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觀財政政策

微觀財政政策

微觀財政政策是指通過調節微觀經濟主體的行為,解決微觀經濟行為主體的刺激問題和資源配置問題。微觀財政政策的目標有兩個,即資源有效配置目標和收入公平分配目標。

微觀財政政策的內容

微觀財政政策的內容主要有:

①加速折舊政策;

②投資抵免政策;

③資本利得稅政策;

④對特定行業津貼(補貼)政策;

⑤非盈利性建設的財政政策;

⑥促進工業布局合理化政策;

⑦促進入力資源開發政策等。

微觀財政政策的目標

微觀財政政策的目標有兩個,即資源有效配置目標和收入公平分配目標。

資源有效配置目標。任何一個國家的自然資源和人力資源都是有限的,要使有限的資源產生最有效率的結果,即生產出的產:品的量最大,結構最合理,總量規模和種類結構都能最大限度地滿足人民生活和社會各方面的需要,那么必須使自然資源和人力資源合理地在政府與非政府部門之間、不同的產業部門之間、不同的地區之間配置和組合。然而,放任自由的市場經濟是不會自動達到這一目標的,在放任自由的市場經濟條件下,私人產品可以通過競爭性的市場提供,從而使生產這些產品的資源有效配置,但是,公共產品卻無人願意生產,而這些公共產品又是人民生活和企業生產所必須的,所以這就需要政府將私人經濟中的一部分資源用於公共產品的生產,從而在公共產品和私人產品之間有效地配置資源的使用。我們過去一段時間實行高度集中的計畫經濟體制,雖然國家有能力在各產業、各地區之間配置資源的使用,但由於國家事無巨細一起抓,管得過多,統得過死,不能充分發揮企業和個人的積極性,因此實際上資源的配置存在著很大的浪費現象。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當中,一方面要充分發揮地方政府、企業和私人的積極性,另一方面要通過財政政策對經濟進行巨觀調控,使我國的自然資源、人力資源達到最優配置,促進經濟的飛速發展。

收入公平分配目標。收入是否分配公平,不僅是一個經濟問題,而且是一個很敏感的社會問題,這個問題解決不好,會影響到一個國家的政治穩定。因此各國政府都注重通過財政政策的實施解決收入的公平分配問題。在資本主義社會,所得分配不公平的原因,除了每個人天生能力的差異,後天努力的不同,所從事工作的行業的不同,所居住的地區不同以及各種機會的不同之外,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每個人所占有的財產的不同,後者是分配不公的主要原因。富人們占有巨額的財產,通過財產再創造財產,因而富上加富,而窮人則相反地進入窮上加窮的惡性循環狀況。這樣政府就必須進行干預,通過財政手段如徵收累進的個人所得稅以及政府對個人的轉移支付來調節收入的分配,減輕收入分配中的不平等現象,達到收入公平分配的目標。我國實行社會主義公有制,個人占有的財產數量不多,個人收入分配實行按勞分配,應該說社會主義制度從根本上保證了收入的公平分配。但在改革開放過程中確實出現了收入分配不公的問題,且這一問題目前還比較嚴重。這其中有些人確實是靠黨的富民政策通過誠實勞動富裕起來的,但亦有相當一部分是借或是鑽國家政策的空子,或是通過權錢交易等不正當甚至是違法犯紀手段暴富起來的。所以我國目前-存在的收入分配不公具有自己的特點,解決這些問題也需要靠政治、法律、經濟等多方面的手段。從財政的角度來說,要通過財政分配對個人收入和企業收入分配的影響和調節,保證個人收入按勞分配的實現;在允許一部分人靠自己誠實勞動先富起來的同時,進行必要的調節,防止收入差距懸殊;努力發展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事業,使全體人民在經濟發展的前提下,實現共同富裕。

微觀財政政策的手段

縱觀世界各國通過財政收支手段影響企業經濟行為的實踐經驗可以發現,常用的、主要的微觀財政政策手段有以下幾種:

1.稅收手段。指根據特定的政策目標,對特定經濟部門或產業的相關企業實行特殊的稅收優惠政策。具體包括:

(1)稅收減免,即對某些企業通過稅收減免給予鼓勵或照顧,其中減稅是指從應納稅額中減征部分稅收,免稅是指免徵全部應納稅款。世界上很多國家和地區在其經濟發展進程中,都曾經在一定時期內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方向的投資、生產等給予稅收減免優惠,促其優先發展。

