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經濟

宋朝經濟

宋朝經濟介紹的是中國兩宋時期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狀況。宋朝的時候中國很富裕,比世界平均水平富裕一倍。 宋朝是中國歷史上經濟、文化、教育最繁榮的時代,達到了封建社會的巔峰。著名史學家陳寅恪說:“華夏民族之文化,歷數千載之演進,造極於趙宋之世。”開封,位於豫東平原的中心,又稱汴梁、汴京,為宋朝國都長達168年,歷九帝,是當時著名的文化、經濟、藝術、政治中心,其繁榮程度,後世難以企及,還是中國最早有猶太人定居的城市。 從唐朝中後期開始經濟中心南移,到南宋最後完成。宋朝人口已達到2千萬戶,1億多人,耕地達到7.2億畝,GDP占全球60%, 人均GDP為8228美元。 宋神宗熙寧十年(1077年)國庫收入為7070萬貫,最高達到10.6億貫文,即便南宋丟失半壁江山,國庫財政收入竟也高達10億貫文,這樣的稅收後世難以企及。熙寧年間開封米價400文一石,宋代一石660公升約100市斤米。按現在市場普通米價2.50元/市斤估算,400文=250元RMB購買力,即1文錢0.625元(宋時一貫錢為770文),一貫錢481.25元。按熙寧十年國庫收入為7070萬貫文計,其時國庫收入約為340.24億RMB。

歷史背景

公元960年建立宋朝時,未靠武力,而是和平禪讓,將五代時後周的柴氏王朝,和平過渡為趙氏的宋朝。宋太祖接受唐朝武將節度使操縱國運的教訓,以杯酒釋兵權,解除武將參與朝政的機會,實行文官統治。對外也少用武力,而以錢物捐助北方遊牧民族,換得珍貴的百年和平。

宋太祖採取抑武揚文、君臣共治,提高知識分子地位與責任感。因此,給後人印象似是國運不濟,國力孱弱。先忍讓於遼、金,後又退守江南稱南宋,再100多年後又亡於蒙古族的元朝。

其實,宋朝才是中華民族古代經濟文化的鼎盛時期,宋朝使中國成為世界上經濟領先的國家。漢朝雖比宋朝長了幾十年,但窮兵黷武,經濟文化的發展皆受到影響,比起同時期的歐洲羅馬帝國,經濟、文化皆大為遜色。

經濟空前發達

著名歷史學家漆俠先生曾指出:“在兩宋統治的三百年中,我國經濟、文化的發展,居於世界的最前列,是當時最為先進、最為文明的國家。”

歷史教授楊渭生先生也認為:“兩宋三百二十年中,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所達到的高度,在中國整個封建社會歷史時期內是座頂峰,在世界古代史上亦占領先地位。”世界著名經濟史學家貢德弗蘭克也認為:“11世紀和12世紀的宋代,中國無疑是世界上經濟最先進的地區。自11世紀和12世紀的宋代以來,中國的經濟在工業化、商業化、貨幣化和城市化方面遠遠超過世界其他地方。”

法國著名漢學家謝和耐曾說:“在社會生活、藝術、娛樂、制度、工藝技術諸領域,中國(宋朝)無疑是當時最先進的國家,它具有一切理由把世界上的其他地方僅僅看作蠻夷之邦。”日本宋史學家宮崎市定認定:“宋代是中國歷史上最具魅力的時代。中國文明在開始時期比西亞落後得多,但是以後這種局面逐漸被扭轉。到了宋代便超越西亞而居於世界最前列。然而由於宋代文明的刺激,歐洲文明向前發展了。”宋朝的文明深深的影響了世界。

英國著名經濟史學家麥迪森寫道:“早在公元10世紀時,中國人均收入上就已經是世界經濟中的領先國家,而且這個地位一直持續到15世紀。在技術水平上,在對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上,以及在遼闊疆域的管理能力上,中國都超過了歐洲。到了19世紀和20世紀上半葉,當世界經濟明顯加速增長之際,中國卻衰退了。”

根據他的測算,按1990年美元為基準,在公元960年後(趙匡胤建立宋朝),中國人均GDP為450美元,至宋末達600美元。而處於中世紀黑暗中的歐洲,僅為422美元。1840年鴉片戰爭失敗後,中國經濟一蹶不振,1870年GDP人均530美元。由於內戰,到1950年,按麥迪森的評估方式,中國人均GDP僅為448美元,還趕不上宋代初的450美元。1952年達538美元,但仍低於宋末的600美元,而歐洲卻達5000美元了。

儘管世界自18世紀,就開始進入工業化的資本主義時代,中國卻仍處於農耕的自然經濟時代。正如中國民主革命先驅嚴復先生所指出的,中國之所以有今日之面貌,無論是好是壞,十之八九為宋代造成。

按麥迪森評估,公元1年時,當時西漢統治下的中國,人均GDP為450美元。而當時古羅馬統治下的歐洲,人均GDP卻為550美元。唐朝雖稱盛唐,但無論經濟、城市建設、手工業、商業以及思想、文化、科技等,皆遠不如宋朝。宋朝的大城市及手工業、商業、外貿等相當發達,世界十大城市中占了一半。還廣泛採用紙幣,宋代財政收入中,商業稅已大過農業稅。

宋朝政治版圖雖不大,北宋守黃河一線,北部先後為遼國與金國所統治,但不要忘記他們皆屬我們華族(中華民族)的一員。且無論西夏人還是女真人,都認同華族文化,連各項政治、經濟、文化制度,皆模仿中原,甚至錄用眾多漢族的官員。因此,講到宋代,實應稱之為宋、遼、金代。加起來人口已好幾千萬,文化版圖也很遼闊。

農業

生產的發展

北宋時期,農業生產技術以及推廣有很大的發展。

當時,南方農民普遍使用龍骨翻車來灌溉,同時,比龍骨翻車運轉力更大的筒車,也用來引水上山,灌溉山田。范仲淹的《水車賦》有“器以象制,水以輪濟”之句,就反映了這種有輪軸、利用水力或牛力推動的筒車。北宋政府兩次在耕牛缺乏的地區推廣“踏犁”。“踏犁”是一種較好的人力翻土工具,四五個勞動力的功效相當牛耕的一半。這對畜力不足地區解決耕田的困難起過一定的作用。

在北宋的墓葬中,往往發現成組的鐵制農具,如犁、耬、耙、鋤、鐮等,其中耙、鋤等中耕農具較多,表明了農民對精耕細作的重視和耕作程式的增多。北宋農民還很注意積肥和施肥。他們在長期生產實踐中認識到,土壤的性質不同,應施用不同的糞肥。所謂“用糞如用藥”。當時對作物栽種的深淺疏密與產量高低的關係,也有所認識。禾譜、農器譜、農書、蠶書等農業生產知識的專著,紛紛出現,反映了農業生產技術的提高。

宋金並立時期,南方的水利事業大大超過北方。史載:“南渡後,水田之利,富於中原,故水利大興。”(《宋史·食貨志》) 除了修復久被堙廢的水利之外,還修建了不少新的工程。

南宋的圩田面積又有擴大。如太平州的當塗、蕪湖、繁昌三縣,圩田面積占全縣農田的十分之八九。宣城縣有圩田179所。另外,塗田、沙田、梯田等也大量開墾,農田面積不斷增加。

農業生產技術也以江浙一帶最進步,四川次之。江浙農民深耕熟耨,使土細如面。大暑時節,決放田水,讓太陽曝曬,使苗根堅固,稱為“靠田”;苗根堅固後,再車水入田,稱為“還水”。此後,遇旱不枯,可保豐收。當時,上等田畝收五六石。“蘇湖熟,天下足”的諺語由此產生。

南宋時,植棉區已不限於兩廣和福建,逐漸推廣到長江和淮河流域。由於經濟作物的逐步推廣和商品經濟的發展,在宋代特別是南宋,無論在官田上或私田上,採用貨幣折租的形式也有所增多。

