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洛復

左洛復

左洛復(英文商品名為Zoloft,鹽酸舍曲林片)是由輝瑞公司研發的抗抑鬱藥,屬於選擇性五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SSRI),用於治療抑鬱症、強迫症及6歲以上兒童的強迫症,被多個國內外指南推薦為治療抑鬱症及強迫症的一線用藥。左洛復用於治療抑鬱症的相關症狀,包括伴隨焦慮、有或無躁狂史的抑鬱症。療效滿意後,繼續服用可有效地防止抑鬱症的復發和再發。左洛復治療強迫症療效滿意後,繼續服用可有效地防止強迫症初始症狀的復發。

警示語

自殺傾向和抗抑鬱藥物
對抑鬱症(MDD)和其他精神障礙的短期臨床試驗結果顯示,與安慰劑相比,抗抑鬱藥物增加了兒童、青少年和青年([24 歲)患者自殺的想法和實施自殺行為(自殺傾向)的風險。任何人如果考慮將舍曲林或其他抗抑鬱藥物用於兒童、青少年或青年([24 歲),都必須在其風險和臨床需求之間進行權衡。短期的臨床試驗沒有顯示出,與安慰劑相比年齡大於24 歲的成年人使用抗抑鬱藥物會增加自殺傾向的風險;而在年齡65 歲及以上的成年人中,使用抗抑鬱藥後,自殺傾向的風險有所降低。抑鬱和某些精神障礙本身與自殺風險的增加有關,必須密切觀察所有年齡患者使用抗抑鬱藥物治療開始後的臨床症狀的惡化、自殺傾向、行為的異常變化。
應建議家屬和看護者必須密切觀察並與醫生進行溝通。除強迫症外,舍曲林尚未被批准用於兒童患者(見[注意事項]-警告,臨床症狀的惡化和自殺風險,和[兒童用藥])。

成份

左洛復 左洛復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舍曲林,其化學名稱為:(1S-順式)-4-(3,4-二氯苯基)-1,2,3,4-四氫-N-甲基-1-萘啶胺鹽酸鹽。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CHNCl·HCl
分子量:342.7

性狀

本品為白色薄膜衣片,片芯也為白色。

適應症

舍曲林用於治療抑鬱症的相關症狀,包括伴隨焦慮、有或無躁狂史的抑鬱症。療效滿意後,繼續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鬱症的復發和再發。
舍曲林也用於治療強迫症。療效滿意後,繼續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強迫症初始症狀的復發。

規格

50mg

用法用量

舍曲林片每日一次口服給藥,早或晚服用均可。可與食物同時服用,也可單獨服用。
成人劑量:
初始治療:每日服用舍曲林1片(50mg)。
劑量調整:對於每日服用1片(50mg)療效不佳而對藥物耐受性較好的患者可增加劑量,因舍曲林的消除半衰期為24小時,調整劑量的時間間隔不應短於1周。最大劑量為4片(200mg)/日。
服藥七日內可見療效。完全起效則需要更長的時間,強迫症的治療尤其如此。
維持治療:長期用藥應根據療效調整劑量,並維持最低有效治療劑量。
兒童人群的劑量(兒童和青少年):
強迫症 - 在兒童中(6-12歲),本品起始劑量應為25 mg,每日一次;在青少年中(13-17歲),本品起始劑量應為50 mg,每日一次。
儘管尚未確立治療強迫症的量效關係,但臨床試驗證明,患者可以在25-200 mg/日範圍內給藥,可有效治療兒童強迫症患者(6-17 歲)。若本品25 或50 mg/日的療效欠佳,增加劑量(最高為200 mg/日)可能使患者獲益。兒童強迫症患者的體重通常低於成人,給藥前應考慮此點,以避免過量給藥。舍曲林的清除半衰期為24 小時,劑量調整間隔不應短於1 周。

