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犁縣水利局

主要職責

(一)組織擬訂縣域水行政的管理辦法,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並依法監督實施;協助參與地方性水利規章(草案)的調研起草工作;
(二)統一管理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擬定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論證工作;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發布尉犁縣水資源公報。
(三)編制節約用水計畫,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
(四)按照國家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訂水資源保護規劃;農村供水排水工程的建設管理和使用、維護,負責農業灌溉用水。
(五)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縣境內水事糾紛。
(六)編制審查尉犁縣境內的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及初步設計,組織對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的規劃、規範監督實施。
(七)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
(八)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村節水灌溉和農村安全飲水工作。
(九)負責尉犁縣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訂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十)加強防汛抗旱工作,減輕水旱災害損失。
(十一)承擔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洪工作,對重要乾渠及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
(十二)承辦水費徵收、使用和管理;編制年度的用水計畫任務指標。
(十三)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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