修築堤堰

宋太宗時,在河北地區修作陂塘,並修築長六百里的堤堰,設定斗門,引淀泊水灌溉,種植水稻,獲得豐收。

南方地區水利興修的成績更為顯著,其中規模較大的有江北捍海堰、浙江捍海石塘、錢塘江堤、西湖等處。如錢塘江堤前後修築多次,以真宗時所修最有成效。這次修築,吸收五代時的經驗,把石塊裝在竹籠里,堆砌成堤,堤外再打上木樁,增強了阻擋海潮沖刷的能力。西湖原灌溉良田千餘頃,年久堙廢。

哲宗時,蘇軾任杭州知府,主持了西湖的疏浚工程,使附近農田均獲其利。此外,福建莆田縣的木蘭陂,也是當時著名的工程。木蘭陂有寬80米,高10餘米,長160餘米的大壩,可攔洪、蓄水、排灌,使萬頃農田旱澇保收。至今仍十分堅固,充分顯示了勞動人民的智慧和創造能力。

隨著北宋的統一,南北農作物品種得到交流。水稻的優良品種在北宋時已不少,如占城稻即其中之一。占城稻的特點是穗長、無芒、抗旱、早熟。它“不擇地而生”,適於普遍栽種。1011年(大中祥符四年),宋政府從福建取占城稻三萬斛,在江淮、兩浙種植,後來又推廣到北方。

種植經濟作物

經濟作物的種植,在北宋也有發展。

從越南引進占城稻;太湖流域的蘇州,湖州成為重要糧倉,民間流傳著蘇湖熟,天下足的諺語

茶樹的栽培地區越來越廣,淮南、江南、兩浙、荊湖、福建及四川諸路,茶園十分普遍。僅在江南、兩浙、荊湖、福建地區輸送政府專賣機構的茶葉,每年就達一千四五百萬斤。茶葉已成為人們的生活必需品,同時也是國內外市場上的重要商品。

棉花的種植,在福建、廣東一帶逐漸盛行。養蠶和種桑、麻的地區比以前也有擴大。甘蔗主要在浙江、福建、廣南以及四川的一些地區種植,那裡有許多“糖霜戶”,專門種蔗製糖。

南宋後期,印度木棉迅速向長江流域推廣成為農業中一種重要的經濟作物

擴大耕地面積

北宋農民克服自然條件的限制,用各種辦法擴大耕地面積。

他們因地制宜,在山坡、江畔、海邊開墾農田,造了不少圩田、淤田、沙田、架田、山田。大量的開墾,使墾田面積大為增加。

由於生產技術的提高、農具的改進和水利灌溉事業的發達,北宋時期單位面積產量有所提高。一般年景,其他地方,畝產米一石,江南地區畝產米可達二至三石,甚至還出現了畝產米達四石的記錄,明顯超過唐代水平。

佃農地位的變化

北宋的租佃制有兩種形式:分成和定額制。分成制就是佃客用自己耕牛或地主耕牛耕種地主的土地,秋收後除留農業稅和種子外,一般是佃客用自己耕牛的,產量對分;用地主耕牛的,只分得四成或三成。地主對其肥沃的土地多採取這種分成地租的方式。為了榨取更多的產量,地主往往監督佃客勞動。定額制則是佃客向地主租種土地,一般交納定額地租,數量大多在百分之五十以上。地主對生產干預較少。

北宋時期,佃客對地主的人身依附關係的強弱,在各地區間有較大差別,但總的趨勢是緩慢地向著減弱的方向發展。佃客可以在一定條件下離開原地主而佃種別的地主的土地。同時,客戶購買少量土地之後,就可以自立戶名,成為封建國家的稅戶。

佃客人身依附關係的削弱,是生產力發展到一定水平和廣大農民長期鬥爭的結果。在商品經濟發展的條件下,“貧富無定勢,田宅無定主,有錢則買,無錢則賣”的現象相當普遍。由於土地所有權的轉換加速,農民不再世代依附於某一地主,於是封建隸屬關係也就比較鬆弛了。

土地兼併

南宋時土地兼併極其激烈。宋室南渡後,皇族和出身北方的文臣武將紛紛在南方掠奪土地,建置家業。一般官僚地主也利用戰亂兼併土地。再加上官商大賈採用以末求富、用本守之的辦法,大量購買土地。從而掀起了兼併狂潮,使南宋土地集中的嚴重程度大大超過北宋。

南宋土地兼併最明顯的特點是高度集中。如南宋初期的大將張俊,每年收租米60萬斛,淮東土豪張拐腿,每年收谷70萬斛,以每畝收租一石計算,他們的田地都有六七十萬畝。由於土地兼併愈演愈烈,農民失去土地成為佃農的也迅速增多,因此南宋客戶的比例超過北宋。

南宋時期,地租仍是分成租和定額租兩種,但佃戶所受地租剝削及額外負擔,比北宋更苛重。特別是許多地區佃戶對地主的人身依附關係也比北宋嚴重,他們被束縛在土地上,很少有退佃的自由。

手工業

手工業生產的進步

北宋時期,手工業生產有很大進步。當時,各種手工業作坊的規模和內部分工的細密程度,都超越前代。生產技術發展顯著,產品的種類、數量、質量大為增加和改進。

制瓷業的突出成就

北宋的瓷器,不論在產量還是製作技術上,比前代都有很大提高。當時,燒造瓷器的窯戶,遍布全國各地,所造瓷器各具特色。

景德鎮,官窯(河南開封)、鈞窯(河南禹州)、汝窯(河南汝州)、定窯(河北曲陽)和哥窯(浙江龍泉),是北宋五大名窯。官窯的產品,土脈細潤,體薄色青,略帶粉紅,濃淡不一;鈞窯土脈細,釉具五色,有兔絲紋;汝窯則胭脂、硃砂兼備,色釉瑩澈;定窯以白瓷著稱,並能制紅瓷,其產品十分精美;哥窯盛產青瓷,產品被譽為“千峰翠色”。真宗景德年間,在江西新平設官窯,所造進貢瓷器的器底書“景德年制”四字,這就是後來馳名中外的景德鎮瓷器。在瓷器上雕畫花紋是北宋時的新創,劃花用刀刻,繡花用針刺,印花用板印,還有錐花用錐尖鑿成花紋,堆花用筆蘸粉堆成凸形,再施白釉。宋瓷不僅是生活日用品,而且是精美的工藝美術品。北宋瓷器大量運銷國外,亞非各地都有大量出土宋代瓷器,證明瓷器是當時的重要輸出品。

南宋制瓷業的規模宏大,有的窯址堆積面達二十畝,高二十米。臨安鳳凰山下的修內司官窯,所燒瓷器,“極其精製,釉色亦瑩澈,為當時所珍”。景德鎮是著名制瓷中心,產品遠銷各地。浙江龍泉所產傳統青瓷,仍為當時上品。

其他如造紙、印刷、制茶以及火器製造等業,也都相當發達。時至今日,宋瓷已成為中國古代著名的藝術品,而享譽海內外。

礦冶業的發達

礦冶業在北宋手工業中占有要地位。礦冶業的發展,突出表現在開採冶煉規模的擴大以及產量的增加上。

北宋時,金、銀、銅、鐵、鉛、煤的開採冶煉規模都相當大。重要冶鐵中心徐州東北的利國監,有三十六冶,礦工約四千人。江西信州(上饒)及其附近盛產銅、鉛,“常募集十餘萬人,晝夜采鑿,得銅、鉛數千萬斤”。安徽繁昌冶鐵遺址中,有高約2米,面積達750平方米的廢鐵堆,反映了當時冶煉的規模。在開採冶煉規模擴大的基礎上,產品的數量大有增加。以銅和銀為例,宋神宗時歲課銅1400多萬斤,銀20多萬兩,照官府徵收十分之二稅率計算,可推知年產銅7000多萬斤,銀100多萬兩,產量都超過唐朝數倍。另外,採礦冶煉技術也有很大進步。

