曰:“無傷也!請辭于軍。”孝德使數十人從太尉,太尉盡辭去。解佩刀,選老躄者一人持馬(14),至晞門下。甲者出,太尉笑且入曰:“殺一老卒,何甲也?吾戴吾頭來矣!”甲者愕。因諭曰:“尚書固負若屬耶?副元帥固負若屬耶?奈何欲以亂敗郭氏?為白尚書,出聽我言。”晞出見太尉。太尉曰:“副元帥勛塞天地,當務始終。今尚書恣卒為暴,暴且亂,亂天子邊,欲誰歸罪?罪且及副元帥。今邠人惡子弟以貨竄名軍籍中,殺害人,如是不止,幾日不大亂?大亂由尚書出,人皆曰尚書倚副元帥,不戢士(15)。然則郭氏功名,其與存者幾何?”

言未畢,晞再拜曰:“公幸教晞以道,恩甚大,願奉軍以從。”顧叱左右曰:“皆解甲散還火伍中,敢嘩者死!”太尉曰:“吾未晡食,請假設草具。(16)”既食,曰:“吾疾作,願留宿門下。”命持馬者去,旦日來。遂臥軍中。晞不解衣,戒候卒擊柝衛太尉(17)。旦,俱至孝德所,謝不能,請改過。邠州由是無禍。

先是,太尉在涇州為營田官(18)。涇大將焦令諶取人田,自占數十頃,給與農,曰:“且熟,歸我半。”是歲大旱,野無草,農以告諶。諶曰:“我知入數而已,不知旱也。”督責益急,農且飢死,無以償,即告太尉。太尉判狀辭甚巽(19),使人求諭諶。諶盛怒,召農者曰:“我畏段某耶?何敢言我!”取判鋪背上,以大杖擊二十,垂死,輿來庭中。太尉大泣曰:“乃我困汝!”即自取水洗去血,裂裳衣瘡,手注善藥,旦夕自哺農者,然後食。取騎馬賣,市谷代償,使勿知。

淮西寓軍帥尹少榮(20),剛直士也。入見諶,大罵曰:“汝誠人耶?涇州野如赭(21),人且飢死;而必得谷,又用大杖擊無罪者。段公,仁信大人也,而汝不知敬。今段公唯一馬,賤賣市谷入汝,汝又取不恥。凡為人傲天災、犯大人、擊無罪者,又取仁者谷,使主人出無馬,汝將何以視天地,尚不愧奴隸耶!”諶雖暴抗,然聞言則大愧流汗,不能食,曰:“吾終不可以見段公!”一夕,自恨死。

及太尉自涇州以司農征(22),戒其族:“過岐(23),朱泚幸致貨幣(24),慎勿納。”及過,泚固致大綾三百匹。太尉婿韋晤堅拒,不得命。至都,太尉怒曰:“果不用吾言!”晤謝曰:“處賤無以拒也。”太尉曰:“然終不以在吾第。”以如司農治事堂,棲之梁木上。泚反,太尉終,吏以告泚,泚取視,其故封識具存(25)。

太尉逸事如右(26)。元和九年月日(27),永州司馬員外置同正員柳宗元謹上史館(28)。

今之稱太尉大節者出入,以為武人一時奮不慮死(29),以取名天下,不知太尉之所立如是。宗元嘗出入岐周邠斄間(30),過真定(31),北上馬嶺(32),歷亭障堡戍,竊好問老校退卒(33),能言其事。太尉為人姁姁(34),常低首拱手行步,言氣卑弱,未嘗以色待物(35);人視之,儒者也。遇不可,必達其志,決非偶然者。會州刺史崔公來,言信行直,備得太尉遺事,復校無疑,或恐尚逸墜,未集太史氏,敢以狀私於執事(36)。謹狀。

(註:該文出自宋刻世彩堂本《柳河東集》。)

