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綜合管理全市人才開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實施全市人才發展戰略、規劃和綜合性政策;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市人才選拔、培養、引進的組織實施;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負責編制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規範性檔案草案,制訂相應的政策及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二)負責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方案提請審議並組織實施;匯總編制全市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和市屬事業單位的人員計畫,監督檢查計畫執行情況;負責全市人才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的統計工作。(三)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四)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創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建立健全創業扶持和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全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建立健全就業、失業預測預警、監控分析制度,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完善職業技能資格證書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五)負責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統籌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擬訂全市社會保險關係轉續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並實施監督檢查;參與組織實施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和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測預警分析,擬訂應對措施;負責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各類補充保險相關內容的審核和備案。(六)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政府直屬和行政機關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綜合管理;貫徹實施公務員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政策;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政府公務員績效考核;綜合管理全市國家公務員的培訓,對桐鄉市行政學院進行業務指導;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公務員年度考核和培訓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綜合管理事業單位崗位設定、人員公開招聘與聘用、考核、培訓、獎懲等工作。(八)綜合管理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晉升、調整的審核或審批;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負責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政策的檢查落實,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齡核准、退休的審批等工作;負責企業職工工資的巨觀調控工作。(九)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專業技術職業資格制度,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評價和資格考試工作;歸口管理博士後工作和留學人員來桐工作。(十)負責全市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擬訂全市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政策;負責全市外國專家及港澳台專家的管理工作;歸口管理全市出國(境)培訓工作;負責促進國(境)外人才智力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推行博士後制度和博士後的管理服務工作。(十一)負責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和隨軍家屬接收安置工作。落實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對軍轉安置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做好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十二)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制定完善工時制度和職工休假制度,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工作。(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秘、政務信息、宣傳、機要檔案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文秘文印、文電處理、機要通信、檔案管理、督查督辦;負責局黨委會議、局長辦公會議等會議的會務組織工作;負責綜合協調新聞宣傳和信息工作,承擔局新聞發布工作;負責制訂局機關工作制度並督促執行;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管理、職稱評審和機構編制工作;負責綜合編制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協調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科學技術研究及成果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全局幹部職工因公、因私出國(境)管理。

綜合科

負責全局行政事務、公務接待、後勤服務、消防安全等日常工作;負責全局的基礎建設的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辦公大樓辦公場所的統籌分配工作;負責局辦公大樓、機關食堂等建築的日常管理;承擔全局辦公大樓、車庫、車棚、食堂等公共設施的維護保養;負責全局消防應急、安全保衛工作;承擔機關物品的採購、保管、發放及相應制度的制訂;負責會務場所的協調安排及會務服務工作。

計畫財務科

綜合負責全局系統財務收支工作;編制局機關財務預、決算並指導監督所屬單位編制各單位的財務預、決算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職工工資、福利等落實並統籌協調下屬單位工資、福利落實事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局屬單位做好財務檔案整理保存和固定資產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各類財務報表的編制和財務審計工作;制訂和完善全局系統的財務管理制度,規範內部財務管理;綜合管理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綜合統計、分析工作,定期發布統計資料和發展預測報告。

信息化管理科

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息化建設的規劃、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協調組織實施“金保工程”;負責局系統信息化、辦公自動化項目建設、維護和推廣套用,承擔信息數據的採集、分析、開發和套用及信息資源數據管理服務;綜合管理局入口網站,提供網路信息服務;負責局信息網路技術安全和保密安全工作;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聯網工作,指導基層信息化服務平台建設。

公務員管理科

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政府直屬和行政機關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綜合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公務員職位分類、錄用、考核、職務升降、任免、輪崗、競爭上崗、交流、迴避、紀律、獎勵、懲戒、申訴控告、辭職辭退等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負責政府直屬(所屬)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綜合管理公務員培訓和能力建設工作,參與編制人員計畫,負責公務員統計工作;負責市級政府部門非領導職務的審核、督查工作;綜合管理全市行政獎勵、表彰工作,負責辦理以市政府名義進行的獎勵表彰工作和全國、省部級勞動模範、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的推薦評選工作,審核市級系統的獎勵表彰活動;負責市級機關崗位責任制考核工作。擬訂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營及營以下和專業技術轉業軍官的接收、安置、培訓工作,協調轉業軍官隨調(遷)家屬的安置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落實部分企業軍轉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法制科

