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錦後旗林業局

杭錦後旗林業局肩負著生態建設和促進社會發展的雙重使命。機構設定辦公室、造林綠化股、林政股三個股室和規劃隊、林工站、森防站種苗站、森林公安分局、護林大隊、三道橋苗圃、東風林場八個二級單位。

單位簡介

現有林業幹部職工278人,其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98人,中專學歷75人,有高級工程師5人,高級技師7人,工程師24人,技師17人,初級技術人員129人。全旗已建成8個基層林工站和5個基層派出所。

主要職責

旗林業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林業的方針、政策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法律、法規,並負責實施和監督。
(二)負責編制全旗林業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指導植樹造林、國土綠化、防沙治沙和各類林業工程項目的建設與管理,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治沙站、森林公園及基層林業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四)負責森林資源和林政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旗林業資源調查、動態監測、統計及管理工作。對林地、林權,限額採伐、憑證採伐與運輸,森林資源有償使用等實施監督與管理。
(五)負責全旗野生動植物和森林資源的保護、發展和合理開發。行使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自然保護區、濕地保護區管理的行政職能。
(六)指導全旗林業公安工作和林業公安隊伍建設。指導協調、監督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物資源的案件。組織指導、檢查、監督和協調全旗森林草原防火和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工作,負責旗森林防火辦的日常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計畫、分配、管理有關林業的各類資金,並對其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按規定許可權負責林業重點基本建設和技改項目的立項審批。指導林業系統財務工作,監督管理林業國有資產。
(八)制定林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林業科技項目攻關和成果鑑定與推廣工作,負責林業宣傳工作。
(九)負責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藥用林、特種用途林)和風景林的培育。
(十)承辦旗人民政府和自治區林業廳、市林業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林業局內設三個職能股室和八個二級單位
內設股室
(一)辦公室
主要職責: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綜合材料起草和機關文秘、檔案管理、保衛、保密、督查、調研、信息、各項規章制度、工作制度的制定、內部審計等工作。
(二)森林資源林政股
主要職責:組織指導全旗森林資源管理。擬定有關林業發展的政策、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指導全旗森林資源清查、動態監測和評價工作;負責全旗森林資源的數據統計、管理和發布,監督植樹造林、封山(沙)育林的檢查驗收,實績核查和保存狀況調查工作;組織編制全旗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採伐限額和年度計畫的執行,負責並指導林木採伐許可證、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木材運輸證的管理和發放,並監督實施。指導管理木材檢查站工作;指導全旗林地、林權管理,指導並監督森林、林木、林地依法轉讓和有償使用工作,負責全旗林業法制工作,組織指導林業行政執法和林業行政案件的統計分析;組織開展林業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承辦有關林業行政複議案和林業宣傳工作。
(三)造林綠化股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植樹造林、封山(沙)育林,防沙治沙等方面的政策法規、規程,並監督執行。執行自治區造林、營林技術工程,並組織實施。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林工作,指導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藥用林、特種用途林)和風景林、花卉的培育,組織指導全市林木種苗工作及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治沙站、森林公園的建設與管理;組織擬定全旗林業科技發展規劃,指導林業科學研究,承辦林業科技攻關項目的組織指導和申報工作;指導林業適用技術的套用和科技成果的推廣工作;指導協調林業科技市場建設和管理,承擔林業技術的監督和有關植物新品種的保護管理工作;指導全旗林業工作站的建設與管理,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承辦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級單位
