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空間

建築空間

建築空間是人們人為的為了滿足人們生產或生活的需要,運用各種建築主要要素與形式所構成的內部空間與外部空間的統稱。它包括牆、地面、屋頂、門窗等圍成建築的內部空間,以及建築物與周圍環境中的樹木、山巒、水面、街道、廣場等形成建築的外部空間。

原理

空間藝術設計是建築與室內設計的主角,正確理解掌握空間的概念,是從事城市規劃、建築設計、園林設計和室內設計的人員必備的基本素質和要求。無論是建築設計還是室內設計,一項重要的設計內涵就是對空間的無限想像與創造。

空間是“物質存在的一種客觀形式,由長度、寬度和高度表現出來。”

被形態所包圍、限定的空間為實空間,其他部分稱為虛空間,虛空間是依賴於實空間而存在的。所以,談空間不能脫離形體,正如談形體要聯繫空間一樣,它們互為穿插、透漏,形體依存於空間之中,空間也要借形體作限定,離開實空間的虛空間是沒有意義的;反之,沒有虛空間,實空間也就無處存在。

老子在《道德經》里有句名言,“埏(shan)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鑿戶牖(you)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這句話建築業人士用來解釋空間很恰當。即人們建房、立圍牆、蓋屋頂,而真正實用的卻是空的部分;圍牆、屋頂為“有”,而真正有價值的卻是“無”的空間;“有”是手段,“無”才是目的。

“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鑿戶牖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

建築空間建築空間

如果沒有車子的輻和轂、沒有陶土、沒有複雜的磚瓦牆壁這些具體的“有”,那些空虛的部分又從哪裡來?又怎能有車、器、房子的用處?我們用的是“無”的部分,但是由“有”形成的。

法國建築理論家和歷史學家維奧特·勒·杜克(Eugene-Emmanuel Viollet-le-Duc,1814-1879年)所著 《歷代人類住屋》(The Habitations of Man in All Ages)一書中,在題為“第一座住屋”(如圖)中,向我們說明了一組“原始”居民正在建屋的情況,他們把樹幹的頂端扎在一起,在它周圍的表面上編織著許多小的樹枝和小樹幹。

功能

空間的功能包括物質功能和精神功能,二者是不可分割的。物質功能體現在空間的物理性能,如空間的面積、大小、形狀、通行空間、消防安全空間等措施。同時還要考慮到採光、照明、通風、隔聲、隔熱等物理環境。

空間的精神功能是建立在物質功能基礎之上,在滿足物質功能的同時,以人的文化、心理精神需求為出發點,從人的愛好、願望、審美情趣、民族習俗、民族風格等方面入手,創造出適宜的建築室內環境,使人們獲得精神上的滿足和美的享受。

滿足人們物質與精神要求的室內外空間,與經濟條件、設計師的藝術修養、人們的審美要求等許多因素密不可分。

分析

自古以來,人類不斷地尋找建築和造型的表達形式.在長期的生產勞動中由於受環境影響,以相互交流的作用,人們創造了早期的建築,生活方式等一系列的生產活動的工具,並且對不同的形,色,質都有了一種先入為主的認識觀,久而久之這些認識具有了廣泛的意義,成為特定的符號.隨著時代的不斷發展,這些符號形成為一門理論,引入到建築設計當中去,形成了一門新的學科----建築形態學。

概念

形態學又名 造型論,形態學課程之於建築設計專業的重要性,勿庸多言。所謂建築的造型設計,指用特定的物質材料,依據產品的功能而在結構、形態、色彩及外表等方面進行的創造活動。作為藝術與技術的結合,無論外觀還是完全意義的建築設計或其它相關設計,都必須解決包括形態、色彩、空間等要素在內的基本造型問題。從這個角度來看,形態學是一切造型設計的基礎,貫穿於造型活動的始終。

現代造型藝術體系始於德國的包浩斯運動,它是以在科學而非個人感情基礎上培養起來的視覺經驗,將形式、色彩、肌理、材質等方面的訓練及研究分離出來。這類造型訓練作為包浩斯的重要基礎課程,一直為後來的設計專業教育所採用,並不斷取得突破。一方面更加緊密地與色彩、素描、構成等教學緊密銜接;

另一方面更深入產品設計的各個角落,成為工業設計專業教學的一條內在主線,是產品造型設計的核心課程。越來越多國內外的專家把基礎造型訓練及相關理論在建築設計專業教學領域進行整,並列為“形態學”課程予以講授,以系統全面地掌握造型藝術的相關理論及手法。“形”通常指物體外在的形狀,“態”則是物體蘊涵的“神態”。因此,形態就是物體“外形”與“神態”的結合。在我國古代便有“內心之動,形狀於外”,“形者神之質,神者形之用”等論述,指出了形與神之間相輔相成的關係。形離不開神的補充,神離不開形的闡釋;無形而神則失,無神而形則晦,形與神之間不可分割。只有將形與神二者結合在一起,才能構成對事物完整而科學的認知。可見,形態要獲得美感,除了要有美的外形外,還需具備與之相匹配的“精神勢態”形態作為形式要素之一,是形式的基礎。形態學重點是通過外形把握其表現,即通過特點對觀者所產生的心理效益去研究形態的“態勢”或“生命態”表現,以設計上對形態注入感人的魅力為切入點。

