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策

對策

漢代出現的察舉制度的一種考試方法﹐又稱“策試”。漢文帝二年(前178)下詔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十五年再詔舉賢良能直諫者﹐並親自加以策試﹐其時參加對策者百餘人。察舉對策制度自此而成立。所謂對策﹐就是把策題書於簡冊之上﹐使應舉者作文答問。

簡介

漢代出現的察舉制度的一種考試方法﹐又稱“策試”。漢文帝二年(前178)下詔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十五年再詔舉賢良能直諫者﹐並親自加以策試﹐其時參加對策者百餘人。察舉對策制度自此而成立。所謂對策﹐就是把策題書於簡冊之上﹐使應舉者作文答問。策問有君主“求言於吏民”之意﹐策題一般以政事﹑經義等設問﹔答策則相當於“應詔陳政”﹐發表政見。王朝往往因災異﹑動亂而下詔特舉﹐使應舉者對策進言。君主常常親自主持策問並閱讀策文。所以﹐對策兼有徵詢政見與考核才識的雙重意義。
《漢書·董仲舒傳》所載漢武帝時董仲舒以賢良對策的史事
在漢代﹐對策之法一般用於特科察舉。賢良方正﹑有道﹑敦樸﹑明陰陽災異等科一般都屬於特科﹐實行對策。晁錯﹑董仲舒﹑公孫弘﹐都是通過對策顯示了才識而得到君主的賞識。董仲舒的“天人三策”﹐對漢代政治曾產生重大影響。答策出色者﹐可以評為“第一”或“高第”。參加對策者一般都能得到任用﹐拜為中大夫﹑諫大夫﹑議郎﹑郎中﹑縣令等。
西晉時期﹐歲舉的秀才科也採用了對策之法。根據《晉令》﹐秀才對策必須五策皆通﹐才能授官。南朝劉宋時定秀才考格﹐五問全部合格為上第﹐四﹑三為中第﹐二為下第﹐僅一問合格為不及第。北朝之秀才亦對五策。南北朝時期﹐對策的“求言”“陳政”的含義在實際上日益淡漠﹐人們的關注主要已不在於應試者的政見高下﹐而是其文辭的優劣了。策題與答策﹐一般都駢四儷六﹐典雅工巧。所以梁時沈約批評秀才對策已成“鵰蟲小技”﹐與政治見解毫不相干。隋代設進士科(見科舉制)﹐亦採用對策之法。唐代進士考試有時務策五道以考察對策者的政見和文辭﹐制舉諸科常常也要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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