(2)稅率優惠,即通過降低稅率給予企業的稅收優惠。一些國家和地區曾對新興產業、高科技產業實行低於其他產業的稅率,使這些企業獲得在其他產業經營得不到的實惠,促進社會資金向這些產業轉移。

(3)退稅,即按照規定程式將已經入庫的稅款的一部分或全部退給企業。這種優惠常常用於刺激擴大進出口,例如在一定時期對一些企業實行出口退稅等。

(4)延期納稅,即允許納稅人對那些合乎規定的稅收,延遲繳納或分期繳納其應負擔的稅額的辦法,延期納稅這種方式又稱“稅負延遲繳納”。

2.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對符合國家政策的產業,允許其相關企業加速固定資產折舊,讓企業在固定資產耐用年限初期提取較多的折舊費,使之在設備還能正常發揮作用的情況下,提前收回資金,進行擴大再生產。這種政策可以大大增加企業的設備投資欲望,加快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促進企業加快實現設備現代化。

3.財政補貼。又稱之為負稅,這是國家對企業的一種無償支出,補貼主體是政府,對象是企業。無論是對生產國家規定產品的企業予以補貼.還是為資助特定事業、特定實驗項目予以補貼,都屬於國家對企業的轉移支付。其政策效應是為企業執行國家計畫或進行重點技術研究開發及其走向國際市場提供必要的財源保障,最終貫徹政府調控意圖。

4.政府採購。國家有意識地將財政資金投入某些領域,促進其更快發展。由於該項資金的流動具有較強的目的性,能體現產業政策,因而有利於改善經濟結構中的薄弱環節,也能為經濟部門中的優勢產業創造更快發展的機會,從而對經濟持續穩定增長發揮重要的促進作用。

5.財政投融資。根據國家的產業政策目標,向重點企業發放長期低息貸款。貸款發放者是國家出資興辦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受貸者是國家鼓勵發展的經濟部門或產業中的企業。政策性融資資金的絕大部分來源於民間,資金運用的主要途徑則是由國家的金融機構轉貸給相關企業。這種資金支持既不同於財政無償撥款,也不同於商業性投融資,其獨特之處在於:實行有償資金有償使用;資金運用具有靈活性;以國家信用作擔保籌集民間資金,不會因此增加財政負擔。

微觀財政政策的類型

按微觀財政政策所使用的手段不同,可以分為微觀稅收政策和微觀支出政策。

1.微觀稅收政策是指一般不變動稅收總量,僅在一定的稅收總量前提下,通過各種納稅人的確定、稅基確定、徵收範圍變化以及給予特定納稅人的稅收優惠等措施實現的調節微觀經濟主體行為的財政政策。

2.微觀支出政策是指不變動政府支出總量,僅在一定的政府支出總量的前提下,通過調節政府支出的項目中各項目的數額等措施實現的調節微觀經濟主體行為的財政政策。

微觀財政政策的效應

1.增強巨觀經濟運行的微觀基礎——企業的活力。政府對某些企業予以補貼、稅收優惠或有傾向性地進行政府採購,會增進企業效益,從而有利於調動企業生產、投資的積極性,增加其經營的活力,為政府實現其政策目標奠定堅實的基礎。企業也會因沿著政府的政策導向發展。

2.促進國民經濟各部門、各產業的協調發展。微觀財政政策導向常常是新興產業或經濟發展中的薄弱環節,如基礎設施建設等,這些產業的優先發展,或者能帶動產業升級,或者能消除經濟發展中的“瓶頸”,從而有利於整個國民經濟的持續、健康、協調、穩定發展。政府以微觀財政政策為導向,吸引企業按照政府期待的方向及時調整自身的經營行為,等於是政府滲人到微觀層面進行調節以利於巨觀經濟發展目標的實現。

3.負面效應。任何事物都有正反兩個方面,微觀財政政策亦是如此。例如,政府補貼雖然能夠刺激企業,但也容易導致企業產生“等、靠、要”的依賴思想,不思進取,政府也會因此承受更大的支出壓力;稅收減免優惠雖然有助於調動企業生產、投資的積極性,但如果政策落實中不嚴格依法辦事,濫減、濫免,也會影響產業平衡,並危及財政收入。特別是這些優惠政策如果不隨著經濟發展的動態及時調整,將會加劇平衡失調。因此,微觀財政政策的制定與實施,應從實際出發,儘可能地擴大其正面效應,克服其負面效應。

