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陽縣科學技術局

(三)增加扶持重點企業科技開發中心、科研中試基地、農業科技示範園區等科技基礎設施建設的職責。 (四)增加協同有關部門制定科技人才管理的政策,參與對全縣科技人員的管理、培養、引進工作的職責。 (五)扶持重點企業科技開發中心、科研中試基地、農業科技示範園區等科技基礎設施建設的職責。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晉中市委、晉中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昔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字〔2009〕17號),設立昔陽縣科學技術局(以下簡稱縣科學技術局),正科級建制,為昔陽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調整

(一)取消國家及省、市、縣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防震減災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和管理、指導全縣地震監測預報職責。
(三)增加扶持重點企業科技開發中心、科研中試基地、農業科技示範園區等科技基礎設施建設的職責。
(四)增加協同有關部門制定科技人才管理的政策,參與對全縣科技人員的管理、培養、引進工作的職責。
(五)增加搞好科技幹部的教育、再教育職責。
(六)增加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科技動員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科技發展的方針、政策與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縣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科技發展行政執法工作。
(二)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科教興縣”戰略及承辦日常工作,負責全縣科技進步考核和科教興縣、依法行政責任制考核。
(三)組織申報國家級、省級、市級各類科技計畫,組織實施縣本級財政科技研發專項資金和科技發展基金支持的各類科技項目,負責管理科技成果轉化資金;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促進科技風險投資機制的形成。
(四)負責全縣民營科技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的培育、初審、管理工作。
(五)扶持重點企業科技開發中心、科研中試基地、農業科技示範園區等科技基礎設施建設的職責。
(六)組織擬定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相關重要措施和辦法,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
(七)會同民政部門負責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審查工作,歸口管理生產力服務中心、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工作,負責農村技術承包工作,培育科技中介組織,完善科技服務體系。
(八)負責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檔案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和專利工作。
(九)負責科技統計、科技信息工作,搞好各級各類科技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搞好科普工作。
(十)搞好科技幹部的教育、再教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制定有關科技人才的政策,參與對全縣科技人員的管理、培養、引進工作。
(十一)承擔實施國防動員的科技動員職責。
(十二)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科學技術局設三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檔案起草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文書檔案管理和信訪、提案、機要保密等工作;負責政務工作的綜合協調、督查督辦工作;負責科技信息、科技宣傳和科技普及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管理、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基本建設、國有資產管理;負責科技信息網路的管理;負責機關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制定實施科技興縣依法行政責任制,落實科技興縣有關政策措施;負責實施國防動員的科技動員職責;負責局機關黨務、紀檢、監察等工作。
(二)科技計畫股
研究科技發展戰略,組織編制全縣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編制全縣各項科技發展計畫、科技開發計畫;提出全縣各項科技計畫綜合平衡、經費配置的建議;負責組織攻關計畫、火炬計畫、星火計畫的編制、管理、實施及指南編制;負責新產品試製計畫和科技成果推廣計畫的組織、實施及指南編制;負責全縣中小型企業創新基金項目的組織和申報;負責科技統計工作;研究擬定全縣科技成果管理的政策和規定,負責組織協調實施科技成果的登記、評價、鑑定、獎勵、技術市場、技術出口等工作;負責科技保密工作。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負責開闢科技經費渠道、籌集科技資金;負責編制縣本級科技研發專項資金的預決算。
(三)科技管理股
研究提出全縣傳統產業改造和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負責民營科技企業的政策指導、資格認定、覆核及綜合統計、人員培訓、信息諮詢等工作;負責組織高新技術企業的培育、管理工作;負責重點企業科技開發中心、中試基地的建設,推動生產力促進中心、科技中介服務組織等技術服務體系建設,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化和示範推廣;負責農業科技示範園區的建設和示範工作;負責農業技術承包工作;負責科技促進農村、改善民生工作;負責全縣智慧財產權管理及專利工作;負責科技幹部的教育、再教育工作以及全縣科技人員的管理、培養、引進工作;指導涉及人口、資源、環境、醫藥衛生、科技扶貧等科技工作。

人員編制

縣科技局機關行政編制7名,科級領導職數1正3副,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工程師1名。
紀檢組長(紀委書記)按有關規定配備。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