類型學

1、設計與傳統歷史和發展

建築空間建築空間

隨現代主義或功能主義出現危機而來的是人們重新對類型學的重視,即類型學復興 。作為設計方法的類型學十分講究理性。歐洲一些建築師認為人類的文明史為人們提供了豐富的建築類型。義大利的格拉西認為建築問題的關鍵在於對這些類型進行集合、排列、組合和重建(組)。羅西(Rossi)則認為一種特定的類型是一種生活方式與一種形式的結合,並進而認為房屋的類型從古至今在本質上沒有變化,這些觀點是一種傳統和歷史的特定視界,它是從歷史的恆定面上看待歷史上出現的建築,即看待傳統,這種視界又是從人類生活的文化角度來觀察而非局限於實用的角度。例如對現代生活中的建築加以研究,可以發現許多新的建築類型,如大型購物中心、高層辦公樓、銀行、機場等,但這僅是從功能分類上來認識這些建築。如從文化的角度講,這些建築形式均可從歷史中找到先例,可從人類的文明史中發現。這些新的形式大多可從歷史上的建築類型中衍化而來,可從對歷史上的類型加以重組、構成而來。

從功能角度和文化角度來研究和設計建築是截然不同的。在西方文化中,諸如“塔”、“倉庫”、“廊子”、“柱廊”、“廣場”、“中心空間”、“十字形組合”等都有著各自的深層意義和特殊意味。它們在文化中有著自己的位置,都是植根於歷史和文化之中的。

羅西、格拉西等人的類型學方法就是對歷史上的建築類型進行總結,抽取出那些在歷史中能夠適應人類的基本生活需要,又與一定的生活方式相適應的建築形式,並去尋找生活與形式之間的對應關係。

著名的建築歷史學家和理論家柯爾孔在他的《建築評論選:現代主義和歷史變遷》一書的類型學章節中,批評現代主義不講類型學思想,即不講傳統與歷史的方法論。他認為類型學的重要性其實質在於類型學的思想辯證地解決了“歷史”、“傳統”與“現代”的關係問題,即“不變”與“變”的關係問題。類型學理性地對待歷史與傳統,對其篩選和批評,從中提取有益的、精簡了的歷史文化內容,代入現代社會.並結合特定需要進行再設計。

2、作為設計方法的類型學

類型學有其方法論的基礎,它可以具體指導建築設計。例如美國的某些教授指導學生進行城市和建築設計課題時,經常要對所進行設計的城市區域和建築地點周圍的環境進行研究。—般來說採用的是類型學的一些基本方法。如“分類”,總結已有的類型,將其圖示化為簡單的幾何圖形並發現其“變體”,尋找出“固定”的與“變化”的要素,或者說從變化的要素中找尋出固定的要素。據此固定的要素即簡化還原後的城市和建築的結構圖式,設計出來的方案就與歷史、文化、環境和文脈有了聯繫,根據現實的需要則可加以變化。卡斯 特克斯等人對凡爾賽城住宅所進行的設計研究就是採用類型學設計方法。他們採用類型和其變體的原則對一種基本建築形式進行衍化,得出具有某種內在相似性的多樣化的建築形式

類型學設計方法並非一成不變的方法。根據類型學的思想,不同的建築師發現了自己的類型學設計方法。以下試舉幾例:

1.翁格爾斯(O.M.Ungers)的作品:

(1)馬爾堡城市住宅方案(1976年)

該住宅位於一歷史地段。建築用地近方形,但在一個角上有一幢該城市歷史最悠久的建築。翁氏這件作品最著名的是,它的一系列的設計過程以及其中採納的類型學思想。翁氏在這件作品中充分地使用類型學探索建築的可能性。首先他對大量形態各異的類型進行型態研究,最後確定了一個“L”形構型。該L型是由五個立方體構成。該五個立方體構成了這幢建築的“基形”即固定要素。基本結構確定後,他轉而研究和設計低一個層次的內容,即整體中的各體部件(要素)。在這裡,他對組成L型的立方體進行設計。他設計了不下十種立方體構形。隨後他選擇不同的立方體構形置於格線中,得到不同的構型和形態,由此產生了“變體”。

(2)荷蘭某學生宿舍(1973年)。採用的設計方法與前述相似,是將“原型”與形態關係緊密結合的例證。該組建築平面的三個頂端分別為三種基本幾何要素:圓、正方和三角形。在圓形軸線上,由圓一分為二成兩個半圓,再變為四分之一圓;方形軸線上則衍化出長方形構型

