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外賬

賬外賬

設立賬外賬目前已成為企業偷稅的一種主要方法。它是納稅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購入材料不需或不能取得合法憑證,而銷售產品又不需開具發票的情形下,在正常設定的賬簿以外設立的一種賬。由於具有較大的隱蔽性,在一些中小企業中較為流行。同時,賬外賬由於納稅人以不需供貨方發票為由,壓低購貨成本,可能導致供貨方不繳或少繳稅款;而納稅人自身又由於銷售的貨物不開具發票,直接導致了國家稅款的流失,因此危害很大。

雖然國家三令五申嚴令禁止賬外設賬。但一些單位置國家規定於不顧,採用虛列費用等多種方式,套取資金,另行設賬。以記錄不法經濟活動。關於賬外賬,主要有以下幾種:

1. 賬外現金賬和銀行存款賬,即小金庫賬;

2. 賬外資產賬,即小倉賬;

3. 賬外成本、權益,利潤賬等。

如某公司設定兩套財務賬冊,私設小金庫,用於年末職工獎金和福利費支出,有的企業搞賬外經營,最常見的就是以各種名目將資金套取出來。另行開設賬戶進行經營,整個經營活動另設賬簿核算,未反映在法定賬冊內。如某企業以私人名義開了10個儲蓄存款賬戶和銀行存款賬戶,將大量資金轉至企業財務大賬之外的私人賬戶,用來進行一些非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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