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期權交易法

3個月後:(1)當外匯市場瑞士法郎即期匯率高於CHF1=USD0.68時,該出口商放棄覆行契約的權利。 (2)當外匯市場瑞士法郎即期匯率等於CHF1=USD0.68時,該出口商是否覆約的結果是相同的。 (3)當外匯市場瑞土法郎即期匯率低於CHFl=USD0.68時,該出口商應該覆行契約。

外匯期權交易法的種類

具體做法有進口商買進看漲期權,出口商買進看跌期權兩種。

外匯期權交易法的運用舉例

美國某出口商在3個月後將收到500萬瑞士法郎的貨款,為防範瑞士法郎對美元匯率下跌所帶來的風險,該出口商立即以協定價CHFl=USD0.7買入金額力500萬瑞士法郎的看跌期權,期權費為每瑞士法郎2美分。3個月後:
(1)當外匯市場瑞士法郎即期匯率高於CHF1=USD0.68時,該出口商放棄覆行契約的權利。因為如果覆約,賣出500萬瑞士法郎可得350萬美元,減去事先支付的期權費10萬美元,總計340萬美元。而如果在現匯市場上以高於0.68的匯率賣出500萬瑞士法郎,所得美元將多於340萬。
(2)當外匯市場瑞士法郎即期匯率等於CHF1=USD0.68時,該出口商是否覆約的結果是相同的。
(3)當外匯市場瑞土法郎即期匯率低於CHFl=USD0.68時,該出口商應該覆行契約。因為此時在現匯市場上賣出500萬瑞土法郎所得到的美元比覆約所得到的340萬要少。
由此可知,無論3個月後瑞土法郎對美元的匯率如何變動,該出口商都至少有340萬美元的收入,從而防範了外匯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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