不良反應

雖然不能確定所有事件均是由舍曲林引起的,但我們仍然報告了從臨床試驗期間及產品上市後的報告中所收集到的所有不良事件。
臨床試驗資料
在舍曲林和安慰劑治療抑鬱症的多劑量對照臨床研究中,與安慰劑組相比,常見的不良反應有:
胃腸道:腹瀉/稀便、口乾、消化不良和噁心。
代謝及營養:厭食
神經系統:眩暈、嗜睡和震顫。
精神:失眠
生殖系統及乳腺:性功能障礙(主要為男性射精延遲)。
皮膚及皮下組織:多汗
在強迫症患者的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中觀察到的不良反應與在抑鬱症患者的臨床試驗中觀察到的相似。
上市後資料:
舍曲林上市後,已收到服用舍曲林患者不良事件的自發報告。包括有:
血液與淋巴系統:中性粒細胞缺乏及血小板缺乏症。
心臟:心悸及心動過速。
耳及迷路:耳鳴
內分泌:高泌乳素血症、甲狀腺功能低下及ADH 分泌失調綜合症。
眼科:瞳孔變大及視覺異常。
胃腸道:腹痛、便秘、胰腺炎及嘔吐。
全身及給藥部位:虛弱、胸痛、外周性水腫、乏力、發熱及不適。
肝膽系統:嚴重肝病(包括肝炎、黃疸和肝功能衰竭)及無症狀性血清轉氨酶升高(SGOT 和SGPT)。
免疫系統:過敏反應、過敏症及類過敏反應。
檢查:臨床化驗結果異常、血小板功能改變、血清膽固醇增高、體重減輕及體重增加。
代謝及營養:食慾增強及低鈉血症。
肌肉骨骼及結締組織:關節痛及肌肉痙攣。
神經系統:昏迷、抽搐、頭痛、感覺減退、偏頭痛、運動障礙(包括錐體外系副反應症狀如多動、肌張力增高、磨牙及步態異常)、肌肉不自主收縮、感覺異常和昏厥。還有5-羥色胺綜合症相關的症狀和體徵,如一些因同時使用5-羥色胺能藥物而引起的焦慮不安、意識模糊、大汗、腹瀉、發熱、高血壓、肌強直及心動過速。
精神:攻擊性反應、激越、焦慮、抑鬱症狀、欣快、幻覺、女性性慾減退、男性性慾減退、惡夢及精神病。
腎臟及泌尿系統:尿失禁及尿瀦留。
生殖系統及乳腺:溢乳、男子乳腺過度發育、月經不調及陰莖異常勃起。
呼吸、胸及縱隔:支氣管痙攣及打哈欠。
皮膚及皮下組織:脫髮症、血管性水腫、面部水腫、眼周浮腫、皮膚光敏反應、瘙癢、紫癜、皮疹(罕有脫皮性皮炎,如多形性紅斑:Stevens-Johnson 綜合症、表皮壞死溶解)及蕁麻疹。
血管:異常出血(如鼻衄、胃腸出血或血尿)、潮熱及高血壓。
外傷,中毒及術後/手術/操作性併發症:骨折(發生率-未知(無法根據目前所有數據判斷)
其它:有報告舍曲林停藥後的症狀包括:焦慮不安、憂慮、眩暈、頭痛、噁心及感覺異常。

禁忌

本品禁用於對舍曲林過敏者。
舍曲林禁止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MAOI s)合用(參見【藥物相互作用】)。
舍曲林禁止與匹莫齊特合用(參見【藥物相互作用】)。

注意事項

左洛復 左洛復

警告:
臨床症狀的惡化和自殺風險
患有抑鬱症的成年和兒童患者,無論是否服用抗抑鬱藥物,他們的抑鬱症都有可能惡化,並有可能出現自殺意念和自殺行為以及行為異常變化,這種風險一直會持續到病情發生明顯緩解時為止。已知抑鬱和某些精神障礙與自殺風險有關,並且這些精神障礙本身為自殺的最強的預兆。然而,長期以來一直有這些的擔憂:在某些患者治療早期,抗抑鬱藥物可能對誘導抑鬱症狀惡化、以及產生自殺意念、行為中起著作用。抗抑鬱藥物(包括SSRIs 和其他)短期安慰劑對照研究匯總分析顯示,在患有抑鬱症(MMD)和其他精神障礙的兒童、青少年和青年(18-24 歲)中,與安慰劑相比,抗抑鬱藥物增加了產生自殺想法和實施自殺行為(自殺意念、行為)的風險;在短期的臨床試驗沒有顯示,在年齡大於24 歲的成年人中,與安慰劑相比,使用抗抑鬱藥物會增加自殺意念、行為的風險;在年齡65 歲及以上的成年人中,使用抗抑鬱藥物後,自殺意念、行為的風險有所降低。
在患有抑鬱症、強迫症(OCD)或其他精神障礙的兒童和青少年中進行的安慰劑對照試驗(總計24 項短期臨床試驗,9 種抗抑鬱藥物,包括4400 例患者)和在患有抑鬱症或其他精神障礙的成年患者中進行的安慰劑對照試驗(總計295 項短期臨床試驗(中位持續時間為2 個月),11種抗抑鬱藥物,愈77000 例患者],各種藥物引起的自殺意念、行為的風險有很大的差異,但是大部分的藥物研究顯現較年輕患者自殺風險增加的趨勢。在各個不同的適應症中,自殺意念、行為的絕對風險不同,在抑鬱症中的絕對風險最高。雖然在各個適應症中的絕對風險有所不同(藥物和安慰劑相比),但是,在不同適應症的年齡層中風險相對穩定。表1 提供了風險差異(每1000 名患者中藥物和安慰劑治療產生的自殺意念、行為風險差異的例數)。