注釋譯文

字詞注釋

(1)太尉:指段太尉(719—783),名秀實,字成公。唐汧陽(今陝西省千陽縣)人。官至涇州刺史兼涇原鄭潁節度使。783年(唐德宗建中四年),涇原士兵在京譁變,德宗倉皇出奔,叛軍遂擁戴原盧龍節度使朱泚為帝。當時段太尉在朝中,以狂賊斥之,並以朝笏廷出朱泚面額,被害,追贈太尉(見兩唐書本傳)。狀是舊時詳記死者世系、名字、爵里、行治、壽年的一種文體。逸事狀專錄人物逸事,是狀的一種變體。

764年(唐代宗廣德二年),因邠寧節度使白孝德的推薦,段秀實任涇州(治所在今甘肅省涇川縣北)刺史。這裡以段秀實死後追贈的官名稱呼他,以示尊敬。

(2)汾陽王:即郭子儀。郭子儀平定安史之亂有功,於762年(唐肅宗寶應元年)進封汾陽王。764年(唐代宗廣德二年)正月,郭子儀以司徒(國家三公)兼中書令(宰相)的身份,充任單于鎮北大都護、朔方節度大使、河中節度觀察使、河中尹、關內河東副元帥,出鎮河中。蒲:州名,唐為河中府(治所在今山西省永濟縣)。

(3)王子晞句:郭晞,汾陽王郭子儀第三子,隨父征伐,屢建戰功。764年,吐蕃侵邊,郭晞奉命率朔方軍支援邠州。時任御史中丞,與馬璘合勢,大破吐蕃,以戰功加御史大夫。又任朔方行營節度使。於唐德宗貞元年間去世,追贈兵部尚書。《資治通鑑》胡三省註:“據《實錄》,時晞官為左常侍,宗元雲尚書,誤也。”

