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希翎

林希翎

林希翎(1935年-2009年),原名程海果,1935年出生,浙江溫嶺人。曾被當時擔任共青團中央書記的胡耀邦同志譽為“最勇敢最有才華的女青年”。由於她“頑固抗拒”,被定成“極右分子",文革時期又被作為“反革命”逮捕判刑入獄。

基本信息

簡介

林希翎(1935年-2009年,原名程海果,1935年出生,浙江溫嶺人。1949年考入溫嶺中學高中部。後轉業到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學習。曾被當時擔任共青團中央書記的胡耀邦同志譽為“最勇敢最有才華的女青年”。可是林希翎卻“不守本分”,從當時文壇幾個“熱點人物”林默涵、李希凡和藍翎三人姓名中各取一字,合成“林希翎”三字,為筆名,發表了一系列文學論文,引起爭論並受到批評,她不服,進行反駁。

由於她“頑固抗拒”,被定成“極右分子",文革時期又被作為“反革命”逮捕判刑入獄。其本人從此在社會生活和新聞媒介中完全消失。

在旅居法國期間由於反對科索沃戰爭而她又站了出來,參加反戰運動,發表了許多激烈的言論,和法國當局對抗——她恐怕與任何當權者都是無法合作的,這是一個永遠的反對派。

生平

父親程逸品,原是東北流亡學生,母親林靜枝,浙江溫嶺人,15歲隨兄長到上海闖蕩,在抗日救亡活動中結識程逸品並結婚。抗戰爆發後,林希翎隨父母移居溫嶺外婆家,父親在稅務局任職,1948年棄家出走,她隨母留居溫嶺。1949年考入溫嶺中學高中部,同年秋參軍,在解放軍第二十五軍曾任師文工隊員。1953年由部隊保送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學習。

她於1955年寫就《試論巴爾扎克和托爾斯泰的世界觀和創作》一文,投寄《文藝報》。文中不僅批評胡風的文藝觀點,還涉及當時中宣部文藝處處長林默涵以及因批評俞平伯《紅樓夢研究》備受毛澤東青睞而名噪一時的李希凡、藍翎等人的學術觀點。《文藝報》編者徵得林默涵同意,準備發表,同時轉達林默涵的意見,建議刪除其中涉及他們三人的部分內容。程海果對此雖無異議,卻當即決定從林默涵、李希凡、藍翎三人的姓名或筆名中各取一字,即以“林希翎”作為自己的筆名。顯而易見,其目的是給本文刻下一個印記,意在表明此文原本也是針對這三位當時頗有影響的人物的論點而寫的。不料此文刊出後竟遭受《中國青年報》無端攻擊,刊發題為《靈魂深處長著的膿瘡——記青年作家林希翎》的署名文章,並配發醜化其形象的漫畫。為此,林希翎寫出《一個青年公民的控訴書》,傳送新聞單位和有關領導,得到人民大學校長吳玉章和共青團中央書記胡耀邦的肯定與支持,被胡耀邦譽為“最勇敢最有才華的女青年”。其實當時也就有讀者投書《中國青年報》,為林希翎鳴不平。在胡耀邦、吳玉章關注下,《中國青年報》終於以編輯部名義公開檢討,稱所登文章失實,向林希翎道歉,承認錯誤。《中國青年報》還在頭版顯著位置刊登讀者來信《批評應該實事求是與人為善》,於是林希翎從此出名。