在兒童臨床試驗中沒有自殺事件發生。在成人臨床試驗中有自殺事件的發生,但是發生的數量不足以對藥物在自殺中的影響做出結論。
自殺意念、行為的風險在長期用藥過程中(如幾個月後)是否會延續尚不可知。但是,從在成年抑鬱症患者中進行的安慰劑對照的維持治療臨床試驗的證據充分顯示,使用抗抑鬱藥物可以延緩抑鬱症的復發。
無論治療哪種適應症,對接受抗抑鬱藥物治療的所有患者,都應當適當監查和密切觀察其臨床症狀惡化、自殺傾向以及行為變化異常情況,尤其在藥物最初治療的數月內,以及增加或減少劑量的時候。
用抗抑鬱藥物治療患有抑鬱症、其他精神病性或非精神病性障礙的成年和兒童患者時,可以出現以下症狀:焦慮、激越、驚恐發作、失眠、易怒、敵意、攻擊性、衝動、靜坐不能(精神運動性不安)以及輕症躁狂和躁狂。雖然尚未建立這些症狀的出現與抑鬱症的惡化和/或自殺衝動的產生之間的因果關係,但注意到了這些症狀的出現可能是產生自殺傾向的先兆。
當患者的抑鬱症狀持續惡化,出現自殺傾向,或出現可能是抑鬱症狀惡化或自殺傾向的先兆症狀時,應當仔細考慮包括可能中止藥物治療在內的治療方案調整。如果這些症狀是嚴重的、突發的、或與患者當前症狀不符合時更應如此。
如果決定中止治療,劑量應當儘快遞減,但需意識到突然停藥可能會引起某些症狀(參見停止舍曲林治療中的風險描述)。
用抗抑鬱藥治療患有抑鬱症或其他精神病性或非精神病性障礙的兒童患者時,應當提醒家屬以及看護者有必要監查患者是否出現激動、易怒、行為異常變化、其他以上提及的症狀以及出現自殺傾向的情況,一旦出現,立即向醫療衛生專業人士匯報這些症狀。家屬以及看護者應當每日對患者進行以上監查。使用舍曲林時,處方應當從最小劑量開始,並配合良好的患者管理,以減少過量用藥的危險。
雙相情感障礙患者的篩查:
抑鬱發作可能是雙向情感障礙的初期表現。一般認為(雖然未通過對照試驗明確),單用抗抑鬱藥物治療這類發作可能增加具有雙相情感障礙危險患者的混合型/躁狂發作的可能性。尚不明確以上提及的症狀是否意味著可能出現這種轉變。然而,在用抗抑鬱藥物開始治療之前,應當對有抑鬱症狀的患者進行充分的篩查,以確定它們是否具有雙相情感障礙的危險;該篩查應當包括自殺家族史,雙相情感障礙和抑鬱症家族史在內的詳細精神病史。應當注意舍曲林未經批准用於治療雙相情感障礙的抑鬱發作。
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MAOIs)潛在的相互作用:
已有左洛復(鹽酸舍曲林,選擇性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MAOI)合用發生嚴重不良反應、有時甚至是致命不良反應的病例報告。MAOI 包括選擇性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司來吉蘭;可逆的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嗎氯貝胺;單胺氧化酶抑制劑藥物,如利奈唑胺(一種抗生素,為可逆的非選擇性MAOI)和亞甲藍。這些不良反應包括高熱、強直、肌痙攣和生命體徵不穩定、精神狀態的改變(包括極度的激越,逐漸進展為譫妄和昏迷)。在最近停用SSRI 治療並開始給予MAOI 治療的患者中也有出現上述反應的報導。有些患者的表現類似於精神抑制藥惡性綜合徵。此外,有限的SSRIs 和MAOIs 聯合用藥的動物實驗數據提示,這些藥物在升高血壓、誘發興奮性行為方面可能具有協同作用。因此,套用MAOI 治療的患者或停止MAOI 治療14 天內的患者不能套用舍曲林。同樣,在開始給予MAOI 治療前,至少停用舍曲林14 天。
5-羥色胺綜合徵或精神抑制藥惡性綜合徵(NMS)樣反應:
有報告顯示,在單獨套用SNRIs 和 SSRIs,包括舍曲林,特別是在與5-羥色胺能藥物(包括曲普坦類藥物和芬太尼)、損害5-羥色胺代謝的藥物(包括MAOIs)、安定藥或其他多巴胺拮抗劑合用時,可出現潛在危及生命的5-羥色胺綜合徵或精神抑制藥惡性綜合徵(NMS)樣反應。
5-羥色胺綜合徵可能包括精神狀態的改變(例如,激動、幻覺、昏迷)、自主神經系統紊亂(例如,心動過速、血壓變化、過高熱)、神經肌肉系統失調(例如,反射亢進、動作失調)和/或胃腸道症狀(例如,噁心、嘔吐、腹瀉)。最嚴重的5-羥色胺綜合徵與精神抑制藥惡性綜合徵的表現相似,包括高熱、肌肉強直、自主神經不穩定可能伴有生命體徵的快速波動,以及精神狀態的改變。應對5-羥色胺綜合徵或精神抑制藥惡性綜合徵樣體徵和症狀進行監測。
應注意並儘量避免左洛復與其他能夠增強5-羥色胺神經傳導的藥物合用,因為左洛復與這些藥物可能存在藥效學相互作用,如:色氨酸、芬氟拉明、芬太尼、5-HT激動劑或聖約翰草 (貫葉連翹)。
禁止舍曲林與MAOIs 合用治療抑鬱症(見【禁忌】和【注意事項】]-警告,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MAOIs)潛在的相互作用)。