2.博塔(M·Botta)的作品

瑞士建築師博塔的作品大多具有類型學特點,例如他的圓形住宅(CasaRotond:1982—83)就是在一個圓柱體內的不同樓層上對相同的要素採用不同布局來形成“主題”與其“變體”的形式效果

3.羅西(A·Rossi)的作品

羅西的作品尤其是當他的作品與城市問題相關聯時,常常是建築類型學與城市形態學結合在一起來考慮的。例如他的住宅設計(就是發掘義大利城市住宅形態,繼而衍化為建築的類型構圖而得出的傑出作品。在這件作品中他特彆強調了柱廊這種類型。

4.萊斯尼科斯卡(Lesnikowske)的作品

他雖然不是很有名的建築師,但在他所作的大量方案構思中卻比較熟練地使用了類型學設計思想。在他的方案中人們可以發現一些其中的內在相似性。

在建築設計尤其是在城市設計中,類型學的套用幾乎無所不在。在許多複雜的建築作品中都可見到類型學思想的運用。因此,在建築設計和研究中適當留意類型學也許是有益的。

幾何學

多樣統一是形式美的一種高級形態,也是創造形式美的最高要求。從本質上講,多樣統一的和諧規律與人類社會和自然界一切事物的發展規律相一致。

1、多樣統一

多樣統一產生和諧是自古希臘以來美學家們一向極為看重和追求的。畢達哥拉斯學派的美學思想就是建立在自然科學基礎上的和諧,他們認為"美就是和諧","和諧是雜多的統一",和諧的事物可以引起人們生理和心理上的共鳴,因此就產生了美感。並從數的和諧又聯繫到音樂的節奏乃至建築上的柱、門窗等構造要素的排列,形成了衡量美的客觀理論性尺度。

多樣統一,一般表現為兩種形態,即有差異的統一和對立的統一。前者屬於各種不同量的因素之間的變化,如各種形式要素的多少、高低、長短、大小等,呈現出一漸變的調和美。後者是指各種不同因素之間的對立統一,如剛柔。明暗、冷暖。濃淡等有規律的組合,這種形態往往造成強烈的感觀效果,在對比中見統一。在建築設計中應該注意在變化中呈對比,於對比中求和諧。這裡變化多樣是基礎,差異對比是手段,統一和諧是目的。

2、建築中多樣統一手法

建築及周圍環境的複雜多樣是必然的,建築的不同部位的組成部分各有不同的功能,不同的功能又表現為不同的形式,而所構成的建築整體,要完成一個具體的總的目的或功能。因此,一切都要圍繞著這個目的,使整個建築自身及與周邊環境成為有機的整體,而不是雜亂無章、支離破碎。

(1)多樣中求統一

從複雜的結構中提出各種可以互相統一的因素,起到銜接。聯繫和協調的作用,使整體看起來"天在無縫"。

(2)統一中求多樣

單純的同一是統一的最簡單形式,過多的"同"不可避免地會產生單調。呆板。所以,同中求異,統一中求多樣。求變化,才能營造情趣與韻味。

圖片圖片

如縱觀盧溝橋柱頭上的獅子,它們的間距、大小、輪廓都是統一的,內容上也以表達獅子的情態為主旨而統一,但細看這485個石獅卻是千姿百態,趣味無窮,堪稱一絕。

(3)結構體系統一

建築各局部設計要體現整體劃一的概念,避免產生孤立、離散、自成體系的不和諧現象,這在設計中是非常重要的。

(4)結構形態的統一

恰當地處理次要部位對主體部分的從屬關係,使所有細部形態從屬於總體的幾何形態,用相似的幾何形態將各個部分協調在一起,如同音樂中主鏇律反覆出現一樣,產生和諧統一美感。

拓撲學

簡單的的說就是幾何結構,是指網路中各個站點相互連線的形式,主要有匯流排型拓撲、星型拓撲、環形拓撲以及混合型拓撲。

幾何與拓樸是過去幾百年數學研究的主流方向.這類數學方法的重要性不公在於可以解決自已領域之內的問題,更在於可以用於解決數學與其它領域的問題.拓樸學對於科學,特別是藝術,文化等意識形態方面也起了相當的影響.在相互促進的作用下,諸多建築師為取其精華將其引入到建築之中發揮了其意義和價值;在這種趨勢下,拓樸不僅是數學研究的主流方向之一,也必將成為建築學理論的主要發展動力之一。

特點

建築空間建築空間

武當山古建築群 的建築空間布局特點為:

輻射狀

以最高峰-- 天柱峰上的金頂為中心,向四周以輻射狀的方式建有九宮八觀共33處建築群;

空間分割

在空間距離上,以1:2:3的手法,把建築距離做以分割,目的體現道家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的思想;

結合傳說

在懸崖上的宮殿“ 南岩宮”這裡,傳說是 玄武太子得道飛升之地,有龍頭香,這裡把傳說故事和空間轉換結合在一起, 真武在這裡飛身成仙,乘坐飛龍到達金頂,坐鎮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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