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新覺羅·長麟

乾隆四十年進士,授刑部主事。 五十一年,召授刑部侍郎。 帝以防河有勞,特寬之。

長麟(?——1811)愛新覺羅氏,字牧庵,滿洲正藍旗人,清朝大臣。
乾隆四十年進士,授刑部主事。貌奇偉,明敏有口辯,居曹有聲。歷郎中,出為福建興泉永道,累遷江蘇布政使。五十一年,召授刑部侍郎。五十二年,授山東巡撫,責所屬濬河道,修四十一州縣城工;捕鉅野、汶上劇盜田玉堂等,置之法:詔嘉獎。劾萊州知府徐大榕治平度州民羅有良獄,誤擬,大榕訴於京,刑部尚書胡季堂等往鞫,不直長麟。帝以防河有勞,特寬之。復以審擬濱州舉人薛對元罪失實,褫職,留修城工。未幾,授江蘇巡撫尚長麟(1931—1983) 京劇旦角演員。原籍河北南宮,生於北京,漢軍旗籍。系京劇“四大名旦”之一尚小雲的次子。。嘗私行市井間訪察民隱,擒治強暴,禁革奢俗,清漕政,斥貪吏,為時所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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