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捐贈基金

大學獲得捐贈,是指大學獲得社會各方包括法人實體、自然人等給予的捐贈,屬於公益捐贈。這種捐贈的特點是:無償性、非交易性、非行政性、自主決策性、社會受益性、社會目的性等特點。

簡介

大學捐贈基金是捐贈人發起,在大學內設立,以捐贈資金或其投資收益用於大學教育事業,從而起到興教助學效果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捐贈人包括廠礦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僑胞、外籍團體的友好人士。捐贈資金可以是人民幣、外匯等貨幣,可以是有價證券,也可以是房地或其他實物,還可以是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無形資產。

類型

大學捐贈基金的分類方法不同,類型也不同。通常可以根據其使用方式與管理模式進行分類。根據按其捐贈及使用方式可以分成終結型、永續型和增長型三種類型。

這三種類型的基金有其特定的含義與特點:

(1)終結型基金由捐贈人一次捐資或在一定期限內定額捐資設立基金,基金會在一定期限內用完捐贈基金,基金終止,這非常類似於一般的封閉式基金。

(2)永續型基金由捐贈人一次捐資而設立基金,基金會僅使用基金投資收益,捐贈資金永久保留。

(3)增長型基金由捐贈人捐資發起設立基金會,仍有捐贈人不斷捐資加入,基金會使用投資收益再投資,使基金總額不斷增長。

這幾種類型的捐贈基金各有特點,概括起來可以總結為:終結型基金以使用捐贈資金為主,沒有投資收益或投資收益較少,基金期限較短,雖然投資管理較簡單,但因其缺乏後勁,不能為學校各項科教事業的發展提供持續的資金支持。永續型基金使用投資收益,基金可以長期存在下去,適合於設立以捐贈人名稱命名的大學捐贈基金。增長型基金以使用投資收益為主,可以使用少量新增捐贈資金,能夠保持合理穩定的基金額增長速度和基金使用額增長速度,適合設立規模較大的綜合性的大學捐贈基金。

根據捐贈基金的管理模式還可以分為五種類型:

1)市場運作型。(2)行政管理型。(3)委員會型。(4)海外拓展型。(5)行業依靠型。

國內外的發展

大學捐贈基金在國外已經有很長的發展歷史。

公元前387 年,古希臘的偉大哲學家柏拉圖在雅典創辦了一所著名的學院。他以希臘的傳奇人物A cademus 命名這所學院。這也就是Academy 這個字的由來。柏拉圖在他去世前他立遺囑說,待他去世後用他地產上的收入資助該學院。這是人類有史以來第一筆對教育事業的捐贈,也是有史以來第一份遺贈及第一個捐贈基金。

基金會的組織機構最早源於16 世紀的英國,然而真正把教育基金會的發展推上巔峰時代的是美國。美國高等教育的捐贈歷史悠久,大學成立之初,學校所需資源,主要依靠教會牧師或私人的自願捐贈獲得。1831 年,費城商人、銀行家史蒂芬·吉拉德做出了美國十九世紀早期最著名最有法律影響的捐贈,將其七百萬美元的巨額遺產捐給這座城市,為貧窮的白人孤兒建立一所學校。他對學校做了詳細的規定:禁止各種教派的牧師進入學校,以便使教職員工更好地照顧孤兒,避免因各種教義的衝突和各教派的爭論而容易產生的興奮等等。史蒂芬·吉拉德的旁系繼承人對遺囑提出了挑戰:他們認為費城在法律上無權接受這筆遺贈,認為委託的條款太模糊無法執行,而且禁止神職人員進入學校的規定違背了他的慈善目的和普通法等等。但在1844 年,最高法院一致支持吉拉德遺囑的,認為費城作為一個法人實體有權繼承和管理合法財產,這就為以後的捐贈人向慈善組織以及大學教育等捐贈財產、接受捐贈的機構或組織執行捐贈人的遺囑奠定了基礎。

