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克利

欣克利

約翰欣克利於1981年3月30日刺殺時任美國總統里根,未遂。 欣克利出生於俄克拉荷馬州的阿德莫爾(Ardmore),在德克薩斯州長大。高中以後舉家遷往科羅拉多州。父親是科羅拉多州一家石油公司的總裁,生意頗大,富甲一方。

基本信息

簡介

欣克利刺殺總統里根 欣克利刺殺總統里根

約翰欣克利於1981年3月30日刺殺時任美國總統里根,未遂。

像美國歷史上多起刺殺總統案一樣,欣克利(John Hinckley,Jr.)行刺里根總統案撲朔迷離,錯綜複雜,眾說紛紜,其真相究竟如何,至今仍是難解之謎。

事件經過

1981年3月30日,里根前往位於華盛頓的希爾頓飯店,出席產聯-勞聯下屬的建築工會大會並發表演講。結束後,里根經側門離開飯店,從一排記者和攝像機前走過,正待上車之時,混雜在記者群中的欣克利掏出手槍,瞄準總統連開六槍。

在案發現場,刺客當場被擒,人槍俱獲,鐵證如山。警方根據從兇犯身上搜出的證件和鑰匙等線索,迅速追查到刺客住處。令人吃驚的是,根據刺客欣克利在旅館留下的“訣別書”,他刺殺總統的動機,竟然是痴迷電影明星朱迪福斯特,追星不成,便試圖乾出一番驚天動地的“英雄偉業”,以轟動效應贏得意中人的敬慕和青睞。

欣克利的父親是科羅拉多州一家石油公司的總裁,與副總統老布希等豪門權貴有生意往來,得知行刺案後,決定不惜破費重金,聘請著名律師和專家證人出庭,以精神錯亂為由,為兒子進行無罪辯護。

成長經歷

根據警方調查,欣克利沒有任何犯罪或國際恐怖組織背景。在國小和國中時期,欣克利還算正常,羞澀內向,酷愛文體,喜歡籃球和橄欖球,對英國搖滾樂隊“披頭士”(Beatles)格外迷戀,收集了“披頭士”的全部唱片,而且還是演奏吉他的高手。可是,從高中開始,欣克利性格突變,在學校極度自閉,情緒低落,狂熱地寫詩、作曲和聽搖滾樂。

1973年高中畢業後,欣克利不務正業,一心想當搖滾歌星。在其父連逼帶勸之下,他好不容易進入得州技術學院,主修文學和音樂。入學後,他迷戀搖滾,學業荒廢。一年後,因成績太差,無法繼續學業,他變賣了家裡送的小轎車,飛往加州洛杉磯,在好萊塢瞎闖,試圖靠作曲一舉成名。為了向家裡要錢,欣克利編造謊言,吹噓自己正在與影視公司洽談音樂契約,並與一位女星頻繁約會,急需用錢。欣克利父母得知後喜不自禁,就把錢打給他。

在洛杉磯期間,欣克利偶然看了福斯特出演的影片《計程車司機》。他不僅對扮演妓女的福斯特一見鍾情,而且對影片中的男主角羅伯特·德尼羅極度崇拜,刻意模仿。在影片中,這位司機孤寂落魄,一事無成,情場失意。他留下一封“訣別信”後,鋌而走險,企圖行刺總統候選人。在影片結尾,司機雖然行刺未遂,但歪打正著,擊斃歹徒,救出妓女,頓成英雄人物,贏得了媒體和意中人青睞。

心裡壓抑

從社會學的角度看,欣克利有點兒像當代美國社會中的“雅廢”,又稱“年輕的都市失敗者”(Young Urban Failure)。這類人的品位並不低,且小有藝術天賦,但是,在金錢社會的無窮欲望和殘酷競爭的壓力下,幻想破滅,憂鬱頹廢。

數年過後,欣克利生活難以為繼。他只好編造假話,說碰上了蒙面大盜,錢財被劫,自己連驚帶嚇,身患重病,需要回家養病。返家後,欣克利父母見兒子身體尚好,不像有重病的樣兒,只是精神疲憊,鬱鬱寡歡,便建議兒子去看心理醫生。在寫給醫生備案的個人自傳中,欣克利主動“交代”了自己對福斯特的迷戀。但醫生對這種司空見慣“單相思”未予足夠重視,給出診斷:欣克利的身體和精神都很正常;他的毛病是遊手好閒,缺乏人生目標。