(4)領:兼任。

節度使:主要掌軍事。唐代開元年間(713年—741年)設定,原意在增加都察權力。安史亂後,愈設愈濫。

(5)寓軍:在轄區之外駐軍。

邠(bīn)州:指所在今陝西省邠縣。

(6)無賴:這裡指橫暴的意思。

(7)貨:財物,這裡指賄賂。

(8)嗛(qiè):通“慊”,滿足,快意。

(9)釜:鍋。

鬲(lì):一種像鼎一樣的烹飪器。

瓮(wèng):盛酒的陶器。

盎:腹大口小的容器。

(10)白孝德:安西(治所在今新疆庫車縣)人,李光弼部將,764年(廣德二年)任邠寧節度使。

(11)狀:一種陳述事實的文書。

白:秉告。

(12)生人:生民,百姓。

理:治。唐代為避李世民、李治諱而改。

(13)都虞候:軍隊中的執法官。

(14)躄(bì):跛腳。

躄者:腿腳不靈便之人。

(15)戢(jí):管束。

不戢士:不管束的士兵。

(16)晡(bū)食:晚餐。晡,申時,下午三至五時。

假設:借備。

草具:粗劣的食物。

(17)柝(tuò):古代巡夜打更用的梆子。

(18)太尉句:白孝德初任邠寧節度使時,以段秀實署置營田副使。

唐制:諸軍萬人以上置營田副使一人,掌管軍隊屯墾。

(19)巽(xùn):通“遜”,委婉,謙恭。

(20)淮西:今河南省許昌、信陽一帶。

(21)野如赭(zhě):形容土地赤裸,寸草不生。赭:赤褐色。

(22)及太尉句:780年(唐德宗建中元年)二月,段秀實自涇原節度使被召為司農卿。司農卿,為司農寺長官,掌國家儲糧用糧之事。

(23)岐:州名,治所在今陝西省鳳翔縣南。

(24)朱泚(cǐ):昌平(今北京市昌平縣)人。時為鳳翔府尹。

貨幣:物品和錢幣。

(25)識(zhì):標記。

(26)“太尉”句:這是表示正文結束的話。

(27)元和九年:公元814年。元和是唐憲宗李純年號(806年——820年)。

(28)永州句:當時柳宗元任永州(治所在今湖南零陵縣)司馬,這裡是他官職地位的全稱。

史館:國家修史機構。

(29)出入:大抵,不外乎。

(30)“宗元”句:柳宗元於794年(貞元十年)曾遊歷邠州一帶。

周:在岐山下,今陝西省郿縣一帶。

斄(tái):同“邰”,在今陝西省武功縣西。

(31)真定:不可考,或是“真寧”之誤。真寧即今甘肅省正寧縣。

(32)馬嶺:山名,在今甘肅省慶陽縣西北。

(33)校:中下級軍官。

(34)姁(xǔ)姁:和善的樣子。

(35)色:臉色。

物:此指人。

(36)執事:即使從左右的人,這裡指史官韓愈。

文章譯文

段太尉剛任涇州刺史的時候,汾陽王郭子儀以副元帥的身份駐紮在蒲州。汾陽王的兒子郭晞擔任尚書之職,兼任行營節度使,以客軍名義駐於邠州,縱容士兵違紀枉法。邠州人中那些慣偷以及狡黠貪婪、強暴兇惡的傢伙,紛紛用賄賂手段使自己有軍隊的名號,恣意妄為,官吏都不能幹涉。他們天天成群結夥地在街市上強索財物,一不滿意,就用暴力打斷他人的手腳,用棍棒把各種瓦器砸得滿街都是,然後裸露著臂膀揚長而去,甚至還撞死懷孕的婦女。邠寧節度使白孝德因為汾陽王的緣故,心中憂傷卻不敢明說。

段太尉從涇州用文書報告節度使府,表示願意商量此事。到了白孝德府中,他就說:“天子把百姓交給您治理,您看到百姓受到殘暴的傷害,卻無動於衷。大亂將要發生,您怎么辦?”白孝德說:“我願意聽您的指教。”段太尉說:“我擔任涇州刺史,很空閒,事務不多;現在不忍心百姓沒有外敵卻慘遭殺害,使得天子的邊防被擾亂。假如你任命我為都虞候,我就能替您制止暴亂,使您的百姓不再遭到傷害。”白孝德說:“太好了!“聽從了段太尉的請求。

段太尉代理都虞候職務一個月後,郭晞部下十七人進街市拿酒,又用兵器刺釀酒的技工,砸壞酒器,使酒流進河溝中。段太尉布置士兵去抓獲這十七人,全都砍頭,把頭掛在長矛上,豎立在市門外。郭晞全軍營都騷動起來,紛紛披上了盔甲。白孝德驚慌失措,把段太尉叫來問道,怎么辦呢?”段太尉說:“沒有關係!讓我到郭晞軍營中去說理。”白孝德派幾十名士兵跟隨太尉,太尉全都辭掉了。他解下佩刀,挑選了一個又老又跛的士兵牽馬,來到郭晞門下。全副武裝的士兵涌了出來,段太尉邊笑邊走進營門,說:“殺一個老兵,何必全副武裝呢?我頂著我的頭顱來啦!”士兵們大驚。段太尉乘機述說道:“郭尚書難道對不起你們嗎?副元帥難道對不起你們嗎?為什麼要用暴亂來敗壞郭家的名聲?替我告訴郭尚書,請他出來聽我說話。”

郭晞出來會見太尉。段太尉說:“副元帥的功勳充塞於天地之間,應該使其流傳。現在您放縱士兵為非作歹,這樣將造成變亂,擾亂天子邊地,應該歸罪於誰?罪將連累到副元帥身上。現在邠州那些壞傢伙用賄賂手段使自己有軍隊的名號,殺害百姓,像這樣再不制止,還能有多少天不發生大亂?大亂從您這兒發生,人們都會說您是倚仗了副元帥的勢力,不管束部下。那么郭家的功名,將還能保存多少呢?”話沒有說完,郭晞再拜道:“承蒙您用大道理開導我,恩情真大,我願意率領部下聽從您。”回頭呵斥手下士兵說:“全都卸去武裝,解散回到自己的隊伍里去,誰敢鬧事,格殺勿論!”段太尉說:“我還未吃晚飯,請為我代辦點簡單的食物。”吃完後,又說:“我的毛病又犯了,想留宿在您營中。”命令牽馬的人回去,次日清早再來。於是就睡在營中。郭晞連衣服也不脫,命警衛敲打著梆子保衛段太尉。第二天一早,郭晞和段太尉一起來到白孝德那兒,道歉說自己實在無能,請求允許改正錯誤。邠州從此沒有了禍亂。

