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花票

建始花票起源於商號所發莊票。 由於花票的競相發行,各家準備金不一,信用日減。 二是全無準備金,利用大量發行花票收購土特產,出外經商,因貨物丟失而致倒閉。

起源

建始花票起源於商號所發莊票。民國初年,建始較大商號有東街的生泰、北街的福康,因現金不便攜帶,將蓋有商號章、加官章、年號章的空白條帶至鄉間收購生漆。成交後,即在莊票上填寫金額及時間,交售漆者隨時持此莊票兌現。這種莊票又稱“紅條”。由於莊票面額大,期限固定不便流通,加之當時市面銀、銅等硬幣短缺,貨幣流通量已不適應商品交換。於是生泰、福康二商號又印製出一定式樣、一定金額和不定期的紙幣發至市面流通,這就是建始花票的起源。

歷史

建始發行花票始於民國六年(1917年),止於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流通時間達十八年之久。花票式樣均為直式或橫式,正、反面都印有各種圖案、花紋、商號名、面額,出票年月印在正面,出票人姓名及住址印在反面。小花票的面額一般為一串文,也有少量一百文、二百文和五串文、十串文的。其后北街永章隨之也發行了花票。這三家的票子,因有一定的準備金,持票者可以兌換銀元及銅元,較有信用,人多樂用。永章的花票,流通到四川的奉節和本省的宜、沙一帶。所以花票開始流通的一段時間內,對市場金融的調劑曾起到積極作用。
花票的流通多憑信用且不需要很多準備金,建始各商號民國十年(1921年)以後開始爭相發行花票,致使花票充斥市場,弊端層出。於是商會規定,凡出花票的商號,必須經商會考核有無財產保證,商會認為合格者,在花票上加蓋“商會審查準可發行”章後,方可發行。起初是商會專人加蓋,隨後蓋不勝蓋,乃將章子交出票人自己蓋。這樣,蓋章之舉已成形式,旋即取消。
民國十四年(1925年),北伐戰爭以後,由於湖北官錢局台票倒塌,中央、中國、交通三行漢鈔停兌,政府財政困難,城鄉金融枯竭,現金更加缺乏,趁機牟利者,認為有利可圖,因之出票者日益增多,城鄉不下百餘家,除大的商號外,乞丐、攤販、道士等也自行刻版制花票。由於花票的競相發行,各家準備金不一,信用日減。

倒閉原因

建始花票最終倒閉原因有二:
一是同行多嫉妒、互損信譽,致使準備金不足的小商號由於承受不了持票人爭相擠兌,以致倒閉。
二是全無準備金,利用大量發行花票收購土特產,出外經商,因貨物丟失而致倒閉。另外一種是假開商店發行花票,進行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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