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煩縣審計局

(1)縣級財政預算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 (3)鄉(鎮)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策。 (7)縣重點項目的預算、概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婁煩縣審計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2、向縣政府報告或向縣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監督。
(1)縣級財政預算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
(2)縣級各部門、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政收支。
(3)鄉(鎮)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策。
(4)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以及國有投資的地方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
(5)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有關部門和企業以及國家重點建設項目。
(6)縣政府部門管理的、社會團體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環境保護資金的財務收支。
(7)縣重點項目的預算、概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8)與國際民生有重大關係的國有企業,接受財政補貼較多或虧損數額較大的國有企業以及股份制企業、聯營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
(9)縣直有關部門及縣黨政機關主要領導、縣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主要負責人的任期經濟責任。
(10)其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由縣審計局進行的審計。
4、向縣長提交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交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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