造船業的進步

宋朝的造船業居世界首位。

北宋定都開封,東南漕運十分重要,船隻是不可缺少的運輸工具,加之海外貿易興盛,便促進了造船業的進步。

官營作坊以造漕船為主,同時造座船、戰船、運兵船等,民營作坊則製造商船及遊船。以漕船為例,真宗時,年產量達2900多艘。北宋船隻的體積和載重量相當大,徽宗時造的出使高麗的大海船,稱為“神舟”,據估計可裝載20000石以上貨物,載重量約為1100噸。海船都是“上平如衡,下側如刃”的尖底船,具有吃水深、抗風浪強的優勢。海船上主桅桿高十丈,頭桅高八丈,共裝帆110幅。全船分作三艙,中艙又分四堂。這種隔艙防水設備是中國造船工人的首創。

更值得指出的是,當時指南針已套用於航海,這是古代中國對世界文明的偉大貢獻。北宋時,舟師在航行中,夜觀星,晝觀日,遇陰晦天,則看指南針。

南宋時期,造船業得到進一步發展。明州、泉州、廣州等造船業中心,仍然製造大型海船。1974年,在福建泉州灣發掘出一艘南宋末期的海船。根據其長、寬、深計算,載重量當在二百噸以上。這艘船的造型和結構都與宋代文獻記載相吻合。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它的船艙竟多達十三個。

南宋時還普遍製造車船。車船裝有輪子,用腳踏輪,激水而行。

雕板印刷和造紙業

雕板印刷術在北宋時有飛速發展,廣泛被用來刻印書籍。

國子監刻印的書,後世稱為監本。民營書坊刻印的書被稱為坊本。都城開封和浙江杭州、福建建陽、四川眉山都是印刷業的中心。

北宋紙的種類很多,竹、藤、楮、麻等都是造紙的原料。四川的布頭箋、冷金箋,歙州的凝霜、澄心,宣州的栗紙,浙江的藤紙,溫州的蠲紙等,都是有名的品種。歙州出產一種長紙,製作甚精,一幅長五十尺,竟均能做到自首至尾,勻薄如一。

絲織業

紡織水平的提高北宋紡織業仍以絲織業占主要地位。

北宋時,絲質業逐漸形成江浙和四川兩個中心。蜀地絲織品號為冠天下。

宋滅後蜀得織錦工200人,擄掠回京,安置在綾錦院工作。後來,宋太祖不斷吸收江浙、川蜀、湖州織錦工匠,隊伍日漸壯大,形成了汴繡,又稱為官繡、宮廷繡。汴繡融會各派之長,水平登峰造極。崇寧四年(1105年),在宋徽宗的大力倡導下,文繡院正式成立,為刺繡專業的高等學院,類似今日職業技術學院。宋滅亡後,這種刺繡又被稱為宋繡。時至今日,中國四大名繡,蘇繡、湘繡、蜀繡、粵繡,唯獨沒有汴繡。

絲織品的種類繁多,絹有五十多種,綾有二十七種。河北定州的緙(刻)絲,用各種顏色的絲線,織出美麗逼真的花草鳥獸。京東單州的薄縑,每匹只有百株(四兩)重,望之如霧。這些都是絲織珍品。麻織業集中在東南地區。淮南、江南、荊湖、福建、廣南等路,都產麻織布。其中黃、宜、袁、吉等州的紵布,虔州的白攽,都是當時市場上的暢銷產品。

南宋時,絲織技術有新的提高。蘇州、杭州、成都三個著名的官營織錦院,各有織機數百台,工匠數千人,規模宏大,分工細緻,絲織品種類繁多,產品精緻美觀。

南宋紡織業中最重要的成就是棉紡織業的進一步發。隨著棉花種植的推廣,棉紡織業逐漸普遍起4來。宋人《木棉》詩中有“車轉輕雷秋紡雪,弓彎半月夜彈雲,……機杼終年積婦勤”等句,反映了扦子、彈花、紡紗、織布的勞動過程,以及所用鐵鋌、彈弓、紡車、織機等各種棉紡織工具。

由於新的紡織工具的出現,已能織出帶有細字、小花卉的花布。1966年浙江蘭溪縣南宋古墓中,出土了一條隨葬棉毯,說明江南地區不僅能織布,而且還能織毯,反映了棉紡織業的新發展。

工匠地位的變化

北宋時期,在官私手工業作坊中,工匠的身份、地位有了變化。

私營作坊使用僱傭工匠,他們領取錢米作為雇值,雇值多少因不同時期、不同部門而異。官營作坊役使的工匠,有從軍隊調來仍隸名軍籍的軍匠,也有從民間雇募來的和雇匠。此外還有一種當行差充的工匠,稱“當行”或“鱗差”,這種當行工匠在北宋只作為輔助之用,他們和唐朝的番匠已有不同,不是無償服役,而是付給一定的“雇值”。有的生產部門如鑄錢作坊,還出現了類似計件給雇值的方式。這些情況都表明北宋工匠所受的封建人身束縛已經有所鬆弛。

商業

白銀和交子

隨著北宋商品交換的發達,貨幣流通量也明顯增加。唐玄宗天寶年間每年鑄幣32萬貫,北宋從太宗時起每年就達到80萬貫。以後逐漸增加,到神宗熙寧六年(1073年),達六百餘萬貫。除銅、鐵錢外,金銀也作為半流通性貨幣使用。租稅的徵收、官俸的發給和對外貿易都使用銀兩。大城市有金銀鋪和兌房,專門買賣金銀和兌換貨幣。國家稅收中白銀所占的比重逐漸增加,1021年(天禧五年)為883900多兩,到1120年(宣和二年)為1860萬兩。黃金雖在流通,但不占重要地位。

北宋時期還產生了中國也是世界上最早的紙幣──“交子”。北宋建立後,四川地區長期使用鐵錢,因鐵錢重,攜帶不方便,公元10世紀末葉,成都市場上遂出現所謂“交子鋪”,發行紙幣“交子”,代替鐵錢流通。仁宗天聖元年(1023年)冬,政府看到發行交子有利可圖,即藉口商人爭訟不息,正式創立“交子務”,改交子為官辦,以36萬貫鐵錢為準備金,定期發行,流通區域仍限於四川。徽宗時,改交子為“錢引”,擴大流通區域。但錢引不備本錢,大量印發,於是成為人民的一大禍害。

紙幣

宋朝經濟宋朝經濟

世界上最早的紙幣出現於北宋前期四川地區。北宋的紙幣有交子、錢引和小鈔三種。 交子產生於四川,流通地區也主要是四川。四川當時使用鐵錢。鐵錢分量重、價值低。不便於流通和隨身攜帶,特別是給大宗貿易造成

巨大困難。當時一匹羅賣錢兩萬,據李攸《宋朝事實》記載,鐵錢兩萬重130斤,大宗貿易的困難可想而知。於是,紙幣交子應運而生,民間設立交子鋪。後來,由16家富戶集資36萬緡,統一發行交子。大中祥符年間(1008—1016年),富商衰敗,交子不能兌現,改由政府接辦。天聖元年(I023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朝廷設定交子務的命令傳達到成都府,次年開始發行官交子。當時規定:每期交子的最高發行額為1256430緡;以36萬貫鐵錢為準備金,流通期限為三年,三年後另行換界。商民向官府以舊換新每貫需交30吻2紙墨費。官交子最初幣面金額為一貫到十貫;寶元二年(1039年)改為五貫和十貫,五貫的交子占兩成,十貫的交子占八成;熙寧元年(1068年)又改為五百文和一貫兩種,五百文的交子占四成,一貫的交子占六成。交子總共發行了“四十三界”。

紙幣給貿易帶來方便。崇寧四年(1105年),四川以外的各路也印製紙幣,稱為“錢引”。錢引的樣式比交子要美觀。錢引最初的發行額為25萬貫,到淳熙五年(1178年)增至5400萬貫,增加了一百七八十倍,引起通貨嚴重膨脹。大觀元年(1107年),四川的交子務也改為錢引務。

