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區衛生局

機構職能

(一)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訂惠城區衛生事業發展的規劃和戰略目標,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本區域衛生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與合理配置全區衛生資源。
(三)制訂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婦幼衛生(含母嬰保健)工作規劃和措施,指導全區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
(四)制訂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
(五)研究制訂醫療機構改革方案,落實衛生技術人員職業道德規範,貫徹落實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
(六)擬訂全區醫學科研和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醫藥衛生科研攻關,組織推廣醫學科研成果的普及套用。管理直屬單位,指導各鎮(街道)醫療機構的醫療衛生業務工作,協調各鎮(街道)醫療機構的人事工作。
(七)協調全區無償獻血工作。
(八)擬訂本區衛生人才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全區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考核和職稱評審,組織實施衛生機構編制標準。
(九)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推動中醫藥現代化。
(十)組織調度全區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和自然災害的傷病員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蔓延。
(十一)協助做好本區有關幹部的醫療保健工作。
(十二)組織指導、參與、協調本區與外地在醫學衛生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十三)擬訂全區健康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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