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交通運輸局

負責宣傳、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及其它公路、交通運輸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負責制定全旗公路建設養護及道路交通運輸總體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旗公路建設、養護的監督、檢查;負責全旗道路運輸市場秩序管理;負責對全旗鄉村道路布局、規划進行審核、審批;負責全旗水上交通安全管理。

領導班子及職責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朱鳳才主持旗交通運輸局全面工作,負責財務、審計和辦公室工作。分管局辦公室、計財審計股。

黨組成員、副局長叢日東協助局長負責公路水路運輸、城市公交客運、城市客運出租、規費徵收、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交通戰備工作。分管局運輸管理股、旗交通運輸管理所、大阜線公路收費站。聯繫旗通興運輸有限公司。

黨組成員、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兼工會主席斯琴巴特爾協助黨委書記負責組織、紀檢、宣傳、統戰、黨建、精神文明及行風建設、工會、群團、信訪、維穩、計畫生育、扶貧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輝協助局長負責公路建設、公路養護管理、公路建設市場管理及招投標工作。分管局公路股、旗地方道路管理段。聯繫奈曼旗公路段。

單位職能職責及科室職能

(一)單位的職能職責

(二)科室職能

辦公室

工作職責:

1、負責機關內外工作協調、後勤服務、會議籌備及各項機關管理工作;

2、負責擬定全局性材料、檔案,做好綜合服務;

3、負責機關幹部學習、 培訓、考核、勞資等人事管理工作;

4、負責文書、檔案管理及檔案收發工作。

財審股

工作職責:

1、負責貫徹執行各項財務管理法律、規章;

2、負責機關資金及重點工程建設資金的調配和使用,財務手續的報帳和往來結算;

3、負責配合有關部門搞好機關及本系統所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

公路股

工作職責:

1、負責協助分管局長擬定全旗公路建設長遠規劃,安排年度公路建設和養護工作計畫;

2、負責對全旗公路建設、養護和管理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協調;

3、負責研究和推廣公路建設、養護工作新技術。

交通戰備辦公室

工作職責:

1、負責制定交通戰備工作長遠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落實;

2、負責交通戰備資料的統計、上報;

3、完成旗國防動員委員會和上級交通戰備機構交辦的其他工作;

4、負責交通扶貧工作。

黨委辦公室(地方海事處)

工作職責:

1、負責承辦黨委、紀委、工會日常工作;

2、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

3、負責對全旗水上交通安全進行行業管理,檢查船舶及其從業人員資格。

政務公開

[一]執法依據

交通行政執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公路養路費徵收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

[二]收費項目及依據

(一)運輸管理費征繳標準及依據

1、 後三輪15.00元/月輛;

2、 畜力車11.00/元月輛;(以上兩項哲盟交通、物價工商處(1992)74號)

3、 轎車20.00元/月輛;

4、 吉普車15.00元/月輛;

5、 貨車(含汽車、拖車、四輪)13.00元/月噸;6、 客車(含麵包車)2.00元/月噸(3-6項目依據自治區物價局、交通部[92]187號)

(二)大阜線公路收費站通行費徵收標準、依據(站址:大阜線公路三道古街村)

1、收費標準

2噸(不含2噸)以下每車次為5元;

2噸(含2噸)及以上至8噸(不含8噸)每車次為10元;

8噸(含8噸)及以上至20噸(不含20噸)每車次為15元;

20噸(含20噸)及以上每車次為20元。

2、依據:內蒙古自治區發展計畫委員會、自治區交通廳內計費字(2002)1729號。

(三)地方道路養路費徵收標準及依據

徵收標準:

1、農用運輸車按其配置的發動機計征養路費。配置390、395Q型柴油發動機的,按1.5噸計征養路費;配置485、490、495型柴油發動機的,按2噸計征養路費;配置4102型柴油發動機的,按2.5噸計征養路費。徵收標準為每噸每月150元,全年包繳8個月。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加快發展第三產業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內政發[2004]48號)精神,2004年7月1日以後新購置的農用運輸車三年內按月份減半徵收公路養路費。

2、輪式拖拉機按發動機每20馬力折合載重量1噸計算,每噸每月徵收150元。拖拉機全年包繳4個月,小四輪拖拉機全年包繳2個月。

3、機車。

(1)側三輪機車每輛每月按10元徵收,全年包繳10個月;

(2)二輪機車每輛每月按7元徵收,全年包繳10個月;

(3)輕騎機車每輛每月按5元徵收,全年包繳10個月;

(4)汽油三輪機車(正三輪)每噸每月按150元計征,全年包繳6個月。

4、農用三輪車。

(1)營運性農用三輪車每噸每月按150元計征,全年包繳6個月;

(2)營運性農用三輪車(五輪車)每噸每月按150元計征,全年包繳8個月;

(3)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加快發展第三產業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內政發[2004]48號)精神,2004年7月1日以後新購置的農用三輪車(含五輪車)三年內按月份減半徵收公路養路費。

(4)按照財政部、國家發改委、交通部《關於對三輪汽車免收有關收費等問題的通知》(財綜[2004]67號)精神,對從事田間作業和為運送自身生產生活物資物品上路行駛的三輪汽車免收公路養路費。

徵收依據:

奈曼旗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奈曼旗地方道路養路費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奈政發[2006]10號)

政策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內蒙古自治區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公路養路費徵收管理規定》、《內蒙古自治區公路養路費徵收管理規定實施細則》、《通遼市地方道路養路費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

下屬單位概況

(一)地方道路管理段

現有職工151人,下設辦公室、財務股、養路股、鄉道股、材料股、路政大隊6個職能股室和9個道班。奈曼旗地方道路管理段為副科級事業單位。

主要業務職能:負責縣道、鄉道公路養護管理工作;負責通村公路的勘測、設計、施工、監理等工作;負責農村公路治超、巡查等路政職能。

(二)交通運輸管理所

現有職工20人,下設辦公室、財務股、客運股、貨運股、安全機務股、法制稽查股、從業人員培訓股、營業大廳8個職能股室。

主要業務職能:負責道路運輸市場秩序管理;負責道路運輸及相關業務的行政許可。

(三)大阜線公路收費站

現有職工36人,下設財務室、後勤服務班和4個收費班組。

主要業務職能:負責大阜線公路通行費徵收工作。

(四)地方道路養路費征費稽查所

主要業務職能:負責地方道路養路費的宣傳、收繳和稽查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奈曼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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