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行長

明星行長

明星行長,是“能人腐敗”現象的代名詞,陶禮明是金融界公認的“有能力的銀行家”、“明星銀行家”,2007年3月,由原郵政儲蓄體系改制成立的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正式掛牌,陶禮明擔任第一任行長,直至2012年6月,超發國債資金中的3.436億元,轉出為私人牟利,涉嫌經濟問題被查。

基本信息

背景

明星行長明星行長
2014年11月19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原行長陶禮明涉嫌受賄、挪用公款一案在河南省鶴壁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

陶禮明是金融界公認的“有能力的銀行家”,然而這位“明星銀行家”,將超發國債當做了“掙外快”的門道。

短短5年內,陶禮明與他人合謀多次惡意超發數億元國債,將其中約3.4億元國債資金挪用於炒股、投資理財,供個人牟利,卻炮製了我國金融史上罕見的惡意超發國債牟利事件。

犯罪事實

“能人腐敗”現象明星行長
2000年至2004年的5年間,陶禮明與兩名同事、下屬合謀,先後8次超發憑證式國債,累計超發國債總計4.2億多元。超發國債資金中的3.436億元,被陸續轉出為私人牟利。

調查發現,早在2000年憑證式第一期國債發行過程中,郵儲銀行無意中超發了1253.64萬元。下屬向其匯報後,陶禮明決定將超發的國債資金用於對外投資。隨後,陶禮明等三人將投資所得的90餘萬元利益私分。

截至案發,中郵儲國債專戶中,尚有4271.8萬元資金未歸還。為填補投資虧損帶來的“窟窿”,與郵儲銀行同屬郵政金融系統旗下的中郵證券公司的資金多次被套取。
檢察機關還查明,陶禮明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賄賂款總計人民幣1534萬元、美元99萬元、歐元1萬元。這位掌握上萬億金融資產的銀行行長不放過任何一個可以“揩油”的機會。

僅在2002年4月至2011年9月,浙江溫州一家印務公司為承攬中國郵儲銀行的存摺印刷業務,就向陶禮明分10次提供了550萬元好處費。

各方評論

多位銀行業內人士表示,“明星銀行家”陶禮明的落馬,警示了國企高管的“能人腐敗”現象。

中央巡視組在反饋中表示,一些地方權力尋租機會較多、空間較大,“能人腐敗”問題突出。“一邊是驕人業績,一邊是巨額受賄。”

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高波指出,應從改革國企高管考評機制入手,提高其違紀違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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