林希翎為紀念胡耀邦逝世20周年撰聯 林希翎為紀念胡耀邦逝世20周年撰聯

1957年開始“大鳴大放”時,林希翎是活躍人物,從5月23日至6月13日,在北大、人大演講6次,就民主、法制、胡風案等問題發表尖銳意見,更是驚世駭俗,一鳴驚人,道出人民的心聲,受到民眾歡迎,一時成為“勇敢的化身”,同時也為極左派所嫉恨。隨之而來的反右運動中,她遭到全面批判,成了“學生大右派”、“反黨急先鋒”,被誣為“戴著天使面具的魔鬼”,被《人民日報》點名,並由毛澤東親自指定,同北大知名右派學生譚天榮一樣,受到“開除學籍,留校監督勞動,當反面教員”的特殊處分。僅在北京,因林希翎受牽連人數便多達170餘人,其中包括胡耀邦秘書曹志雄、吳玉章外孫蘭其邦、謝覺哉秘書吉士林以及解放初期曾任葉劍英秘書、時任中共中央秘書室負責人因而先後三次接待過林希翎上訪並將她的意見整理上報的王文等等;在全國各地受其牽連者則不計其數。因林希翎留校監督勞動時仍無“悔改表現”,時任公安部長的羅瑞卿根據劉少奇指示,親自策劃運作,於1958年7月21日半夜將其秘密綁架,投入監獄。開始還製造了一個純屬捏造的所謂“毆打監督她的學生宋津生”的口實,宣布對她只是拘留五天,又以“態度不好”改為十五天,最後則以“反革命罪”宣布逮捕,隨後判處十五年徒刑,而且把她的老母親抓來開萬人大會批鬥毒打。林希翎在北京草嵐子監獄第8年,上腳鐐手銬達半年之久;第11年,即1969年,林彪下了1號通令,她又被押送金華勞改農場繼續服刑。毛澤東於1973年向時為北京市委書記的吳德問起林“在哪裡工作,好不好”,經吳德了解後才知道早已判刑入獄。毛澤東指示:立即釋放,安排工作。於是,林希翎又莫名其妙地被宣布“提前釋放”,安排在金華武義農機廠當工人,於38歲時與同廠職工樓洪鐘結婚。1975年,鄧小平復出主持工作,林希翎上訪,被警察遣返。1979年,林希翎向鄧小平上書申訴,同年秋召開第四次全國文藝工作者代表大會,特邀林希翎參加。隨後林希翎一度調人民文學出版社任特約編輯。不久又被清出北京,回金華文聯。

當幾乎所有的右派都經複查確認當年屬於“錯劃”而得以“改正”時,林希翎的平反卻阻力重重。雖然一貫關心林希翎的胡耀邦先後作了三次批示,明確表示“改正有利”,但正如一位人大副校長對林希翎所說:“他的批示對你有害”,“你要不找胡耀邦,問題倒可以解決,你找了他就麻煩了”。這是因為當時黨的高層中所謂“改革派”與“凡是派”的鬥爭正處於白熱化狀態,胡耀邦是一個焦點人物,在這樣的背景下,林希翎的案子變成了一個敏感問題,蜚短流長,不脛而走。胡耀邦終於不能再過問林希翎的案件,再加上鄧小平仍然堅持反右的“正確性”與“必要性”,這就必然要留下“樣板”:於是,中國的政治鬥爭的“需要”,再一次選中了林希翎,讓她充當右派典型。1979年7月,人民大學黨委對林希翎右派案作出複查結論:“不予改正”;北京市人民法院同樣駁回林希翎抗訴,維持原判。她至死仍是不予改正的“六大右派”(1)之一,從此在大陸中國社會生活中完全消失,她的名字更不會出現於中國主流媒介。

1990年林希翎赴美探親期間遇車禍受重傷,回法國後辭職,從此便靠退休金和法國政府的無業者社會福利金、殘廢金維持生活。儘管她極想下決心再不過問政治,卻也始終不能忘懷祖國和人民。2002年9月26日朱鎔基總理訪法,林以旅法華僑華人代表身份受到接見並在《歐洲時報》發表祝詞,祝賀朱鎔基訪法圓滿成功。2009年3月26日,林希翎在醫院加護病房輾轉於病榻中,還應國內若干好友之邀,“為紀念胡耀邦同志逝世二十周年,草撰一聯,敬作遙祭”,寫道:“他的八無與八有——無私無愁無怨無悔,無辜無奈無仇無敵;有心有肺有情有義,有肩有骨有膽有識。”她盼望終能落葉歸根,而她的“祖國”卻最終也沒有能夠向她敞開“溫暖的懷抱”!

註:(1)至今仍未被平反的“六大右派”是:章伯鈞(全國人大常委、全國政協副主席、政務院委員、中央交通部部長、農工民主黨主席、民盟中央副主席)、羅隆基(全國政協常委、政務院委員、中央森林工業部部長、民盟中央副主席)、儲安平(全國政協委員、全國人大代表、光明日報總編輯)、陳仁炳(民盟上海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彭文應(法學家、上海市民盟委員)、林希翎。

故事

罪名

據1959年8月《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59)中刑反字第451號》,“反革命分子”林希翎罪名, 據此,林希翎被判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1979年7月,《中共中國人民大學委員會對林希翎右派問題的複查結論》如是說:1957年5月23日至6月13日,林借幫助黨整風之機,先後去北大和在人大作了6次演講、答辯,公開煽動要從根本上改變我國社會制度。

1980年5月13日,就林希翎呈交的申訴書,《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通知》說:“經該院複查認為,原判認定的主要事實、定性及適用法律正確,決定駁回申訴,仍維持原判。希望你認罪悔改,徹底轉變反革命立場,投身祖國的‘四化’建設。”這樣,林希翎作為“不予改正”的“終生右派”之一,在活化石般證明著當年“反右運動的必要性與正確性”。