在此以前,段太尉在涇州擔任營田副使。涇州大將焦令諶掠奪他人土地,自己強占了幾十頃,租給農民,說:“到穀子成熟時,一半歸我。”這年大旱,田野寸草不生,農民將災情報告焦令諶。焦令諶說:“我只知道收入的數量,不知道旱不旱。”催逼更急,農民自己將要餓死,沒有穀子償還,只得去求告段太尉。

段太尉寫了份判決書,口氣十分溫和,派人求見並通知焦令諶。焦令諶大怒,叫來農民,說:“我怕段太尉的嗎?你怎敢去說我的壞話!”他把判決書鋪在農民背上,用粗棍子重打二十下,打得奄奄一息,扛到太尉府上。太尉大哭道:“是我害苦了你!”馬上自己動手取水洗去農民身上的血跡,撕下自己的衣服為他包紮傷口,親自為他敷上良藥,早晚自己先餵農民,然後自己再吃飯。並把自己騎的馬賣掉,換來穀子代農民償還,還叫農民不要讓焦令諶知道。

駐紮在邠州的淮西軍主帥尹少榮是個剛直的人,他來求見焦令諶,大罵道:“你還是人嗎?涇州赤地千里,百姓將要餓死;而你卻一定要得到穀子,又用粗棍子重打無罪的人。段公是位有仁義講信用的長者,你卻不知敬重。現在段公只有一匹馬,賤賣以後換成穀子交給你,你居然不知羞恥的收下。大凡一個人不顧天災、冒犯長者、重打無罪的人,又收下仁者的穀子,使主人出門沒有馬,你將怎樣上對天、下對地,難道不為作為奴僕的而感到羞愧嗎!”焦令諶雖然強橫,但聽了這番話後,卻大為慚愧乃至流汗,不能進食,說道:“我以後沒有臉可以去見段公了!”一天傍晚,就自恨而死。

等到段太尉從涇州任上被徵召為司農卿,臨行前他告誡後去的家人:“經過岐州時,朱泚可能會贈送錢物,千萬不要收下。”經過時,朱泚執意要贈送三百匹大綾,太尉女婿韋晤堅決拒收,朱泚還是不同意。到了京城,段太尉發怒說:“竟然不聽我的話!”韋晤謝罪說:“我地位卑賤,無法拒絕呀。”太尉說:“但終究不能把大綾放在我家裡。”就把它送往司農的辦公處,安放在屋樑上。朱泚謀反,段太尉遇害,官吏將這事報告了朱泚,朱泚取下一看,原來封存的標記還在。

以上就是太尉的逸事。元和九年某月某日,永州司馬員外置同正員柳宗元恭謹地獻給史館。

現在稱讚段太尉大節的人,大抵認為是武夫一時衝動而不怕死,從而取名於天下,不了解太尉立身處世就像上述的那樣。我曾來往於岐、周、邠、斄之間,經過真定,北上馬嶺,遊歷了亭築、障設、堡壘和戍所等各種軍事建築,喜歡訪問年老和退伍將士,他們都能介紹段太尉的事跡。太尉為人謙和,常常低著頭、拱著手走路,說話的聲息低微,從來不用壞臉色待人;別人看他,完全是一個儒者。遇到不能贊同的事,一定要達到自己的目的,他的事跡決不是偶然的。適逢永州刺史崔能前來,他言而有信、行為正直,詳細地收集了太尉的遺事,再次核對沒有什麼疑問。有的事實恐怕還有散失遺漏,未集中到史官手裡,斗膽將這篇行狀私下送交給您。鄭重地寫下這篇逸事狀。

