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賚特旗監察局

主要職責

1、履行監督、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執行的職能,維護民主集中制度。嚴肅黨的政治紀律,保證中央的政令暢通。指導全旗紀檢監察案件的檢查、審理,負責監督地方性法規的實施,對執法監察項目提出監察建議並參與糾正處理。
2、負責旗直黨政部門、企事業單位,蘇木、鄉鎮(場)黨員幹部違紀案件的查處,指導辦案工作。
3、指導全旗紀檢監察信息,綜合工作,綜合紀檢監察信息,案件綜合分析和統計。
4、負責旗委、旗政府“糾風辦”的日常工作。
5、負責對黨員、國家工作人員黨紀、政紀教育,負責紀檢監察工作的宣傳和紀檢監察幹部的培訓。
6、負責受理對黨員幹部的控告、申訴和舉報,承辦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控告、申訴和舉報案件,指導全旗紀檢監察信訪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事務、財務、文書檔案、案件管理,綜合紀檢監察信息,案件分析和統計等。
2、紀檢監察一室
負責各蘇木、鄉、鎮(場)黨政機關、直屬企事業和嘎查(村)黨員、幹部違紀案件的查處。負責指導農村牧區辦案工作。
3、紀檢監察二室
負責旗直黨政部門和企事業單位黨員、幹部違紀案件的查處。指導旗直辦案工作。
4、案件審理室
負責自辦案件、報批案件和備案案件的管理,申訴案件的複查複議,對重要疑難案件的諮詢答覆,指導全旗紀檢監察案件審理工作。
5、黨風廉政室
負責檢查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工作,綜合分析黨風廉政建設情況,負責黨風廉政制度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並提出建設和措施。
6、宣教調研室
負責圍繞紀檢監察工作的中心任務,對紀檢監察理論和有關政策法規方面進行調查研究,負責對黨員、國家工作人員的黨紀、政紀教育,負責全旗紀檢監察宣傳工作,組織紀檢監察幹部的培訓。
7、信訪室
負責受理對黨員、幹部的控告、申訴和舉報,承辦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控告、申訴和舉報案件,指導全旗紀檢監察信訪工作。
8、執法監察室
負責監督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貫徹執行情況,負責監督檢查地方性法規的實施情況,對執法監察項目提出監察建議並參與糾正處理。負責旗“糾風辦”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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