如果臨床上有合理需要,要聯合使用舍曲林和5-羥色胺受體激動劑(曲普坦),建議密切觀察患者情況,尤其在治療初期和增加劑量時(見【藥物相互作用】)。
不推薦合併使用舍曲林和5-羥色胺前體物質(如:色胺酸)。舍曲林與任何5-羥色胺能或抗多巴胺能藥物,包括安定藥合用時,如果出現上述任何事件必須立即停藥,並開始對症支持治療。
糖尿病/血糖控制欠佳
已有接受 SSRIs(包括左洛復)治療的患者新發糖尿病的病例報告。也有報告伴/不伴糖尿病病史的患者出現血糖控制欠佳,包括高血糖和低血糖。因此應監測患者是否出現血糖波動的症狀和體徵。應密切監測糖尿病患者的血糖,因其可能需要調整胰島素和/或口服降糖藥的劑量。
實驗室檢查
有報告顯示患者服用舍曲林後尿免疫測定篩查實驗出現苯二氮卓類藥物假陽性的結果。這是由於該篩查實驗缺乏特異性。停用舍曲林後數天內可能出現假陽性結果。氣相色譜法/質譜分析法等驗證性檢查可區分苯二氮卓類藥物和舍曲林。
閉角型青光眼
包括舍曲林在內的SSRIs 類藥物,可能影響瞳孔大小,造成瞳孔擴大。該散瞳作用可能引起房角狹窄,導致眼內壓升高和閉角型青光眼,尤其對於用藥前具有這種傾向的患者。因
此,患有閉角型青光眼或者有青光眼病史的患者,應慎用舍曲林。
一般注意事項
1.引起躁狂/輕躁狂 – 在上市前的試驗中,接受舍曲林治療的病人約0.4%出現輕躁狂或躁狂。
2.體重下降 – 一些患者套用本品時,可能出現顯著體重下降。但平均而言,在臨床對照試驗中,與安慰劑比較,套用舍曲林後僅出現輕微的1 或2 磅的體重下降。罕見患者因體重下降而停藥。
3.癇性發作 – 本品尚未在癲癇患者中進行評估。本品上市前臨床試驗中排除了這些患者。套用本品治療約3000 例的抑鬱症患者中,未發現癇性發作者。然而,在約1800 名(有220 名患者[18 歲)接受舍曲林治療的強迫症患者中,有4 人(約0.2%)出現癇性發作,其中3 例患者為青少年,2 例患有癲癇,1 例患者有癲癇家族史,所有這4 例患者都沒有接受抗驚厥藥物治療。
因此,癲癇患者應慎用舍曲林。
4.停用舍曲林治療
舍曲林和其它 SSRIs 和SNRIs(5-羥色胺及去甲腎上腺素再攝取抑制劑)上市後,有停藥時發生不良事件的自發性報告,尤其是在突然停藥時,包括下列症狀:情緒煩躁、易激惹、激越、頭暈、感覺障礙[如感覺異常(如電擊樣感覺)]、焦慮、意識模糊、頭痛、昏睡、情緒不穩定、失眠和輕躁狂。儘管這些事件一般為自限性,但曾有嚴重停藥症狀的報告。
當停用本品時,應監測這些症狀。如果可能,推薦逐漸減量而非突然停藥。若減量或停藥後出現無法耐受的症狀,可考慮恢復先前的劑量。隨後,醫生可以繼續減量,但應採用更慢的減量速度(見用法用量)。
5.異常出血
SSRIs(包括舍曲林)和SNRIs 可能增加出血事件的風險。如果合用阿司匹林、非甾體類抗炎藥(NSAIDs)、華法林和其它抗凝藥可能會增加該風險。病例報告和流行病學試驗(病例對照和佇列設計)顯示,服用影響5-羥色胺再攝取的藥物後可出現胃腸道出血事件。與使用SSRIs和SNRIs 有關的出血事件包括瘀斑、血腫、鼻衄、瘀點,以及可危及生命的出血。
應警告患者,舍曲林與NSAIDs、阿司匹林或其它可影響凝血的藥物合用存在出血風險。
6.微弱的促尿酸排泄作用 – 套用本品後可出現血清尿酸下降(平均約下降7%)。該微弱的促尿酸排泄作用的臨床意義未知。
7.有伴發疾病患者的套用 – 本品在伴發某種全身性疾病的患者中的臨床套用經驗有限。患有影響代謝或血液動力學疾病或狀況的患者,應慎用本品。
本品上市前臨床試驗排除了近期出現心肌梗死或不穩定性心臟疾病的患者。但在雙盲臨床試驗中,對服用本品的774 例患者進行了心電圖(ECG)評估,顯示套用本品不伴顯著ECG 異常。
上市後一項安慰劑對照靈活劑量(舍曲林劑量範圍50~200 mg/日,平均劑量89 mg/日)試驗,對372 例符合DSM-IV 抑鬱症診斷標準的患者進行了隨機分組,這些患者近期因心肌梗死(MI)或不穩定性心絞痛而住院。除其它排除標準外,該試驗還排除了下列患者:未控制的高血壓、需要心臟手術、過去3 個月內接受過冠狀動脈搭橋術(CABG)、重度或有症狀的心動過緩、非動脈粥樣硬化性心絞痛、具有臨床意義的腎功能損害(肌酐] 2.5 mg/dl),和具有臨床意義的肝功能障礙。患者在急性恢復期(MI 後30 天內,或不穩定性心絞痛住院後)即開始套用本品。
第16 周時與安慰劑比較,在下列終點的差異無顯著性:左心室射血分數、所有心血管事件(心絞痛、胸痛、水腫、心悸、暈厥、體位性頭暈、充血性心力衰竭(CHF)、MI、心動過速、心動過緩和血壓變化)和涉及死亡或需要住院的嚴重心血管事件(MI、CHF、中風或心絞痛)。
肝功能損害患者:舍曲林在肝臟充分代謝。在慢性輕度肝功能損傷的患者中,舍曲林的清除率降低,導致AUC 和Cmax 升高、清除半衰期延長。舍曲林對中、重度肝功能損傷患者的影響尚未評估。伴發肝臟疾病的患者須慎用舍曲林。若肝功能損傷患者服用本品,應減低服藥劑量或給藥頻率(見注意事項和用法用量)。