承擔局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組織辦理局外法規性檔案徵求意見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執法工作;建立完善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行政執法監督制度;承擔局行政許可事項的協調、管理和監督,推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組織協調調查研究工作,開展綜合性政策研究,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政策貫徹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的研究工作;負責辦理勞動和社會保險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的有關工作;組織聽證、負責普法工作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的宣傳諮詢活動。

人才開發科

綜合管理與協調全市人才開發工作,負責全市人力資源的調研、分析、統計和規劃、預測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人才發展規劃;負責制定全市人才的流動、引進、培養、管理等政策辦法並組織實施;起草全市高層次、緊缺急需人才引進政策;負責全市人才工作的評先表彰工作;負責制定人才專項資金使用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高校、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方案。規範全市人才中介服務機構並對其進行綜合管理,依法開展人才中介服務機構的資質認定、組織年檢和行政處罰等工作。承擔引進創業創新領軍人才的組織、協調、指導、檢查、督促等工作。

就業促進與職業能力建設科

組織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規劃和政策,負責管理企業在職職工、社會失業人員、農村勞動力的技能培訓工作;組織實施職業技能資格制度,擬訂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健全技能人才評價體系;綜合管理職業技能培訓和鑑定機構,負責全市技師評審和高級技師評審的推薦工作;貫徹執行國家促進就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城鄉就業工作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全市人力資源的開發利用、統籌城鄉就業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統籌城鄉就業的優惠政策及政策評估工作;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制定農村剩餘勞動力開發就業、農村勞動力跨區有序流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市勞動預備制度和就業準入制度。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綜合管理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緊缺急需和學術技術帶頭人的選拔、培養,管理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及有突出貢獻專家的選拔、管理工作;綜合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人員選派培養的推薦、管理等工作;推進深化職稱改革制度,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辦法;負責全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定、考試工作和推行執業資格制度的政策指導和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歸口管理全市出國(境)培訓工作;做好全市來華定居專家、留學(回國)人員的管理、協調、服務、科研資助及交流合作等工作;負責推行博士後制度和博士後的管理與服務工作;承擔市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參與企業人事制度改革;參與擬訂市屬事業單位年度人員計畫和監督檢查人員計畫執行情況;推行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做好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制度,負責市屬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的核准,擬訂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競聘上崗、培訓、獎勵懲戒、申訴控告等政策規定並指導實施;擬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屬事業單位招聘方案的組織實施,承辦市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以外的事業單位人員錄用、引進的審批和調配工作;負責貫徹實施專業技術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獎懲等政策;負責擬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的政策,指導進行規範管理;負責全市事業單位人員及機關工勤人員統計工作。

工資福利科

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政策和離退休待遇政策的貫徹實施;指導全市事業單位內部分配製度改革,核准事業單位工資總量分配方案;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統一發放的審核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受獎懲人員工資待遇的確定;核准機關事業單位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年報統計;負責核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齡認定;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到齡幹部辦理退休手續;協調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離退休和退職工作;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待遇政策的檢查落實;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福利政策的貫徹執行,管理市級機關有關福利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及退休人員定期體檢和優秀公務員健康休養;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崗位培訓及考核工作;審核辦理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使用計畫;參與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障制度改革。

社會保障科

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制訂全市養老保險的基本政策、保險費率確定辦法、個人帳戶管理辦法、養老金計發的待遇項目和給付標準;組織實施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社會化發放辦法,推行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負責全市城鎮企業職工提前退休審批工作;負責城鎮企業職工繳費年限認定和退休審批工作;制訂補充養老保險的政策和辦法;制訂全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制訂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的基本政策及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負責職工工傷認定工作,職工工傷與職業病傷殘程度和因病、非因工致殘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鑑定工作,並做好相關資料的整理歸檔;承擔市勞動鑑定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制定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職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人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負責審核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負責企業工資指導線,協助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最低工資標準和勞動力工資指導價位工作。組織擬訂全市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並依法對社會保險基金進行監督檢查,參與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和社會保險基金分析預警,擬訂應對措施。

