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美

形式美

形式美是自然、社會和藝術中各種感性形式因素(色彩、線條、形體和聲音等)的有規律組合所顯現出來的審美特性。形式美是在人類長期的生產勞動實踐,包括審美創造和審美欣賞活動基礎上形成並發展起來的。一方面,人類在活動過程中,通過對對象和活動本身各種形式特徵的不斷認識和反覆比較,逐漸形成和發展出人所特有的對於形式的要求和把握能力;另一方面,在人類活動(包括審美活動)中,對象本身所具有的各種形式因素及其不同的組合關係,因其日益明顯地體現了人的生命需要和情感色彩,越來越直接地呈示出人的生命運動規律,從而日漸具體地成為一種滿足人的生命和情感的存在。形式美是歷史文化積澱的成果,是與人相關的。

概述

形式美 形式美是自然社會藝術中各種感性形式因素(色彩、線條、形體和聲音等)的有規律組合所顯現出來的審美特性。指構成事物的物質材料的自然屬性(色彩形狀線條聲音等)及其組合規律(如整齊一律、節奏與韻律等)所呈現出來的審美特性。
形式美是一種具有相對獨立性的審美對象。它與美的形式之間有質的區別。美的形式是體現合規律性、合目的性的本質內容的那種自由的感性形式,也就是顯示人的本質力量的感性形式。

形式美與美形式重大區別

表現在:

首先,它們所體現的內容不同。美的形式所體現的是它所表現的那種事物本身的美的內容,是確定的、個別的、特定的、具體的,並且美的形式與其內容的關係是對立統一,不可分離的。而形式美則不然,形式美所體現的是形式本身所包容的內容,它與美的形式所要表現的那種事物美的內容是相脫離的,而單獨呈現出形式所蘊有的朦朧、寬泛的意味。

其次,形式美和美的形式存在方式不同。美的形式是美的有機統一體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是美的感性外觀形態,而不是獨立的審美對象。形式美是獨立存在的審美對象,具有獨立的審美特性。
形式美的構成因素一般劃分為兩大部分:一部分是構成形式美的感性質料,一部分是構成形式美的感性質料之間的組合規律,或稱構成規律、形式美法則。