崇寧五年(1106年),北宋朝廷發行過一種流通地區很廣的紙幣,名曰“小鈔”。但是,小鈔使用時間甚短,大觀元年(1107年)就廢止了。

紙幣方便貿易,但是小鈔後來就了。崇寧元年(1102年),北宋徽宗任用蔡京為相。蔡京與宦官重貫相勾結,把持朝政。當時,市場上小平錢不夠用,朝廷為節銅省工。就鑄造以一當十的大錢。結果,民間將小平錢銷鑄當十大錢,這樣小平錢更不夠用了。崇寧五年二月,蔡京罷相。蔡京的政敵趙挺之為相。趙挺之罷行錢引,創製“小鈔”,以補救小平線的不足,並用小鈔收回當十大錢。《文獻通考》卷九記載:“詔當十錢惟京師及陝西、兩河許行,諸路並罷,令民於諸縣鎮寨送納,給以小鈔,自一百至十貫止,如川鈔引法。”大觀元年正月,蔡京再度為相,廢止小鈔,恢復使用當十大錢。小鈔從實行到廢止,不足一年。

原來,這與當時朝廷的黨派鬥爭有關係。

北宋發行過大量紙幣,包括交子、錢引一和小鈔,但到今天,真正的北宋紙幣一張也沒有留傳下來,其原因大概是紙質易爛。

商稅和專賣

由於商業發達,北宋政府對商稅特別重視。在全國各地設定場、務等機構,專門徵稅。

宋朝商稅分為兩種:過稅,每關值百抽二,是對行商抽的;住稅,值百抽三,是對坐賈抽的。正稅之外,還有雜稅。隨著商業的繁榮,商稅日益成為政府重要財源之一。真宗景德年間,商稅只有450萬貫,到仁宗時,即增加到2200萬貫。

北宋政府為了搜刮更多錢財,對鹽、茶、酒、礬等實行專賣,即由官府控制這些物品的生產並壟斷銷售。北宋專賣制度的實行,使得封建政府大獲其利,但影響了私營工商業的正常發展。

商業稅為主

宋朝年財政收入最高曾達到16000萬貫,北宋中後期的一般年份也可達8000-9000萬貫,即使是失去了半壁江山的南宋,財政收入也高達10000萬貫文。

明朝的財政收入僅僅是北宋的不到1/10,南宋的不到1/6,儘管這已經是南宋滅亡的300多年之後,儘管明朝的國土要遠遠大於宋朝。清朝的財政狀況比明朝要好一些,國家初定的順治7年(1650)歲入1485萬兩。鹹豐年間(1850前後),歲入約為3000-4000萬兩。數量仍然遠遠小於600年前的宋朝,而此時中國的人口已經超過3億,估計為宋朝人口的20-30倍以上。直到清朝末年,國家歲入才達到了宋朝的水平。

宋朝的財政收入巨大,並沒有影響到人民的負擔。宋朝是中國歷史上僅有的兩個沒有爆發過全國性的農民起義的小型王朝之一。

宋熙寧10年(1077)北宋稅賦總收入共7070萬貫,其中農業的兩稅2162萬貫,占30%,工商稅4911萬貫,占70%(可以比較一下,明神宗(萬曆)以“礦稅”的名目,壓榨工商業者,8年間總共搜刮到了200萬兩白銀,不足宋朝的一個零頭)。這個數字說明,構成國家財政收入主體的,已經不再是農業,而是工商業了,農業社會已經在開始向工業社會悄悄邁進了。宋朝獲得龐大的財政收入並不是靠加重對農民的剝削,而是國民經濟飛速發展,工商業極度繁榮,生產力水平提高的結果。作為一個傳統的農業大國,對大量小自耕農直接徵收農業稅一向是國家統治的基礎,像宋朝這樣的情況實在是絕無僅有,直到清朝末年,工商業收入才再一次超過了農業稅。

南宋紹興末年(1162),僅廣州,泉州,兩浙三個市舶司關稅收入即達200萬貫,宋朝僅對進口商品徵收7%-10%的關稅,也就是說每年僅從上面三個市舶司進口的納稅貨物即達2000-3000萬貫,這樣估計南宋人均進出口額當在1貫以上,甚至可能達到2貫或更多。

店鋪林立

宋代商業高度發達,今日之生活很多都能在宋代找到源頭或雛形,如商業一條街、連鎖店、24小時營業店等。如潘樓南街(鷹鶻一條街,專門販賣稀有飛禽走獸的)、茶湯巷(茶坊一條街)、馬行北街(醫藥一條街)、和樂樓(馬市)等等。潘樓東街,服裝一條街,24小時營業,宋時稱之為“鬼市子”。京城著名小吃有曹家從食、史家瓠羹店、萬家饅頭店、丁家素茶店、李四家北食店、金家南食店、鄭家油餅店、海州張家胡餅店、馬鐺家羹店等等,生意做大的,都連鎖經營。

宋代商業稅首次超過農業稅。首都開封有商業行300餘個,行業眾多,分工細化。有一些看似不起眼的小買賣,譬如剝蓮子(錘石蓮),即是把剝好的蓮子賣給水果行和藥鋪。這么個小業務,也能成為一種行業,養活一群業內人士。其時,從事該行業的有數十家之多。

商業發達,佛門也不例外。相國寺原是戰國時魏無忌(信陵君)的故宅,宋時不僅是全國佛教中心,而且更是國際佛教活動交流中心(《水滸傳》中魯智深落腳的地方)。相國寺除了搞講座培訓之外,也搞大型商業活動,向社會開放做展銷會使用。每月五次,名曰“萬姓交易大會”。展銷區規劃非常明確,大三門上賣珍禽奇獸;第二、三門皆家具什物,生活用品;近佛殿、殿後資聖門前,這兩塊地方賣書畫文教用品,如趙文秀筆、潘谷墨等。本寺工作人員也不閒著,尼姑兜售繡作、領抹、帽子等純手工製品。和尚兜售佛牙、手鍊、護身符等。

貿易

唐朝時期,對外交往的孔道主要是西北陸路。到兩宋,因戰爭關係,西北陸路交通時斷時續,於是對外經濟文化交流主要依賴東南海路交通。

宋朝首次開闢了“海上陶瓷之路”,宋代的“五大名瓷”譽滿全球。而其商船的噸位之大,數量之多,皆為世界之首。當時,大海船達300噸,而幾百年後的哥倫布航船才120噸。採用指南針導航的300噸海船,穿過印度洋遠達阿拉伯與非洲東岸。進出口商品達300多種,成為當時最發達的海洋國家,不僅推動世界貿易,也把宋代的印刷、火藥、指南針這三大發明,傳入歐洲。

北宋時,海外貿易之盛,遠遠超過前代。宋政府為了增加財政收入,及收購進口物資來滿足皇室、官僚的生活需要,對海外貿易十分重視。早在971年(開寶四年),就設定市舶司於廣州。以後,北宋政府又陸續在杭州、明州、泉州以及密州的板橋鎮(山東膠縣境)、秀州的華亭縣(上海市松江一帶)設定市舶司或市舶務。

宋金並立,雙方貿易往來仍然頻繁。宋金政府都在淮河沿岸及西部邊地設立市場,稱為榷場。除榷場外,民間私下交易的數量極多。在今吉林、內蒙古等地的墓葬中,均曾發現南宋湖州製造的銅鏡。在內蒙古西部黑水城遺址中,也曾發現福州刻印的書籍。至於景德鎮和龍泉的瓷器,更是遍及全國。

