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市國家稅務局

朝陽市國家稅務局,1994年9月分稅制改革時成立,現有幹部1170人,下設8個縣(市)區國家稅務局、4個直屬機構,負責全市3000戶一般納稅人和28000戶小規模納稅人的稅收征管工作。稅制改革以來,全市各級國稅機關堅持“法制立稅、改革興稅、科技助稅、人才強稅”的工作思路,積極推進稅收工作的科學化、專業化、精細化管理,全力開創各項工作的新局面。

機構概況

朝陽市國家稅務局於1994年9月分稅制改革時成立,現有幹部1170人,下設8個縣(市)區國家稅務局、4個直屬機構,負責全市3000戶一般納稅人和28000戶小規模納稅人的稅收征管工作。稅制改革以來,全市各級國稅機關堅持“法制立稅、改革興稅、科技助稅、人才強稅”的工作思路,積極推進稅收工作的科學化、專業化、精細化管理,全力開創各項工作的新局面。1994年至2010年,全市各級國稅機關共組織入庫各項稅收243億元,為地方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做出了應有的貢獻。在隊伍及精神文明建設上,堅持以人為本、從嚴治隊,贏得了社會各界的好評。1994年以來,全市各級國稅機關共榮獲市級以上榮譽稱號200餘項,縣(市)區局機關全部進入省級文明單位行列,市局機關連續14年獲得朝陽市行風建設及軟環境建設先進單位,連續兩屆獲得全國文明單位稱號。朝陽市國家稅務局內設12個行政業務科(室)、3個事業單位、4個直屬機構,轄8個縣(市)區國家稅務局。12個行政業務科(室)是辦公室、政策法規科、貨物和勞務稅科、所得稅科、收入核算科、納稅服務科、徵收管理科、財務管理科、人事科、監察室、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科、進出口稅收管理科。3個事業單位是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票證中心。4個直屬機構是稽查局、第一稽查局、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直屬稅務分局。8個縣(市)區國家稅務局分別是:雙塔區國家稅務局、龍城區國家稅務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稅務局、朝陽縣國家稅務局、北票市國家稅務局、建平縣國家稅務局、凌源市國家稅務局、喀左縣國家稅務局。主要職能為:貫徹執行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負責全市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工作。

機構設定

朝陽市國家稅務局內設12個行政業務科(室)、3個事業單位、4個直屬機構,轄8個縣(市)區國家稅務局。其職責分別是:

(一)內設機構

朝陽市國家稅務局內設12個行政科室,級別為正科級;另設機關黨委辦公室、離退休幹部科。
1.辦公室
擬訂系統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息、調研、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內部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2.政策法規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稅收執法責任制制度、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實稅收執法檢查結論和各類審計結論;牽頭抓好依法治稅和依法行政工作,擬定依法治稅和依法行政工作方案並組織貫徹實施;牽頭規範稅務行政審批工作;組織開展稅收政策調研與稅收政策執行情況評估反饋工作;組織開展世貿稅收調查應對工作;配合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稅收執法監督與審計工作。
3.貨物和勞務稅科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管理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
4.所得稅科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5.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6.納稅服務科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外部網站、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
7.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研究提出專業化徵收管理和稅收征管規程完善的建議;研究實施稅收征管數據和套用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申報徵收、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負責業務運行維護工作。
組織落實註冊稅務師行業管理政策及管理制度;負責本地區註冊稅務師行業的公告管理、報表及相關材料的匯總上報;負責監督、檢查行業執業情況,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8.財務管理科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系統預算管理、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著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管理機關財務。
9.人事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監督檢查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擬訂年度巡視工作計畫,組織開展巡視工作;組織落實稅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擬訂具體實施方案;辦理出國政審事項;負責局機關和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工作(或將此項工作職責劃歸辦公室)。
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
10.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11.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科
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承辦匯總(合併)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的有關工作;承擔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定、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組織落實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征管制度;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承擔國際間稅收情報交換工作;承擔境內機構辦理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提交稅務憑證的管理工作;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
12.進出口稅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進出口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工作;組織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參與編制年度出口退(免)稅計畫。
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組織實施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指導系統黨建、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離退休幹部科(掛靠人事科)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督促、檢查、指導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組織離退休幹部工作經驗交流,協調系統離退休幹部活動。

(二)直屬機構

朝陽市國家稅務局設4個直屬機構。
1.稽查局
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是市國家稅務局依法對外設定的直屬機構,為副處級非全職能局,負責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和稅收專項整治工作;辦理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的立案和調查的有關事項並提出審理意見;指導、協調系統稅務稽查工作;負責系統稅收檢查情況的複查複審。
2.第一稽查局
市國家稅務局第一稽查局是市國家稅務局依法對外設定的直屬機構,為正科級非全職能局。負責雙塔區國家稅務局、龍城區國家稅務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稅務局所轄納稅人的稅務稽查工作,負責對轄區內年度計畫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
3.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
市國家稅務局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是市國家稅務局依法對外設定的直屬機構,為正科級非全職能局,負責組織落實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承擔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等工作;承擔車輛稅收一體化管理工作;對核定各類車輛最低計稅價格提出建議;管理車輛購置稅票證。
4.直屬稅務分局
市國家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是市國家稅務局依法對外設定的直屬機構,為正科級非全職能局,負責對所轄市屬以上企業的監控、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三)事業單位

朝陽市國家稅務局設3個事業單位,級別為正科級。
1.信息中心
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等信息化日常管理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2.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機關有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指導系統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安全保衛、固定資產管理、物業管理等工作。
3.票證中心
承擔稅收票證、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的管理工作。