質料

形式美形式美

構成形式美的感性質料主要是色彩、形狀、線條、聲音等。色彩的物理本質是波長不同的光,人的視覺器官可感知的光是波長在390—770毫微米之間的電磁波。各種物體因吸收和反射光的電磁波程度不同,而呈現出赤、橙、黃、綠、青、藍、紫等十分複雜的色彩現象。色彩既有色相、明度、純度屬性,又有色性差異。色彩對人的生理、心理產生特定的刺激信息,具有情感屬性,形成色彩美。如紅色通常顯得熱烈奔放,活潑熱情,興奮振作;藍色顯得寧謐、沉重、悒鬱、悲哀;綠色顯得冷靜、平穩、清爽;白色顯得純淨、潔白、素雅、哀怨;黃色顯得明亮、歡樂等。形狀和線條作為構成事物空間形象的基本要素,也都具有極富特色的情感表現性。如直線具有力量、穩定、生氣、堅硬的意味;曲線具有柔和、流暢、輕婉、優美的意味;折線具有柔和、突然、轉折的意味;正方形具有公正、大方、固執、剛勁等意味;三角形具有安定、平穩等意味;倒三角具有傾危、動盪、不安等意味;圓形具有柔和、完滿、封閉等意味。聲音本是物體運動產生的音響,其物理屬性是振動。它的高低、強弱、快慢等有規律的變化,也可以顯示某種意味。如高音激昂高亢,低音凝重深沉,強音振奮進取,輕音柔和親切等。把色彩、線條、形體、聲音按照一定的構成規律組合起來,就形成色彩美、線條美、形體美、聲音美等形式美。
構成形式美的感性質料組合規律,也即形式美的法則主要有齊一與參差、對稱與平衡、比例與尺度、黃金分割律、主從與重點、過渡與照應、穩定與輕巧、節奏與韻律、滲透與層次、質感與肌理、調和與對比、多樣與統一等。這些規律是人類在創造美的活動中不斷地熟悉和掌握各種感性質料因素的特性,並對形式因素之間的聯繫進行抽象、概括而總結出來的。
形式美具有獨立的審美價值,但它決非純粹自然的事物。它或多或少、或隱或顯地表現這樣或那樣的某種朦朧的意味和人類情感觀念,是因為它的形成和發展經歷了漫長的社會實踐和歷史發展過程。這個過程是一個長期的包括心理、觀念、情緒向形式的歷史積澱。經過歷史積澱的形式美,就成為一種植根於人類社會實踐的“有意味的形式”。社會實踐的歷史積澱使形式所涵蓋的社會生活內容漸漸凝結在構成形式美的感性材料及其組合規律上,事物的形式或美的形式就演變為獨立存在的形式美。失去了具體社會內容制約的形式美,比其他形態的美更富於表現性、裝飾性、抽象性、單純性和象徵性。在人類的歷史上,在社會、自然、藝術、科學的各種領域中,普遍存在著美;雖然它們的表現形態,狀貌、特徵都不相同,但是,美的本質卻是同一的。
基本上,美的形式可分為兩種,一種是內在形式,它指創作者所想表現的真、善的內容;而另一種是外在形式,它與內容不直接相聯繫,指內在形式的感性外觀形態(如材質、線條、色彩、氣味、形狀等等)。
人類可以用肉眼觀看到的美的對象,通常在外型上具有一定的特徵;例如:均衡、對稱、比例、節奏、韻律、變化、一致等等。
形式美的形成不是自然形成的,是由美的外在形式演變而來;其中包含著具體的社會內容的,經過長期重複、仿製,使原有的具體社會內容逐漸泛化成為某種觀念內容,而美的外在形式即由此長期的過程,演變為一種規範化的形式,成為獨立審美的對象。
這個長期的內容向形式積澱的過程中,包括心理、觀念、情緒諸多因素的沉澱。因此,紅色表熱烈,直線表剛硬等等的意識,歸根究底非來自心理的沉澱,而是社會內容的累積實踐。
美的外在形式雖然與美的內容不直接相關聯,卻總是體現著某種內容、意味;離開美的一定內容,它也就不是美的外在形式。
除此之外,形式美也有一定的內容,是形式本身所包含的某種意義,如紅色表示熱烈,綠色與安靜,白色表純潔;直線表堅硬,曲線表流動;方形表剛勁,圓形表柔和;整齊表秩序,均衡表穩定,變化表活潑。
形式美與美的外在形式也有不同;形式美是獨立的審美對象,而美的外在形式不是獨立的審美對象;形式美包含的意義、意味,總是概括的普泛的,而美的外在形式所體現的意義、意味,總是與特定的內容相聯繫的。具體來說,形式美是單純就形式本身來看,而美的外在形式是必須結合美的對象內容來看的。

構成

形式美的構成,是指其感性質料,主要包括色彩、線條、形體和聲音等。

色彩

色彩是光作用於物體所給人的一種視覺反應,它是構成形式美的重要因素。一方面,色彩具有情感性,色彩刺激能影響人的情感或情緒。鮮艷明亮的色彩可以使人興奮,晦暗渾濁的色彩則使人感到壓抑;紅色和黃色給人以溫暖、熱烈和喜慶的感覺,藍色和紫色給人以寒冷、沉靜的感覺,綠色則給人以生機盎然的感覺。另一方面,色彩又具有象徵性。如紅色象徵革命,黑色象徵死亡,白色象徵純潔。中國自古就有色彩方位之說,東藍、南紅、西白、北黑、中黃,稱之為“方位色”。而京劇臉譜也以不同色彩象徵不同的人物性格:紅臉表示忠義,黑臉表示憨直,藍臉表示剛強,白臉表示奸詐,金銀臉表示神怪。

