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陽縣教育局

根據《中共晉中市委、晉中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市字〔2009〕17號),設立昔陽縣教育局,正科級建制,為昔陽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根據《關於在縣教育局掛昔陽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牌子的通知》(昔編髮[2002]05號),縣教育局掛昔陽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牌子,正科級建制。

職責調整

(一)取消國務院及省、市、縣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基礎教育工作,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地區傾斜,促進教育公平。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國小德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三)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努力提高職業學校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四)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完善民辦教育巨觀管理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五)完善中國小教師管理體制,加強對中國小教師工作的統籌、規劃、管理。依法落實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履行中國小教師的資格認定、招聘錄用、職務評聘、培養培訓、考核獎懲、調整流動等管理職責。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戰略、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教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教育相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教育行政執法。

(二)負責全縣學前(幼兒)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特殊教育的統籌規劃、協調管理和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指導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實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制定教學基本檔案,管理全縣中國小教材建設的使用,組織落實地方教材,指導全縣中國小開發校本教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負責全縣的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對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水平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五)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

(六)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負責統計全縣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監督管理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負責國內外對我縣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的管理。

(七)指導全縣中國小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法制教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安全教育工作、國防教育工作及勤工儉學工作。組織和指導縣教育局機關、直屬單位和縣直學校黨建工作;指導中國小校外教育工作。

(八)統籌管理全縣中國小校和局直屬事業單位,並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程式,推薦、考核、任免股級幹部。

(九)主管全縣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負責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負責全縣中國小教育招生考試工作,承擔中國小招生考試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義務教育階段招生計畫。牽頭組織和落實高考、自考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教育方面的國內外交流與合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教育系統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十二)負責貫徹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協調、監督檢查漢語語言文字的規範化建設,指導推廣國語工作和國語師資培訓工作。

(十三)協調和落實全縣成人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職工教育、崗位培訓和農民實用技術培訓工作。

(十四)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教育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資產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政務公開、新聞發布、來信來訪、安全保密、政務應急等工作。

(二)人事股

負責全縣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加強對全縣中國小教師工作的統籌、規劃、管理,依法履行中國小教師的資格認定、招聘錄用、職務評聘、考核獎懲、調整流動和幹部任免、考核、管理等職責。承擔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承擔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與服務工作。

(三)計畫財務股

擬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訂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計畫;承擔教育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工作;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學生資助政策;承擔統計全縣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的有關工作,監督管理全縣教育經費的投入和使用;參與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經費、有關教育專項經費管理;負責教育部門經費預算和決算;承擔全縣教育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教育基本建設和校舍維修改造工作;監督落實各級各類學校的標準化建設。

(四)教育股

承擔義務教育、高中教育、幼兒教育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加強農村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擬定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目標、政策,提出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負責落實義務教育辦學標準,規範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行為,推進教育教學改革;擬定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的發展政策和基礎教育的基本教學檔案;指導民辦普通中國小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管理全縣中國小教材的使用,組織落實地方教材;指導全縣中國小開發校本教材,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指導中國小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承擔義務教育及普通高中學生學籍學歷管理工作;指導中國小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組織和協調中小學生參加體育競賽和藝術交流活動;指導中國小校的軍訓工作。

(五)職勤股

承擔全縣中等職業教育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工作;擬定有關政策規定和教學指導檔案;落實中等職業教育教學基本要求;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培養培訓和學籍管理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的德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管理;負責落實中國小校的勤工儉學工作。

(六)師資培訓股

規劃、指導全縣中國小、幼稚園教師師資培養培訓、繼續教育、業務考核和骨幹教師隊伍建設;落實全縣中國小教育幹部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教師教育方面的國內外合作與交流;落實語言文字工作。

(七)思想政治教育股

指導中國小黨的宣傳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和德育工作;承擔中國小學生與教師的思想政治工作;落實中國小班主任、輔導員隊伍建設和培訓工作;指導中國小校園文化建設工作;規劃、指導中國小校外教育工作;落實全縣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工作。

(八)安全法制股

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保衛、政治保衛、綜合治理和維護穩定工作;承擔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學校開展不穩定因素排查工作;協調學校重大安全與穩定事件處置及有關專項整治工作;指導學校安全教育和學生預防違法犯罪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學校疫病防控、食品衛生工作;承擔教育系統反邪教防範控制、宣傳教育和教育轉化等工作;研究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起草教育地方性規章草案;承辦全縣教育系統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的有關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機關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及其他法律事務。

人員編制

縣教育局行政編制8名,科級領導職數1正3副,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督導室領導職數按相關檔案執行。

紀檢組長(紀委書記)按有關規定配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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