微觀財政政策的基本原則

綜觀各國的實踐,不難看出,無論何時何地,要有效地發揮微觀財政政策的作用,必須遵守以下基本原則:

1.堅持按市場經濟規律辦事。從某種意義上講,市場經濟的實質是競爭經濟,經濟運行中通行等價交換原則和競爭規則。政府出於引導企業行為動機而推出的微觀財政政策,必須遵循市場經濟規律,讓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發揮基礎性作用。實踐證明,現代市場經濟運行中,政府干預雖有必要且已收到實效,但這並不說明政府可以不顧客觀經濟規律憑主觀意志行事。無論是經濟發達的歐美國家,還是後起的亞洲國家,政府對經濟的干預和對企業行為的引導,均非凌駕於經濟規律之上,既不是逆市場機制而行,也不是以政府這支“看得見的手”代替市場這支“看不見的手”,相反卻是以嚴格遵守市場經濟規律為前提,這是微觀財政政策的實施有力地促進了經濟持續穩定增長的基本保證。

2.尊重企業的決策自主權。市場經濟體制下,企業是啟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它們在市場上通過平等、公平的競爭求得生存與發展。市場經濟體制越完善,企業在微觀決策方面擁有的自主權越充分。政府為滿足經濟發展全局需要而實施的微觀財政政策,不過是提供了種激勵機制,只對企業具有引導或誘導作用,而不具有強制力;企業是否據此調整自己的經營方向與行為,完全取決於企業偏好,政府無權強令其執行之。各國的實踐證明,微觀財政政策作為不具有強制力的間接調節手段,之所以常常引起企業的敏感反應,其關鍵在於這些政策以明確的信息提示企業,做什麼、如何做對企業有利無害或有損無益;它像一盞航標燈,為企業運營指明了正確方向,誘導企業趨利避害,這正是微觀財政政策能夠導致企業行為與政府意圖基本一致的奧秘所在。

3.以促進經濟發展為基點。市場經濟運行中,市場機制具有很多優越性,它能夠促進競爭,激發活力,但它是自發地調節著經濟運行,有些情況下,需要社會為此付出很大代價。為彌補市場機制的缺陷,政府不得不立足全局,從長計議,以促進經濟長期協調穩定發展為基點,適時地確定重點產業,並為扶持或刺激相關企業的發展而推出相應的傾斜性政策措施,這正是實施微觀財政政策的必要性所在。總的看來,無論是經濟已開發國家還是開發中國家,不同時期交替運用各種微觀財政政策措施,其出發點都是力圖通過經濟結構、產業結構由合理化到最佳化和高級化的轉變,實現經濟的長期穩定協調發展。

微觀財政政策的經濟效應

微觀財政政策的實施,對世界上許多國家都產生過積極的經濟效應,主要體現在:

1.加速經濟成長。無論西方已開發國家,還是亞洲開發中國家,都不同程度地通過政府直接投資,重點發展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為經濟成長奠定了穩定的基礎;政府的一系列傾斜性政策措施,如再投資減稅等,對擴大投資產生了積極的促進作用,投資通過乘數作用帶動了經濟持續增長;而政府對高科技產業投資以及對企業研究開發投資給予的稅收減免優惠,更是極大地促進了科技產業的發展,調動了企業研究開發新技術、新產品的積極性,增加了產品的科技含量,給經濟成長插上了高科技的翅膀,科學技術成為經濟成長的助推器。

2.促進產業結構合理化和高級化。二戰剛剛結束時,日本、法國以及韓國和新加坡,均處於經濟嚴重衰退狀態,為了迅速恢復和發展經濟,各國政府在不同時期交替運用稅收優惠、加速折舊、政府補貼、政策性融資等措施,分階段地有序發展基礎產業、新興產業、科技產業等重點產業及相關企業,使本國經濟發展形成一定梯度,產業結構日趨合理並逐步升級,在較短的時間內創造了令世人矚目的經濟奇蹟。

3.增強國際競爭力。出口退稅、出口補貼、出口產品或項目優惠融資等措施,無疑是通過政策優惠讓企業獲利,企業受到激勵,便更加積極地改進產品設計,提高產品質量;擴大對外投資,拓展國際市場,廣泛參與國際競爭。