線條和形體

線條可分為直線曲線、折線三大類,它們分別給人以不同的感受。直線一般表示剛毅挺拔、單純,其中粗直線有厚重、強壯感,細直線有明快、敏銳感,水平線有平靜、安穩感;曲線表示優美,給人以柔和、輕盈、流暢的感受。折線表示轉折、變化的方向,給人一種動態與靈巧的感受。英國著名畫家荷迦茲在《美的分析》中指出:蛇形線是最美的線條,“它引導著眼睛作一種變化無常的追逐,由於它給予心靈的快樂,可以給它冠以美的稱號”,“如果從一座優秀的古代雕塑像上也照此除去它的彎彎曲曲的蛇形線,它就會從精美的藝術作品變成一個輪廓呆板、內容單調的形體。”作為藝術造型的一種重要手段,線條被較多地運用於建築、繪畫、雕塑、書法、舞蹈等。如在建築藝術中,“風格的變化就是以線為中心。希臘式建築多用直線,羅馬式建築多用弧線,‘哥德式’建築多用相交成尖角的斜線”④。中國畫同樣非常講究線條的描法和皴法,注重用線條造型來傳達情意。
形體則以線條為基礎,由點線面按一定規律組合而成。除了有平面和立體之分,不同的形體還給人以不同的審美感受。例如,圓形和球形給人以柔和完美之感;方形則給人以剛直、方正之感;金字塔式的三角形給人以安穩感,倒三角形則給人以傾危感;高而直的形體有挺拔和險峻感,寬而平的形體有平穩感。中國的太極圖首尾相銜,彼此包孕,給人以周而復始、循環往復的無盡感。

聲音

聲音又稱音響,它又不像色彩、線條、形體等必須通過視覺獲得感受,而是訴諸人的聽覺。高低、強弱、快慢不同的音響,可以帶上不同的情感意味。古希臘人曾經通過對於音調的情感色彩的研究,認定E調安定,D調熱情,C調和諧,B調哀愁,A調發揚,G調浮躁,F調激盪。近代實驗美學套用各種儀器測驗也證明,聲音不僅影響人的神經,而且對血液循環、脈搏跳動、呼吸活動都有一定影響,聲音的強弱大小及其在時間中的延續變化,與人的心理、生理機制之間存在一定的對應關係,從而使聲音帶上了人的情感意味。一般來說,低音凝重深沉,高音高昂激越;強音振奮,弱音柔和;急促的聲音顯示緊張,緩慢的聲音顯示舒緩;樂音悅耳動聽,噪音煩躁不安。

規律

形式美的規律,是人在長期審美活動基礎上總結出來的各種既相區別又有聯繫的形式美法則,它們隨同形式美的發展而有一個從簡單到複雜的生成、演變過程。

整齊一律

又稱單純齊一,是人類最早發現、也是最簡單的形式美。它由各種物質材料按相同方式排列所形成,其中沒有明顯的差異和對立因素,使人產生的是一種明淨、純潔、一致的感受。單一的色調,如蔚藍的天空,碧綠的大海,皚皚的白雪;或整齊化一的行止,像儀仗隊和集體舞蹈中橫豎成行、方陣相同、步伐一律的佇列;或簡單的幾何形體,如長短高矮相等的建築物規格等,都屬於這種形式美。同一形式連續出現的“反覆”,也屬於“整齊”範疇,如連續重複的花邊紋飾,就給人一種單純的節奏感和秩序感。
整齊一律的形式美常被套用於商品造型、工藝美術品和公共建築中。它雖然簡單,但如果運用不當,也會給人呆板、單調之感。

對稱均衡

作為一種體現了事物各部分間組合關係的最普遍法則,對稱有兩種形式:線對稱和點對稱。前者是以一條線為中軸,左右或上下兩側均等;後者則以一個點為中心,不同圖形按一定角度在點的周圍鏇轉排列,形成放射狀的對稱圖形。日常生活中的大多數生物形體結構都是對稱的,如人的眼睛、耳朵、四肢的對稱,動物的角、翼、腿的對稱,植物葉、脈的對稱。由於對稱保持了整齊一律的長處,同時避免了完全重複的呆板,既顯得莊重、安穩之感,又起到了襯托中心的作用,所以在現實生活中套用廣泛。天安門前的華表與金水橋、故宮的角樓等建築的對稱布局,以及中式客廳的擺設、日用品的設計等,都有著對稱的形式美。
均衡是對稱的變體,即處於中軸線兩側的形體並不完全等同,只是大小、虛實、輕重、粗細、分量大體相當。較之對稱,均衡顯示了變化,在靜中趨向於動,給人以自由、活潑的感受。繪畫、雕塑、建築等造型藝術中常有採用。中國書畫家便經常用題字和鈐印來調整、實現作品畫(字)面的均衡。東漢銅雕《馬踏飛燕》,馬的三條腿都騰空而起,只有一條後腿踏在一隻飛燕背上,由於飛馬的傾斜角度和前後身體的重量比例均衡,因而在充滿動感之際,又有一種均衡感。其他如盆景、插花、室內布置等設計中,也常常利用這種形式美規律。