根據醫生診斷,欣克利父母希望他確立一個有意義的人生目標。欣克利當即表示,自己的人生理想是當作家,聽說名校耶魯正在開辦一個“作家訓練班”,希望能夠入學深造。實際上,欣克利對父母耍了個心眼兒。他當時已通過媒體報導,得知福斯特入學的新聞。

趕出家門

1980年初秋,欣克利來到耶魯。他曾多次與福斯特迎面相遇,但卻臨陣怯場,沒膽量正面搭訕,欣克利只好側面迂迴,多次給福斯特打電話、寫情詩、送鮮花,結果卻是沒有音訊。

追星不成,欣克利極度沮喪。他給父母打電話,報怨耶魯之行令人失望,要求回家養病。實際上,他此時已暗下決心,要像計程車司機一樣,乾出一番驚天動地的偉業,贏得意中人的愛慕。於是,他尾隨正在全國各地競選連任的卡特總統,企圖行刺。終因種種原因,未能得手。回到科羅拉多州家中後,欣克利心情低落,鬱鬱寡歡。他的父母再次請來心理醫生。這次,欣克利談吐謹慎,守口如瓶,對醫生隱瞞了追星失敗、購買槍枝、謀圖行刺總統等內心隱秘。醫生檢查後得出同樣結論,欣克利一切正常。

1980年12月,媒體突傳噩耗,搖滾巨星列農在紐約遇刺身亡。欣克利悲痛欲絕,專程前往紐約,參加了紀念列農的燭光晚會。回家後,他仍然無所事事,東遊西逛,欣克利父母深感不安。1981年3月下旬,根據心理醫生的建議,欣克利父親痛下決心,把不成器的兒子掃地出門,讓他獨立闖蕩,自食其力。

刺殺總統

被掃地出門後,欣克利前往首都華盛頓,住進距白宮只有兩街之遙的一家旅館,根據白宮提前公布的總統日程安排,開始謀划行刺里根。行刺前兩小時,他模仿《計程車司機》中的情節,給福斯特寫了一封情深意長的訣別信:“ 親愛的茱迪,當我行刺里根時,我本人極有可能已當場身亡。所以我現在給你寫這封信。”“向你承認,我之所以鋌而走險,實因迫不及待地要感動你的芳心……以犧牲我個人自由,甚至可能生命的方式,希望能夠改變我在你心目中的形象。”〔1〕在欣克利案中,這封意亂神迷的訣別信至關重要,它後來成為辯方律師證明被告精神錯亂的重要證據。

審理過程

欣克利入獄後,聯邦政府起訴他犯有非法購買、擁有、使用槍枝和謀殺總統、重傷四人等十三項重罪。欣克利雖然“罪大惡極”,但在正當程式的保護之下,仍然得到了公正處置。控辯雙方都派出精神病專家,與欣克利反覆接觸交談,觀察談吐舉止,診斷心理精神,長達三個月之久。他們還對與欣克利打過交道的各界人士進行了認真的調查和取證。

各執一詞

1982年4月27日,聯邦法院開庭,正式審理欣克利案。控方律師和醫學專家認為,欣克利雖然精神怪異,行為乖張,不可理喻,但是,他並非醫學意義上的精神病患者;他謀划行刺卡特總統和刺殺里根總統之舉,並非精神失常,鬼迷心竅,而是在神智完全清醒的情況下,蓄謀已久,冷血實施。因此,他應對自己的行為負刑事責任。

辯方反駁說,欣克利毫無政治動機,手無縛雞之力,甘冒殺身之禍,以荒誕不經的方式追星,其想法和行為大異於常人。從醫學角度而言,他是一個典型的“妄想狂”型精神病患者,把自己與電影《計程車司機》中的虛構角色混為一談,異想天開,神智錯亂。因此,被告不應負任何刑事責任。

庭審時,欣克利父親出庭作證,老淚縱橫,使陪審團深受觸動。他痛苦地回憶說,兒子自幼膽怯害羞,與人為善,若非意亂心迷,精神分裂,絕對不可能鋌而走險,乾出謀殺總統這種駭人聽聞的暴力罪行;自己身為父親,常年忙於生意疏忽了對兒子的教育。由於兒子長大成人後不甚成器,做父親的過於簡單粗暴,未能發覺孩子的心理疾患,反而採取“休克療法”的強硬手段,將兒子掃地出門,以致鑄成彌天大禍,如今追悔莫及。他向法庭表示,希望父代子過,換得兒子今生平安無恙。