南宋的海外貿易也超過北宋。高宗末年,市舶收入歲達200萬貫,超過北宋治平年間歲入63萬貫的兩倍多。由於商業和對外貿易的發展,貨幣鑄造供不應求。在對外貿易中,銅錢又大量外流。紙幣日益代替銅錢,成為主要的交換手段。除交子仍在四川地區使用稱為川引外,還發行了會子。南宋政府發行紙幣,主要是為了彌補財政虧空。大量紙幣投入流通領域,造成幣值下跌,通貸膨脹。

南宋時,除密州歸入金朝版圖外,其他五處市舶機構仍繼續存在,又增設溫州、江陰軍兩處市舶務。

市舶機構

宋代的市舶機構類似近代的海關,但權力更大。

商船出海,必須向它申請、具保才能通行。否則貨物將遭沒收,人員被懲處。外國商船到達中國港口後,必須立即向市舶機構報告,由它派員上船檢查。一般徵收其貨物的十分之一作為入口稅,叫做“抽解”。並規定某些貨物為禁榷物,全部由市舶機構收購,其他貨物也收買一部分,總稱為“博買”。抽解和博買來的貨物,一律送交中央政府。南宋政府又在通商口岸創辦外商招待場所,如杭州有懷遠驛,明州、溫州有來遠驛等,對外國商人和商船採取一系列保護措施。

由於兩宋政府大力獎勵海外貿易,在主要港口設立市舶司。加上當時造船業的進步,指南針的使用,使海上交通極為便利。當時,亞非各國與中國通商的有五十多個國家和地區,其中重要的有高麗、日本、交趾、占城、真臘(高棉)、蒲甘(緬甸)、勃泥(加里曼丹北部)、三佛齊(蘇門答臘東南部)及大食等。

人口

北宋人口密度圖北宋人口密度圖

宋代是中國歷史上經濟發展較為突出的一個朝代,

但經濟上卻有較大發展,南方生產繁盛,農業、手工

業以及科學技術都居於當時世界先進水平。

宋代普遍實行了淤田的耕種方式,既用渾濁的河水灌溉河邊的田土,完成了南方的水稻土的開發,使畝產增加,糧食生產的發達,就成為了大量人口出現的物質基礎。

全國記錄在籍人口達一億以上,其增長速度在當時國際上亦屬少見。

北宋至徽宗年間,人口達到81000萬,已經大大超過了盛唐時期的人口。當時與宋並存於中國境內的還有遼、金、西夏等政權,合計人口,估計達到10億。

在宋代的人口增長過程中,地區發展是不同的,華北地區在全國人口總數中的地位不斷下降,大約只有29.7%,南方則發展極快,北宋末年與唐盛世相比,唐朝南方有3920415人口;北方有5148529,在北宋北方有6624296;南方有11224760,人口密度是50人/平方公里以上。

按元豐三年之戶數,北方約占37.3%,而南方占62.7%,人口重心已移至長江中下游。宋朝末期,由於戰亂,中國人口又一次劇烈下降。

社會

城市和市鎮的興旺

宋朝時期開封人口超過100萬,名副其實的國際大都市,世界之最。另,十萬以上人口的城市有洛陽、杭州、揚州、成都、廣州、福州、應天府(今河南省商丘市)。其時,歐洲最大城市也不過十幾萬人口。

北宋時期

中國古代城市的發展,到北宋出現了新的轉折。北宋以前的城市,一般是坊、市分區,即住宅區與商業區嚴格分開。北宋時,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城市人口的增加,徹底打破了“坊”、“市”的界線,商店可以隨處開設,不再採取集中的方式。

東京汴梁(今河南省開封市),北宋都城開封是最繁華的城市,戰國魏、後梁、後晉、後漢、後周、宋、金,七朝古都。北宋時期,定為都城,發展達到了頂峰,是當時中國政治、經濟、文化中心。汴梁由皇城、內城、外城組成,外城周長50里165步(宋代三百步一里,1步=1.536米),約為46.586華里。人口150餘萬,相當於今日開封市的三分之一人口。

汴梁市內手工業作坊眾多,街道兩旁商店、旅舍、貨攤林立,人來車往,十分熱鬧。市場上的商品既有來自國內各地的百貨,也有來自國外的各種商品。營業時間不受限制,除白天營業外,還有夜市和曉市。城內另有固定市場和定期集市。其中大相國寺每月開放五次,規模很大。市內還出現了“瓦舍”(或稱“瓦肆”),裡面有“勾欄”(歌舞場所)、酒肆和茶樓,還有說書、演戲的,成為娛樂的中心。宋人張擇端所畫《清明上河圖》,就是當時城市商業繁榮的藝術反映。

北宋時期,由於舊坊制被打破,城市中行業分區性逐漸消失,因此行會的地位更顯重要,組織更加嚴密。唐朝時,有些城市商業區域擴大到城外,叫做草市,北宋時更加發展。農村中還有定期開放的小市,北方叫做集,南方叫做墟或趕場。在草市或集、墟的貿易中,農產品和布帛竹木器等日用品占大宗,也有一些生產工具的交易。有些草市或集、墟在交換髮達的基礎上,逐漸發展成固定的市鎮。市鎮是城市和鄉村的橋樑,它的發展,有利於商品經濟的繁榮。

南宋時期

南宋都城臨安是當時政治、經濟和文化的中心。從浙江及其他州郡前來的貨船,絡繹不絕。此外,平江、建康、鄂州、江陵等沿江城市,手工業和商業都很發達。墟市則比北宋更加普遍,僅廣東一路就有墟市八百個,它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商業的繁榮。

北宋時,杭州就已經是全國著名的大城市,大詞人柳永在《望海潮》說,“錢塘自古繁華,參差十萬人家”。到了南宋,作為一國之都,臨安城人口迅速積聚。臨安府九縣上戶口的人就有124萬,而同一時期(公元13世紀),倫敦只有2萬人,巴黎有4萬人,西方最大最繁華的城市威尼斯,也不過10萬人口。

南宋初期孝宗幹道年間(1165~1173年),臨安人口為“戶二十六萬一千六百九十二,口五十五萬二千五百零七”;到南宋末年鹹淳年間(1265~1274年),已增至“戶三十九萬一千二百五十九,口一百二十四萬七百六十”,這是臨安府九縣的戶口總數。這還不包括不下十萬人的軍隊人數,以及為數眾多難以統計的流動人口。

龐大的城市人口,可以從當時臨安城的糧食消費量上得到佐證。《夢粱錄》云:“每日街市食米,除府第、官舍、宅舍、富室及諸司有該俸人外,細民所食,每日城內外不下一、二千餘石。”《武林舊事》統計:“宋時杭城,除有米之家,仰糴而食凡十六、七萬人。人以二升計之,非三、四千石不可以支一日之用,而南北外二廂不與焉,客旅之往來,又不與焉”。

臨安城裡最大的綜合性中心商業區,當屬御街。全國各地名產皆集散於此,商賈穿梭往來,一派繁盛。從皇宮北門和寧門外(今萬松嶺南側的鳳凰山腳路口)出來,沿著御街,兩側商肆林立。除了御街外,專業性的集市和商行遍布於城內外。竹竿巷,南宋時杭城編籬插花之細竹在此集市而得名;馬市街賣馬、皮市巷賣毛皮、菜市橋是蔬菜集散中心……而與清河坊毗連的高銀街,是南宋著名的珠寶市場,買賣動輒以萬貫計,故得名。

取消宵禁

唐朝實行里坊制,把城市分割為若干封閉的“里”作為居住區,商業與手工業則限制在一些定時開閉的“市”中,全城實行宵禁。唐《宮衛令》規定:每天晚上擂響六百下“閉門鼓”,早上五更三點後擂響四百下“開門鼓”。凡是在“閉門鼓”後、“開門鼓”前在城裡大街上流竄的,觸犯“犯夜”罪,笞打二十。到了宋代,隨著商業的發展,里坊制被打破,宵禁取消,出現了夜生活,具備了現代社會的特點。比如州橋夜市(出朱雀門至龍津橋),主要是各種小吃,三更閉市(午夜12點左右)。在北方城市裡這是非常難得的,如郎所在的冰城哈爾濱,夜市過了10點就沒人了。