調和對比

在調和中,各種形式因素基本上保持同一格調、同一基色,沒有明顯的差異。色彩中具有同一色相的同類色,如紅與橙、橙與黃、黃與綠、綠與藍、藍與青、青與紫、紫與紅等,就是調和色;同一色彩中濃淡、深淺的層次變化,也屬於調和。此外還有音樂中的和聲,聲樂中的二重唱、四重唱。由於調和能給人以協調、融合、寧靜之感,屬於陰柔之美,所以在一些供人休息和需要安靜的場所,物品的選擇和環境設計往往偏於調和的形式美。
對比是把兩種相互差異的形式因素並列在一起,其反差性大,跳躍性強。如色彩的冷與暖,光線的明與暗,體積的大與小,聲音的高與低、強與弱,等等。不同的色、形、聲等因素,在質、量、空間、時間等方面都可以形成強烈的對比。“接天蓮葉無窮碧,映日荷花別樣紅”是色彩對比;“大漠孤煙直,長河落日圓”、“會當凌絕頂,一覽眾山小”是形體對比;“蟬噪林愈靜,鳥鳴山更幽”是聲音對比。通常,對比給人以鮮明、醒目、振奮之美,一般屬於陽剛之美。廣告產品包裝以及娛樂場所或商業服務行業常採用這種形式美。

比例勻稱

比例是指事物形式因素中部分與整體、部分與部分之間合乎一定的數量關係;勻稱則指一事物各部分之間合乎一定比例關係或比例恰當。勻稱的比例關係使形象更加嚴整和諧,比例失調就會出現畸形——形式上的醜。中國畫很講究這種比例和勻稱,畫人物有頭與身長“立七、坐五、盤三半”的比例關係,畫人物面部有“五配三勻”的比例關係,畫山水則有“丈山、尺樹、寸馬、分人”的布局比例。畢達哥拉斯學派就曾認為“黃金分割比例”最美,即大小(長寬)之比應相當於大小(長寬)之和與大(長)者之間的比例;其公式為a:b=(a+b):a,用數字表示則為1:0.618或大約五比三。由於這一“黃金分割”比例關係是人們最常見的一種合理比例關係,所以它在歷史上曾被許多藝術家運用於創作之中,達·芬奇名作《蒙娜麗莎》的各個部分就是按這一比例繪製的。日常生活中的許多物品,如報紙、圖書、郵票、照片等,也大都採用這一比例。

節奏韻律

義大利 達·芬奇《蒙娜麗莎》義大利 達·芬奇《蒙娜麗莎》

節奏是指事物在運動過程中有秩序、有規律的反覆。構成節奏有兩層變化關係:一是時間上的間隔與連續所產生的變化過程,二是力量的強弱變化。這兩種變化有規律地組合起來,並加以反覆交替,便形成節奏。在自然界和社會生活中,普遍存在著節奏現象。日出日落、月圓月缺、寒來暑往、潮起潮落等,是自然的節奏;日做夜眠、一張一弛、一日三餐、起居有序,則體現了生活的節奏。
韻律比節奏內涵豐富,它在節奏基礎上形成,並被賦予了一定的情調,呈現出特有的韻味和情趣,是一種富有情感色彩的節奏。中國古典詩詞的押韻、平仄、對仗,構成了詩的韻律,欣賞者要反覆吟誦、潛心品味,才能得其“韻外之致”。

多樣統一

多樣統一又稱和諧,是形式美的高級法則。“多樣”指整體所包含的各個部分在形式上的區別和差異性,“統一”則指各個部分在形式上的共同性及整體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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