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天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政府職能部門,下設12個科室,主要負責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人才開發、人事行政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規範性檔案草案,擬訂相應的政策及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及有關法規和政策規定,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公務員分類、錄用、考核、獎懲、任用、培訓、辭退(辭職)、申訴、控告等政策規定和貫徹實施意見;負責行政機關實施公務員法的方案審批;牽頭組織申報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擬訂公務員職位分類標準和管理辦法,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負責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完善機關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負責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完善公務員考核制度,組織實施縣級機關公務員年度考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綜合管理公務員培訓工作,擬訂公務員培訓規劃(計畫)和標準;具體承辦縣政府人事任免手續。會同有關部門完善公務員申訴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務員人事爭議仲裁制度,保障公務員合法權益。組織和協調政府表彰獎勵工作。(三)負責編制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人才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的統計工作。 (四)綜合管理全縣人才開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實施全縣人才發展戰略、規劃和綜合性政策;負責指導和協調全縣人才選拔、培養、引進項目的組織實施;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五)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和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負責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就業的管理指導;開展就業援助,促進城鄉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再就業;建立健全就業、失業預測預警、監控分析制度,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六)負責統籌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擬訂縣內社會保險關係轉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社會保險基金、社會保險縣級調劑金及補充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組織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測預警分析,擬訂應對措施;管理所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各類補充保險相關內容的審核和備案。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鄉鎮(街道)、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鄉鎮(街道)、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鄉鎮(街道)、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制定鄉鎮(街道)、機關和事業單位工資總額和工資計畫管理政策,負責鄉鎮(街道)、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工資總額的管理和審核;負責企業職工工資的巨觀調控工作。(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縣事業單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綜合管理事業單位人員的聘用、考核、培訓、獎懲以及公開招聘、崗位設定管理等工作。(九)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評價和資格考試工作,歸口管理博士後工作和留學人員來天台工作;擬訂高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負責組織市“首席技師”評選的推薦工作。(十)負責全縣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擬訂全縣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政策;負責全縣外國專家及港澳台專家的管理工作;歸口管理全縣出國(境)培訓工作;負責促進國(境)外人才智力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組織省“西湖友誼獎”評選的推薦工作。(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十三)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制定完善工時制度和職工休假制度,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工作職責:綜合協調全局各項工作,主管財務、宣傳、信息、行政、後勤等工作

人事管理科

工作職責:①負責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錄用、培訓、獎懲、考核,公務員非領導職務任免等綜合人事管理工作。 ②負責國家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交流調配工作。 ③軍轉幹部及家屬就業安置工作。

人才管理科

①負責全縣人才資源的綜合管理開發工作。 ②負責全縣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資格考試、繼續教育培訓工作。

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

工作職責:①提供人事代理服務。②受各類經濟組織委託,引進、交流、培養急需和特需人才。③負責流動人員有關人事管理的服務工作。④負責流動黨員的管理工作。

行政審批科

工作職責:①負責特殊工時制度審批,負責職業技能鑑定機構設立許可。②核發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負責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設立許可、職業介紹機構資格認定和設立職業介紹機構審核。③負責在職職工、社會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的鑑定、考核、發證工作。④綜合管理全縣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技能培訓機構。⑤承擔縣職業技能鑑定中心日常工作。

勞動監察大隊

工作職責:①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②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③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④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行為。

勞動仲裁院

工作職責:①承辦全縣企業與其職工之間以及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與其勞動契約制職工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②負責組織仲裁庭。③負責管理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有關文書、檔案、印鑑等資料。

人事勞動培訓教育中心

工作職責:①負責全縣人事勞動技能培訓工作。②負責全國計算機模組考核工作。

監察法制科

工作職責:①負責本局行政處罰、處理案件的審核。②負責處理勞動保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應訴。③負責全局紀律、行風、效能及信訪工作。④負責接受民眾舉報、投訴,並做好調查、核實、回復及整改工作。

保障管理科

主要職責:①綜合管理各類用人單位的工資福利工作,工資定級晉升、工效掛鈎及工齡更改。 ②審批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正常退休、病退和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工作。 ③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公傷調查及企業單位的工傷認定工作。

就業管理服務處

主要職責:①對勞動力供求雙方提供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等就業服務管理和指導,組織開展促進勞動力交流的各項活動。②負責失業人員管理,進行失業登記和失業人員動態管理,失業保險待遇及補助的審核。③負責再就業優惠政策的審核。④負責全區各項再就業資金的落實、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主要職責:①經辦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參保單位和個人的參保、續保、停保、退保及保險關係轉移業務。②負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政策的完善,經辦相關待遇審核、結算工作。③經辦機關、事業、企業城鎮職工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的核定、調整及發放工作。④經辦城鄉居民、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的參保登記、資格審核、待遇結算等相關工作,經辦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退保、待遇發放等相關工作。

領導班子

天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領導班子成員及其分工是:

龐志剛 黨委書記、局長 主持全局工作。

陳清芳 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黨委書記分管黨務、政工、局內人事、紀檢、老幹部、工青婦、綜治工作;協助局長分管人事、財務、監察、法制、信訪、基金監督工作。聯繫局辦公室、人事科(軍轉辦)、監察法制科。

齊建國 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人才、行政審批、職業技能鑑定、勞動培訓、勞動就業工作。聯繫人才科(職改辦、外專辦)、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行政審批科、培訓中心、就業處。

金永福 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勞動監察、勞動仲裁、勞動保障電話諮詢服務、社會保障、工資福利、工傷認定、工傷鑑定、企事業單位職工退休工作。聯繫保障科、勞動監察大隊、仲裁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諮詢服務中心、社保中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