(四)所屬機構

朝陽市雙塔區國家稅務局
朝陽市龍城區國家稅務局
朝陽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稅務局
遼寧省朝陽縣國家稅務局
遼寧省北票市國家稅務局
遼寧省建平縣國家稅務局
遼寧省凌源市國家稅務局
遼寧省喀左縣國家稅務局

領導信息

姜家瑞:男,漢族,籍貫河北省灤平縣,1957年7月生,1975年8月參加工作,1977年12月參加稅務工作,1977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遼寧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現任朝陽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
1975.08-1977.12 朝陽縣西大營子公社知青
1977.12—1979.01 朝陽地區財政局科員
1979.01—1984.05 朝陽地區稅務局科員
1984.05—1984.08 朝陽地區稅務局稅政二科副科長
1984.08—1986.10 朝陽地區稅務局龍城分局局長
1986.10—1989.05 朝陽市稅務局雙塔分局局長
1989.05—1994.08 朝陽市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1994.08—2002.04 朝陽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02.04-- 朝陽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肖木林:男,漢族,籍貫遼寧省北票市,1956年11月生,1974年9月參加工作,1980年1月從事稅務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畢業,本科學歷,現任朝陽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職務。
1974.09—1975.12 北票市小巴溝學校教師
1975.12—1978.02 北票市小巴溝大隊文書
1978.02—1980.01 遼寧省財經學校學生
1980.01—1981.11 朝陽市稅務局專管員
1981.11—1984.11 朝陽市稅務局雙塔分局副所長
1984.11—1986.10 朝陽市稅務局雙塔分局科長
1986.10—1989.06 朝陽市稅務局雙塔分局副局長
1989.06—1994.10 朝陽市稅務局龍城分局局長
1994.10—1996.03 朝陽市國稅局龍城分局局長
1996.03—1996.08 朝陽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1996.08—1998.07 西藏日喀則地區國稅局副局長
1998.07— 朝陽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樊廣凱:男,漢族,籍貫遼寧省建平縣,1955年2月生,1972年9月參加工作,1986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遼寧財經學院商業經濟專業畢業,大專學歷,現任朝陽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職務。
1972.09—1975.05 建平縣財政局直屬稅務所助征員;
1975.05—1978.02 建平縣財政局稅征股助征員;
1978.02—1980.02 遼寧省財經學校學員;
1980.02—1984.12 朝陽地區稅務局秘書、副科級秘書;
1984.12—1985.06 朝陽地區稅務局調研征管科副科長(主持工作);
1985.06—1987.05 朝陽市稅務局征管緝私科科長;
1987.05—1989.09 朝陽市稅務局征管科科長兼稽查大隊隊長兼朝陽市檢察院稅務檢察室副主任;
1989.09—1994.07 朝陽市稅務局稽查大隊隊長兼朝陽市檢察院稅務檢察室副主任;
1994.07—1994.09 朝陽市稅務局稽查大隊隊長(副縣級);
1994.09—1999.06 朝陽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局長(副縣級);
1999.06—2002.04 朝陽市國家稅務局總經濟師;
2002.04— 朝陽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孫向陽:男,漢族,籍貫山東省臨邑縣,1964年1月生,1982年8月參加稅務工作,1990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遼寧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現任朝陽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職務。
1982.08—1993.09 朝陽市稅務局科員;
1993.09—1994.10 朝陽市稅務局副主任科員;
1994.10—1995.12 朝陽市國家稅務局發票管理所副所長;
1995.12—1998.07 朝陽市國家稅務局流轉稅科副科長;
1998.07—1999.04 喀左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副局長(主持工作);
1999 .04—2002.04 喀左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2 .04— 朝陽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邢國運:男,漢族,籍貫遼寧省瀋陽市,1963年9月生,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8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畢業,本科學歷,現任朝陽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總會計師職務。
1982.08—1990.02 朝陽市稅務局科員;
1990.02—1991.07 朝陽市稅務局稅政二科副科長;
1991.07—1993.02 朝陽市稅務局稅政一科副科長;
1993.02—1994.10 朝陽市稅務局計畫會計科副科長;
1994 .10—2002.04 朝陽市國家稅務局計畫會計科科長;
2002 .04— 朝陽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總會計師。
於衛亭:男,漢族,籍貫遼寧省北票市,1959年12月生,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7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北京師範大學行政管理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現任朝陽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總經濟師職務。
1982.08—1989.06 朝陽市稅務局科員
1989.06—1991.07 朝陽市稅務局副科級調研員
1991.07—1994.10 朝陽市稅務局稅政三科副科長
1994.10—1998.07 朝陽市國稅局個體稅收管理科科長
1998.07—2001.10 朝陽市國稅局徵收管理科科長
2001.10—2003.12 朝陽市國稅局流轉稅管理科科長
2003.12—2005.06 北票市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5.06— 朝陽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總經濟師
李亞軍:男,漢族,籍貫遼寧省朝陽市,1962年6月生,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7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北京師範大學行政管理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現任朝陽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職務。
1982.08—1985.11 朝陽市稅務局直屬分局科員
1985.11—1986.12 朝陽市稅務局科員
1986.12—1987.02 朝陽市稅務局稅政二科副科長
1987.02—1988.02 喀左縣尤杖子鄉副鄉長
1988.02—1994.10 朝陽市稅務局稅政二科副科長
1994.10—1998.07 朝陽市國稅局所得稅管理科科長
1998.07—2003.12 朝陽市國稅局直屬二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正科級)
2003.12—2004.10 建平縣國家稅務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正科級)
2004.10—2008.09 建平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8.09— 朝陽市國稅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地理位置

朝陽大街四段3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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