腎功能損害患者:舍曲林代謝充分,只有少量本品以原型從尿中排出。1 項臨床試驗比較了健康志願者和輕至重度(需要血液透析治療)腎功能損傷患者,顯示腎臟疾病不影響舍曲林的藥代動力學和蛋白結合作用。基於該藥代動力學結果,腎功能損傷患者無需調整劑量(見臨床藥理學)。
8.對認知和運動功能的影響 - 對照試驗中,本品無鎮靜作用,亦不影響精神運動功能。雖然實驗室數據顯示舍曲林對正常受試者的複雜精神運動性活動無損傷。但作用於中樞神經系統的藥物可能會對某些個體產生不利影響。因此應告知患者,在了解如何使用舍曲林之前,應謹慎從事需要保持警覺的活動,如駕車或操作機械。
9.低鈉血症
在套用SSRIs(包括舍曲林)或SNRIs(5-羥色胺及去甲腎上腺素再攝取抑制劑)治療時可能出現低鈉血症。在許多病例中,低鈉血症是抗利尿激素分泌過多綜合徵(SIADH)的結果。已有血清鈉離子水平低於110mmol/L 的病例報導。老年患者、服用利尿劑的患者或其它原因血容量減低的患者在套用SSRIs 及SNRIs 時發生低鈉血症的風險可能更大(見【老年用藥】)。出現有症狀的低鈉血症後應考慮停用舍曲林並採取相應的治療措施。
低鈉血症的症狀和體徵包括:頭痛、注意力集中困難、記憶力損傷、意識模糊,無力和平衡障礙(可能導致摔倒)。更嚴重和/或急性的低鈉血症的症狀及體徵包括幻覺、暈厥、癇性發作、昏迷、呼吸停止及死亡。
10.血小板功能 - 服用本品患者中,罕見血小板功能改變和/或實驗室檢查異常結果的報告。儘管曾有幾例服用本品後出現異常出血或紫癜的報告,但不清楚是否由本品所致。
11.藥物濫用和依賴
軀體和心理依賴: 一項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比較了舍曲林、阿普唑侖和d-安非他明引起的濫用傾向。本品未產生提示濫用可能的陽性主觀效應,如欣快和喜歡服用藥物,而這些症狀均可見於其它兩種藥物。本品上市前臨床經驗中,沒有發現任何停藥綜合徵傾向,也沒有發現覓藥行為。本品動物試驗中,沒有發現潛在的刺激物或巴比妥樣(鎮靜劑)濫用。不過,如同所有其它CNS 活性藥物,醫生應仔細對患者進行藥物濫用史評估,並對此類患者進行嚴格隨訪,觀察他們是否有舍曲林的誤用或濫用跡象(如耐受形成、劑量提高、覓藥行為)。
12. 骨折
流行病學研究顯示套用五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SRIs)包括舍曲林治療的患者骨折風險增加。但導致骨折風險的作用機制尚不明確。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只有當妊娠期婦女服藥的益處明顯大於藥物對胎兒的潛在風險時,方可服用本品。
妊娠-非致畸性影響 - 在妊娠晚期暴露於舍曲林和其它SSRIs 或SNRIs 後,新生兒可出現併發症,並因此而需要延長住院、呼吸支持及管飼。這些發現基於上市後報告。這些併發症可在分娩後立即出現。報告的臨床表現包括呼吸困難、發紺、呼吸暫停、癇性發作、體溫不穩定、餵食困難、嘔吐、低血糖、肌張力減低、肌張力增加、腱反射亢進、震顫、神經過敏、易激惹和持續哭鬧。這些特點可能與SSRIs 和SNRIs 的直接毒性一致,或可能與停藥綜合徵一致。
應注意在一些病例中,臨床表現與5-羥色胺綜合徵一致(見警告)。
嬰兒在妊娠後期暴露於SSRIs,可能會增加新生兒持續性肺動脈高壓(PPHN)風險。在整體人群中,每1,000 例活產嬰兒中會有1-2 例PPHN,並可伴發顯著的新生兒發病率和死亡率。一項回顧性病例對照研究,入組了377 例嬰兒出生時患有PPHN 的女性,和836 例嬰兒出生時健康的女性。與妊娠期沒有暴露於抗抑鬱藥的嬰兒相比,妊娠第20 周后暴露於SSRIs 的嬰兒發生PPHN 的風險約升高6 倍。目前尚無妊娠期暴露於SSRIs 後出現PPHN 風險的確鑿證據;這是第1 個研究了該潛在風險的試驗。該試驗服用單一SSRI 的病例尚不足,故無法確定是否所有SSRIs 均可造成類似程度的PPHN 風險。對1997-2005 年在瑞典出生的831324 例嬰兒進行的一項研究發現:根據報告,母親在‘妊娠早期’服用SSRIs,嬰兒出現PPHN 的風險比為2.4 (95% CI 1.2-4.3)(CI:可信區間);根據‘妊娠早期’服用SSRIs 母親的報告及‘妊娠後期’處方SSRI 的情況,嬰兒出現PPHN 的風險比為3.6 (95% CI 1.2-8.3)。
當妊娠婦女在妊娠晚期服用本品時,醫生應認真考慮治療的潛在風險和收益。醫生應注意,在一項201 例有抑鬱症病史的女性患者入組的前瞻性縱向試驗中,妊娠開始時,她們服用抗抑鬱藥且情緒愉快。與繼續服用抗抑鬱藥的女性相比,妊娠期間停用抗抑鬱藥的女性更可能病情復燃。
產程和分娩 - 本品對人類產程和分娩的影響未知。
哺乳期婦女 - 尚不清楚本品及其代謝產物是否經母乳分泌;如果經母乳分泌,其分泌量為多少亦未知。因許多藥物可經母乳分泌,哺乳期婦女應慎用本品。

