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魏屯田

曹魏政權利用士兵或召募百姓耕種荒地以保證軍糧供應的一種措施。漢獻帝建安元年(196)曹操(即魏武帝曹操)遷獻帝於許(今河南許昌東)﹐開始在許下屯田﹐當年得谷數百萬斛。

曹魏政權利用士兵或召募百姓耕種荒地以保證軍糧供應的一種措施。漢獻帝建安元年(196)曹操(即魏武帝曹操)遷獻帝於許(今河南許昌東)﹐開始在許下屯田﹐當年得谷數百萬斛。曹操逐步把屯田制度推廣到各州郡﹐於是所在積穀﹐倉廩皆滿。其時由於戰亂﹐百姓死亡﹐土地荒蕪﹐農業生產受到極大破壞。割地稱雄的大小地方勢力﹐很多由於沒有糧食而難於支持。袁紹的軍隊靠桑椹維持生存﹐袁術靠打撈水產過活。屯田積穀使曹操在中原站住腳﹐打下了逐漸吞併其它割據勢力﹑統一北方的經濟基礎。
屯田的土地﹐是國家掌握的公田。大亂之後﹐土地大都成了無主的荒地。曹操用國家能夠掌握的這些荒田﹐實行了屯田制。許下屯田的三年前﹐他收降青州黃巾軍。把其中的青壯年編入軍隊﹐利用其家畜﹑農具﹑資財在許下屯田﹐屯田的勞動力大約就是黃巾軍的家屬。
在屯田上勞動的農民稱作屯田客﹐亦稱典農部民。屯田不屬郡縣﹐管理屯田的官員﹐稱典農中郎將或典農校尉和典農都尉﹐典農中郎將或典農校尉相當於郡守﹐典農都尉相當於縣令長。全國的屯田﹐統一由大司農掌管。屯田的基層單位是屯﹐屯設司馬﹐每屯約有屯田客五十人。從屯田官員的職稱看﹐屯田軍事色彩很濃﹐屯田客在兵法部勒下勞動﹐所以﹐屯田客名義上是招募來的﹐實際上有很大的強制性。
民屯之外還有軍屯。關於軍屯存在兩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軍屯是由士兵和士兵家屬屯田。掌管軍屯的官﹐稱度支中郎將﹑度支校尉﹑度支都尉﹐軍屯也總歸大司農管轄。曹魏時期規模最大的軍屯﹐是淮水南北兩岸的屯田。經常有四五萬人﹐最多時有十萬多人﹐且佃且守。軍屯大約是以營為單位﹐每營屯田兵約六十人。另一種意見認為士兵屯田與士家屯田不同﹐士兵屯田是帶甲之士在邊境且耕且守﹐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全部由官府供給﹐收穫物全部歸官府占有﹔士家屯田是士家在內地屯田﹐特點是出戰入耕﹐屯田士家具有兵家和屯田民雙重身分﹐受雙重剝削和奴役。
屯田的土地屬於政府﹐屯田客和屯田士兵參加屯田﹐如同佃戶耕種地主的土地﹔當時規定的剝削量是﹕持官牛者﹐官得六分﹐士得四分﹔自持私牛者﹐與官中分。民屯的租額大約也是如此。軍屯中的士兵﹐一面屯田一面防守﹔屯田兵的家屬有補充作兵的義務﹐民屯中的屯田客﹐只屯田納租﹐不再負擔徭役。
兩漢以來﹐流民問題嚴重。東漢中期以後﹐流民動輒幾萬人至幾十萬人。黃巾起義就是從荊揚流民的發難開始的。曹操實行屯田制度﹐不但解決了軍糧問題﹐打下了統一北方的經濟基礎﹐而且也使土地和勞動力重新結合﹐解決了兩漢以來的流民問題﹐恢復了農業生產。
曹魏的屯田﹐終曹魏之世前後維持了七十年(196~266)。鹹熙元年(264)﹐政府下令罷屯田官﹐以均政役﹐諸典農官皆為郡守﹑縣令。這次政令﹐似乎沒有完全施行。兩年後﹐晉武帝司馬炎於泰始二年(266)又一次下令罷農官為郡縣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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