株連

林希翎一再公然拒絕認罪。 這種頑固態度既出於一種自信,也由於她感到自己不是孤立的,贊同和支持她的不僅有同輩,還有革命老前輩和黨內領導人——結果他們紛紛受到株連。

首先是人大的老校長吳玉章。反右運動開始後,林已被報紙點了名,他還表示不同意公開批判;林被戴上了“帽子”,吳老就讓外孫藍其邦代他去看望林希翎,礙於吳老的地位和聲望,左派們奈何他不得,就以支持幫助過林希翎為由,將在人大學習的藍其邦打成右派。

此外,從本校同學到外校師生,以及人民日報、中國青年報、文藝報和人民文學等的編輯記者和作家們,還有與她素不相識的讀者,凡曾經支持或贊同,甚至僅僅同情或接觸過林希翎的人,很多都被劃為右派。

至於林希翎一家人,更是在劫難逃,無一倖免。母親丟了工作,又作為反革命家屬和全家“充軍”到寧夏農場,幾乎餓死在那兒;一個妹妹在當地生根落戶,一直留在寧夏;另幾個弟弟妹妹也都背著她的“黑鍋”,有的在農村當木工,有的上不了學,很小就當了農村的“賤民”。

林希翎說:“單單在北京,因我被打成右派的就有一百七十多人,在全國各地更是不計其數。”

入獄

林希翎的問題之所以嚴重,是因為通了“天”。 開始“鳴放”不久,林希翎的幾次演講和辯論記錄,就被“摘編”成“內參”,直送中央領導人。毛澤東看後,馬上封林為“學生右派領袖”。劉少奇隨之批道:“極右分子,請公安部注意”。 林希翎開始關在北京草嵐子監獄,“一號命令”發布後,被解送到她的原籍浙江省的蔣堂勞改農場。

出獄

當15年刑期只剩下最後幾個月時,她的命運竟又發生了戲劇性變化。 1973年春天,毛澤東“最新最高指示”放人,有人理解為林希翎被判刑是別人“背著毛主席”乾的,又有人理解為即使毛主席知道此事,他問到林在哪裡“工作”和“好不好”,說明林可以出來“工作”和“好”一點了。緊接著,浙江省委得到公安部的通知,著即釋放反革命犯林希翎。

折騰

1975年,從不安生的林希翎聽說鄧小平重新主持中央工作並且開始全面整頓,感到自己和國家都有了希望,為改善處境,她告別家人(1973年底她與本廠技術員樓某結婚,並育有一子),赴京上訪去找“鄧大人”。哪知卻自投羅網。

1976年1月9日深夜,一群警察闖進她臨時借住的地方,把她“請”進了海淀區看守所,關了兩晝夜,再押解出京,交原住地革命組織嚴加看管,認真審查。

她立刻成了當地的頭號新聞人物,她的“反動真面目”和“反革命禍心”“徹底暴露”了。做為“反擊右傾翻案風”的“活靶子”和“階級鬥爭新動向”的“活教材”,她經受了一場場批鬥、審訊和毒打,被迫交代怎樣參與幾個月後才發生的“天安門反革命事件”,又怎樣和北京的“反革命及其黑後台”合謀,南北呼應“破壞文化大革命、顛覆無產階級專政”。

全家人被林希翎的事弄得驚恐萬分無法安生,只得儘量不讓她出門,堅決不準她再“關心國家大事”。

申訴

1978年,中共中央下達檔案,宣布摘去全部右派分子的“帽子”。既然是全部,當然包括林希翎了。她苦熬活受20多年的漫長嚴冬,終於出頭了!興奮之餘,她為二兒子取名“春臨”,認為“他的降臨是吉祥的象徵和歷史的轉折”。

1979年3月,林希翎收到一封輾轉送達的北京來信。寫信人“王文”,自我介紹是原中辦工作人員,五十年代曾與林有過接觸。他要她及早到北京,重新提出申訴。於是,她不顧親人的反對,把老母親積蓄多年留著料理後事的一點錢“借”出來,買了一張硬座票,抱病赴京。

出境

林希翎一直有著一個重要的“海外關係”,這就是她的父親。早在1948年,林父就離開大陸,解放後一度不知下落。三年困難時期,他忽然從香港給林母原籍來了信,從此不時寄“僑匯”以補家用。他很想回來看看,但得知女兒是“大右派”和“反革命”,一直不敢造次。

直到1983年5月,林希翎憤而上書:《我的大聲疾呼——致中央黨政領導的一封信》。一個月後,她終於告別了留在金華的丈夫和小兒子,啟程經廣州奔赴香港。在到達深圳當天,林希翎就隨著出境人群,跨過了羅湖橋中心線。那輕輕一步,不僅跨進了另一個“世界”,也跨越了一個“時代”。