19 世紀後半期,美國經濟的迅猛發展。創設於這個時期的喬治匹巴教育基金(1867 年),曾捐資200 萬美元供美國南方各州促進教育的發展。特別是進入20 世紀,美國曾一度出現基金熱,出現了許多由大財閥和壟斷組織捐資創辦的基金會。最著名的是1911 年成立的卡耐基基金會,它贊助高等教育的力量有時甚至超過政府,如 1913 年卡耐基基金會捐助高等教育的總金額為560 萬美元,而當年聯邦政府對於高等教育的投資總額卻只有500 萬美元。工業家洛克菲爾也捐贈60 萬美元成立芝加哥大學。其他如史洛恩基金會也向麻省理工學院捐贈6400 萬美元。

值得一提的是,耶魯大學的建立也是源於捐贈基金。耶魯大學的初期籌建工作是18 世紀初由10 位牧師聚集在塞布魯克完成的。他們從藏書不多的圖書館裡拿出一部分書,贈予學校,同時制定了一套相對完備的課程計畫,這樣耶魯大學便誕生了。到1718 年,人們為感謝英國商人伊萊休·耶魯對學校的慷慨捐贈,決定以他的名字作為學校的校名,稱為“耶魯學院”。1732 年,伯克利主教把他在羅德艾蘭的農場捐贈給耶魯大學,作為該校研究生的學習基地。實業家謝菲爾德(Joseph Earl Sheffield)向耶魯的科學學院提供了巨額捐贈用於基建、設備購置以及設立教授席位。基於他的慷慨捐助,耶魯董事會於1861 年將科學學院命名為 “謝菲爾德科學學院”。同樣,哈佛大學的建立與捐贈基金也是密不可分的。1777 年哈佛大學成立是由約翰.哈佛所捐贈的300 卷文獻資料和800 磅捐款才開始的。

進入20 世紀90 年代,教育基金在美國發展得更加迅速,大學爭取社會捐贈呈現出新的趨勢:(1)社會團體和個人積極地捐贈或設定基金會資助教育。募捐數量之大,募捐手段之規範,募捐範圍之廣,達到了空前的高潮。據美國教育資助委員會統計,1993~1994 年度,私人對高等教育自願資助高達123.5 億美元,校友會捐贈34.1億美元,其他個人捐贈28億美元,公司企業捐贈25.1億美元,基金會捐贈25.4 億美元,宗教組織捐贈2.4 億美元,其他組織捐贈8.5 億美元。到1977年,涉足教育領域和專門服務於教育部門的私人基金會超過1.3 萬家,到目前,美國有4500 個基金會從事推動文教的捐贈活動。(2)捐贈的手段多樣化:現金捐贈、增值證券捐贈、不動產捐贈、不動產所有權捐贈、有形資產捐贈、遺產捐贈、壽險捐贈、信託捐贈等等。

據美國《華爾街日報》2007 年8 月22 日報導,在截至2007 年6 月的財政年度,哈佛大學捐贈基金又增值了23%,達到了創紀錄的349 億美元(2006 年哈佛獲得的捐贈資金的增幅為16.7%,而2005 年為19.2%),列美國各大學之首。報導說,哈佛大學捐贈基金在2007 財政年度投資於房地產和股市的收益都達到了30%,其中投向海外市場經濟體股市的收益則達到了44%。另一所美國著名大學-耶魯大學擁有一個資產達225 億美元的巨額捐贈基金。截至2007 年6 月的財政年度中該基金取得了收益率為28%的成績。此前10 年中,該基金的年化收益率約為18%,是美國業績最好的大學捐贈基金。而同期標準普爾500 指數的年化收益率僅為7%。其實,這兩所著名大學捐贈基金的規模與驕人的投資收益,只是美國眾多大學捐贈基金髮展的一個縮影。美國教育捐贈的發展,與美國聯邦政府和州政府對教育捐贈的重視密不可分。美國聯邦政府和州政府非常注重教育捐贈方面的法律制定及配套措施,其中包括對教育捐贈的定位、保護、支持和鼓勵。近年來對這些法案不斷加以修訂和補充。他們對慈善捐贈實行減免所得稅和遺產稅,這是刺激最富有的人進行慈善捐贈的最強有力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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