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東縣交通局

二、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全縣公路、水路等行業規劃。 七、指導全縣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 九、負責對全縣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管理。

領導分工

 黃子林:局 長
朱 奎:副局長
茂飛:副局長
張毓娟:紀檢組長
辦公室主任:何東容

工作職能

一、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縣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二、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全縣公路、水路等行業規劃。負責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檢查和監督。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縣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三、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監督實施全縣道路、水路運輸執行相關政策、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指導全縣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
四、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撈、通信導航、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船員管理有關工作。負責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五、負責提出全縣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縣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全縣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公路、橋樑、渡口、隧道的行業管理。
六、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監督實施全縣公路、水路工程建設執行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組織實施縣重點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設,負責公路、水路交通建設工程造價控制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承擔有關重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
七、指導全縣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全縣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縣重點幹線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承擔國防交通戰備工作。
八、制定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科技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縣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負責對全縣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管理。
十、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加掛交通戰備辦)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起草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檔案,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負責文秘、綜合調研、政務公開、政務信息、督辦、機要、保密、信訪、檔案、修史編志和機關後勤行政管理、接待、計畫生育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承辦國防交通戰備相關工作。
(二)行政審批股 根據授權,統一受理、承辦局機關行政許可、行政服務等事項;監管、組織、協調所屬單位集中統一受理、承辦相關行政許可、行政服務、年審年檢、行政事業性收費等事項。
(三)計畫基建統計股 組織編制全縣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有關協調工作;組織編制、報審公路、水路、站場、碼頭等交通運輸設施年度投資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公路、水路建設項目立項、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等的報審工作;負責公路水毀補助經費的核定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統計、調查、預測、信息引導工作。
負責全縣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管理和監督全縣公路、水路交通建設市場,維護平等競爭秩序;負責對公路、水路交通建設工程招投標相關工作;監督管理公路、水路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和定額、造價控制、竣工驗收等有關工作。
(四)安全法規股(加掛海事股、路政股) 監督全縣道路、水路運輸、公路水路工程建設和已運營交通基礎設施按安全生產相關政策、法規實施;承擔有關交通運輸企業和有關建設工程、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負責全縣道路、水路客貨運輸(包括公共汽車、城市出租汽車和大件、危險貨物運輸等)和車船修造、運輸服務市場的行業管理;負責全縣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按規定承擔物流市場有關管理工作。
負責交通運輸行業政策、法規的研究、諮詢工作;制定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交通運輸政策、法規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管理工作;承辦相關行政執法、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普法教育、執法人員培訓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治理全縣公路、水路“三亂”工作。
負責制定本轄區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安全管理計畫,布置和實施季節性、特殊時期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對轄區水域船舶、浮動設備、船員和通航安全環境實施監督管理,依法對違反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行為按規定實施處罰或采取責令臨時停航、駛向指定地點、停止作業、拆除動力裝置等強制措施。接受上級海事管理機構委託作出或者實施相應海事行政強制措施。排查和上報縣級水上重大事故隱患,並進行跟蹤督促整改。負責轄區船舶登記的受理前審查工作。承辦轄區非機動船員的考試發證工作。負責對轄區通航水域的船舶實施船舶安檢工作。承辦轄區內航行船舶的定期簽證審核、公告工作。
負責清除水上和道路上的障礙,保證暢通,依法進行行政處罰,規劃審批公路兩旁的各種構造設施建設等。
(五)財務審計股 負責指導、監督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的財務會計工作;承擔局機關財務會計工作;組織制定有關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承辦交通國有資產管理和交通投、融資管理工作;負責交通基礎設施產權轉讓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六)政工股 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職工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人事檔案、職工教育、考工定級;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按照局領導決策,承辦考核、培訓、任免、獎懲、調配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有關事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退(離)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歸口管理黨務工作。

直屬事業機構

桂東縣永樂收費站、桂東縣縣鄉公路管理站、桂東縣交通運輸管理所、桂東縣交通路政管理所、桂東縣社會客運站。

辦公地址

桂東縣城關鎮桂郴路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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