評價

林希翎曾被當時擔任共青團中央書記的胡耀邦同志譽為“最勇敢最有才華的女青年”,一度被譽為“勇敢的化身”、“帶刺的玫瑰”。隨之而來的反右運動中,她遭到全面批判,成了“學生大右派”、“反黨急先鋒”和“戴著天使面具的魔鬼”等等。

由於她“頑固抗拒”,被定成“極右分子”,列為所謂“六大右派”之一,開除學籍,留校監督勞動改造,時身體孱弱,有嚴重的氣喘病。

影響

1984年,當林希翎獲準合家定居香港時,西方世界為之一震,海外僑胞也認為這是鄧小平領導的黨中央的一種嶄新的政治風氣,一種出於自信的表現。仿佛是一件稀世古董的“出口”,在西方掀起了一股“林希翎熱”,法國、美國都爭相向她伸出了手,台灣也向她發出了邀請。她與丈夫離了婚,便帶著兩個孩子到了法國,進了法國社會科學院高等研究院,任法國“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顧問。

1985年在台灣,她立刻投入到台灣爭取民主運動中去,並且產生了爆炸性的影響,後來林希翎臨時去香港,國民黨當局遂藉機禁止她再入台灣,林希翎終於成為兩岸都“不受歡迎”的人物。據林希翎說,她到了台灣以後,曾有多少人來開導說,海外有很多學人在兩邊跑,兩邊討好,兩邊都當貴賓,他們來去自由。

台灣民進黨執政,林希翎當年曾支持過他們反對國民黨獨裁的鬥爭,因此被邀參加陳水扁的總統就職典禮,她還是實話直說,公開發表演說,反對“台獨”,又與新任台灣當局不歡而散。

言論

1985年來到台灣探望離別許多年的父親。人們以為她會對台灣大加讚揚,卻不料她一開口劈頭就拒絕了台灣當局強加給她的“反共義士”的頭銜,斷然表示“如果要我發表反共聲明為條件的話,我寧願回大陸去坐牢”,並以她所特有的坦率,直言對台灣的不滿:“台灣的生活比大陸高,許多地方的毛病則差不多”,“在這裡聽你們唱一個調子:‘反攻大陸’等等反共八股,實在讓我討厭死了!這裡的新聞封鎖,也把我腦袋都憋死了!”

如她自己所說,“我在台灣的這次‘民主假期’中的大鳴大放,之所以會在台灣同胞心中激起如此熱烈的反響和這樣的奔走相告,就正如我在1957年在大陸的大鳴大放中的情形完全一樣,並不是在於我有什麼新發現和新創舉,而完全在於我講那些別人不敢講的真話。在大陸和台灣的國共政治生活中,我始終還是扮演了安徒生童話《皇帝的新衣》中那個三歲小孩的角色”。

有人就說:‘林希翎,你怎么弄得兩邊不討好,那么笨’”;林希翎的回答是:“我本來就不想討好(兩邊的)那些官僚”, 這也可以說是本性難移吧。

作品

1956年因中國青年報發表《靈魂深處長著膿瘡》、《一個青年公民的控訴書》

1956年寫批評蘇聯《共產黨人》雜誌論文

1983年5月,林希翎憤而上書——《我的大聲疾呼——致中央黨政領導的一封信》。

大事記

1935年出生於浙江溫嶺。

1949年考入溫嶺中學高中部。同年夏參加解放軍第二十五軍,曾任師文工隊員。五十年代前期轉業到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學習。

1957年開始“大鳴大放”時,她在人民大學和北京大學連續發表了幾次“驚世駭俗”的演說,從而“一鳴驚人” 。

1959年,被定為“反革命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先於北京服刑,1969年由林彪1號令轉至浙江繼續服刑。至1973年經毛澤東主席親自過問才得出獄。被安置在金華市武義縣農業機械廠當工人。同年末結婚。

1983年,離婚,隻身到香港。

1984年,獲準合家定居香港。

1985年,到台灣探望離別多年的父親。

1985年後定居法國,沒有安分幾年,當歐盟出兵科索沃時又站了出來,參加反戰運動,和法國當局與當時的輿論主流相對抗,又成了不合時宜、不受歡迎的人物。

2002年9月26日,朱鎔基總理訪法,以旅法華僑華人代表身份受到接見並在《歐洲時報》發表祝詞以賀朱鎔基總理訪法圓滿成功。

2009年3月26日,於法國巴黎郊區聖卡米拉醫院加護病房病榻中,為紀念胡耀邦同志逝世二十周年,草撰一聯,敬作遙祭,她還提到希望自己最終能夠落葉歸根。

2009年9月19日台北時間15時,於巴黎郊區聖卡米拉醫院病逝,享年7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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