兒童用藥

儘管兒童患者對舍曲林的代謝稍快,為了避免產生過高的血藥濃度,對兒童患者建議使用較低劑量,尤其是6~12 歲體重較輕的兒童。

老年用藥

臨床試驗入組了663 例≥65 歲的美國老年抑鬱患者,其中180 例≥75 歲。與年輕受試者報告的不良反應相比,在老年患者臨床試驗中觀察到的總體不良反應模式無差異。而且,根據報告的其它經驗,尚未發現老年和年輕受試者間的安全性模式存在差異。和其它藥物一樣,不排除一些老年患者具有更高的敏感性。一項本品與安慰劑對照的臨床試驗,入組了947 例老年抑鬱症患者。與年輕受試者報告的療效相比,在老年患者臨床試驗中觀察到的總體療效模式無差異。
老年患者中的其它不良事件:在354 例老年患者參加的本品和安慰劑對照試驗中,總體不良事件基本與本說明書中列出的不良事件相似。尿路感染是唯一未列出的不良事件,在安慰劑對照試驗中,報告其發生率≥2%,且高於安慰劑組。
老年患者套用SSRIs(包括舍曲林)和SNRIs後,可出現具有臨床意義的低鈉血症。該不良事件對老年患者的風險可能更大(見【注意事項】-低鈉血症)。

藥物相互作用

單胺氧化酶抑制劑(MAOIs):舍曲林合併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包括選擇性的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司來吉蘭和可逆性的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嗎氯貝胺治療出現了嚴重副反應,有時是致命性的。有些病例是類似5-羥色胺綜合症的表現,包括:發熱、強直、肌肉痙攣、自主神經功能紊亂伴生命體徵快速波動;精神狀況的改變包括精神紊亂、易激惹及極度激越直至發展為譫妄和昏迷。所以,服用單胺氧化酶抑制劑時或停用單胺氧化酶抑制劑14 天內不能服用舍曲林;同樣,舍曲林停用後也需14 天以上才能開始單胺氧化酶抑制劑的治療。
匹莫齊特:在一項單劑低劑量匹莫齊特(2mg)與舍曲林合用的研究中證實,兩藥同服可使匹莫齊特的血漿濃度升高。升高的水平未引起EKG 的變化。這種藥物相互作用的機制尚不清楚,由於匹莫齊特的治療窗較窄,禁止舍曲林與匹莫齊特同服。
中樞神經系統抑制劑和酒精:每日同時服用舍曲林200mg 不會增加乙醇、卡馬西平、氟哌啶醇或苯妥英對健康受試者認知功能和精神運動性活動能力的作用,但不主張舍曲林與酒精合用。
鋰劑:對正常志願者進行的安慰劑對照試驗中,舍曲林與鋰劑合用未明顯改變鋰劑的藥代動力學參數,但與安慰劑相比震顫增多,表明兩藥之間存在藥效學相互作用的可能。舍曲林與其它經5-羥色胺能機制起作用的藥物如鋰劑合用時,應對病人進行監護。
苯妥英:在健康志願者的安慰劑對照研究中,每日200mg 舍曲林長期服藥並不顯著地抑制苯妥英的代謝。然而,如需與舍曲林合用,在開始加用舍曲林時應當監測苯妥英的血藥濃度,同時適當調整苯妥英的劑量。另外,與苯妥英合用可引起舍曲林血藥濃度的下降。
舒馬普坦:在舍曲林上市後,有個別報導舍曲林與舒馬普坦合併使用後,病人出現體弱、腱反射亢進、共濟失調、意識模糊、焦慮和激越。如果臨床上確實需要舍曲林與該藥合併使用的話,應當對病人進行密切的觀察。
與蛋白結合的藥物:因舍曲林與血漿蛋白結合,應注意舍曲林和其它與血漿蛋白結合藥物之間相互作用的可能性。但是,舍曲林分別與地西泮、甲苯磺丁脲和華法林相互作用的三項正式研究中,未見舍曲林對這些藥物的蛋白結合率有明顯的影響。
華法林:舍曲林200mg/日與華法林合用可引起較小的但有統計學意義的凝血酶原時間的延長,其臨床意義尚不明確。因此,舍曲林與華法林聯合套用或停用時應密切監測凝血酶原時間。
與其它藥物的相互作用:已進行了舍曲林與其它藥物間相互作用的研究。每日舍曲林200mg 與地西泮或甲苯磺丁脲合用可導致一些藥代動力學參數較小的、但有統計意義的改變。與西咪替丁合用可明顯降低舍曲林的清除。這些改變的臨床意義尚不清楚。舍曲林對阿替洛爾的β-腎上腺能阻滯作用無任何影響。每日舍曲林200mg 與格列苯脲或地高辛之間無相互作用。
電休克治療(ECT):尚無考察舍曲林與電休克治療合用優點或危險方面的臨床試驗。
細胞色素P450(CYP)2D6 代謝的藥物:抗抑鬱藥物對藥物代謝同功酶CYP 2D6 的抑制作用程度是不盡相同的。其臨床意義需取決於抑制作用的程度及合用藥物的治療指數。治療指數較窄的CYP 2D6 底物包括如普羅帕酮(propafenone)、氟卡尼(flecainide)在內的三環類抗抑鬱藥物和1C 類抗心律失常藥物。已有的藥物相互作用研究表明,每日50mg 舍曲林長期給藥可使地西帕明(desipramine,CYP 2D6 同功酶活性的標誌物)穩態的血藥濃度輕度增加(平均30-40%)。
其他細胞色素(CYP)酶代謝的藥物(CYP 3A3/4,CYP 2C9,CYP 2C19,CYP 1A2):
CYP 3A3/4:體內藥物相互作用試驗表明長期服用舍曲林200mg/日不會對CYP 3A3/4 介導的內生皮質醇的羥化或卡馬西平及特非那定的代謝產生抑制作用。另外,每日50mg 舍曲林長期給藥不會對CYP 3A3/4 介導的阿普唑倫藥物代謝產生抑制作用。數據顯示舍曲林不是CYP 3A3/4 的抑制劑。
CYP 2C9:長期服用舍曲林200mg/日對甲苯磺丁脲、苯妥英和華法林的血藥濃度沒有明顯影響。這說明舍曲林不是CYP 2C9 的臨床相關抑制劑。
CYP 2C19:長期服用舍曲林200 mg/日對地西泮血藥濃度無明顯影響,說明舍曲林也非CYP 2C19 的抑制劑。
CYP 1A 2:體外試驗研究表明舍曲林對CYP 1A2 無明顯抑制作用。
其它5-羥色胺能藥物:舍曲林與可增強5-羥色胺神經傳導作用的藥物如色氨酸或芬氟拉明合用時應慎重考慮,避免出現可能的藥效學相互作用。