微觀財政政策的作用機制

影響企業行為的政策有兩類:一類是政府對企業行為限制的政策,如反壟斷政策和重稅收政策等,其目的是讓企業了解“不應該做什麼。,以消除或減少微觀企業行為對社會利益的負面影響。另一類是巨觀政策,它是一種統一的巨觀經濟政策,作用於整個經濟活動,企業在該政策面前。一律平等”。由於不同經濟主體有著不同的經濟條件,面臨的經濟問題也不盡相同,因而統一的巨觀政策顯然並非任何時候都能收到預期的效果。正因為如此,當今世界已開發國家政府干預和調控經濟運行的內容、手段也發生了很大變化,其主要標誌是採取了一系列對符合整個社會利益的企業行為予以鼓勵,讓企業了解。應該做什麼。、“政府希望企業做什麼”的傾斜性政策或稱區別對待政策。例如,對不同產品的生產實行不同稅率和利率,運用稅收、關稅、信貸、補貼等手段鼓勵某些產品的生產和出口,等等。可見,在這些政策中,微觀財政政策占有重要地位。

微觀財政政策與產業政策的關係

結構調控與產業政策

從較為完整的意義上理解,經濟均衡增長應該包括兩層含義,一是經濟總量均衡,即總供求均衡,二是經濟結構均衡,即各部門、各產業間的均衡。在巨觀經濟理論形成之初,政府干預的主要內容和形式是近期總量調控,重點是保證國民經濟成長中的總量平衡。其後,隨著關於經濟成長問題研究的深入,人們越來越認識到經濟結構內在變動對經濟總量的影響:它既影響經濟總量的增長,也可以帶來經濟總量的不平衡。於是,經濟結構調控亦構成政府調控經濟的重要中期目標,它與總量調控一起,統一於現代政府巨觀調控的內容和手段體系之中。

經濟結構主要指國民經濟各部門之間的秩序、聯繫方式、聚集狀態以及各要素之間的相互影響。政府干預和調控經濟結構變化,其目標是加快產業結構轉換,提高產業發展速度,增強國際競爭力。產業政策正是在這種背景下應運而生的。正如有的經濟學家所言:政府正是“通過干預一國的產業(部門)間的資源分配或產業(部門)內的產業組織,達到該國國民的(經濟的、非經濟的)目標”的。

產業政策與微觀財政政策的關係

產業政策產生於20世紀50年代初的日本,曾經對日本戰後經濟恢復和經濟高速增長發揮了重要作用。50年代後期,歐美的許多國家也不同程度地實施這一政策,取得了一定效果。對產業政策內涵最先進行界定的是日本東京大學教授小宮龍太郎。他指出,產業政策就是“政府為改變產業間的資源分配和各種產業中私營企業的某種經營活動而採取的政策。換句話說,它是促進產業的生產、投資、研究開發、現代化和產業改組而抑制其他產業的同類活動的政策”。後來,小宮教授又將產業政策的內容加以擴充而劃分為以下兩類:

1.與產業分配資源有關的內容。包括兩種政策,一是關於產業的一般基礎設施(2E業用地、產業用公路、港口、工業用水和供電等)的政策;一是關於產業之間資源分配的政策。

2.與各種產業組織有關的政策。包括兩種政策,即與各領域的內部組織有關的政策(產業組織、密集化、縮小開工率、對生產和投資進行調整等)和屬於橫向產業組織政策的中小企業政策。

產業政策的功能主要是:第一,確定產業等級,包括優先發展哪些產業,達到什麼目標;第二,選擇政策手段,包括運用哪些手段,如何運用這些手段實現產業政策目標。一旦這些手段確定,則財政、金融等部門都要依法予以配合。

日本經濟學家伊藤元重等人將產業政策所運用的政策手段分為直接限制政策和間接誘導政策等兩類。直接限制政策,指行政審批、配額制、限制經營、卡特爾政策等;間接誘導政策包括運用租稅、補貼、關稅、公共貸款等以資金進行誘導的各種政策和通過貿易限制、公共投資等,使某種產業所處的環境條件發生變化的各種政策。

可見,所謂產業政策,一言以蔽之,就是一國政府為矯正市場失靈和實現一定時期經濟發展目標而制定和實施的有關調控資源配置結構的一系列巨觀管理政策和措施。為實現產業政策而採用的租稅、補貼、關稅、公共貸款(可以理解為政策性融資)和公共投資等,均屬於微觀財政政策範疇,即政府為刺激和鼓勵相關部門、相關產業的企業發展而採取的區別對待性財政政策,它顯然不同於巨觀財政政策。