文章鑑賞

此文作於唐憲宗元和九年(814)柳宗元貶居永州時,是作者給當時在史館任職的韓愈修史作參考的。他在《與史官韓愈致段秀實太尉逸事書》中,談了其寫作動因:“太尉大節,古固無有。然人以為偶一奮,遂名無窮,今大不然。太尉自有難在軍中,其處心未嘗虧側,其蒞事無一不可紀。會在下名未達,以故不聞,非直以一時取笏為諒(信)也。”很明顯,作者寫此文的目的是要辯證正當時一些人對段秀實為人的曲解。事情要追溯到唐德宗建中四年(783)十月,涇原節度使姚令言的部隊在京師譁變,德宗倉皇出奔,原盧龍節度使朱泚被叛軍擁立為帝。段秀實在朝中,一次被召議事之時,他突然用笏猛擊朱泚的頭部,同時唾面大罵朱泚“狂賊”,終被殺害。柳宗元對段秀實的忠勇行為深表敬仰。然而朝中也有人散布流言,說段秀實的這一舉動是“武人一時奮不慮死,以取名天下”。柳宗元聽後極為憤慨。他深知其為人一貫剛直,“遇不可,必達其志”。為了讓人們了解段秀實,作者取其生平逸事三則,經恰當剪裁組織,生動描寫,鮮明渲染,說明段秀實的剛勇是出自其性格之必然,從而使流言不攻自破。

此文取材於真人真事,作者通過三件逸事,塑造了一個不畏強暴,關心人民,臨財而不苟取的封建時代正直官吏的形象,同時對當時社會現實的醜惡現象也有所揭露,具有一定的認識意義和史料價值。

全文可分為四段。第一段即第一個事件:勇服郭晞。作者依次寫悍卒肆志,自薦平亂,詣營陳辭,請留宿營,突出了段秀實外柔內剛的性格。事情的起因是郭晞縱士卒殘害百姓,為所欲為。作者先詳細地敘述了士卒肆志之狀:天天成群結隊地在街市上強索財物,不能滿意,就奮擊折人手足,將各種瓦器都砸碎,狼籍滿地,裸露著臂膀揚長而去,至撞殺孕婦人。寫暴行之慘烈,如在眼前。接著作者指出了士卒之所以敢為所欲為的癥結所在,因為汾陽王郭子儀的緣故,白孝德只是心中憂傷卻不敢說明。緊接著作者又寫段秀實自薦擔任都虞候前去平亂,顯示了他的剛勇無畏。不久,在郭晞士卒十七人再度橫行時,段秀實果斷地派士兵捕捉了他們,並一一斬首,把頭插在長矛上,豎立在街市示眾。這裡“注”和“植”兩個動詞,非常有力地突出了段秀實的“勇”。這是一寫其勇。段秀實為民除了害,大快人心,然郭晞士卒豈肯罷休,立時都披上盔甲,事件進入高潮。此時白孝德震恐,而段秀實從容鎮定,臨危不懼,決定詣營陳辭。作者極寫郭晞士卒劍拔弩張,如臨大敵的緊張氣氛,反襯了段秀實的大智大勇。段秀實不帶衛士,不帶佩刀,坦然出現在郭營,使郭晞士卒愕然。段秀實知道要治服郭晞,不可能憑藉武力,只能曉之以理,因此,辭衛士,解佩刀,選年老腿跛的人持馬,這是從心理上消除對方的戒備。作者這樣敘寫的寓意是:段秀實是不怕死的。他外柔內剛,平易而又剛強的個性在這裡得到了充分的體現。至此,段秀實已漸居主動地位,他向郭晞慷慨陳詞,指明利害關係後,終於折服了對方。這是二寫其勇。至此,事件似已告終,不料作者又出人意料地寫了段秀實要求留宿軍營一節。為什麼要寫這一情節呢?掩卷細想,卻又不難理解,段秀實用大義和利害曉喻郭晞,使郭晞心悅誠服,再拜謝罪,顧叱士卒說:“皆解甲散還火伍中,敢嘩者死!”郭晞到底有無約束部下的決心,段秀實要探明白。留宿軍營,既顯示了段秀實的坦蕩胸懷,又可考察郭晞改過的誠意和決心。這是三寫其勇。