藥物過量

有證據表明,舍曲林在過量服用時仍有很大的安全範圍。曾有舍曲林單獨過量服用高達13.5 克的報導。曾有過量服用舍曲林導致死亡的報導,但大多出現於與其它藥物和/或酒精聯合套用的情況下。因此,應對任何用藥過量給予積極治療。
藥物過量症狀包括有因5-羥色胺引起的不良反應如嗜睡、胃腸不適(如噁心和嘔吐)、心動過速、震顫、激動和頭暈。罕有昏迷報導。舍曲林沒有特效的解毒劑。開放並保持氣道通暢確保充分的供氧及換氣,可與導瀉劑合用活性碳,可能與催吐或洗胃同樣甚或更為有效。在對症治療及支持療法同時,建議進行心臟及生命體徵監測。由於舍曲林有較大分布容積,強迫利尿,透析,血液灌注及換血療法均沒有明顯意義。

臨床試驗

抑鬱性障礙
對在參加了為期8 周的舍曲林50-200mg/日的開放性試驗並治療有效的抑鬱症門診患者進行了一項研究。將這些患者(N=295)隨機分到舍曲林50-200mg/日組或安慰劑組,繼續進行44 周的雙盲試驗。舍曲林組患者的復發率與安慰劑組相比顯著降低。完成研究的患者的平均給藥劑量為70mg/日。
強迫症
在一項長期研究中,入選參加了為期52 周的舍曲林50-200 mg/日的單盲試驗並治療有效的患者,這些患者符合DSM-III-R 中強迫症診斷標準。將這些患者(n=224)隨機分到舍曲林或安慰劑組繼續治療28 周,觀察因病情復發或療效不佳而脫落的患者比例。在繼續治療的28 周期間,舍曲林組因病情復發或療效不佳脫落的患者比例顯著低於安慰劑組。在男性和女性患者中均顯示出這一特點。