(一)杭錦後旗森林公安局分局
主要職責:依法執行林業行政、治安案件的查處;負責全旗野生動物管理工作;負責獵槍、獵具的管理和狩獵活動的管理;負責全旗林業公安幹警的管理工作;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的各種案件;協助地方公安做好治安工作;負責全旗森林防火工作及防火辦日常工作。
(二)杭錦後旗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
主要負責:全旗森林病蟲鼠害的預防和治理工作,宣傳解釋《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並且以以此為依據,協調氣象、交通等其它部門,組織森林病蟲鼠害防治工作,制定全旗森林病蟲鼠害防治方案,組織實施防治,並對其結果進行上報匯總。負責全旗森林病蟲鼠害檢疫工作。宣傳解釋《植物檢疫條例》(林業部分),並依法在全旗範圍內進行森林植物及其產品進行產地檢疫和調運檢疫,劃分本地檢疫病蟲鼠害的疫區和保護區;建立隔離試種苗圃,對新引進的林木種植材料進行隔離試種,確認無檢疫性病蟲後方可推廣;建立無檢疫對良種繁殖基地,培育無病苗木。負責對全旗森林病蟲鼠害的普查和調查,對一些已經有預測辦法的病蟲鼠害進行常年觀察,適時發出預報,指導防治生產,對一些重點地區和一些重點病蟲鼠害進行監測。對全旗森林病蟲鼠害進行試驗研究,找出科學的防治方法、檢疫辦法、除害處理方法及預測預報方法。負責完成旗林業局下達的其它各項任務。
(三)杭錦後旗林業局規劃隊
主要職責:負責全旗森林資源調查,為編制林業發展規劃,森林資源經營方案提供依據;負責全旗的造林規劃設計,編制全旗林業發展規劃,林業區劃,森林資源經營方案,對全旗重點造林工程進行可行性調查和總體設計,為決策提供依據;負責全旗工程造林管理,年度造林作業設計規劃,提供全旗年度造林計畫和全旗造林檢查驗收,總結造林經驗;負責全旗森林資源管理,編制全旗森林資源管理實施細則,建立森林資源檔案和經營檔案,定期進行資源消長變化統計,完成全旗森林資源檔案年報、統計監測全旗森林資源動態,編制全旗森林資源採伐限額,審核採伐作業設計和伐區驗收;做好林業調查設計工作,培訓調查設計人員;完成旗林業局及上級部門下達的各種規劃設計任務,負責各類林業建設工程可行性論證總體設計的調查和成果材料製做。
(四)杭錦後旗林業局種苗站
主要負責:宣傳、貫徹、執行林木種苗管理條例、法規和政策;承擔全旗林木種苗生產基地的管理工作,制定全旗林木種苗發展規劃和年度生產計畫,平衡種苗供求關係,負責組織實施技術指導,生產進度匯總統計工作;承擔林木種苗的經營、質量監督、檢查驗收工作,核發《林木種子經營許可證》、《林業種子生產許可證》,依法查處有關林木種苗的行政案件;承擔全旗林木良種引進、繁育、推廣的管理工作,做好種子資源的管理工作,匯同有關單位評估良種選育,審定和推廣運用工作;面向全旗城鎮鄉村,提出果樹發展規劃,制定林業系統果樹育苗計畫。積極推廣果樹新品種,承擔果樹技術和諮詢服務,開展果樹技術措施的推廣和培訓,負責引進果樹優品、優質、高產、矮化品種,做好果樹產前、產中、產後服務工作。
(五)杭錦後旗林業工作站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農業技術推廣法》及有關政策、法規,參與研究、制定全旗林業技術推廣體系的建設規劃、計畫,監督檢查各級林業技術推廣體系的貫徹執行情況;參與制定全旗林業技術推廣計畫,並組織實施;提供林業技術,信息服務;引進和推廣林業適用技術,對確定的林業技術進行試驗、示範;指導下級林業技術技術推廣機構、民眾性科技組織、農牧民技術員的林業科術活動;參與制定全旗鄉鎮林業站的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鄉鎮林業站建設工作;參與制定全旗經濟林發展的規劃、計畫,組織實施並指導服務;承辦內蒙古林業廳、三北站和市林業局、旗林業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東風林場
主要負責:組織實施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林業生產、多種經營和精神文明建設各項指標任務;制定和編制林場的林業發展綜合規劃和實施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和保護森林資源和土地資源,做好護林、造林營林和防火工作,提高森林覆被率;編制多種經營的立項、分析研究報告;依法查處林場範圍內的各類林業案件;承辦市林業局、市國營林場站以及其它上級主管部門、旗林業局交辦給的其它任務。
七、三道橋苗圃
負責苗木的培育、選育、推廣工作.
八、護林大隊
主要職責:天然林生態資源的保護、管理及宣傳;組織和實施保護全旗範圍內的造林綠化成果和生態植被;全旗境內的全面禁牧,林木管護及營林造林;依法處理違規放牧、牲畜啃食及人為毀壞林木的行為;林業生態管護設施的保護的及森林火災的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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