仲裁科

研究制訂勞動爭議仲裁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勞動爭議處理工作,負責處理用人單位與職工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負責集體契約審核工作;負責管理勞動仲裁員和組成仲裁庭;負責仲裁文書檔案整理;建立和完善人事爭議仲裁制度,依法開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辦理人事行政執法中的複議和訴訟事項;承擔市人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局信訪工作。

監察室

與黨委辦合署辦公,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等紀檢、監察工作)。負責黨組織和黨員管理;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人事任免及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及基層建設;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紀檢監察來信來訪的接待和處理及案件的初查工作;負責指導局機關及下屬單位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群團組織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效能建設、行風建設等紀檢、監察工作;組織協調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的工作考核和表彰獎勵工作。

局屬單位

市社會保險事業局

具體經辦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城鎮各類企業和職工(包括個體勞動者和自由職業者)的養老保險統籌以及農村養老保險業務,負責經辦全市醫療、工傷、生育社會保險業務。下設7個科室,分別是辦公室、登記征繳科、審核結算科、財務統計科、信息管理科、稽核審計科、企業退休人員管理科。

市就業管理服務處

市就業處具體經辦全市就業再就業工作,為失業人員進行失業登記,發放失業保險金,為社會人員進行檔案管理和參加社會保險代理服務,開發就業崗位,為民眾就業和失業人員再就業提供服務,具體管理勞動力市場,為用人單位招工和求職者架起橋樑。下設綜合科、就業促進科、勞動保障事務代理科、農村勞動力管理科、失業保險科、勞動力市場管理科6個科室。

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具體負責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契約、工資發放、社會保險、休息休假等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勞動保障監察,並對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同時,進行勞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和勞動保障年檢,規範勞動關係雙方的行為。

領導班子

姚敘才(黨委書記、局長):主持局黨委、行政全面工作,負責人事、財務工作。分管辦公室、計畫財務科。

吳金明(黨委副書記、紀檢組長):協助黨委書記、局長分管黨務、精神文明建設、民主黨派與群團、老幹部、公務員管理和軍轉幹部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主要聯繫監察局駐人力社保局監察室(黨委辦)、公務員管理科(軍官轉業安置科)。

楊永根(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依法行政、行政審批、勞動保障監察、人事勞動爭議仲裁、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平安建設、市長電話辦理工作。主要聯繫法制科(行政許可科)、仲裁科(市人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市勞動仲裁院、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中心。

徐佩珠(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專技人員管理、職稱考評、人力資源市場管理、就業再就業、職業技能教育培訓、職業技能鑑定工作。主要聯繫就業促進與職業能力建設科、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市就業管理服務處、市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市高級技工學校、市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和市職業技術培訓中心。

卜掌浩(黨委委員、副局長、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協助局長分管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主要聯繫人才開發科(“市創業創新領軍人才集聚計畫”專項辦公室)。

毛少波(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工資福利、社會保障、勞動能力鑑定、退休幹部管理工作。主要聯繫工資福利科、社會保障科(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市勞動鑑定委員會辦公室)、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市勞動能力鑑定處和市退休幹部活動中心。

魏曉燕(黨委委員、辦公室主任):主持辦公室工作。協助局長分管機關事務、文秘、計算機信息管理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主要聯繫綜合科、信息化管理科、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吳惠坤(正局級調研員):協助做好就業再就業、職業技能教育培訓、職業技能鑑定工作,以及局交辦的中心工作。

胡烈火(副局級調研員):協助做好專技人員管理、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職稱考評、人力資源市場管理工作,以及局交辦的中心工作。

張偉(副局級調研員):協助做好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工資福利、社會保障、勞動能力鑑定、退休幹部管理工作,以及局交辦的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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