消防機制健全

消防機制健全,主要由開封府負責。宋初城市管理依舊沿用里坊制(後被街巷製取代),每坊巷460米左右設一巡捕屋,有巡捕五人,負責夜間治安和消防工作,並於高處磚砌望火樓,樓上有人值班。各種消防器具齊全,一旦有民宅失火,軍廂主馬步軍、殿前三衙、開封府各領軍級全部出動,不勞百姓。

節日

中國古代的人們,根據每年氣候節序的變化及生產、生活、文化娛樂的需要,形成了許多傳統的民俗節日。在這些節日裡,舉國上下,人們都要舉行各種紀念活動,或遊戲娛樂、或祈求祝福、或祭祀祖先、或供奉神靈,內容相當豐富多彩。

到了北宋,隨著當時經濟文化的進一步發展,商業貿易的日益繁榮,各節日活動的內容也愈來愈多,而作為當時全國玫治、經濟、文化中心的都城東京(今河南開封),節日自然過得更加隆重、歡快,在當時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當時東京人每年要過的節日很多,諸如元旦、元宵、寒食、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陽、冬至等,在以上眾多的節日中,“都城以冬至、元旦(春節)、寒食為三大節’,宋廷規定各放七天假,其中休務五天。另外,聖節、上元、中元各三天,休務一天。春社、秋社、上巳、重午(端午)、重陽、立春、立夏、三伏、立秋、七夕、秋分、授衣、立冬,各放假一天。夏至、臘日,各放假三天。諸大祀,皆假一日。節日過得格外隆重。

娛樂

宋朝時期娛樂業極為普遍,十分發達。

瓦市

娛樂場所稱為瓦舍,也就是大型文藝演出的場所,多位於人流量大,繁華熱鬧的地方,利於宣傳和盈利。瓦舍又分為許多勾欄(用欄桿圍成圈,以幕布圍起來),一個大型瓦舍里多達五十餘座勾欄,可容納數千人之眾。每個勾欄里演繹的節目也不同,諸如有說唱(話本)、曲藝、雜技(踏索、吞鐵劍)、傀儡戲、口技、相撲、耍猴等等。娛樂業遍地開花,從官方到地方,從民間到軍營,無處不在。時殿前都指揮使(首都戍衛部隊司令)楊和王,他在軍營裡面弄了個瓦舍,招攬一大批民間藝人和歌舞演員,沒事就搞文藝演出,慰問軍隊。

據各種史籍記載,南宋臨安城有瓦市二十多處,積善坊巷、後市街、烏龍巷等都是當時著名的娛樂場所,其中位於今眾安橋南的北瓦規模最大,《西湖老人繁勝錄》中記載:“惟北瓦大,有勾欄一十三座”,分別演出雜劇、雜技、相撲、傀儡戲、說書、講史等,晝夜不輟。

瓦子的初夏,是經濟繁榮的表現,瓦子的存在,增添了城市的生氣。

歌曲

娛樂業中,大眾娛樂極為發達,突出表現在詞上。宋時,詩才是純文學。詞屬於市井俚曲,靡靡之音,乃低俗藝術,跟今天的流行口水歌是一個性質。當時最著名的詞作家不是蘇東坡,而是柳三變。他“奉旨填詞”,但凡有井水的地方必有柳永歌詞。詞亦有職業演唱者,就是歌妓,她們是最早的流行音樂人。

小唱

耐得翁《都城紀勝》云:“小唱,謂執板唱慢曲、曲破,大率重起輕殺,故曰淺斟低唱。” 這種演唱一般是歌者一人執拍板清唱,有的也用若干簡單樂器如篳篥、琵琶、簫、笙、方響等伴奏。歌者有男有女,但以女性為主,宋人且以女性演唱為本色。

“小唱”是宋代最普遍的演唱形式,從市井勾欄瓦合的商業表演到皇家宮廷宴會、官府宴會、士大夫雅集宴會,以至於士人家宴,無不採用。《東京夢華錄》卷五記載京瓦伎藝有“小唱李師師、徐婆惜、封宜奴、孫三四等,誠其角者”,這都是擅長“小唱”的著名歌妓。

“小唱”這種唱詞形式大受聽眾歡迎,在勾欄伎藝表演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商業性質也非常鮮明。

嘌唱

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卷五“京瓦伎藝”條記載北宋徽宗崇寧(1102—1106)、大觀(1107—1110)時,有“嘌唱弟子張七七、王京奴、左小四、安娘、毛團等”在汴京瓦肆中活動。在北宋末年,“嘌唱”已經與雜劇、說話等伎藝一起,成為瓦肆勾欄和上流社會中一門很重要的民眾性娛樂活動了。

所謂 “嘌唱”,南宋人程大昌在《演繁露》卷九中說:凡今世歌曲,比歌鄭、衛又為淫靡,近又即舊聲而加泛灩者名曰嘌唱。對於“嘌唱”的這種演唱特徵,耐得翁在《都城紀勝》“瓦舍眾伎”條中也曾經記載說:嘌唱,謂上鼓面唱令曲小詞,驅駕虛聲,縱弄宮調,與叫果子唱耍曲兒為一體。 一方面“嘌唱”有鼓板等樂器伴奏,顯得很熱鬧,另一方面,“嘌唱”在演唱方面又“驅駕虛聲,縱弄宮調”(即添加“泛艷”),顯得縱情恣肆,聲樂結合起來,自然給人一種急管繁弦、活潑恣縱的“淫靡”之感,但它貼近市民的現實生活,以至於“與叫果子唱耍曲兒為一體”(即為一類),成為在瓦肆勾欄和街頭巷尾廣泛流行的一種歌唱藝術。

雜劇

雜劇,是在宋金時期諸宮調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一種文學樣式,是一種把歌曲、賓白、舞蹈結合起來的藝術形式。

宋代“雜劇”逐漸成為一種新表演形式的專稱;這一新形式也確實稱得上“雜”的,包括有歌舞、音樂、調笑、雜技,它分為三段:第一段稱為“艷段”,表演內容為日常生活中的熟事,作為正式部分的引子;第二段是主要部分,大概是表演故事、說唱或舞蹈;第三段叫散段,也叫雜扮、雜旺、技和,表演滑稽、調笑,或間有雜技。代表人物有張翠蓋、張成弟子、薛子大、薛子小,俏枝兒,楊總惜、周壽奴等。

傀儡戲

用木偶來表演故事的戲劇。表演時,演員在幕後一邊操縱木偶,一邊演唱,並配以音樂。根據木偶形體和操縱技術的不同,有布袋木偶、提線木偶、杖頭木偶、鐵線木偶等。 木偶戲是由演員在幕後操縱木製玩偶進行表演的戲劇形式。在中國古代又稱傀儡戲。中國木偶戲歷史悠久,三國時已有偶人可進行雜技表演,隋代則開始用偶人表演故事。

《東京夢華錄》中已載有『杖頭傀儡、懸絲傀儡、藥發傀儡』等名目。《夢粱錄》:”凡傀儡,敷演煙粉、靈怪、鐵騎、公案、史書歷代君臣將相故事話本,或講史,或作雜劇,或如崖詞。如懸線傀儡者,起於陳平六奇解圍故事也,今有金線盧大夫、陳中喜等,弄得如真無二,兼之走線者尤佳。更有杖頭傀儡,最是劉小僕射家數果奇,其水傀儡者,有姚遇仙、賽寶哥、王吉、金時好等,弄得百伶百悼。兼之水百戲,往來出入之勢,規模舞走,魚龍變化奪真,功藝如神。“

影戲

影戲,亦稱“ 影燈戲 ”。用紙或皮剪作人物形象,以燈光映於帷布上操作表演的戲劇,是東方一種優美的民間戲曲藝術,中國被譽為“影戲的故鄉”,起源於唐、五代,繁榮於宋、元、明、清,至今已有1000多年的歷史。