微觀財政政策與企業成長的關係

概括地說,微觀財政政策與企業成長之間存在著相互依賴的關係。企業成長需要微觀財政政策,微觀財政政策只有在有利於企業成長時才能奏效。

首先,企業成長在很大程度上對微觀財政政策有所需求,而這一需求又產生於企業成長對外部經營條件的需求。企業是巨觀經濟的微觀基礎;若干個企業構成整個社會經濟運行的主體,它們從小到大,由弱變強,在市場這個大舞台上自由競爭,力求順利完成企業產品從商品形態到貨幣形態的轉變。但是,既有競爭,就有風險,就有失敗的可能。為了在“驚險的跳躍。中取勝,企業必須不斷地搜尋準確信息,以便進行科學決策;必須不斷地開拓市場,為自己的商品打開銷路;必須及時地進行技術革新,提高設備水平,以降低生產成本;必須擁有足夠的資金,並保證其順暢流動,以滿足生產和經營需要。然而,企業的力量畢竟有限,特別是在現代化大生產條件下;企業不得不依靠政府的幫助與支持,得到以上外部條件。一旦政府對某些部門或產業實行優惠稅率、加速折舊、低息貸款等政策出台,等於是向社會和企業發出了信息,使企業準確把握經營方向,調整決策,生產適銷對路產品;也使私人金融機構發現這些部門、產業有發展前途,因而願意向相關企業融資,這些資金加上政府的政策性融資,為企業提供了充足的財源;這些措施既可以提高企業盈利率,也可以使企業有更多的積累用於技術革新,提高設備優良率。顯然,微觀財政政策是企業成長與發展的促進劑,有利於增強企業活力,這是企業願意接受微觀財政政策誘導的奧秘所在。

其次,微觀財政政策只有在有利於企業成長的情況下,才能奏效,這一點取決於微觀財政政策的性質和私人企業的獨立法人地位。政府是國家最高的行政管理者和指揮者,它要執行保衛國土安全不受外來侵犯、建立司法以維護公平、提供社會必須而私人又無力或不願提供的公共設施等職能。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不得不深入到經濟生活內部,肩負起調控經濟運行的重任。既要保持總量平衡,又要追求結構平衡,任務複雜而又艱巨。

經濟運行依託若干企業行為得以繼續,而這些企業又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其經營目標常常與巨觀調控目標不相一致,甚至矛盾重重。順其自然,則會導致社會重大損失,資源浪費;政府出面進行干預又不能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只能更多地進行間接調控;例如,出台一些有利於實現巨觀調控目標的政策和措施,微觀財政政策就屬此類。它以企業為對象,但能否喚起企業回響,則取決於政策結果是否有利於企業成長。如果按照政策導向行事能夠避免企業走彎路,降低經營風險,增加收益,或者說,至少對企業無利也無害,企業有可能會接受政府的指導、幫助和支持;反之,企業則可能置政策於不顧,自行其事。按照現代管理理論理解,微觀財政政策的實質應是雙重激勵:既誘導企業行為符合政府調控經濟的政策目標,又能夠滿足企業增進自身利益的願望和要求。當這些政策真正能夠讓企業感到於已有利而無害時,它們才會欣然接受政策引導。

微觀財政政策作用機理

微觀財政政策作用機理主要通過微觀財政政策的傳導過程體現出來。

1.政策制定者是政府,政策制定的依據是經濟調控目標,其作用對象是企業及其行為。

2.微觀財政政策的作用過程是信息傳遞與實施過程:政府發出信息,企業接收信息,該傳遞過程是否成功,要看企業是否準確地接收了信息並據此調整了自身行為(例如,改變經營方向、產量、資源投入量及其結構),使之符合信息傳送者的要求。當政府確認企業行為確實符合微觀財政政策意圖並將政府對企業的肯定信息反饋給企業,即兌現其承諾(例如,給予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性低息貸款等,時,這一作用過程才告結束。

3.微觀財政政策作用過程是一個雙向滿足的過程:既滿足了政府調控經濟的目標要求,又滿足了企業追求自身利益的願望。如果只滿足其中之一,就不能說微觀財政政策成功地實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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