第二段即第二個事件:仁愧焦令諶。段秀實除了以剛勇取勝對方外,還具有仁信愛民之心。這則逸事敘述他同情、救助、安撫一個無力交租而慘遭毒打的農民。作者通過段秀實一系列行動,展現了他對農者的憐憫之情。寫這則事件的結局,作者讓第三者淮西寓軍帥尹少榮出場,由他怒斥焦令諶的不敬、不恥、不愧,從側面烘託了段秀實仁厚慈惠的愛民之心。

第三段即第三個事件:節顯治事堂。段秀實不僅具有不畏強暴,疾惡如仇、愛民如子的高貴品質,而且還有清正廉潔的節操。作者寫段秀實洞察朱泚之心,拒不收禮,將禮物棲之梁木的逸事,頌揚了他的高風亮節。這則逸事作為段秀實拿笏擊泚行為的補充,說明他的氣節,不僅表現在大處,而且見於小處,人物形象更顯得光彩。

上述三則逸事,發生的時間、地點雖名異,彼此間也無聯繫,但其精神是相通的。從作者客觀的敘述中,使人感受到了深沉的讚頌之情。

第四段交代寫作本文的時間、原因及材料的來源,以說明逸事狀內容之不謬。

此文在結構上也頗具匠心。所記逸事的開頭,作者都寫明了事件發生的時間。按順序,“仁愧焦令諶”之事應在“勇服郭晞”之事前,作者將它移後,把“勇服郭晞”提前來寫,其好處是能充分體現寫作主旨。因作者要反擊小人誹謗段秀實以笏擊泚是“武人一時奮不慮死,以取名天下”的流言,就一定要強調他“遇不可,必達其志,決非偶然”的本質,而“勇服郭晞”最能說明這一點。另外,這種先後倒敘也符合讀者的欣賞心理。作者先寫劍拔弩張的氣氛和激烈的場面,能給讀者一種強烈的印象。然後寫段秀實性格中仁信愛民的一面,對百姓的和好眷眷之意,文勢跌宕起伏,布局富有變化。這樣安排,能收到較好的藝術效果。本文的另一顯著特色是,全文不著一句議論,寓情於事,以形傳神,繁簡得當。作者在行文中不感情用事,完全讓事實和形象說話,他精心選取了段秀實生活中的三則逸事,繁簡得當。“勇服郭晞”一事,作者花了很多筆墨寫其事件的起因、發展、高潮、結局、餘音,充分展示了段秀實的剛勇個性。詣營陳辭是這則事件的高潮,敘寫尤為詳細,令讀者如見其人,如聞其聲。“仁愧焦令諶”一事,作者為展示段秀實的仁心愛民的品質,在描述其為被打成重傷的農者洗血、裹瘡、注藥、哺食、賣馬、償谷,不避瑣細。而“節顯治事堂”,作者筆墨簡略,用的是以簡代繁的手法,敘事行文雖寥寥數語,然而由於能抓住主要環節,收到了見微知著的效果,人物的識見和氣節仍光彩逼人。

作者簡介

柳宗元(773——819),字子厚,河東(今山西永濟)人。貞元年間(785年——805年)進士及第,復中博學宏辭,授集賢院正字。調藍田尉,遷監察御史里行。唐順宗即位,任禮部員外郎,參與政治革新。不久唐憲宗繼位,廢新政,打擊革新派。他被貶為永州司馬,十年後召還長安,復出為柳州刺史,後來病逝於柳州。他與韓愈發起古文運動,為一代古文大家,世人稱他們為“韓柳”。其詩得《離騷》余意,常於自然景物之中寄託幽思,纖而歸於淡泊,簡古而含有至味。詩作成就不及散文,卻能獨具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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