宋高承 《紀原·博弈嬉戲·影戲》:“ 少翁 夜方帷,張燈燭。帝坐他帳,自帷中望見之,彷佛夫人像也,蓋不得就視之。由是世間有影戲。” 宋 灌圃耐得翁 《都城紀勝·瓦舍眾伎》:“凡影戲乃京師人初以素紙雕鏃,後用彩色裝皮為之。” 清 富察敦崇 《燕京歲時記·封台》:“影戲借燈取影,哀怨異常,老嫗聽之,多能下淚。” 魯迅 《集拾遺補編·書苑折枝》:“我嘗疑現在的戲文,動作態度和畫臉都與古代影燈戲有關。”

旅遊業

《朝京里程圖》,驛路商店有售,價格便宜,童叟無欺。這是南宋時期出現的,與今日導遊圖類似。圖上標註了風景區的客棧、餐飲店、廁所等,大大方便了人們出遊。宋代旅遊業也有一定規模,各大城市經常舉辦“旅遊節”,招攬遊客,譬如開封的菊花節、洛陽的牡丹花節。洛陽牡丹花節時,比過年還熱鬧,城中所有居民,上到達官貴人,下到販夫走卒,皆插花。此節日一直持續到花謝為止。

色情行業

宋朝色情業空前發達。幽坊小巷,燕館歌樓,舉之萬數。本來是女歌舞演員,由於從事歌舞音樂的樂戶毫無地位,逐漸淪為性工作者。有宋一代,名妓林立,她們分別是:劉娥、甄金蓮、謝玉英、琴操、李念奴、朝雲、宇文柔娘、敫桂英、蘇小卿、閻惜姣、謝素秋、李師師、花想容、莘瑤琴、梁紅玉、譚意哥、嚴蕊。

東京汴梁近一萬家風月作坊,成為一大稅收支柱產業。不僅有女妓,還有男娼。很多落魄子弟,不思進取,甘心賣肉。這種特殊風月作坊,時稱“蜂窠”。宋徽宗政和年間,官方出台告示禁止,“男為娼,杖一百,告者賞錢五十貫(24062元RMB)。”女娼不能禁何況男乎?所以政令漸漸失去作用。南宋時期,此風更甚,臨安新門外一帶就是著名的男娼區。南宋著名詞作家周密驚呼:“敗壞風俗,莫此為甚!”

飲食

北食

北朝的肉食以羊肉為主。

饅頭、包子、餅是北方人的主食,雖然南食及川飯在汴京流行,但並沒有影響北食的主導地位。汴京有許多北食店如徐家瓠羹店、馬家羹店、史家、橋頭賈家瓠羹店,都是以賣羹為主的食店,《東京夢華錄》記載,頭羹、石髓羹、石肚羹等等。饅頭有“在京第一”的萬家饅頭、孫好手饅頭,包子有王樓山洞梅花包子、鹿家包子等包子饅頭店,吃食有筍蕨餛飩、灌漿饅頭、薄皮春繭包子、蝦肉包子、肉油餅、糖肉饅頭、太學饅頭等名目。另外還有油餅、胡餅店,這些餅店的規模很大,而製作也非常專業化。《東京夢華錄》卷四《餅店》云:凡餅店,有油餅店、胡餅店。若油餅店,則賣蒸餅、糖餅、裝合、引盤之類。胡餅店則賣門油、菊花、寬焦、側厚、油、髓餅、新樣滿麻。……唯武成王廟海州張家,皇建院前鄭家最盛,每家有五十餘爐。

南食

南方人吃魚多,臨安城內外的魚店,不下一兩百家。

南食店所售,則有魚兜子、桐皮熟膾面、煎魚飯等等,這些飲食店,“每店各有廳院東西廊,稱呼坐次,菜蔬精細,謂之造齋,每碗十文,面與肉相亭,謂之合羹,又有單羹,乃半個也。舊只用匙,今皆用箸。”這些南食店以寺橋金家、九曲子周家“最為屈指”。而相國寺之北甜水巷內的“南食最盛”。

川飯

至於川飯店所售,則有插肉麵、大燠面、大小抹肉、淘煎燠肉、雜煎事件、生熟燒飯等等。

小吃

汴梁美食多奇妙,北宋京都著名小吃有王樓梅花包子、曹婆婆肉餅、薛家羊飯、梅花鵝鴨、曹家從食、徐家瓠羹、鄭家油餅、王家乳酪、段家熝物、石逢巴子肉。南宋有宋五嫂湖上魚羹、李七兒羊肉、王家奶房、宋小己血肚羹等。這些是純粹的老字號,非北京全聚德、六必居可比。

酒樓

開肆三萬家,店鋪櫛比鱗次,各有特色。普普通通的酒肆飯店裡,均配有“茶飯量酒博士”,類似迎賓服務點菜員,看人下菜碟兒。見年少多金的主兒,則給客人提供特殊服務,當然茶飯量酒博士是有提成的。酒肆儼然成了一種多功能場所,如下等妓女,不呼自來,在此謀生活。大宋色情業異常發達,並且合法化,類似酒肆提供色情的,比比皆是,見慣不怪。唯獨州橋炭張家、乳酪張家不提供這種服務,賣酒就是賣好酒,召妓儘管去楊樓、豐樂樓。

開封餐飲業最為發達,酒樓林立,大的叫正店,小的叫腳店(或角店)。時開封有正店七十二家,腳店上萬家。坐落於東華門外的樊樓為七十二正店之首。樊樓共五座樓,每座樓三層結構,裝修絕對是開封最豪華的,可容納酒客上千人。規模宏大,直逼皇宮,相當於現在的星級酒店。

飲酒

宋代禁止私人釀酒,官方專賣。正店有釀酒權,腳店沒有這個權利,必須到官方去買酒麴,然後自己釀造,京都開封官方就是這么乾的。北宋末,全國有203種酒,開封王公貴族占27種,開封府占28種,最好的酒是內庫法酒,天下第一,僅存皇宮。酒不是燒酒,也不是蒸餾酒,與啤酒酒精度差不多,所以可以大碗喝酒。如《水滸傳》中“武松打虎”前後喝了十八碗酒,你讓他喝65°的燒刀子,三碗準趴下耍猴拳。

大相國的和尚賣肉一點兒不新鮮,有些沒啥手藝的和尚,乾脆聯合起來經營豬肉生意,美其名曰“燒豬院”。帶頭的是慧明和尚,這貨不好好念經專門研究烹飪做菜,尤其以做肉菜,色香味俱全,名動京城,一時間成了開封婦孺皆知的美食大師。

新興行業

文化商品也形成了行業,諸如詩詞、賣字、賣酸文,尤以“賣酸文”最具特點。此乃要求甚高的文章,應情應景,即興創作,並且用詞通俗易懂,雅俗共賞,能來點幽默調侃就更好了,文章內容通常由消費者指定。譬如幾個殺豬的暴發戶聚在一起喝酒,想把此次“群賢畢至”的盛況書寫成卷,讓後世追憶敬仰。直接找賣酸文的,30文錢一篇。附庸風雅,聊以自慰。

“廉租房”制度

其實宋代的房價很高。以開封為例,宋朝鼎盛時期,開封市區人口當有百萬(不含鄉村及屬縣人口),導致住宅緊缺,一房難求。翰林學士王禹偁在《李氏園亭記》里提到開封地價:“重城之中,雙闕之下,尺地寸土,與金同價。”一尺地一寸土,價比黃金。

據河南大學宋史研究中心胡建華先生的研究:紹興二十八年,平江府造瓦房12000餘間,平均造價每間10貫;幹道六年,臨安府(南宋都城地區)造禁軍營房2000間,平均造價每間18貫。

