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市下花園區科技局

(五)歸口負責全區農業和農村科技進步工作。 指導全區民營科技企業和民辦科研機構工作。 (九)負責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品的初審上報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市科技和地震方面的方針、政策、法規、規劃;擬訂全區科技發展和防震減災規劃、政策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巨觀戰略;研究提出全區科技發展、防震減災建設的重大布局和優先領域,編制轄區內防震減災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督檢查轄區內的防震減災工作,組織起草科學技術和防震減災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提出制定地方科技法規、行政規章的建議。
(三)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措施;最佳化全區科技資源配置;組織區級科技“三項費”支持項目,會同財政等有關部門,提出資金安排建議計畫,按有關程式審核、審批後組織實施,並負責監督管理。
(四)組織制定和實施全區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負責審核上報國家、省、市級和制定區級的基礎性研究、高新技術發展、攻關、社會發展、火炬、星火、新產品開發、成果推廣等各類年度科研計畫,並組織實施。
(五)歸口負責全區農業和農村科技進步工作。協調、指導各級各類農業科技園區工作。
(六)管理全區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工作;協調全區科技普及工作;促進科技諮詢、招標、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推動全區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
(七)研究制定促進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全區民營科技企業和民辦科研機構工作。負責組織全區民營科技企業和民辦科研機構的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
(八)按照上級有關規定,歸口管理全區智慧財產權工作。組織協調全區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和協調區直各部門及各鄉的科技管理工作。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工作。
(九)負責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品的初審上報工作。
(十)起草下花園區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編制防震減災總體規劃和計畫,報區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十一)監督管理轄區內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要求確定和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
(十二)建立震情跟蹤制度;負責管理轄區內地震群測群防“三網一員”網路體系建設。
(十三)負責轄區內防震減災法律法規的執法監督,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開展防震減災法律、法規和地震科普知識的宣傳、教育及普及工作。
(十四)負責區政府防震減災聯席會議辦公室和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組織開展轄區內地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相關部門地震應急預案的制定工作;組織開展地震應急演練、應急檢查;協同有關部門規劃建設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協助制定抗震救災物資以及地震應急和救助裝備儲備和調用方案;負責轄區內地震災情信息收集、上報,參與轄區的抗震救災及救援工作;參與編制地震災區恢復重建規劃;建立志願者地震緊急救援隊伍。
(十六)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