審判依據

在美國的刑事訴訟程式中,涉及精神病無罪辯護的規則主要有兩條:一為“麥納頓規則”(M’Naghten Rule),又稱”對錯規則”,即如果被告人因某種精神病影響而缺乏理智,在案發之時不知其行為的性質或對錯,則被告不負任何刑事責任。另一個是著名的“德赫姆規則”(Durham Rule),又稱“結果規則”。“德赫姆規則”的定義頗為寬泛,甚至連“情緒殘疾”(Emotional Disability)也算精神疾病;由此,如果被告的行為系精神錯亂或情緒殘疾所造成的結果,則不負任何刑事責任〔2〕。

依照當時的聯邦刑事訴訟法,在涉及精神病無罪辯護的刑事案中,控方負有舉證重任。可是,由於精神病鑑定並非“科學”,判斷一個人是否患病及其嚴重程度的標準,常常有很大的不確定性,致使控方很難毫無爭議地證明:案發之時被告的神智百分之百正常。僅憑欣克利留下的那封訣別信,辯方就可以提出合理挑戰,斷言欣克利鬼迷心竅、精神分裂。與此同時,美國法律還規定,只有當控方呈堂的證據確鑿無疑,達到“超越合理懷疑”的嚴格標準時,陪審團才能將被告定罪。

審判結果

在法律和訴訟規則偏袒之下,雖然欣克利似乎只是輕度精神分裂症患者,但卻在法庭訴訟中占儘先機。1982年6月21日,陪審團裁定:欣克利無罪,理由是他作案時精神錯亂。法官宣布:把欣克利送往華盛頓市一所名叫聖伊莉莎白的精神病醫院,接受監護治療。欣克利本人無動於衷。他的父親百感交集,案後辭去公司要職,捐贈巨額財富,在華盛頓市郊成立了一個資助精神病研究和鑑定的醫學基金會。

判決公布,舉世皆驚!改革開放之初,這個轟動一時的司法大案既令人震驚,又啟人深思,觸發了中國年輕一代的思想震盪和深入思考。《世界知識》執行主編徐波回憶道:“甚至里根在上台不久遇刺受傷這一經歷也給我們很大的啟發。一方面,它使我們了解到,美國社會原來是如此複雜,隨便一個人手裡就能有一把槍,而且,隨便一個人就敢向總統開槍。另一方面,也並不因為謀殺的是總統,刺客就要被視作十惡不赦的‘現反’,而是在認定他患有精神病之後,將他送往精神病院接受治療。里根總統本人也並不對他進行蓄意報復。”〔3〕

事件過後

實際上,里根總統本人不但未對刺客進行蓄意報復,而且在得知欣克利為精神病患者後,立刻在醫院病房中為他祈禱平安。傷愈出院後,里根打算邀請欣克利來白宮見上一面。因這個想法荒謬絕倫,在總統幕僚苦勸之下,里根最終打消了這個好萊塢式的荒誕劇念頭。

在精神病院,欣克利接受治療。1984年聖誕節前夕,即判決僅兩年後,據醫生診斷,認為欣克利病情大有好轉。經院方同意,每逢節假日,欣克利可以在醫務人員監護下,回家與父母團聚。從醫學角度而言,與家人團聚,而非與世隔絕,將有助於精神病人恢復心理健康。

二十年後,2003年12月17日,聯邦法院裁決,欣克利可以在沒有監護的情況下,回家探望父母。里根夫人南希大驚失色,公開抱怨,她對媒體表示:“我和我的家人對這一裁決深感失望!”〔4〕

修改律法

為了修補法律漏洞,1984年,國會通過了《精神病辯護改革法》,“從嚴控制”刑事案中的精神病無罪辯護。該法規定,今後在此類案例中,改由辯方陣營承擔舉證重任,若證據稍有漏洞,不能達到“超越合理懷疑”的嚴格標準,則被告有罪。此款法律改變了偏袒嫌犯的舊規則,極大地增加了辯方打贏官司的難度。與此同時,美國各州也紛紛修改法律,總的趨勢是嚴格限制濫用精神病無罪辯護。

欣克利案後,白宮宣布停止公布總統工作日程。因七十歲的里根恰好在執政第七十天遇刺,第一夫人南希疑神疑鬼,驚魂難定。她遍訪星相大師,夜觀天象,藉助“占星術”挑選良辰吉日,隨機安排總統工作日程,引起白宮高級幕僚極大不滿。因“占星術”和“伊朗門”風波,白宮辦公廳主任里甘與南希鬧得水火難容,最終以里甘捲鋪蓋走人收場。里甘不堪此辱,離任後寫了本回憶錄《記錄在案》(For The Record),把第一夫人以“占星術”治國御夫的內幕揭了個底兒朝天,在政界引起軒然大波。