這樣的造價,再加上適當利潤,最終賣價不難想像。

為緩解供求矛盾,保障臣民正常生活,穩定社會,大宋政府曾特意推行“廉租房”制度:由工部負責,用國庫撥款修建大量官房,再廉價向臣民出租,而管理工作(招賃、收租和維修等)則由“店宅務”專司負責。這種做法起始於東京,之後陸續推廣到各州縣,並一直延續到南宋。

大宋政府提供的廉租房,不僅在正常年景下價格相對便宜,而且在災荒時節還減免房租。宋英宗治平年間下詔:“州縣長吏遇大雨雪,蠲僦舍錢三日,歲毋過九日,著為令。”

也就是說,若遇風寒雨雪之災,官房月租可免去3天,最長可達9天。熙寧二年,開封遭遇雪災,宋神宗下詔“老幼貧疾無依丐者,聽於四福田院額外給錢收養,至春稍暖則止。”這乾脆就是白住了。

戶籍管理

由唐入宋,中國社會發生了大變革,拉開中古與近世的歷史分期。經過五代,門閥世族土崩瓦解,原來的部曲也得以擺脫人身依附狀態,獲得良民的身份,納入國家的編戶齊民。即從前的賤民,不管是部曲,還是奴婢,到了宋代,基本上都消失了,都成為自由民了。

宋朝的戶籍制度也不再將國民區分為“良民”與“賤民”,而是根據居城或居鄉,劃為“坊郭戶”與“鄉村戶”,這是中國歷史上最早的城市居民戶口,意味著城市人口的擴張,市民階層已然形成。又根據居民有無不動產,劃分“主戶”與“客戶”,再以家庭財產之多寡,將主戶劃為不同戶等。宋朝的戶籍檔案叫做“五等丁產簿”,每隔三年編造一次,雖然帶著“丁”字,但實際上五等戶的劃分跟各戶人丁數目毫無關係,而是以各戶財產多少為標準。這裡有個背景需要交待清楚:中唐之後,均田制已經解體,宋朝立國,即承認土地徹底私有的現實,允許產權自由流動,不抑兼併,於是貧富分化並經常互相轉換。漢朝的那位徐宗,家產只有“一萬三千錢”,按宋代的標準,最多只能混個下等戶。當然,如果他辛勤勞作,積累財富,購買田地,以後上升為上等戶也並非不可能。要知道,“貧富無定勢”,乃是宋代社會的一個特點。

按財產劃分戶等,是出於徵稅、征役之需。宋朝的稅制,完成了從以人頭稅為主到以財產稅為主的轉變——建立在“均產”理想上的“租庸調”此時已退出歷史舞台,代之“以貧富為差”的“兩稅法”,上等戶納稅多,下等戶納稅少,客戶由於沒有田產,則不用繳稅。因宋朝實行募兵制(僱傭兵),國民也不再需要服兵役,只剩下差役,從前的徭役是按人頭攤派的,宋朝則出現了以錢代役的趨勢,並且跟戶等掛鈎,即富戶要承擔更重的服役義務。從人頭稅到財產稅,正是社會從中古進入近世的特徵。

戶籍對於老百姓的人身束縛,也正在減弱中。宋代商品經濟發達(來自商業的稅收與征榷收入超過了農業稅,這是史無前例的),寧靜而安定的小農社會秩序已被打破,農民棄耕從商的事很常見,如南宋初,岳州農民“自來兼作商旅,大半在外”。客戶沒有田產,更不會被束縛在土地上,“一失撫存,明年必去而之他”,而按宋朝立法,客戶要退佃離開,地主是不可以阻撓的。客戶因其飄浮不定,又被稱為“浮客”。一些地方,由於“主戶少而客戶多,往來不定,口尤難記”,連戶口登記都出現困難。城市中的流動人口更多——宋代城市是開放的,任何人都可以流入,商人、傭工、流民,如建康府曾為“留都之地,四方失所流徙之民,往往多聚於此,皆無作業”。

宋朝的戶籍管理也具有一定的開放性:一個人移居到一個地方生活一年以上,便可獲得當地戶口。

宋代社會因其顯著的開放屬性與商業屬性,而呈現出遠遠強於前代的流動性與活力。一位宋朝人感嘆說:“古者鄉田同井,人皆安土重遷,流之遠方,無所資給,徒隸困辱,以至終身。近世之民,輕去鄉土,轉徙四方,固不為患。而居作一年,即聽附籍,比於古亦輕矣。”

幼兒救助

災荒過後,有的家庭想贖回子女,但苦乏其力。鑒於此,政府代為贖回。

宋代除濟助孕婦和新生兒外,還採取各種辦法救助那些因種種原因被遺棄的小兒。

首先,官為贖還鬻子。宋代當凶年發生後,饑民流移,人口販賣極為普遍。作為父母不忍心看到子女被活活餓死,往往將其賣到富裕之家,以求一時活命。饑荒年景人口身價低廉,往往“斗米博一婦女,半斗易一小兒。”災荒過後,有的家庭想贖回子女,但苦乏其力。鑒於此,政府代為贖回。太宗淳化二年(991年)詔曰:“陝西緣邊諸州饑民鬻男女入近界部落者,官贖之。”大中祥符三年(1010年),宋真宗亦詔曰:“前歲陝西民飢,有鬻子者,官為購贖還其家。”慶曆八年(1048年),河北瀛、莫、恩、冀等州歲飢,民多鬻子,仁宗“賜瀛、莫、恩、冀緡錢二萬,贖還饑民鬻子。”

其次,制定養子法令,鼓勵民間收養義子。災荒年間,人民生活艱辛,四處逃散,有的把子女賣給富裕之家,有的則把幼兒遺棄於道路。對這些被遺棄的幼兒,政府鼓勵民間收養,並制定養子法令。為鼓勵民間收養棄嬰,朝廷一再強調收養之後,“將來不許認識”。對收養棄兒成績突出者,政府給以獎勵。孝宗淳熙二年(1175年)規定:“如上戶士大夫家能收養五十口,具名以聞,乞行旌賞。州縣官措置支給錢米收養百口至二三百口者,具名以聞。”嘉定四年(1211年)七月,“詔撫州寄居迪功郎新袁州萬載縣主簿段子雍,以歲旱收養遺棄童幼二百二口,後至食新,並責還父母親屬,可特循從政郎。”

此外,宋朝政府還措置收養棄嬰。饑荒年景及隆冬時節,棄嬰較多,僅靠民間力量,棄嬰很難較好得到收養。因此,宋朝政府也積極參與救助。幹道年間,湖南、江東大旱,孝宗詔曰:“本路旱傷,民多艱食,有棄擲童幼於道路者,深為惻然,可令逐州守臣措置,於穩便處收養,無使凍餒。候至來歲食新以歸父母,自十月始。”

朝廷對地方政府的收養,經濟上給以支持。因此地方在收養棄嬰時也採取了積極實用的方法。一些地方官,也想方設法積極收養棄嬰。如蘇軾守密州時,“遇飢年,民多棄子,因盤量勸誘米,得出剩數百石,別儲之,專以收養棄兒,月給六斗,比期年,養者與兒,皆有父母之愛,遂不失所,所活亦數千人。”再如江東安撫使洪遵曾上奏朝廷,陳述其收養棄嬰的措施:第一,收養童幼,各縣有知縣和巡尉負責;第二,棄嬰中可以自立者,交由寺觀收養,政府提供錢米,寺觀主持每半月都要向官府匯報收養棄嬰的人數及身體健康情況,如有疾患,官府給藥,若有死亡,官給棺木埋瘞;第三,對那些尚在哺乳的幼兒,官府交給有乳之家收養,官給錢米,並定期查看幼兒身體狀況,有病者,官府給藥,死亡者,官給材木安葬。對偏遠鄉村遺棄小兒,則責成保正負責。

衣服

在宋代,從穿戴上,可辨認出士,農,工,商從事的特點。

北宋初年,曾對各級官員的服飾做成嚴格的規定,如三品以上穿紫色,五品以上穿朱色,七品以上穿綠色,九品以上穿青色。至於百姓只能穿黑白兩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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