藥理毒理

藥理作用
鹽酸舍曲林是一種選擇性的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其作用機制與其對中樞神經元5-羥色胺再攝取的抑制有關。在臨床劑量下,舍曲林阻斷人血小板對5-羥色胺的攝取。研究提示舍曲林是一種強效和選擇性的神經元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對去甲腎上腺素和多巴胺僅有微弱影響。體外研究顯示,舍曲林對腎上腺素能受體(α1,α2,β)、膽鹼能受體、GABA 受體、多巴胺能受體、組胺受體、5-羥色胺能受體(5HT1A, 5HT1B, 5HT2)或苯二氮卓受體沒有明顯的親和力。對上述受體的拮抗作用被認為與其它精神疾病用藥的鎮靜作用、抗膽鹼作用和心臟毒性相關。動物長期給予舍曲林可使腦中去甲腎上腺素受體下調,這與臨床上其它抗抑鬱症藥物的作用一致。舍曲林對單胺氧化酶沒有抑制作用。
毒理研究
遺傳毒性:細菌突變試驗、小鼠淋巴瘤突變試驗、在體小鼠骨髓和體外人淋巴細胞遺傳學試驗結果表明,在有或無代謝激活存在時,舍曲林均未出現遺傳毒性。
生殖毒性:給藥劑量為80mg/kg (以mg/m2計,為人最大推薦劑量MRHD 的4倍)時,兩個大鼠試驗之一觀察到動物生育力降低。在大鼠和家兔上進行了劑量分別達80mg/kg/日和40mg/kg/日的生殖毒性研究(以mg/m2計約相當於人最大推薦劑量的4倍),在各試驗劑量下均未發現致畸作用。懷孕大鼠和家兔在器官形成期給予舍曲林(劑量分別為10mg/kg和40mg/kg,以mg/m2計約相當於MRHD 的0.5 倍和4倍)時觀察到胎仔骨化延遲。雌性大鼠妊娠後期及哺乳期給予舍曲林,劑量20mg/kg 下死產幼鼠及出生後前4 天幼鼠死亡數量增加,出生後前4 天幼鼠的體重亦降低,對大鼠幼鼠無影響的劑量為10mg/kg。幼鼠存活率的降低是由舍曲林在子宮的暴露所致。但這些作用的臨床意義尚不清楚。
致癌性:在CD-1 小鼠和Long-Evans 大鼠上進行了劑量達40mg/kg/日 (以mg/m2計,分別約相當於MRHD 的1 倍和2 倍)的終生致癌性研究。在10-40mg/kg 劑量時,雄性小鼠出現劑量相關性的肝腺瘤增加,在雌性小鼠或接受相同給藥處理的大鼠上未觀察到肝腺瘤的增加,也未見肝細胞癌的增加。CD-1 小鼠肝腺瘤的自發率具有波動性,該結果對人類的意義尚不清楚。40mg/kg 雌性大鼠出現甲狀腺濾泡腺瘤增加,同時並不伴有甲狀腺增生。與對照組比較,10-40mg/kg 給藥組大鼠子宮腺瘤增加,但尚不明確該結果與藥物的相關性。
依賴性:動物研究未顯示本品有興奮作用或巴比妥樣(中樞抑制劑)濫用的潛在性。

藥代動力學

男性每日口服舍曲林一次50-200mg,舍曲林表現出與用藥劑量成正比的藥代動力學特性,連續用藥14 天,服藥4.5-8.4 小時人體血藥濃度達峰值(Cmax)。青少年和老年人的藥代動力學參數與18-65 歲之間成人無明顯差別。舍曲林平均半衰期為22-36 小時。與終末清除半衰期相一致,每天給藥一次,一星期後達穩態濃度,在這過程中有兩倍的濃度蓄積。舍曲林的血漿蛋白結合率為98%。動物實驗結果表明,舍曲林有較大的分布容積。
舍曲林主要首先通過肝臟代謝,血漿中的主要代謝產物N-去甲基舍曲林的藥理活性在體外明顯低於舍曲林,約是舍曲林的1/20,沒有證據表明其在抗抑鬱模型體內有藥理活性,它的半衰期是62-104 小時。舍曲林和N-去甲基舍曲林的最終代謝產物從糞便和尿中等量排泄,只有少量([0.2%)舍曲林以原形從尿中排出。
食物對舍曲林片劑的生物利用度無明顯的影響。

研發歷程

1991年,Zoloft獲得美國藥品食品監督部門(FDA)的批准上市,治療抑鬱症,為抗抑鬱領域帶來新的選擇。此後,Zoloft在美國又先後獲得了強迫症、兒童強迫症、驚恐障礙、社交焦慮障礙等其他適應症。
1998年,Zoloft獲得中國食品藥品監督局(CFDA)的批准,在中國上市,名為左洛復,用於治療抑鬱症的相關症狀,包括伴焦慮、有或無躁狂史的抑鬱症。
2002年,JAMA雜誌發表了舍曲林(左洛復)治療抑鬱伴急性心梗或不穩定心絞痛患者的研究(SADHART),這是第一篇以心臟安全性為主要終點的高質量研究。研究結果顯示:舍曲林(左洛復)能夠安全有效治療伴有急性心梗或不穩定心絞痛的抑鬱症患者。
2009年,Lancet雜誌發表了12種新一代抗抑鬱藥的有效性和可接受性比較研究,該研究屬於多治療薈萃分析,共納入117項隨機對照研究。結果顯示,綜合考慮療效,可接受性和購藥成本的平衡,舍曲林可能是成人中重度抑鬱初始治療的最佳選擇。作者建議將舍曲林作為抗抑鬱藥臨床試驗的金標準,以增加研究結果的實用性。

貯藏

在30℃ 以下密封保存。

包裝

左洛復 左洛復

鋁塑包裝,14 片/盒。

有效期

60 個月

執行標準

WS-(X-452)-2003Z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H10980141

生產企業

輝瑞製藥有限公司

核准日期

2007年03月09日

修訂日期

2009年07月17日 2010年06月05日 2011年08月29日 2011年12月19日 2012年06月29日 2012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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