1991年3月30日,即欣克利行刺案十周年之際,已退休的里根和夫人南希應喬治·華盛頓大學之邀,親臨校園禮堂,向全校師生髮表紀念演說,並向當年救治過他的該校醫護人員當面致謝。美國學術界一向對里根不感冒,但在校大學生對老總統印象尚佳。

布萊迪法案

里根那天演講臨近尾聲時,他神情嚴肅,轉入了演講的主題。他一語雙關地說:身為前任總統,他憂心忡忡的不是醫療賬單,而是一項重要法案(Bill)的命運〔10〕。話音剛落,一位身坐輪椅的中年人被推到了舞台中心。里根介紹說,這位是前白宮新聞秘書布萊迪(James S. Brady)。布萊迪被欣克利射出的子彈擊中頭部,造成終生半身癱瘓。多年以來,布萊迪身殘志堅,堅持不懈,極力爭取槍枝管制立法。里根表示,儘管他本人是全美步槍協會的鐵桿會員,但他將全力支持布萊迪提出的槍枝管制法案。

1994年2月,國會終於通過了《布萊迪法案》。該法規定:第一,購槍者需要五天的等待期;第二,等待期間,警方將對購槍者的背景予以調查,確保罪犯、精神病患者不得購槍;第三,警方對槍枝買賣進行登記,記錄將保持二十年。該法只是對購槍程式做了一定程度的控制,卻引發極大爭議,其主要條款竟然於1998年宣告中止施行。

在美國社會中,防止槍枝泛濫的話題瞎扯了幾十年,槍枝管制的問題也爭吵了幾十年,至今莫衷一是,毫無結果。聯邦政府試圖管制槍枝的任何一項立法,都會引發一場涉及憲法的永無窮盡的爭論。在享有持槍自由的同時,美國社會不得不付出慘痛代價。立憲建國兩百年來,已有林肯(1865)、加菲爾德(1881)、麥金萊(1901)、甘迺迪(1963)四位總統死於刺客槍彈之下。里根遇刺大難不死,重振國威,贏得冷戰,青史留名,堪稱奇蹟!

相關人物

朱迪福斯特

欣克利 欣克利

朱迪福斯特1962年生於洛杉磯,自幼聰穎過人,極具表演天賦,年僅十四歲即被名導演看中,在影片《計程車司機》(Taxi Driver,1976)中扮演雛妓,贏得了奧斯卡金像獎最佳女配角提名,雖然最終未能獲獎,但卻為今後的影壇生涯奠定了基礎。高中畢業時,出乎娛樂界意料,她以優異成績考入常春藤名校耶魯,主修法國文學和外交史,五年後拿到本科學位。欣克利行刺里根時,福斯特剛進耶魯不久。耶魯畢業後,福斯特在影壇大放光彩,因兩部犯罪片《暴劫梨花》(The Accused, 1988)和《沉默的羔羊》(The Silence of the Lamps, 1991)兩次贏得了奧斯卡最佳女主角金像獎。迄今為止,她是惟一在三十歲之前脫穎而出並兩次贏得此項大獎的女影星。

成名多年以來,福斯特的私生活一直頗為神秘。她從未過結婚,但卻在1998年生了個大胖小子。孩兒他爹究竟是誰?至今仍是好萊塢最令人費解的疑團之一。街頭小報東猜西指,眾說紛紜。不過,有一點可以肯定,絕對不會是那位“慧眼識星”、為“愛情”鋌而走險的“超級情種”欣克利。

羅伯特德尼羅

欣克利 欣克利

羅伯特·德尼羅(Robert De Niro)容貌奇偉,演技超群,因電影《憤怒的公牛》(Raging Bull,1980)贏得奧斯卡最佳男主角金像獎,因《計程車司機》和越戰片《獵鹿人》(The Deer Hunter, 1978)獲得奧斯卡最佳男主角和男配角提名。

福斯特和德尼諾這兩位影星的表演,惟妙惟肖,出神入化,亂假成真;計程車司機的愛情歷險,跌宕起伏,峰迴路轉,令人神往,把“搖滾青年”欣克利忽悠得神魂顛倒,寢食不安。他先後看了十五遍《計程車司機》,鬼迷心竅,神智恍惚。他買了一件司機行刺時穿的那種破軍裝,置了一把影片中司機使用的左輪手槍,大量閱讀兇殺案的書籍,沉浸在虛構的情節中難以自拔。


相關電影

轟動一時的日本電影《刑法第三十九條》(導演:森田芳光;主演:鈴木京香、堤真一;1998攝製)。影片以秦田牧和妻子雙雙遇害開始。嫌疑犯柴田正樹是個舞台劇演員,他如實招供了自己是殺人兇手。開審之日,法官問柴田:你對檢察官呈庭的供詞有何意見?柴田卻當場念出了莎劇中的獨白。辯護律師鑒於這種異常舉動,要求法官委託精神鑑定法醫提交鑑定報告。法醫呈交的報告證明,柴田患有精神分裂症。日本刑法第三十九條明文規定:“身心不正常者所犯罪行,不應受到懲處。”

在柴田即將逃脫法律懲罰之時,法醫的助理小川卻感覺,柴田不像無法控制自己的殘忍殺人犯。她憑直覺判斷,柴田的雙重人格和精神分裂是假裝的。由此看來,精神病鑑定並無統一明確的“科學標準”,影片中經驗豐富的法醫和初生牛犢小川就做出了截然不同的臨床診斷。那么,柴田作案的動機是什麼?即使小川的判斷正確,柴田仍然沒有明顯的殺人動機。

小川向檢察官解釋了自己的疑惑後,檢察官委託她再寫一份精神鑑定報告。小川備受多方壓力,開始調查柴田的背景,試圖找出兇案的幕後隱情。幾經波折,她終於發現,受害人秦田牧十五歲時,曾殺死一名女童。而這個女童,恰巧正是柴田的親妹妹。然而,經法醫鑑定,柴田牧精神錯亂,依照刑法第三十九條,被判無罪,經六個月的監護治療後釋放。

令人難以置信的是,柴田出獄後過得相當不錯,考上了大學,成家立業,婚姻美滿,嬌妻懷孕,家庭幸福,工作努力,前途光明。相比之下,被害人的家庭卻因愛女慘死而崩潰,母親傷心過度,憂鬱而終;柴田的人生、心理與感情歷程淒風苦雨,挫折失敗。為了報復兇手,柴田不惜拋棄身份,偽裝精神病患者,殘害秦田牧夫婦,報復和嘲諷刑法第三十九條的荒謬性。

那么,究竟是秦田牧精神失常、行兇殺人?還是柴田心理錯亂、殘忍報復?還是刑法第三十九條荒誕無稽、放縱罪犯?還是精神病鑑定荒謬不經、漫無標準?這部影片給世人留下了無窮無盡的思考空間。

人真的可以完全控制自己的行為嗎?是否只有將案犯千刀萬剮才能彌補受害者的心靈創傷?已治癒的精神病患者難道就不能生活美滿、獲得寬恕?會不會有人裝瘋賣傻、逃避刑事責任?在極力保護“人權”的同時,是否也應注重強調“人責”?實際上,如果沒有守法負責、心態健全的公民社會相配合,自由、民主和人權皆有可能走火入魔,導致廣場暴民和社會動亂。

注釋:

〔1〕引自林肯·卡普蘭:《精神錯亂辯護與欣克利案》(Lincoln Caplan, The Insanity Defense and the Trial of John W. Hinckley, Jr., Boston: D.R. Godine, 1984, p.11)。

〔2〕參見傑姆斯·克拉克:《瘋狂或僅是憤怒:欣克利和其他危險之徒》(James W. Clarke, On Being Mad or Merely Angry: John W. Hinckley Jr., and Other Dangerous People,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0, pp.50~51)。

〔3〕金燦榮、楊玉聖、徐波:《中國人眼中的美國——從大選說起》,載《世界知識》2004年第21期。

〔4〕2003年12月18日《華盛頓郵報》(Carol D. Leonnig, Judge Grants Hinckley Unsupervised Outings, Washington Post, December 18, 2003)。

〔5〕保羅·博勒:《美國總統趣聞軼事》(Paul F. Boller, Jr., Presidential Anecdotes,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6, p.362)。

〔6〕〔8〕麥可·迪弗:《一個與眾不同的鼓手:我與里根三十年》(Michael K. Deaver, A Different Drummer: My Thirty Years with Ronald Reagan, New York: Harper Collins, 2001, pp.151~154.)。

〔7〕羅·坎農:《里根總統:終身角色》(Lou cannon, President Reagan: The Role of A Lifetime, New York: Simon & Schuster, 1991, p.233.)說明:實際上,美國經濟已於1982年11月開始復甦,但統計數字問世滯後一個季度。

〔9〕阿瑞安娜·博西:《里根:一個美國人的故事》(Adriana Bosch, Reagan: an American story, New York: TV Books, 1998, p.192.)

〔10〕英文單詞Bill有賬單和法案的雙重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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